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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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附件一: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卡
培训地点:
员工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部门
出生:
年月日工号进厂日期
签字:
厂级教育
内容: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本公司所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
2、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防火、防触电、防机械伤害常识及事故教训。
4、集体生活安全常识。
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6、有关事故案例等。
主要目的:
使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的初步教育,明确在安全生产方面所享受是权利和必须承担的义务。
主讲:
受教育者:
日期:
车间教育
内容:
1、本车间的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3、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有关本车间事故案例。
主要目的:
使新员工得到进一步教育,熟悉工作环境,整强安全意识。
主讲:
受教育者:
日期:
班组
内容:
1、本班组安全生产规定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将要使用的设备、工具、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和维护方法。
3、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的重要性及注意事项。
4、岗位之间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5、有关事故案例等。
主要目的:
使新员工收到切实的安全生产教育,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主讲:
受教育者:
日期:
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效果:
□合格□不合格
此表由行政人事部门发放,完成三级教育后,交回行政人事部存档
附件二:
重要岗位安全培训记录表
时间
培训老师
培训具体内容:
参加人员签名合计:
人。
附件三:
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签到表
时间:
培训地点:
主讲:
序号
姓名
部门
职务
序号
姓名
部门
职务
附件四: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姓名
工种及职务
时间
培训内容
课时
主办单位
培训地点
梅焱军
行政人事部经理
2010.10
企业负责人
24学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邹罕生
管理科助理经理
2006.8
安全主任
24学时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麦兆通
设备科副经理
2006.8
安全主任
24学时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注明:
上述培训属政府委托专业培训机构代培,由政府相关部门发证
附件五: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姓名
工种及职务
參加时间
培训内容
课时
主办单位
培训地点
麦兆通
电工/副经理
1996.10
电气设备安装维修
2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陈森文
维修工/组长
2002.4
电气设备安装维修
2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杨东京
电工/技工
2005.4
电气设备安装维修
2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杨东星
电工/技工
2006.5
电气设备安装维修
2個月
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李文军
维修/组长
2001.8
电气设备安装维修
2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袁大林
维修/技工
2002.4
电气设备安装维修
2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麦绍溪
维修/技工
2006.10
电气设备安装维修
2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钟发辉
安装/技工
2006.8
电气设备安装维修
2個月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巫育荣
维修工/主管
2001.8
电气设备安装维修
2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谢卫红
维修/组长
2001.8
电气设备安装维修
2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龙亚华
维修/主管
2001.9
电气设备安装维修
2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王鑑源
电工/技工
2001.8
电气设备安装维修
2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麦穗行
电工/组长
2002.4
电气设备安装维修
2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冯国辉
叉车工/主管
2007.11
厂内机动叉车司机
1個月
深圳市市場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张国科
叉车工/主管
2007.11
厂内机动叉车司机
1個月
深圳市市場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刘其学
叉车工/普工
2009.11
厂内机动叉车司机
1個月
深圳市市場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吕炎
叉车工/普工
2009.11
厂内机动叉车司机
1個月
深圳市市場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麦穗行
电梯工/组长
2007.11
电梯司机
1個月
深圳市市場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范永铁
维修/副经理
2007.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李文军
维修/组长
2007.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陈森文
维修/组长
2007.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袁大林
维修/技工
2007.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刘展标
维修/技工
2007.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吴宇飞
装配/技工
2007.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江晓锋
装配/技工
2007.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刘春林
装配/技工
2007.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张 龙
安装/技工
2007.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江 伟
装配/技工
2007.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杨东京
维修/技工
2007.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李勇章
装配/技工
2007.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王汉珍
装配/技工
2006.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邓文强
装配/技工
2006.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王兵
装配/技工
2005.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敬家强
安装/技工
2006.4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陈子彩
装配/主管
2007.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邱林生
装配/主管
2007.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钟握堂
装配/组长
2007.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赖伟忠
装配/技工
2007.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邓光志
装配/组长
2007.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谢卫红
装配/组长
2007.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陈环
装配/组长
2007.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谭汝海
装配/组长
2007.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麦绍培
装配/技工
2010.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杨志明
装配/普工
2010.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利小辉
装配/技工
2010.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刘德元
装配/组长
2010.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吴世坚
装配/技工
2010.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江龙生
装配/技工
2010.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黎泽波
装配/技工
2010.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陈兰平
装配/技工
2010.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钟仪林
装配/技工
2010.11
金属焊接切割
1個月
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布吉森鑫源培训学校
注明:
上述培训属政府委托专业培训机构代培,由政府相关部门发证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维护厂区安全,完善对出入厂的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2、2.适用范围
适用于日常进出厂区车间的外来人员。
3、职责
(1)门卫负责外来人员进厂的检查、登记等手续的办理。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外来人员接待。
四、内容
(3)门卫了解来访客人的来意,并征得受访人员的同意,由来访客人填写《来访登记单》后,门卫应告知来访客人注意事项,再由受访人到门卫处接待。
会客结束由受访员工在《来访登记单》上签字确认,来访客人出厂时将《来访登记单》交于门卫。
(4)外来人员注意事项禁火区内严禁烟火和禁止吸烟;进入生产车间、原料仓、成品仓时,必须有我厂专人陪同。
(5)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必须遵守我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并遵守如下安全告知内容规定:
1.外来车辆、人员进入厂区前,经门卫保安人员核实相关部门,受访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
2.凡进出的车辆限速5Km/h,等候车辆应按指定地点停放,行人应走人行道。
3.进入厂区禁止吸烟,外来人员进入车间参观,必须由本厂专业人员陪同,需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4.未经岗位操作人员允许,不允许动用和损害岗位的设备、设施,不准进行生产操作。
5.如发生突发事件或安全异常情况,外来员必须按照本单位管理人员的指令要求及时撤离生产区。
6.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外来人员因违反《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厂对外包工程的规范管理,保障外包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外来施工人员在我厂施工的管理。
三、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定义
(6)外包工程:
是指厂发包给外单位施工作业的工程项目。
(7)外包单位(承包商):
系指进入本厂生产区域及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具有相应的资质。
(8)施工管理部门:
指负责特定的外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部门。
五、职责
(9)安全主任组织对施工人员做安全技术交底,监督、检查现场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组负责人反映,及时解决。
(10)行政人事部负责外包单位资质评审、资质认定,负责签订外包合同,组织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负责对现场施工安全情况随时监督检查,确保安全。
(11)施工人员工作过程中应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接受厂的管理,主动落实施工中安全措施。
六、工作程序
(1)承包单位持有关材料首先到本厂行政部进行安全资格确认,到现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定《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应当履行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2)行政部负责对承包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即培训厂安全管理状况和危险源识别,工程基本概况和工程危险分析,施工过程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3)施工前必须签订《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各方安全职责。
(4)施工过程中,行政部负责进行全程监控,跟踪整改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安全主任随时抽查施工安全生产状况,制止违章行为和违章作业,若存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立即停止作业。
(6)施工现场安全施工要求
1.设备设施、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
2.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3.临时用水、用电,必须经厂方同意,严禁用消防栓供水。
4.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地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或框架上。
5.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施工过程中若需要进行一些危险作业(如临时用电作业、动火作业和高处作业),施工方应按厂相关危险作业流程进行申请,由行政部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经安全主任确认批准后实施。
七、相关记录表
(1)《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安全协议书》。
(2)《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记录》。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承包项目名称:
预计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协议内容
(一)甲方安全职责
1.对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必须将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并经常进行检查,严禁以包代管。
2.开工前向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或数据。
3.督促检查承包方在开工前做好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三落实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工。
4.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发包单位应监督承包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经发包方审核合格后,监督实施。
5.督促承包方负责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向承包单位传达本单位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规定及通报等,并督促学习与贯彻执行。
6.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监督,发现对违章组员、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等不安全情况,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发包单位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
(二)开工前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三落实,报发包方审查。
(三)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四)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应制订施工方案,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贯彻落实。
(五)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上述规程、规定中有关部分。
(六)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七)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施工要求的老、弱、残人员进行施工。
(八)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九)承包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一十)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发包单位安全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单位安监部门。
(一十一)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配备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因未按要求作业,发生事故或造成对甲方有损害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安全管理
(一)发包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执行每项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工前,必须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签订安全协议,向承包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承包方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是否落实等。
上述内容不完备的,不得许可开工。
对承包方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书面记录,并留文件备查。
(二)承包单位必须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确认。
(三)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承包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等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四)对发现违反有关安全规定、规程制度时,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发包单位安全组有权按本单位职工违反规程、制度的处罚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限期整改。
(五)对违章或事故按“四不放过”进行处理。
对于管理混乱、事故隐患不断的单位可给予警告或直接清退。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负责人
培训交底人
时间
交
底
内
容
1.必须在厂同意的情况下,由指定人员带领方可进入厂区,进入生产区域必须遵守我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
2.外来人员进厂必须在门卫办理登记相关手续,进入厂区禁止吸烟。
3.参观人员未经批准不允许进入岗位。
进入生产车间、原料仓、成品仓时,必须有我厂专人陪同。
4、外来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协议书》,接受厂方管理人员的监督。
5、外来人员遵守厂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接受厂方管理、监督。
6、补充规定:
参
加
安全培训及安全交
底
人员签字
附件十:
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车间
班组
工种
证书编号
发证时间
有效期
发证机关
入厂时间
备注
填表日期:
填表人:
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