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学生会考核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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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学生会考核制度
****学院团委学生会考核制度
为了完善团委学生会内部管理,加强各部门自身建设,提高团委学生会工作效率,保证学生工作的良性运行,并对团委学生会成员及其各部门的工作做出客观正确的评价,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团委学生会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学院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2条此制度团委学生会成员的工作进行评价,作为“优秀干部”评选的依据。
第3条考核应公平客观、民主公开,结合德能勤绩与分职分类原则开展。
第4条要求团委学生会成员具有正确的思想,高度的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从而端正自己的服务意识,保持正确的工作方向。
第二章考核内容
1、团委学生会干事考核
2、团委学生会副部考核
3、团委学生会部长及其主席团成员考核
4、团委学生会部门考核
5、优秀干部、优秀部门评选
第三章考核标准
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每个被考核对象的考核标准不同,考核人根据具体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客观公平公正;
被考评人总成绩=各个考核人所给分数乘以相应百分比所得的结果之和。
评分后,将对考评分数进行排名。
考核对象会在学期末进行考核认定,按20%-25%作为优秀干部评选依据,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四章具体评分细则
(一)干事考核(附件1)每部门推选一位
1、考核主体:
干事自评占20%,干事互评占25%,副部打分占25%,部长打分占30%。
2、考核内容:
工作态度(20分):
干事参与例会、活动的出勤率,具有纪律性,熟知部门事务,工作的责任感与积极性;
工作能力(20分):
干事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具体负责工作的执行情况与效果;
团结协作与创新(20分):
干事相互交流沟通,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勇于创新,敢于提出建议;
反思与总结(20分):
工作或活动完成后,学会总结经验,完善不足,积极主动与部长副部询问,以及干事之间相互分享经历;
学习成绩(20分):
学年末平均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3名得20分,前2/3名得16分,后1/3名得12分以下;
加分项(最高10分):
院级2分,校级3分,省级5分,国家级10分;
PS:
加分项需提交证明材料。
(二)副部考核(附件2)
1、考核主体:
主席团意见为主,部门考核为辅。
2、考核内容:
工作成效(35分)
(1)认真完成院团委领导安排的工作,努力完善本职工作组织情况,遇难及时提出、解决;
(2)凡是团委学生会要求各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工作(活动)计划、总结报告;
(3)努力做好上传下达的“中间工作”,定期向部长或分管主席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到学生会工作,取得支持与联系;
工作能力(35分)
(1)客观性要求,善于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能力、工作效率;
(2)积极性要求,热爱本职工作,份内、外事都主动关心,积极关心学生会事务;
(3)创造性要求,部门发展建设工作中,提出较完整的改革方案或较成熟的工作建议,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具有创新性和决策能力;
纪律性(10分)
(1)例会工作,早退、迟到或请假可根据会议记录材料相应打分;
(2)例会工作,须携带会议记录本,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学习情况(20分)
学年末平均成绩在班级排名,
前1/3名得20分,前2/3名得16分,后1/3名得12分以下;
加分项(最高15分)
积极代表团委学生会参加院校活动,视获奖情况及活动参与度进行相应打分;
可根据获奖等级加分:
院级2分,校级3分,省级5分,国家级10分;
(三)部长及其主席团成员考核(附件3)
1、考核主体:
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团委书记、各年级辅导员共占80%,自评与互评共占20%。
2、考核内容:
考核团委学生会部长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团委学生会工作为主要内容,从德(政治思想)、能(工作能力)、勤(工作作风)、绩(工作效果)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德:
考核团委学生会部长的思想品质(20分)
(1)能认真自觉贯彻执行学院工作方针、精神,顾全大局,服从统一领导和安排;
(2)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地为同学们服务;
(3)正确处理与部门成员、其他部门成员之间的关系,并融洽相处,得到其他委员及干事的好评;
(4)在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大型活动中,能积极配合、协调处理好与其他部门及学生干部之间的工作,使各项活动圆满完成;
(5)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注重自己的公众形象,自觉接受同学监督,自觉维护团委学生会的名誉,积极主动维护团委学生会形象;
能:
考核团委学生会部长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工作效率(30分)
(1)熟悉本职工作,善于打开本职工作新局面,讲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2)组织管理能力突出,具备与现任职务相应的组织领导能力,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在主动学习理论的同时善于用语言表达思想,把握好说话的机会和分寸,还应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4)工作有全面详细的计划并及时、认真地总结;
(5)理论政策水平高,对学生工作有认真地思考,经常能为本部门以及整个团委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并被采纳和执行,为组织留下可行的先进经验,;
(6)与时俱进,工作有创新,所组织的活动具有创新性及现实性,不拘泥于传统形式,对工作方面提出新见解,研究新情况,是否有创新精神;
勤:
考核团委学生会部长的工作态度(20分)
(1)认真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按时按量完成所交付的任务,及时准确的将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汇报上级;
(2)准时认真地参加例会,汇报心得体会和工作总结,在例会中表现积极,汇报工作详细得体;
(3)经常深入到同学们中调查研究,向学生工作处、团总支及学生会反映同学们的动态和呼声,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绩:
考核团委学生会部长的工作成绩(30分)
(1)本职工作开展良好,出色地完成布置的工作和交办的任务;
(2)注重部门副部与干事的培养与锻炼,能在工作中给本部门干事以启发,使其能够迅速胜任部门的各项工作,发掘干事出色完成工作的潜力,最终使干事也能够独当一面;
(3)学习成绩优秀,能很好地处理学习工作之间的关系。
工作效率高;
(4)积极主动的协助上级完成工作,有效的调整好自己私事与团委学生会工作的关系;
(5)本部门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在一段工作时间后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做出突出贡献或为集体赢得荣誉者,部门举办活动在院校获奖情况;
加分项(最高15分):
可根据获奖等级加分:
院级2分,校级3分,省级5分,国家级10分;
(四)部门考核(附件4)
部门考核采取撰写工作总结的形式,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团委书记、各年级辅导员打分为主和主席团意见为辅,学生打分占20%(附件5),工作总结只要从工作成效、特色创新、学习成绩、内部制度、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总结。
第五章奖惩细则
以上团委学生会成员考核结果将作为“优秀干部”的评选依据,优秀干事各部门1个,优秀副部与优秀部长(或主席团成员)按20%-25%比例评选,将部门“优秀干部”考评结果与部门考核相结合评选出“优秀部门”(5个)。
(一)对于学年末被评为优秀的团委学生会成员,在表彰大会上颁发“优秀干部”荣誉证书,并在评优等活动中予以优先提名权,并做为留任下届团委学生会的资格;
(二)对于学年末考评得分靠后的成员,并将不予考虑留任问题;
(三)团委学生会成员须认真遵守,考评者须认真研读具体评分细则,院考评组公平公正客观评分并统计,公布。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获奖情况格子太小)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