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质量检验评定与工程验收必读讲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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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质量检验评定与工程验收必读讲稿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
施工质量检验评定
与工程验收
必读
这本书具有如下特点:
1.结合实际工作:
这本书以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为主线,将施工质量管理、检验、评定、资料、验收等知识融为一体,解决了施工期间工作时需要到处查阅资料的问题(两个规定和两个规程的原文)。
2.针对性:
这本书涵盖了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技术人员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要点、难点,通俗易懂,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
3.使用方便:
注重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人员管理水平和相关知识的培养,力求做到叙述的内容一目了然,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对规程、规范的某些条文,一是用表格代替之,一是用案例来解读之,特别适合现场管理人员随查随用。
“必读”适用于施工、监理、设代组、项目法人、质量检测等单位从事水利工程质量工作的人员作为工具书,它也是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工作手册之一。
这本书前四章是两个规定和两个规程的原文,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部第7号令;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后四章是对前四章的规定和规程进行了解读、补充。
目的是使监督机构和工程参建单位对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管理、检验与评定、施工资料等更加规范,满足完工后法人验收(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的要求,是这本书的重点。
监督机构及参建单位的人员要活学活用两个规定和两个规程,要明确施工质量管理自身职责,要按照施工规范、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去做好每一项工程,要强化检测、检验工程质量,要在施工过程中有效地控制单元(工序)工程质量,是工程达到合格标准的基本保证,也是我们水利建设者共同追求的质量目标,
这本书汇集了在水利部组织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以下简称“验评规程”)宣贯班讲课用的讲稿,并增补了补充说明和案例分析,使“验评规程”更有操作性,例如:
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划分结合实际举出案例、混凝土试块强度质量统计计算及评定采用表格化、补充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表不足部分的评定表(目录集)、工程质量验收结论备案证书及须整改后再备案的通知的格式等。
为更好的搞好工程质量管理、检验与评定,除了学习好“验评规程”,还要掌握好“验收规程”,因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走下去的结果是要满足工程的验收,而工程验收是需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结果作为具备条件之一,因此,在施工现场搞质量管理人员须懂得“验收规程”。
做好如原材料、中间产品检验资料、单元、分部、单位工程评定与验收资料、竣工图等工程施工资料,与做好合格工程是同等重要的,在有些工程项目上对资料管理不重视,收集整理不及时,造成资料流失,这是非常可惜的;有的工程项目又随意找到其他行业的归档方法来做,破坏了评定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系统性。
如何做好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含施工资料)及工程建设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水利部是有规定的,按水利行业的规定做,就能保证评定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
本教材将部颁《水利工程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纳入,旨在以工程质量评定为主线,从工程开工作“质量评定项目划分”开始,讲到按质量标准施工,做好原材料、中间产品、单元、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与评定,再讲到工程质量评定如何进入到工程的验收,最后讲到施工资料收集整理,从施工进场一直到验收,质量如何管理、评定、验收、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做了完整的讲解。
第五章贯彻“部7号令”,明确职责,加强施工质量管理,
建造合格工程
一、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设计)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
这个质量管理体制模式,明确了质量监督机构代表政府监督职能的地位,规定了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特别是项目法人对质量负全面责任的规定,有利于提高施工质量,是符合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的,各方都遵守规定并做到了,必然会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建造出更多的合格工程。
在这个体制模式里的有“结合”两字,特别值得注意,它是指质量监督机构既要代表政府对工程进行强制性监督,发现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违规行为说“否”,还要对那些主观上是想把工程做好,不知道如何做才能做好的人们,质量监督机构有必要指导、帮助他们懂得规程、规范、标准,促进他们做出工程达标合格,质量监督员做好了前者为合格,与工程“结合”把两者都好了为优,优者就是过去我们常提倡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监、帮、促”,宣贯规程、规范、标准是水利行业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这也是与其他行业监督不同之处。
要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合同法、企业法、项目法人责任制去理解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制模式,要从水利工程分散、技术熟练工人缺乏、建设管理人员懂得规程、规范、标准太少,且工程失事对人民生命财产及社会影响大等特点去理解推行这35个字的质量管理体制模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制模式,表明了各方的质量责任、应做的质量工作,又以这个模式为基本原则贯穿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的章节中。
《验评规程》(SL176-2007)中充分地体现了这个体制模式,例如:
项目划分工作程序:
《验评规程》3.3.1条规定,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施工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验评规程》5.3.2条规定,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定)。
外观质量评定工作,《验评规程》规定,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管理运行单位组成外观质量评定组评定,评定结论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验评规程》4.3.6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及时将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单元(工序)工程质量检验结果报监理单位复核。
并按月将施工质量情况报送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汇总分析后报项目法人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规定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质量监督机构不作为验收工作组成员,有必要时列席验收会或以专家身分进入工作组参加验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特性
1.权威性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
2.强制性监督检查是公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3.公正性行为公正、公开、客观,同时也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
4.综合性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对建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原材料设备供应单位都监督管理
5.必要性水利工程规模大、周期长、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不可派出足够人员监督,因此,必要授权给质量监督机构
6.专业性水利工程种繁多,如水库、水闸、堤防等,每一类的结构形式也不同,无法像工民建那样定型设计,肌水利工程对建材、施工方法、条件都有自己的要求,质量监督工作必须具有较强的水利工程专业技术知识。
7.不可替代性不能用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代替政府监督职能。
特列是对公益性水利工程更应加强政府质量监督。
案例
反面教材:
1999年1月4日下午重庆市綦江县的虹桥垮塌特大质量事故造成40人死亡、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00多万元。
工程主要负责人林世元(县委付书记书),因贪污受贿、玩忽职守,被判处死刑。
重庆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赵祥忠因犯工程重大安全质量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赵的违法表现在:
对綦江县城建委提出质量监督申请,不按国家有关规定核查各方资质等级,在无任何设计、勘查、施工单位资质的情况下(非法的私人设计、没有建桥资质的私人承包工程施工),签发了质量监督申请书,致不具备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建了虹桥工程;对虹桥主拱钢管构件生产单位的资质、资料不审查,即同意加工,致该构件加工不合格;主拱钢管加工后送到现场,在既无合格证,又无检测报告,又无复验时,不依法制止不合格的主拱钢管进入虹桥主体,违法进行拼装合拢,降低了工程质量标准,造成虹桥垮塌重大安全事故留下了严重的质量隐患。
经验及教训:
2001-2003年,马家沟水库工程的水厂单位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评定为优良,经实体质量及资料检查后,市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优良,但沥青混凝土心墙石渣坝单位工程,施工、监理评为优良,业主也同意“优良”,业主急着要上报市局验收,当时赶签的压力特大,该单位工程有1m高的评定资料送到市质量监督机构,经实体质量考查结果及资料检查,沥青混凝土心墙石渣坝施工过程存在的问题较多,监督机构6次监督抽查的记录和抽查意见,发现质量管理的问题,未得到答覆或消缺的报告;业主、监理、施工的工程质量管理不符合要求,特别是施工工艺不规范,雨天还在浇筑沥青心墙混凝土;现场乱,光喊叫“优良”,施工不听监理的,并忽视关健技术-沥青心墙混凝土施工;不按程序搞施工管理,无地基开挖联合验收资料,就封基上坝;评定资料缺施工检测资料,特别是沥青心墙混凝土检测资料,现场技术人员水平差,有个别单元工程评定表填写的数据与评定结果与实际出入较大,也未按规程来确认质量等级,因此监督机构项目负责人,因此监督机构未在沥青混凝土心墙石渣坝单位工程评定表上盖章,把住了关。
事实证明监督机构是正确的,当年蓄水大坝管涌漏水严重,刚建成就为病险水库,不得不作防渗处理,监督机构没有洗理糊涂地签字盖章,避免了犯责任错误。
所以我们搞监督的,必须做到现场抽查质量,严格要求参建单位按设计、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施工,还要把握好关缝性的的工程,心中要有数,签字要有责任感。
马家沟水库工程故事之二2004-2006年,大坝管涌漏水严重刚建成就为病险水库不得不作防渗处理施工单位灌浆工程资料表明,检查孔压水试验的检测透水率值达不到设计要求的1Lu,硬要监督机构同意合格验收,监督否了,他们向市局告状说:
某某人要施工停工,违背市局指示,闹得不可开交,但监督机构顶住压力不松口,事实证明防渗处理工程并未完全达到设计要求,现大坝仍限制水位运行。
经验教训
1.工程质量是施工单位保证的,施工质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监督部门不能姑息迁就。
2.在监理不负责任,项目法人管理力量弱,不能完全履行法人的责任,往往会把质量监督部门推到了风头浪尖!
鲤鱼塘水利工程是相反结果的例子,质量体系:
相同的监理单位(江河),相同的施工单位,情况和结果不一样,质量监督部门与工程结合得很好。
第三节质量监督站的监督工作(归纳了12项)
一.质量监督手续的办理监督的申报表和监督书的内容要改变。
签发监督书是顺利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和关健性的开头工作,项目法人应提交的资料应齐全,监督书要明确主要监督人员
二.编制质量监督计划—监督交底有利于克服监督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利于加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序性,要做好质量监督交底,事前需作监督计划
三.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划分的确认项目划分须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它是具有水利质量监督特色一项重要工作,项目划分的用处贯穿在工程建设的始终。
四.对各参建单位质量体系监督检查参建单位质量行为规范是保证施工质量合格的人的因素
五.监督参建单位的标准规范设计文件等执行情况-工程质量评定表的宣贯和监督执行评定表就是执行标准,工程中房屋、公路等项目的施工质量按相应行业标准执行。
六.原材料、中间产品质量监督材料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的重要因素
七.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加强施工过程对建设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对质量缺陷及时消缺,发现问题使用飞检,结果通告。
把住几个重要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实体质量,是个好方法
八.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标淮的确认地位调整了,但我们监督员须掌握好外观质量评定的标准和方法,只有搞懂了,才能监督好外观质量评定,
九.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核备(定)工作未经质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验,工程主管部门不能验收。
要大力宣贯质量备案工作,使它成为做好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
十.工程验收的质量监督工作重在参与,在列席或以专家身分参加验收时都注意检查工程质量评定是否真实可靠,质量评定资料是否规范、齐全,用验收结论要监督站备案来规范它们的质量评定
十一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报告只有在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时才出监督报告。
前面十项工作都做好了,总结这十项内容后按规程规定的监督报告提纲编入,监督报告就不难写了,监督报告中的“工程质量结论意见”范文(推荐)2011.2.12
二、水利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
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
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
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要求,各参建单位的管理工作报告,最后都要有附件表明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资格证书编号等特征的名单,这是十分重要的要求。
第九条规定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三、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
(一)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总站、中心站、站三级设置。
1.水利部设置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办事机构设在建设司。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设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3.各地(市)水利(水电)局设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各级质量监督机构隶属于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接受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的指导。
4.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组),是相应质量监督机构的派出单位。
(二)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手段,增强质量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质量法规、规范情况的检查,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滥用职权的行为。
(三)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七、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三)施工单位不得将其承接的水利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转包。
对工程的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对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对全部工程质量向项目法人负责。
工程分包必须经过项目法人的认可。
(四)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
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六)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工程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并应向项目法人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
(九)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1.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是否正常,工作是否有效。
2.按合同规定的技术负责人是否常驻工地,质检人员是否熟悉各项质量标准,质量检验是否及时有效。
3.与工程质量有关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如何。
4.若采用没有国家私行业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新工艺时采用前是否经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5.施工质量检查“三检制”是否做到了班组初检
(1)、处(队)复检
(2)、项目经理部专门质检机构(3)的终检。
6.工序验收手续是否齐全,有无漏检测现象。
7.工程原材料、中向产品的质量检测项目、数量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8.工程实体质量检测项目、点数,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质量检测结果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各项检测记录是否及时并齐全,记录、校对、审核各级签字手续是否齐全。
9.施工质量缺陷有无私自掩盖行为,是否及时进行了描述、备案,是否及时进行了处理。
10.是否按有关规定对己完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了自检,自检结果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11.工序质量、单元工程质量是否及时进行了等级评定,评定标准是否与规程、规范相一致。
12.质量缺陷报告及质量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如何,是否及时。
13.原材料、中向产品的质量及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结果是否按月汇报建设、监理单位。
八、建筑材料、设备采购的质量管理规定
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由采购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标式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重庆市水文监测建设工程
进场设备开箱验收(记录表)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工程名称
数量
单位、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安装)单位
单元工程设备名称
评定日期
年月日
验收项目
施工单位自检
记录
监理单位复检记录
进场开箱检查
1.开箱前,设备包装标识清淅,无破损现象。
2.产品包装和商标式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3.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4.设备齐全、完好。
5.符合设计及合同的要求。
设备合格证明清单
1.产品合格证
2.产品生产许可证
3.设备出厂检验报告
4.产品说明书
5.合同书
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监理单位复核质量等级
经进场开箱检查符合要求□,设备合格证明清单齐全□。
施施工单位
项目质检员:
年月日
监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建设单位
现场代表:
年月日
九、水利工程实行保修制度
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
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规定。
水利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一般由原施工单位承担保修,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工程建设质量违规问题的处罚
(一)水利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应严肃处理。
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或收缴资质证书;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二)因水利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责任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受损方经济赔偿。
(三)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或其它纪律处理:
1.未按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
2.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3.未按规定及时进行已完工程验收就进行下一阶段施工和未经竣工或阶段验收,而将工程交付使用的;
4.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四)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经济处理按合同规定办理,触犯法律的,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1.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接任务的;
2.不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的;
3.设计文件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要求的;
4.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不符合本规定第三十五条要求的;
5.未按规定实行质量保修的;
6.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或在工程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
7.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及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8.经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工程质量等级为不合格或工程需加固或拆除的。
(五)检测单位伪造检验数据或伪造检验结论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
因伪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六)对不认真履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职责的质量监督机构,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上一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撤换负责人或撤销授权并进行机构改组。
从事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者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工程建设中未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建设程序、质量管理、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或违反国家和水利部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和合同管理及其它有关规定而发生质量事故的,对有关单位或个人从严从重处罚。
十一、质量监督手续的办理
(一)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到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监督手续,签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
(二)项目法人接受质量监督的申报,需向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法人审批文件;,
2.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
3.设计主要建筑物平面及剖面图;
4.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副本;
5.监理、施工在投、招标的技术标书,(对监督站考核和监督工程质量及其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资料)。
6.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情况等资料。
(三)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格式及说明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格式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编号申报日期:
年月日
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项目法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邮编
电子邮箱
工程
规模
主要
技术
指标
总投资
万元
其中建安投资合计
万元
计划工期
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
初设批批准机关、日期、文号
接受质量监督单位名称
质量监督
申报内容
申报监督
提供
资料
1.项目法人审批文件1份;□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1份;□
3.设计主要建筑物平面及剖面图;□
4.监理合同及投标书各1份;□
5.施工合同及投标书各1份;□
施工合同及投标书各1份;□
备注
参建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资质)
设计
监理
施工
报监授权承办人
联系方式
2.水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