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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下镇中心路延伸工程西二大街滨海大道

塘下镇中心路延伸工程(西二大街—滨海大道)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写本)

 

 

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Wenzhouenvironmentalprotectiondesign&researchinstitute

国环评证乙字第2014号

二O一一年七月

目录

1、项目概况2

1.1基本情况2

1.2项目选址2

1.3工程基本情况2

2、项目污染源分析3

2.1施工期污染源3

2.2营运期污染源4

3、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5

4、评价标准9

4.1环境质量标准9

4.2排放标准9

5、环境影响预测10

5.1废气10

5.2废水10

5.3噪声10

5.4固废11

5.5生态12

6、污染防治对策措施12

7、公众参与12

8、环境可行性及评价结论13

8.1规划符合性和选址符合性13

8.2产业政策符合性14

8.3清洁生产要求符合性14

8.4污染物排放可达性14

8.5总量控制符合性原则14

8.6维持环境质量原则符合性14

8.7公众可接受原则15

8.8风险防范措施符合性分析15

8.9构建和谐社会15

9、环评综合结论15

1、项目概况

1.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塘下镇中心路延伸工程(西二大街—滨海大道)

建设单位:

瑞安市塘下镇人民政府

工程范围:

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管网、电力缆沟、路灯、公交站台、交通标志设施、绿化。

道路长度4.5km,标准路幅宽度为42m,按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设计车速50km/h。

拆迁征地:

项目总用地面积805亩,涉及拆迁房屋3161间。

项目总投资:

125997万元.

建设周期:

2011年10月-2016年12月,共62个月。

表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1

线路总长

km

4.5

2

道路等级

城市次干道

3

设计行车速度

km/h

50

4

路幅宽度

m

42

5

道路全线设计最大纵坡

%

1.787

6

道路全线设计最小纵坡

%

0.0

7

设计

荷载

路面

BZZ-100型标准轴载

桥涵

公路-I级

1.2项目选址

塘下镇中心路延伸工程(西二大街—滨海大道)位于瑞安市塘下镇,西起西二大街,东至滨海大道,是瑞安市北部组团内重要的交通次干道,同时也是一条东西向贯穿北部组团各片区的发展主轴线。

总用地面积805亩,用地现状为居住用地、农田和荒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1.3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50km/h,道路全线从西向东依次与西二大街、西大街、鲍川路、商业街、规划道路一、东新路、华光路、镇小路、环镇东路、规划道路二、规划道路三、规划道路四、港口大道、规划道路五、规划道路六、中塘路、规划道路七、A九路、规划道路八、滨海大道相交,均为十字平交口,主要交叉口进行展宽渠化设计。

道路沿线跨越二处规划河道和中塘河,新建桥梁三座。

项目作为一条城市次干道,布置了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城市管线。

2、项目污染源分析

2.1施工期污染源

2.1.1施工期废水

1、施工生活污水

预计每日生活污水量为9.6t,CODCr、氨氮产生量分别为4.8kg/d、0.4kg/d。

2、施工生产废水

本工程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施工场站砂石料冲洗废水以及汽车机械保养站(含停车场)冲洗废水和机械设备修配厂清洗废水等。

2.1.2施工期废气

1、施工作业扬尘

本工程施工期施工作业区路堑开挖、路堤填筑、土石搬运、物料装卸、建材运输、汽车行驶过程中将产生扰动扬尘、风吹扬尘和逸散尘,施工场地和露天堆场裸露表面也将产生风吹扬尘。

2、施工机车尾气

本工程施工期沿线燃油机械和车辆会产生含有少量烟尘、NO2、CO、THC(烃类)等污染物废气。

2.1.3施工期噪声

施工期噪声来自各种施工作业,主要有筑路机械噪声、车辆运输噪声以及现场作业噪声。

2.1.4施工期固体废物

主要是施工中废包装物、废旧设备以及废混凝土、废砖头、废石块等固体废物以及施工生活垃圾。

2.2营运期污染源

2.2.1营运期废水

本项目道路工程初期(2h内)路面雨水产生量为1140.6m3/2h。

2.2.2营运期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见表3

表3路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强

路段

年份

交通状况

NOx排放源强(mg/m·s)

CO排放源强(mg/m·s)

中心路

2017

高峰

1.1518

16.6221

昼间

0.7514

9.8320

夜间

0.1887

2.4581

2024

高峰

1.5593

24.0327

昼间

0.9940

13.8773

夜间

0.2553

3.5681

2031

高峰

2.1128

34.6804

昼间

1.3759

20.6434

夜间

0.3453

5.163

2.2.3营运期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见表4

表4道路交通噪声离开道路红线不同距离预测值

预测年份

距路红线

距离m

2017年

2024年

2031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0

74.8

68.8

76.1

70.2

77.7

71.6

10

65.8

59.8

67.1

61.2

68.7

62.7

20

61.6

55.6

62.9

57.0

64.5

58.5

30

59.5

53.5

60.8

54.9

62.4

56.4

40

58.2

52.1

59.5

53.6

61.0

55.0

50

56.3

50.2

58.4

52.5

60.0

54.0

60

57.1

51.1

57.6

51.7

59.1

53.1

100

53.8

47.8

55.1

49.2

56.7

50.7

200

50.2

44.2

51.6

45.7

53.1

47.1

3、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A、水环境保护目标为附近内河水体水质不恶化;

B、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C、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声环境功能区。

D、主要现状敏感保护目标见表5。

表5现状敏感保护目标表

序号

桩号范围

保护目标

与道路位置

最近一排房屋与红线距离(m)

第一排房屋情况

环境保护要求

备注

1

K0+000~K0+450

鲍一村

两侧

8

10幢

3层或3层以上房屋为主

Q2、Z2/Z4

2

K0+450~K0+650

鲍二村

两侧

6

21幢

3层或3层以上房屋为主

Q2、Z2/Z4

3

K0+650~K0+800

鲍三村

两侧

6

14幢

3层或3层以上房屋为主

Q2、Z2/Z4

4

K0+800~K1+100

高营村

两侧

6

22幢

3层或3层以上房屋为主

Q2、Z2/Z4

5

K1+100~K1+180

北侧鲍五村

南侧高营村

/

5

6幢

3层或3层以上房屋为主

Q2、Z2/Z4

道路南侧现有住宅全部拆迁,改为河边绿地,第一排为北侧鲍五村民宅

6

K1+180~K1+660

东洲村

北侧

5

21幢

3层或3层以上房屋为主

Q2、Z2/Z4

道路南侧现有住宅全部拆迁,改为河边绿地,第一排民宅均在北侧

7

K1+660~K1+780

鲍田中心小学

北侧

10

/

Q2、Z2

道路南侧现有住宅全部拆迁,改为河边绿地,北侧为小学

8

K1+780~K1+840

高星村

北侧

5

2幢

3层或3层以上房屋为主

Q2、Z2/Z4

道路南侧现有住宅全部拆迁,改为河边绿地,第一排民宅均在北侧

9

K1+840~K1+880

鲍垟村

北侧

5

2幢

3层或3层以上房屋为主

Q2、Z2/Z4

道路南侧现有住宅全部拆迁,改为河边绿地,第一排民宅均在北侧

10

K1+880~K1+920

东洲村

北侧

5

2幢

3层或3层以上房屋为主

Q2、Z2/Z4

道路南侧现有住宅全部拆迁,改为河边绿地,第一排民宅均在北侧

11

K1+920~K1+980

高营村

北侧

/

/

/

道路走向拆除了该段所有现状民宅

E、主要规划敏感保护目标

本项目规划分两段,K0+000~K1+980(即现状村民聚居区范围)属于瑞安北部组团(鲍田片区)详细控制性规划范围;K1+980~终点(即现状空地)属于瑞安市国际汽摩配产业基地(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现根据不同规划对未来的敏感点进行分析。

(1)瑞安北部组团(鲍田片区)详细控制性规划范围

道路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见图1.8-4。

 

通过上图可以看出,瑞安北部组团(鲍田片区)详细控制性规划范围内,本项目未来规划敏感点主要是两侧的商住用地。

其中G12街头绿地规划宽度为60m(包括河道)。

(2)瑞安市国际汽摩配产业基地(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

道路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见图1.8-5。

 

根据上图可知,道路北线的沿街用地规划主要为商业、图书馆等,噪声敏感性较低,南线沿街全部为街头绿地范围,规划宽度60m(包括河道),其中R22(小)用地范围为现状鲍田中心小学未来的搬迁位置。

4、评价标准

4.1环境质量标准

(1)水环境

道路沿线主要河流为温瑞塘河支流,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执行Ⅳ类标准;另外,飞云江段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2)空气质量

工程经过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1月6日修改)中的二级标准。

(3)声环境

本工程经过区域为聚居区和农田,前段沿线分布有大量住宅、商业;后段基本为农田,两侧200m范围基本内无敏感点分布,故现状声环境参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和2类标准。

营运期道路两侧声环境标准参照《瑞安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方案》执行,即划分方式如下:

a、项目两侧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分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

b、项目两侧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道路红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

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道路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道路30m范围内执行4a类标准,30m外执行2类标准;

道路相邻区域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距道路20m范围内执行4a类标准,20m外执行3类标准。

4.2排放标准

(1)施工期废水

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排放。

(2)施工期噪声

施工作业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3)施工期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粉尘、沥青烟等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5、环境影响预测

5.1废气

预测表明:

本工程沿线两侧范围内车辆尾气中的NO2、CO日均及高峰小时贡献值均较小,由于本底值浓度较低,叠加后日均及高峰小时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清单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该预测结果在类比监测数据中得到验证。

5.2废水

本项目的建设对附近内河水质的影响有限,污水管网的铺设还能够为该地区未来的截污纳管工作提供基础。

5.3噪声

1、现状噪声监测结果表明:

所有测点昼夜噪声均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2、营运近期:

昼间距路红线2米外区域满足4a类标准,24米外区域满足2类标准。

夜间距红线20米外区域满足4a类标准,57米外区域能满足2类标准。

营运中期:

昼间距路红线4米外区域满足4a类标准,33米外区域满足2类标准。

夜间距红线26米外区域满足4a类标准,78米外区域能满足2类标准。

营运远期:

昼间距路红线7米外区域满足4a类标准,45米外区域满足2类标准。

夜间距红线36米外区域满足4a类标准,103米外区域能满足2类标准。

3、位于4a类区敏感点(现状9个、规划2个):

(1)现状敏感点

营运近期昼间9个敏感点全部达标;夜间9个敏感点均超标,超标量在6.0~6.8dB。

营运中期昼间9个敏感点全部超标,超标量在0.3~1.1dB;夜间9个敏感点均超标,超标量在7.4~8.3dB。

营运远期昼间9个敏感点全部超标,超标量在1.8~2.7dB;夜间9个敏感点全部超标,超标量在8.8~9.7dB。

(2)规划敏感点

营运近期昼间2个敏感点全部达标;夜间2个敏感点均超标,超标量在0.8~1.0dB。

营运中期昼间2个敏感点全部达标;夜间2个敏感点均超标,超标量在2.0~2.3dB。

营运远期昼间2个敏感点全部达标;夜间2个敏感点全部超标,超标量在3.2~3.7dB。

2、位于2类区敏感点(现状10个、规划2个):

(1)现状敏感点

营运近期昼间7个敏感点超标,其中3个超标大于3dB,最大超标6.0dB;夜间10个敏感点超标,其中5个超标大于3dB,最大超标9.6dB。

营运中期昼间7个敏感点超标,其中4个超标大于3dB,最大超标7.2dB;夜间10个敏感点超标,其中6个超标大于3dB,最大超标11.0dB。

营运远期昼间9个敏感点超标,其中6个超标大于3dB,最大超标8.5dB;夜间10个敏感点超标,其中7个超标大于3dB,最大超标12.3dB。

(2)规划敏感点

营运近期昼间2个敏感点全部达标;夜间2个敏感点全部达标。

营运中期昼间2个敏感点全部达标;夜间2个敏感点全部达标。

营运远期昼间2个敏感点全部达标;夜间2个敏感点全部达标。

鲍田中心小学昼、夜间近、中、远期都有不同程度超标,超标范围内有3栋教学楼。

昼间超标幅度为6.0~8.5dB,夜间超标幅度为9.6~12.3dB。

综上所述,工程沿线村庄敏感点距离道路较近,运营期昼夜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超标,特别是夜间超标量较大,交通噪声对工程沿线村庄敏感点影响较大。

5.4固废

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5生态

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破土挖、填工程,将产生一定的增量裸露地表,由雨水和地表径流经过由施工所产生的裸露地表裹挟的泥沙进入区域附近的下水管涵导致堵塞,产生影响,因此落实治理水土流失的措施对保护水环境是十分重要的。

临时堆土(石)场和施工工区尽量远离水体设置,并采取工程措施保护。

6、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污染防治措施见表6。

表6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污染源

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废水

生活污水应建临时厕所并委托清运,施工废水则设临时废水沉淀池,使之澄清后外排,以不影响周边河流水质为宜。

扬尘

对主要施工道路实施洒水(每天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在大风天气不进行扬尘污染严重的作业等。

机械设备噪声

夜间应禁止打桩机等强噪声机械进行施工。

运营期

废水

采用截水沟、排水沟、集水池等工程措施

废气

加强进城车辆的管理,超标车辆禁止上路,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管理,加强组织管理,对上路车辆进行检查,禁止车况差、超载、装卸物品遮盖不严容易洒落的车辆上路,做好路面保养工作,减少车辆滞速怠速状态,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

噪声

加强道路的维修养护,保证路面的平整度,加强道路检查,淘汰不合格的车辆,在道路两侧地块的未来规划中,第一排建筑应尽量避免规划安排对环境较敏感的项目(如纯住宅、医院、学校等),应尽量安排商业、公建等声环境较不敏感建筑,同时在建筑设计时考虑临路窗户加装双层隔声窗,最大限度降低道路交通噪声的不良影响。

公交站的具体位置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尽量远离敏感点,以减少对敏感点的影响的影响。

对现有敏感点预留隔声窗换装费用,尽快开展小学的搬迁工作。

固废

项目在工程设计上应力求做到挖填方平衡,尽可能减少挖方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以避免增加原有水土流失量。

7、公众参与

项目的环保公告和公示分别于2011年5月17日和2011年5月31日两次分别在瑞安市塘下镇人民政府和瑞安市塘下镇鲍田办事处公告栏张贴,公示期均为10个工作日,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还没有接到群众来电和来信投诉。

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可以看出,被调查的团体单位和个人基本上对该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没有单位和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但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国家法规要求,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与妥善处置,确保该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

8、环境可行性及评价结论

8.1规划符合性和选址符合性

1、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瑞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瑞安市生态功能区划分为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4类。

本项目位于瑞东城镇与产业优化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功能区编号Ⅴ1-40381D05),属于优化准入区范围,小区基本特征如下:

该区位于塘下、莘塍、汀田镇建成区与工业功能区块和中心村居住集聚区,面积为73.43km2。

着重发展汽摩配制造业,适当发展机械及金属制品。

治理小熔炼、电镀、胶鞋制造等行业污染。

淘汰电镀槽容量在1万升以下电镀企业、小熔炼、废塑料洗涤,淘汰质量低、资源浪费严重、技术含量低、经济效益差、“低、小、散”企业;禁止1.5m2以下鼓风炉炼铜、冶炼烟气制酸干法净化和热浓酸洗涤建设项目;重点鼓励发展新材料、精细模具工艺、智能化技术,开发汽车电子、新型发动机、汽车尾气排放控制等高端产品。

本项目不属于该小区禁止或淘汰的项目,符合《瑞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

2、瑞安市域总体规划

根据《瑞安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本项目作为该区块重要基础设施,是该区内城市道路网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该区域未来发展的基础。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8.2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该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目,为“十九、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中的“3.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属于鼓励类。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本省产业政策。

8.3清洁生产要求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道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先进的工程管理与施工模式,建成后为沥青路面,可以明显降低道路运行噪声,降低车辆轮胎磨损率,路灯采用节能环保的灯源,在建设过程及道路营运过程中加强管理,可以符合道路建设和运行清洁生产要求。

8.4污染物排放可达性

本项目建成后在正常工况下主要污染源为:

交通噪声、汽车尾气,通过加强道路检查,淘汰不合格的车辆,降低车辆的辐射声级和减少尾气的排放;加强交通管理,避免堵塞,减少刹车、起动的次数,从而降低由起动、刹车引起的噪声。

并通过合理规划道路两侧的用地可减少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对敏感点的影响。

本项目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

8.5总量控制符合性原则

本工程营运后,道路上通行的车辆将产生一定量的NO2、CO和THC,但同一区域的同一时间运输量是一定的,不通过本道路行驶必然通过其他道路行驶,因此在本项目道路上排放的尾气量如果不在本道路排放,将在其他道路排放,并没有因本工程的建设而增加排污量。

8.6维持环境质量原则符合性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在处理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较小;施工期汽车扬尘等在采取一定防治措施后对道路沿线居民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做到维持现有环境质量。

8.7公众可接受原则

从调查结果上看,被调查个人和单位均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但是公众普遍关注项目实施所带来的废气及噪声影响。

多数人认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应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群众生活质量和工作条件,提出项目的实施关键要落实其环保治理措施,做到污染源达标排放,减轻对周边环境的污染,要求相关部门督促和加强环保治理工作,确保环保治理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应对本项目进一步作宣传,以取得更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遵守国家有关政策,以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

因此,本项目能为公众所接受。

8.8风险防范措施符合性分析

建设单位应按照本环评报告的要求落实道路危险品运输交通事故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纳入“三同时”验收管理,将道路营运可能产生的环境风向降到最低。

8.9构建和谐社会

本项目为瑞安市不可或缺的配套工程,该项目的建成有力的提升了塘下的城市形象和环境,优化了塘下镇交通网络,方便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有利于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建设和谐社会。

9、环评综合结论

塘下镇中心路延伸工程(西二大街—滨海大道)是瑞安市重要城市次干道,符合相关规划,项目建设对于瑞安市塘下镇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都具有比较重要的意义。

项目在建设、营运过程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分析和评价,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手段可以控制环境污染。

项目在建设和投入营运期间,应取有效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有关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项目地理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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