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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集五大实施方案

 

浙江省电力公司“三集五大”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

 

浙江省电力公司

2012年1月

 

 

浙江省电力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推进人财物集约化管理和“大规划、大建设、大运行、大检修、大营销”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三集五大”体系建设),是国家电网公司实现“两个转变”,建成“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重要战略部署。

浙江省电力公司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概述

浙江省电力公司是国家电网公司下属的全资公司,主要承担建设、运营、发展浙江电网,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优质的电力保障,促进全省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责任。

浙江公司一直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为己任,致力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电力客户、发电企业和社会发展。

(一)浙江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公司直属11家地市供电企业、3家县供电企业、1个水电厂和10家电力建设、试验科研、培训等单位,代管61家县供电企业(其中省属21家、县属40家)。

公司本部设20个职能部门,并设立电网规划研究中心、调度运行技术中心、信息技术中心等二级机构。

2010年,公司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3亿元,售电量2405亿千瓦时,营业收入1368亿元,2010年底资产总额895亿元,资产负债率73.06%。

职工(部属)26600余人,全员劳动生产率92.17万元/人•年。

(二)浙江电网基本情况

截止2011年11月份,浙江省境内发电装机容量6008万千瓦,其中6000千瓦及以上装机5466万千瓦;统调发电装机容量3968万千瓦,华东电网调度的装机容量762万千瓦。

浙江电网是华东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9回500千伏线路分别与上海、江苏、安徽及福建电网相连,向家坝-上海特高压直流途经浙江。

目前,浙江电网已基本形成以500千伏为主网架、以220千伏为支撑的电网结构,除舟山地区外各地级市均已布有500千伏落点,220千伏电网已部分实现分层分区,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实现完全分层分区运行。

预计到2011年底,浙江电网800千伏直流线路长度156公里;500千伏变电所32座、容量6725万千伏安,500千伏输电线路总回路长度6650公里;220千伏公用变电所242座、容量9006万千伏安,220千伏输电线路总回路长度13730公里。

二、“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浙江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战略目标,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按照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方向,变革组织架构,创新管理模式,优化业务流程,深化人财物集约化管理,有序推进“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做实省公司、做优地(市)局,提高公司的发展能力、运营效率、经济效益,提升公司服务水平和社会形象。

(二)基本原则

浙江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是,总体设计、效率优先、安全稳定、与时俱进。

把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率作为改革出发点与落脚点,按照总体方案,结合浙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展现公司亮点。

做到整体设计,标杆引导,有序实施,好快结合,持续完善,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电网安全和队伍稳定。

(三)主要目标

浙江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在浙江省电力公司、各地(市)局、县供电企业内,全面统筹人财物核心资源,优化五大业务模式,压缩管理层级,缩短管理链条,协同高效运作,实现效益最大化、人员最精化、服务最优化,核心资源管理更加集约,核心业务运作更加专业,加快建成适应“世界一流电网、国际一流企业”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五大”体系建设主要任务

(一)“大规划”体系

1.工作目标

以国网公司“大规划”体系建设为指导,以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为方向,突出规划引领、强化计划管控,通过变革组织架构、创新管理模式、优化业务流程,实施分级管理,构建包含各专业、贯穿各层级、覆盖全经营区域、涵盖各电压等级,内容完整、机构健全、职责明确、流程顺畅、标准统一、信息全面,集约高效的大规划体系,形成公司完整的规划功能和完备的规划能力,实现“三强化(强化规划统筹、强化计划管控、强化技术支撑)、三提升(提升发展质量、提升管理效率、提升综合效益)、四个一(规划一个本、计划一条线、管理一个口、信息一平台)”,提升公司发展水平和电网运营效率。

2.各层面职责分工

省公司层面,负责编制220-500千伏电网规划,负责审批35千伏及以下电网规划;负责审批22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可研;审批220千伏及以下电源接入系统设计和110(66)~220千伏用户接入系统方案;负责出具需浙江省发改委核准的电源接入电网意见函。

建立省公司发展策划部统筹,各专业部门协同配合,省经研院(国网经研分院、中心设计院)技术支撑的规划计划组织体系。

省公司发展策划部归口管理和协调全省电网规划、项目前期、用户(电源)接入系统等工作。

成立省经研院(国网经研分院、中心设计院),作为省公司的技术支持单位,负责编制本省电网规划,开展系统分析与计算工作,参与本省工程设计技术管理以及规划、项目、接入系统设计的评审,具备承接220千伏及以上工程设计、220千伏及以上用户(电源)接入系统设计能力。

地(市)局层面,负责编制110千伏及以下电网规划,负责审批35千伏及以下用户接入系统方案。

建立地(市)局发展策划部统筹,其它专业部门配合,地(市)经研所(设计院所)技术支撑的规划计划工作体系。

地(市)局发展策划部负责配合落实规划、计划、前期和综合计划等工作。

地(市)经研所(设计院所)作为地(市)局的技术支持单位,接受省经研院业务指导,负责本地区电网规划和工程设计技术管理,开展系统分析和计算,负责35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可研和10千伏电源接入系统设计评审。

县公司层面,设立县发展建设部,优化县发展策划力量配置,配合省、市公司开展规划、计划、前期和综合计划等工作。

3.机构功能

(1)省公司发展策划部

建立发展部统筹,各专业部门协同配合,省经研院(国网经研浙江分院、中心设计院)技术支撑的规划计划组织体系。

公司规划:

发展部根据公司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浙江省电力公司发展规划,会同专业部门组织实施。

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公司发展规划专项。

电网规划:

发展部负责浙江电网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对750千伏及以上交流和跨省交直流电网规划提出发展需求,负责110(66)~500千伏电网规划初审,审批地(市)公司35千伏及以下电网规划。

各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开展电网发展规划研究工作,其中调通中心具体负责组织编制通信网规划,科信部具体负责组织编制智能化规划。

电网项目可研:

发展部开展330~750千伏电网项目可研及前期工作,负责220千伏及以下交流电网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管理;负责组织省经研院开展110(66)~220千伏电网项目可研评审,负责审批22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可研,负责落实辖区内各电压等级电网项目前期条件、上报与核准。

相关部门参与项目可研论证。

电源(用户)接入系统:

发展部负责组织省经研院对接入110(66)~220千伏的电源(用户)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开展评审,审批220千伏及以下电源接入系统设计和110(66)~220千伏用户接入系统方案;负责出具需省级发改委核准的电源接入电网意见函。

综合计划:

发展部负责综合计划的统一组织、综合平衡、统一上报、细化分解和组织实施;根据公司的总控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平衡发展需求和资金能力,统筹协调各专项计划,编制综合计划建议,报总部审批;负责组织各部门按照公司统一下达的综合计划分解实施、统计分析、检查监督。

各部门按职责分工,提出专项计划项目、投入需求或指标建议。

投资计划: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小型基建项目、资产零购等的立项审批。

各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开展投资计划工作。

统计分析:

负责组织完成统计调查任务,统一发布公司综合统计信息及全省电力行业统计数据,开展统计分析;负责所属各单位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各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开展统计分析工作。

同业对标:

负责公司系统同业对标的全面管理,统一制(修)订公司系统省、市、县三级同业对标指标体系、统一考核、统一评价。

各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开展同业对标工作。

(2)省经研院(国网经研分院、中心设计院)

负责本省电网规划和工程设计技术归口管理,作为本省规划设计技术支撑单位,对地(市)经研所(设计院所)提供技术指导,开展系统分析和计算;负责本省电网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研究与编制,负责220~500千伏电网规划研究与编制,指导地(市)经研所具体编制110(66)千伏及以下电网规划并纳入本省电网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具备33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可研、设计和电源(用户)接入系统设计能力;具备承担全省220千伏电网工程可研、设计和电源(用户)接入系统设计能力;开展相应电网前期专题研究,负责电网项目核准报告编制;负责评审地(市)公司35千伏及以下电网规划,负责评审110(66)~220千伏电网项目可研、电源(用户)接入系统设计(方案),负责评审35~220千伏(规模以下)电网项目初步设计、结算监督、工程质量监督及定额管理;负责本省电网工程监理;具备工程咨询甲级、工程设计甲级和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省经研院中,与“大规划”体系相关的专业机构为规划评审中心和设计中心。

(3)地(市)局发展策划部

建立发展部统筹,其它专业部门配合,各县(区)公司参与,地(市)经研所(设计院所)技术支撑的规划计划工作体系。

电网规划:

发展部负责提出110(66)千伏及以上电网发展需求,开展负荷调查及预测,初审本地区35千伏及以下电网规划;负责配合规划实施,落实与地方规划的衔接。

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助开展电网发展规划研究。

电网项目可研:

发展部具体负责22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可研及前期工作,负责落实规划通道、站址等前期条件,配合取得辖区内各电压等级电网项目支持性文件。

用户接入系统:

发展部负责35千伏及以下用户接入系统方案审批。

综合计划:

按照省公司分解下发的综合计划,落实计划安排。

投资计划: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编制,负责组织小型基建项目可研的编报,牵头负责全面计划全面预算管理。

统计分析:

负责组织完成省公司、市统计局等的统计调查任务,统一发布本单位综合统计信息及本级电力行业统计数据,开展统计分析;负责所属各单位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同业对标:

地市电力(业)局根据省公司统一部署,开展本单位同业对标各项工作,并负责对所辖县供电企业同业对标工作的指导。

(4)市经研所(设计院所)

作为本地区规划设计技术支撑单位,接受省经研院业务指导,负责本地区电网规划和工程设计技术管理,开展系统分析和计算;负责本地区110(66)千伏及以下电网规划具体编制,具备承担所在地(市)全部110千伏及以下项目工程可研、设计和电源(用户)接入系统设计的能力,开展相应电网前期专题研究,负责电网项目核准报告编制;负责本地区35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工程可研、电源接入系统设计评审,负责本地区1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及结算监督;具备工程咨询和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5)县公司发展建设部

协助地(市)局提出电网发展需求,开展负荷调查及预测,配合规划落实。

协助地(市)局落实规划通道、站址等前期工作,配合取得项目支持性文件。

配合落实计划、前期、综合计划和统计等工作。

浙江省电力公司大规划组织框架示意图

(二)“大建设”体系

1.工作目标

以国网公司“大建设”体系实施方案为指导,通过推进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变革组织架构、创新管理方式、优化业务流程,推进建设管理的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统一管理流程、统一技术规范、统一建设标准,全面加强建设职能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及参建队伍管理,提高技术支撑服务水平,构建与浙江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满足坚强智能电网建设要求的大建设体系。

提高电网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提升建设管理效率与效益,实现电网建设“国际同行业领先、国内各行业领先”目标。

2.各层面职责分工

省公司层面,设立基建部,履行省公司电网建设职能管理,负责对所属建设队伍的专业管理,负责50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管理。

省经研院(省监理公司)作为省公司电网建设管理的技术支撑机构,协助省公司基建部,具体承担35-220千伏(规模以下)电网项目设计评审和工程结算监督,所辖电网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定额站日常工作。

承接各电压等级电网工程监理,落实工程现场“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责任;受省公司基建部委托,参加业主项目部管理工作;优化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承担电网应急抢修;受委托承担50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运维、检修任务;通过市场竞争,主要承接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施工。

地(市)局层面,设立基建部(项目管理中心),履行地(市)局电网建设职能管理,协助各级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开展所辖区域电网建设项目的属地协调工作,加强所属建设队伍专业管理;项目管理中心负责所辖110-220千伏(含城郊区35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的建设过程管理。

市经研所协助地(市)局基建部,具体承担10(20)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项目的设计评审、工程结算监督等工作,承担110千伏及以下项目初步设计、施工设计。

地(市)局送变电公司,通过市场竞争,主要承接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施工。

地(市)局监理公司,主要承接与其资质相对应的电网工程监理。

县公司层面,设立发展建设部,履行县公司电网建设职能管理,负责所辖35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的建设过程管理,协助各级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开展所辖区域电网建设项目的属地协调工作。

组建检修(建设)工区,协助县公司发展建设部开展所辖35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公开招标部分)建设过程管理,承担所辖35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不需公开招标部分)建设。

3.机构功能

(1)省公司基建部

负责执行公司建设管理制度、标准与要求;履行建设职能管理,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计划并监督考核;负责对所属建设队伍的专业管理;负责35-220千伏(规模以下)电网项目初设审批和工程结算监督,负责22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的参建队伍选择;协助开展公司总部投资建设项目的属地协调。

负责500千伏及以上工程项目的资金计划管理、合同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等;负责对所辖50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进行建设过程管理。

负责定额站、质监中心站业务管理。

(2)省经研院规划评审中心、技经中心(定额站办公室)、设计中心、监理公司

协助省公司基建部,具体承担35-220千伏(规模以下)电网项目设计评审和工程结算监督,所辖电网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定额站日常工作;承担22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初设和施工设计;承接各电压等级电网工程监理,落实工程现场“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责任;受省公司基建部委托,参加业主项目部管理工作。

(3)省送变电公司

承担电网应急抢修;受委托承担50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运维、检修任务;通过市场竞争,主要承接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施工。

(4)地(市)局基建部(项目管理中心)

负责执行公司建设管理制度、标准和要求;履行建设职能管理,负责10(20)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项目初设审批和工程结算监督;执行工程项目建设计划;负责地(市)局管理工程项目的资金计划管理、合同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等;协助各级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开展所辖区域电网建设项目的属地协调工作。

项目管理中心,负责所辖110-220千伏(含城郊区35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的建设过程管理。

(5)地(市)局市经研所

协助地(市)局基建部,具体承担10(20)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项目的设计评审、工程结算监督等工作;承担110千伏及以下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工作。

(6)县公司发展建设部

负责执行公司建设管理制度、标准、要求,执行工程项目建设计划,负责所辖35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的建设过程管理,对所属工程进度、安全、质量、造价、技术等全面负责。

协助各级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开展所辖区域电网建设项目的属地协调工作。

(7)县检修(建设)工区

协助县公司发展建设部开展所辖35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公开招标部分)建设过程管理,承担所辖35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不需公开招标部分)建设。

(8)地(市)局所属建设队伍

地(市)局送变电公司,通过市场竞争,主要承接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施工。

地(市)局监理公司,通过市场竞争,主要承接与其资质相对应的电网工程监理,落实工程现场“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责任。

浙江省电力公司大建设组织框架示意图

(三)“大运行”体系

1.工作目标

以国网公司“大运行”体系建设为指导,结合浙江电网和公司实际,以提升电网运行绩效为目标,以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为主线,通过整合公司电网调度和设备运行资源,推进输变电设备运行与电网调度运行的业务融合,开展变电设备运行集中监控、输变电设备状态在线监测与分析业务,实现调控一体化;优化调度功能结构,推进省、地、县三级电网调度业务模式转型,实施“标准化、一体化建设,精益化、集约化管理”;全面构建“集中统一、责权明晰、工作协同、规范高效”的浙江电网大运行体系,全面提高驾驭现代化大电网的调控能力。

2.各层面职责分工

省公司层面,省调度控制中心负责调度管辖省域内220千伏电网、直调统调电厂,承担省域内±500千伏直流和500千伏交流变电设备运行集中监控、输变电设备状态在线监测与分析业务,负责省调主站自动化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

通信专业管理职能则划归省公司科技信通部。

在浙江省电力科学研究院设立电网技术中心,开展对省调的系统运行、继电保护、调度自动化和设备状态在线监测与分析等技术服务。

省信通公司为调度提供通信业务支撑。

地(市)局层面,地(市)调度控制中心负责调度管辖地域内110千伏电网和终端220千伏系统、直调电厂和城区范围内35千伏及以下电网,承担地域内220千伏、110千伏变电站和城区范围35千伏变电站及配网的变电设备运行集中监控业务、输变电设备状态在线监测与分析业务,负责地调、城区配调主站自动化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

通信专业管理职能划归地(市)局运维检修部。

各地(市)局信通公司为地区电网调控运行提供通信业务支撑。

县公司层面,县调度控制中心负责调度管辖县域35千伏及以下电网、县调直调电厂,承担县域内35千伏及以下变电设备运行集中监控业务,负责县调调度主站自动化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通信系统的运维则改由县检修(建设)工区负责。

3.机构功能

(1)省调度控制中心

负责省级电网调控运行。

落实国家电网调度标准化建设、同质化管理要求,承担本省电网调度运行、变电设备运行集中监控、系统方式、调度计划、继电保护、自动化等各专业管理职责;调度管辖省域内220千伏电网、直调电厂;承担省域内±500千伏直流、500千伏交流变电站变电设备运行集中监控、输变电设备状态在线监测与分析业务;负责省调主站自动化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

(2)省电科院电网技术中心

为省调提供系统运行(包括仿真计算及网厂协调等)、继电保护、调度自动化等专业技术支持,提供输变电设备状态在线监测与分析等技术服务。

(3)地(市)调度控制中心

负责地区电网及城区配网的调控运行,落实省公司调度“标准化、一体化建设,精益化、集约化管理”的要求,承担地区电网及城区配网的调度运行、变电设备运行集中监控、方式计划、继电保护、自动化等各专业管理职责;调度管辖地域内110千伏电网和终端220千伏系统、直调电厂和城区范围35千伏及以下电网;承担地域内220千伏、110千伏变电站和城区范围35千伏变电站及配网的变电设备运行集中监控业务、输变电设备状态在线监测与分析业务;负责地调、城区配调主站自动化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

(4)县调度控制中心

负责县域35千伏及以下电网的调控运行;负责调度管辖县域35千伏及以下电网、直调电厂;承担县域内35千伏及以下变电设备运行集中监控业务;负责县调调度主站自动化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浙江省电力公司大运行组织框架示意图

(四)“大检修”体系

1.工作目标

以国网公司“大检修”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指导,以满足浙江省电力公司和浙江电网“十二五”发展要求为目标,统筹公司人力、技术、装备资源,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实施检修专业化和运维一体化,全面深化状态检修,建立省检修公司、地(市)检修公司、县检修工区,按电压等级承担电网设备运维检修任务,构建资源集约化、组织扁平化、业务专业化、管理精益化的生产管理体系。

2.各层面职责分工

省公司层面,在生产技术部基础上成立运维检修部,强化生产性实物资产管理和设备全寿命管理职能。

组建省公司直属的省检修公司,实施50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和变电站设备检修专业化和运维一体化。

加强省电科院设备状态检测评价力量,充实设备状态评价中心,为设备状态管理和全过程技术监督提供技术支撑。

地(市)局层面,在生产技术部基础上成立运维检修部,强化电网实物资产管理、设备状态检修和带电作业管理职责。

成立地(市)检修公司,负责所辖区域内220、110千伏输电线路和变电站设备以及市本级的35千伏、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设备的运维和检修工作。

县公司层面,整合县公司相关资源,成立安全运检部,负责所辖电网安全管理、电网建设、生产技术管理和所辖设备运检业务组织、检修业务外包等工作。

组建县检修工区,实施县域内35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建设,负责县域内35千伏及以下电网设备的运检工作。

3.机构功能

(1)省公司运维检修部

负责制定省公司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电网实物资产管理和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负责制定电网设备的技术标准、规定、制度和办法;负责省公司电网设备选型、应用和退出;负责电网设备新技术的评估和推广应用;参与电网规划可研、工程设计、设备采购、质量抽检等工作;负责组织电网建设、改造工程交接验收及技术监督管理;负责电网设备运维、电力设施防汛防台和防灾减灾工作;负责网厂间的生产协调;负责归口管理技术改造、固定资产零购及配网改造;负责生产专项技改和配网改造全过程管理;负责电网设备状态检修、标准化作业以及设备检修业务外包和检修工作综合协调;负责配网运维检修和应急抢修一体化管理;负责可靠性、无功及电压质量和生产信息化等工作;负责省公司生产管理方面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处理;归口指导县公司的生产技术管理。

(2)省检修公司

承担管辖范围内的变电站和输电线路的运维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输变电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电气检测(带电检测、在线监测)、试验以及继电保护与自动化装置检验;负责备品备件、检修工器具的统一管理以及检修基地管理;负责应急基干分队的日常管理,并在省公司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受委托开展地(市)局所辖110-220千伏变压器、GIS设备的A、B级检修、技术改造及故障抢修业务。

(3)省电科院设备状态评价中心

负责全省电网设备专业技术分析、技术监督,配合省公司运维检修部做好全省输变电设备全过程技术监督和专业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电网设备状态评价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设备状态信息收集、状态监测数据分析、状态评价和故障诊断;负责状态检(监)测装置质量检验和性能检测,负责重要设备专项带电检测、特殊项目试验和诊断性试验,负责全省50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线路启动试验;负责设备技术规范制定、新设备监造、出厂试验检查和到货质量抽检;负责新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技术培训等工作,指导基层单位设备状态评价工作。

(4)地(市)局运维检修部

负责地(市)局及所属县公司的生产技术统一管理,组织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统一发布的生产技术管理标准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网设备运行检修管理;编制基于设备状态评价结果的综合检修计划,建立健全现场标准化作业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配网运行检修、带电作业、配网自动化及可靠性管理;负责生产专项技术改造、配电网改造项目全过程管理,负责电网设备的实物资产管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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