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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docx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施管表5

     

工程名称

弥河综合治理工程标段7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水泥稳定砂砾基层

交底内容:

1基层测量放线:

在路基上恢复中线,测量控制桩间距应控制在12.5m一个,并在两侧路面外30cm~50cm处设指示桩,在中线和两侧指示桩上测量并用红漆标出设计高程,以便施工高程控制。

2.铺筑试验路段,以此检验施工方案,水泥稳定砂砾配合比,测定松铺厚度,并且有针对性的收集松铺厚度,压实度与碾压遍数地关系和底基层强度等数据,试验路段结束后,编制试验路段总结报告,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用以指导全面施工。

3.摊铺:

采用推土机和平地机组合摊铺;

1)堆料:

以12.5m为一个施工段,根据摊铺用料量计算卸土车数。

在施工段上梅花形布料,由专人负责指挥。

2)水泥稳定砂砾采用现场拌合,拌合时所用水质为饮用水,要使所拌合物含水量,水泥含量均符合配比要求。

3)推土机初平:

稳定土拌合后,应及时推平。

现场配合人员应根据放线标高及虚铺厚度,用白灰标出明显标志,为推土机指示推平标高,以便推土机按准确高度和横坡推平,为下一步平地机刮平创造良好条件。

4)平地机整平:

推土机初平后,人工拉线洒出白灰标高标志,再上平地机。

平地机刮平时应调整好刀片横向坡度和刀片切入深度,应优先大面积推平,再循环渐进地刮平,直到达到要求的虚铺高度为止。

4.碾压:

用振动压路机,不开振动,稳压1-2遍,然后振动碾压3-4遍,最后用三轮压路机静压进行压光配合机械施工人员:

施工时,应设专人指挥卸料,要求布料均匀,布料量适当。

在路床表面洒水,洒水车应由专人指挥,施工中路床表面不得干燥,不得洒水过多造成路面积水,应参照水泥配合比及作业时的气候条件控制洒水量,以水泥土最佳含水量为标准调整现场洒水量。

各类机械施工必须自始至终由专人指挥,不要多头指挥,各行其事。

应配备足够的平整、修边人员,对机械不能处理到的边角部位进行修补,同时测量摊铺层的宽度、标高、坡度、平整度,保证摊铺面合格。

5.自检并上报资料

通过试验路段施工,准确、经济确定我标段的路面底基层的压实方法、机械搭配、松铺厚度、水泥剂量、底基层强度等,在以后路面底基层施工中起指导作用。

6.养生及交通管制

每段水泥稳定砂砾碾压完成后,立即进行养生,对水泥稳定砂砾的最终强度形成非常重要,每天洒水次数根据气候及路面水分蒸发情况确定。

养生期间应封闭交通。

7.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施工作业前接受岗位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时,对施工区域周围要进行围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施工人员要穿醒目的反光标志工作服、正确佩戴安全帽、防尘口罩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3、装卸、洒铺及翻动粉状材料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侧,轻拌轻翻减少扬尘。

散装粉状材料宜使用粉料运输车运输,否则车厢上应采用蓬布遮盖,装卸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

4、洒水车作业:

洒水车在上下坡及弯道运行中,不得高速行驶,避免紧急制动,洒水车驾驶室外不得站人;

5、施工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各种机械的操作规程施工,在作业地点挂警告牌,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与电气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保证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7、卸料车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卸料时,卸料车附近严禁站人。

8、特种机械设备(如压路机、平地机、推土机和摊铺机等)操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专业司机作业。

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合的机械。

严禁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严禁酒后操作;

2)每次作业前检查润滑油、燃油和水是否充足,各种仪表是否正常,传动系统、工作装置是否完好,液压系统以及各管路等无泄漏现象,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

3)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4)驾驶室或操作室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穿拖鞋、吸烟、酒后和打手机作业。

严禁机械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5)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锁好驾驶室(操作室)门,要拉上驻车制动闸。

6)作业期间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追逐打闹,注意力必须集中;

7)人、机配合施工时,人员不准站在机械前进行的工作面上,一定要站在机械工作面以外,人工清除粘在压路机滚动轮上的混合料时,必须跟在压路机后作业,严禁在压路机前面倒退作业,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9、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10、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和安全员的管理,听从指挥,有权拒绝冒险作业和违章指挥。

11、每天施工完毕前,必须及时清理现场施工垃圾及材料等,做到活完、料尽、场地清,积极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交底单位

 临朐县弥河综合治理标段7工程项目部 

接收单位

 

交底人

接收人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施管表5

    

工程名称

弥河综合治理工程标段7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交底内容:

一、施工准备

1.在摊铺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前一定要对底基层进行全面的检测,包括平面位置、高程、横坡度、宽度(强度、厚度已验过)及表面清洁情况,达不到要求者,采用合理的办法进行处理(尤其厚度不足处),特别是底基层的松散及起皮材料要彻底清除,决不能留下软弱夹层。

开始摊铺基层前在底基层上洒一遍水,保持表面湿润(不留明水)。

2.对施工机械作好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完好。

对工程材料作好检查,作到质量合格、数量充足,对细集料作好防雨覆盖工作,要有专人负责。

3.在施工路段两侧,每12.5米设一钢桩抄平挂线,以便于控制高程,测量人员应紧盯施工现场,经常复核钢丝标高。

4.混合料采用厂拌,拌和速度必须满足施工现场摊铺及施工进度的要求,在拌和之前,应反复检试调整,使其符合级配要求,同时,每次开始拌和前先拌几盘应作筛分试验,如有问题及时调整

二、水泥稳定碎石的运输及摊铺

1.为了节省倒车及水泥稳定碎石的摊铺时间,采用自卸汽车,并要求车况良好。

自卸汽车的数量根据运距来定。

2.每天上班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排除故障,防止装好料后汽车不能自卸,使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凝固造成浪费。

还要考虑运输距离的长短及天气情况决定是否用蓬布覆盖。

3.装车时,要不停地移动位置以使拌和楼拌卸中流出的混合料不离析。

4.水泥稳定层摊铺采用摊铺机进行摊铺,摊铺时,铺设时应使厚度均匀,摊铺过程中要保持摊铺的速度恒定,应考虑拌和场的生产能力与摊铺速度相匹配。

5.横接缝的处理方式是将已压密实且高程、平整度符合要求的未端拉成一横向(与路中心垂直)垂直向下的断面,所有不满足压实度高程和平整度的端部混合料应予以铲除。

三、水泥稳定碎石的碾压

1.压路机的选择:

采用配备较大吨位的振动压路机,做到及时碾压。

2.碾压顺序:

用胶轮压路机,稳压1-2遍,然后振动碾压3-4遍,最后用三轮压路机静压进行压光

3.碾压速度:

稳压阶段应控制在1.5KM/H.压实联合体速度控制在2KM/H,光面阶段行走速度应控制在2.5KM/H,起步和制动应做到慢速起动,慢速刹车,杜绝快速起动,紧急刹车现象。

4.硬接头处理:

开始施工前先在横向硬接头上洒水,在碾压前必须先处理硬接头,横向硬接头必须横压来保证平整度,硬接头横压也必须分稳压和微震,稳压和微震前后要错半米。

5.碾压完成且压实度经检验合格后便进入养生阶段,养生采用撒水养生,养生期7天,养生期内封闭交通,除撒水车外其他车辆严禁通行,撒水车亦应限速慢行。

四、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施工作业前接受岗位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时,对施工区域周围要进行围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施工人员要穿醒目的反光标志工作服、正确佩戴安全帽、防尘口罩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3、装卸、洒铺及翻动粉状材料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侧,轻拌轻翻减少扬尘。

散装粉状材料宜使用粉料运输车运输,否则车厢上应采用蓬布遮盖,装卸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

4、洒水车作业:

洒水车在上下坡及弯道运行中,不得高速行驶,避免紧急制动,洒水车驾驶室外不得站人;

5、施工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各种机械的操作规程施工,在作业地点挂警告牌,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与电气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保证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7、卸料车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卸料时,卸料车附近严禁站人。

8、特种机械设备(如压路机、平地机、推土机和摊铺机等)操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专业司机作业。

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合的机械。

严禁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严禁酒后操作;

2)每次作业前检查润滑油、燃油和水是否充足,各种仪表是否正常,传动系统、工作装置是否完好,液压系统以及各管路等无泄漏现象,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

3)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4)驾驶室或操作室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穿拖鞋、吸烟、酒后和打手机作业。

严禁机械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5)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锁好驾驶室(操作室)门,要拉上驻车制动闸。

6)作业期间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追逐打闹,注意力必须集中;

7)人、机配合施工时,人员不准站在机械前进行的工作面上,一定要站在机械工作面以外,人工清除粘在压路机滚动轮上的混合料时,必须跟在压路机后作业,严禁在压路机前面倒退作业,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9、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10、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和安全员的管理,听从指挥,有权拒绝冒险作业和违章指挥。

11、每天施工完毕前,必须及时清理现场施工垃圾及材料等,做到活完、料尽、场地清,积极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交底单位

临朐县弥河综合治理标段7工程项目部  

接收单位

 

交底人

接收人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施管表5

     

工程名称

弥河综合治理工程标段7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沥青面层施工

交底内容:

1、沥青操作人员均应进行体检,凡患有结膜炎、皮肤病及对沥青过敏者,不宜从事沥青作业。

2、从事沥青作业人员,皮肤外露部分均需涂抹防护药膏。

工地上应配有医务人员。

3、沥青操作工的工作服及防护用品,应集中存放,严禁穿戴回家和进入集体宿舍。

4、沥青加热及混合料拌制,宜设在人员较少、场地空旷的地段。

产量较大的拌和设备,有条件的应增设防尘设施。

5、块状沥青搬运一般宜在夜间和阴天进行,尤应避免炎热季节。

搬运时,宜采用小型机械装卸,不宜直接装运。

用手装运时,必须要有相应的防护,如坎肩、帆布手套、工作服等。

6、液态沥青宜采用液态沥青车运送。

对沥青下出口阀门认真检查其可靠性和密封性。

使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用泵抽送热沥青进出油罐时,工作人员应避让。

②向储油罐注入沥青时,当浮标指标达到允许最大容量时,要及时停止注入。

③满载运行时,遇有弯道、下坡时要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制动。

油罐装载不满时,要始终保持中速行驶。

7、洒布机工作地段的安全要点:

①洒布现场应设专人警戒。

②施工现场的障碍物应清除干净。

③洒油时作业范围内不得有人。

④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

8、沥青洒布车作业中的安全要点:

①检查机械、洒布装置及防护、防火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②采用固定式喷灯向沥青箱的火管加热时,应先打开沥青箱上的烟囱口,并在液态沥青淹没火管后,方可点燃喷灯。

③喷灯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外,应先封闭吸油管及进料口。

手提式喷灯点燃后不得接近易燃品。

④满载沥青的洒布车应中速行驶。

⑤驾驶员与机上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齐全配戴防护用品,注意自身安全。

作业时,在喷洒沥青方向10M以内不得有人停留。

9、沥青混合料摊铺机作业时的安全要点:

①驾驶台及作业现场要视野开阔,清除一切有碍工作的障碍物。

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在驾驶台上逗留。

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②运料车向摊机卸料时,应协调动作,同步进行,防止互撞。

③换档必须在摊铺机完全停止时进行,严禁强行挂档和在坡道上换档或空档滑行。

④熨平板预热时,应控制热量,防止因局部过热而变形。

加热过程中,必须设专人看管。

 

交底单位

临朐县弥河综合治理标段7工程项目部  

接收单位

 

交底人

接收人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施管表5

     

工程名称

临朐县弥河综合治理标段7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路缘石安装施工

交底内容:

1、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未经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2、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在施工现场嬉戏打闹,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3、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4、施工人员在搬动路缘石应轻拿轻放,注意不要在移动路缘石过程中被砸伤。

5、在邻近房屋下面施工作业时小心高空坠物。

6、夏季施工作业应注意防暑降温,气温超过38℃严禁施工。

7、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指挥下进行作业。

8、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受伤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

 

交底单位

临朐县弥河综合治理标段7工程项目部  

接收单位

 

交底人

接收人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施管表5

   

工程名称

临朐县弥河综合治理标段7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警示柱安装

交底内容:

1、安全设施对于保障行车安全、减轻潜在事故程度,起着重要作用。

良好的安全设施系统应具有交通管理、安全防护、交通诱导、隔离封闭、防止眩光等多种功能。

 2、在施工前,应在施工路段前后方十米处摆放道路施工安全标志牌、指示标志牌、70cm锥形路标、警告标志牌等交通安全设施标志牌,夜间施工应该多设置路障警示灯、70cm反光锥形路标。

确保做到不因工程施工或施工以外缘故发生的交通、人员伤亡事故。

 3、在开工前,专门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与标志牌摆放培训,让现场人员意识到做足安全措施,才能自保安全,必须做到步步到位,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4、在标志工程施工前,做好准备工作。

确认安装位置,标志杆、牌散装到位,开挖基坑时,要做到不污染路面,及时清理弃方,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安装完后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工程质量。

 5、公路上的安全护栏既要阻止车辆越出路外,防止车辆穿越中央分隔带闯入对向车道;

同时还要能诱导驾驶员的视线。

 6、为保证夜间交通的安全与畅通,在夜间进行视线诱导的路段,设置反光式视线诱导

标。

照明条件对道路交通安全有着很大的影响,视线诱导标一般沿车道两侧设置,具有明示道路线形、诱导驾驶员视线等用途。

7、防炫设施,遮挡对向车前照灯的炫光,防炫网通过网股的宽度和厚度阻挡光线穿过,减少光束强度而达到防止对向车前照灯炫目的目的;防炫板是通过其宽度部分阻挡对向车前照灯的光束。

 8、在人员、车辆繁多的路段进行警示带围护,有效阻止与警示人员、车辆进入施工路段,避免由此产生的交通延误或交通事故,保障施工路段效益的发挥。

 9、在开挖基坑前,应先熟悉图纸,标记管线位置,避免挖断电线、电缆、燃气管、自来水管所造成的影响交通与人员安全的事故。

 10、在施工结束后,对开挖的地方进行处理并清除路面上的残留物,以免来往人员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交底单位

临朐县弥河综合治理标段7工程项目部  

接收单位

 

交底人

接收人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施管表5

   

工程名称

临朐县弥河综合治理标段7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标志牌施工

交底内容:

1.交通标志、标牌材料

1.1按《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09)的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主、辅材制作,铝合金型材及钢管、钢筋等应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材料证明文件,作为编制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1.2标志反光膜级别均按《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18833-2012)的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制作,收集材料相关证明文件,作为依据编制竣工资料。

2.设置位置

2.1对于新增交通标志应避免相互遮挡。

悬臂、门架式标志间距不宜小于100m,位于地方道路的高速公路入口预告标志与其他标志间距不宜小于30m;

2.2高速公路交通标志任何部分不得侵入高速公路建筑限界;

2.3柱式标志内边缘、悬臂及门架式标志的立柱内边缘距土路肩边缘线的距离不应小于25cm。

悬臂、门架式标志净空高度应在规范要求下,预留20-50cm的余量。

3.施工注意事项

3.1标志板用龙骨加固,板边铝合金型材加固,标志板加固仅考虑了安装后的强度,如板面较大时,需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搬运时发生损坏;

3.2标志安装应满足标志与路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和水平距离。

特殊情况时可稍微调整立柱长度,调高须设计确认;

3.3基坑开挖应事先了解地下给排水结构或通讯措施情况,不要冒然开挖作业;

3.4基坑开挖、支模、安放钢筋后应及时通知业主代表验槽,否则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

3.5验槽后浇筑砼要及时,防止雨水流入基坑或冲毁路基边坡,如有特殊情况应采取遮挡措施;

3.6基础完工后回填土时,应分层夯实,并作好或恢复路基边坡防护;

3.7施工过程中作好完工成品保护并不得污染路面及周边环境,废弃材料带离施工区域,妥善处理;3.8标志的支撑结构均采用热浸镀锌防腐处理;

3.9标志立柱的砼基座顶面宜低于土路肩外缘至少50cm;

3.10为提高吊装效率,采取两组人员共同作业,前面一组拆卸,后一组安装,避免拆卸后不能当天安装情况发生,造成指示信息不连续,对于信息不连续的路段,可利用拆除的标志版作为临时标志。

4.安全要求

4.1施工单位对上路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落实三级安全技术交底程序,保证队伍年轻化,工人素质高;

4.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如有违规作业的情况发生,将给予相应处罚;

4.3施工人员上路施工时,必须穿戴安全反光服、帽,当登高作业时,须系好安全绳,采取有效措施对移动脚手架进行加固;

4.4施工人员一律在作业区内施工,严禁侵占正常通行车道施工,严禁随意横穿马路,各施工点须设有专职安全员看管;

4.5由于标志、牌是高空作业,要注意登高作业区域内有无电线、电缆,特别是高压设施,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安全标识标牌摆放

严格按照JTG-H30-2004《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要求摆放,专职安全员应定时巡查查看安全标识标牌的完好性,对倾倒的安全标识标牌应及时予以扶正。

5.1警告区:

长度不得少于1000m,在警告区起点及距起点700m处,迎向行车方向设置“前方施工”及限速标志等。

第一个警告标志到下一个标志间不得超过300m,其余标志的间距在100m~300m之间,并设置“前方施工标志”、“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前方车道变窄标志”、“禁止通行标志”;

5.2上游过渡区:

警告区的最后一个标志离上游过渡区的第一个标志间距不少于150m,车辆行驶至上游过渡区时,车速应小于40km/h,该区长度为100m~150m,该区前应设置车辆慢行、导向标志等;

5.3缓冲区:

长度应为150m,其与上游过渡区之间必须设置路障、路栏等标志;

5.4作业区:

施工材料和机械堆放整齐、不能过高,施工材料和机械不得占用过往车辆行驶的车道,作业区与通行车道间要设置隔离墩;

5.5下游过渡工区:

长度不应小于30m,在过渡区终点,采用锥形标志,与停车方向成45度角摆放,在路肩护栏以外设置统一颜色的安全施工棚。

 

交底单位

临朐县弥河综合治理标段7工程项目部  

接收单位

 

交底人

接收人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施管表5

   

工程名称

临朐县弥河综合治理标段7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太阳能路灯施工

交底内容:

1、工人必须做到正确佩戴合格安全帽,并系好下颌节,锁好带扣。

2、工人必须做到“四不伤害”:

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不让别人伤害,积极发挥自我防护能力。

3、路灯吊装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要求,不违规指挥,不违规作业。

4、路灯吊装作业时,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机械各部件可靠,每次作业前需经试吊检验。

5、作业完成后,要按规定做好现场整理和清理工作,及时工完料尽场地清,确认安全后可离去。

交底单位

临朐县弥河综合治理标段7工程项目部  

接收单位

 

交底人

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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