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十届运动会青少年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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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十届运动会青少年部
常州市第十五届运动会青少年部
小学生足球春季、秋季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常州市体育局、常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常州奥体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春季联赛:
4月24-29日,常州奥体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秋季联赛:
10月23-28日,常州奥体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四、参赛办法:
(一)比赛组别及年龄规定
1.上半年:
儿童甲组:
2005年9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乙组:
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丙组:
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
2.下半年:
儿童甲组:
2006年9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乙组:
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丙组:
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出生。
(二)参赛资格
1.必须是同一所学校在籍在读的学生;
2.参赛的运动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参赛。
3.报名队数和人数:
(1)省培养足球后备人才重点学校、常州市足球示范学校必须报名参赛,其他学校也可以参加;
(2)小学组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队医1名,运动员甲组18名、乙组14名、丙组14名;
(3)报名队数不足3支,则取消该组别的比赛。
4.报名和报到:
(1)各参赛队必须认真填写报名单(按规定格式打印),对运动员进行全面体检,确保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2)江苏省培养足球后备人才重点学校、常州市优先级足球特色学校必须派队伍参加比赛,如确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须经常州市校园足球工作委员会批准同意,否则将从培养足球后备人才学校的评估中扣除一定的分值;
(3)各参赛队到赛区报到时,各参赛队须向大会交验参赛队员的身份证和学籍证明。
五、竞赛办法:
(一)根据各组别参赛队数情况,按2017年比赛成绩将各队进行蛇形排列,分为两个小组采用单循环进行预赛排出小组名次,再进行交叉淘汰赛,淘汰赛中预赛两小组前两名进行交叉赛决出1—4名,两个小组3—4名进行交叉赛决出5—8名,以此类推。
不足8支队伍直接进行单循环比赛;
(二)记分和决定名次办法:
小组赛和单循环阶段比赛中,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
若在规定时间内打平,则直接点球决出胜负,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A相互间比赛的胜负;B相互间比赛的净胜球;C相互间比赛进球总和;D红牌数量;E、黄牌数量;F抽签;
淘汰赛阶段比赛,除冠亚军决赛外,如在规定时间内打平,将直接进行点球决胜。
加时赛,小学甲组上下半时各加时5分钟,中间不休息。
(三)总成绩的名次决定:
1.各项目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报名不足8个队的比赛组别,按高限录取名次;
2.比赛期间将进行男女丙组组别的技术测试(包括身体、技能测试等),具体测试办法另行通知。
技术测试占小组赛总成绩的40%,比赛成绩占小组赛成绩的60%,技术测试和比赛成绩分值相加,排出小组赛总成绩名次;(按照单数年龄段和双数年龄段各5人)
(1)若部分组别参赛队不足6支,技术测试和比赛成绩分值相加,根据总成绩直接排出最终比赛名次;
(2)如小组赛总成绩排名遇到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比赛名次在前者列前;
(3)所有参加技术测试的运动员必须出场比赛。
若参加技术测试的运动员未出场比赛,则取消该运动队的参赛成绩的排名,获取名次依次递补。
(四)竞赛规则:
1.采用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2.男子甲组和女子甲组比赛采用8人制,比赛用球为5号球。
男子乙组和女子乙组比赛采用5人制,比赛用球为4号球。
男子丙组和女子丙组比赛采用5人制,比赛用球为4号球。
(五)比赛场地:
1.男子甲组和女子甲组采用标准的足球场1/2场地,比赛场地规格为长度应在64-70米之间,宽度应在40-50米之间,罚球区宽度10米,球门区宽度4米,罚球点球距门线9米,中圈及罚球弧的半径及场上限制距离为6米,足球门宽度5.5米,高度2米。
角球弧在比赛场地内,以距每个角1米为半径画一个四分之一圆;
2.男子乙组和女子乙组、男子丙组和女子丙组采用标准足球场的1/4场地,比赛场地规格为长度应在42—38米之间,宽度应在22—18米之间,罚球区(从球门柱内侧向外沿球门线量6米,以此为半经向场内各画一条四分之一圆与球门线相接成直角。
两弧线的上部与一段长3.16米的直接相接,此直线与球门线平行。
弧线与球门线相成的区域范围,即为罚球区)。
罚球点(从两球门柱之间的中点,垂直于球门线向场内量6米设置一个罚球点,该罚球点应在罚球区线上)。
角球弧(在比赛场地内,以距每个角25厘米为半径画一个四分之一圆)。
中圈及罚球弧的半径及场上限制距离为5米,足球门宽度3米,高度2米。
五人制足球赛说明
(一)比赛场地
1.球场长度26--32米,宽度为16—20米;
男女丙组场地为:
奥体青少年活动中心西(三片五人制场);
男女乙组场地为:
奥体青少年活动中心(八人制人工场);
2.中圈:
以中线中心点为圆心,以3米为半径画圈构成中圈;
3.球门:
(宽)3米X(高)2米;
4.球门区:
以球门线中点为圆心,以1.5米为半径划弧,与球门线交接构成的半圆为球门区;
5.替换区:
以球场中线与边线交叉点为中点,向各半场距3米远地点划两条与边线垂直的,长度为80公分的线(其中场内40公分,场外40公分),队员替换过程中进入或离开场地时必须在此内进行;
6.罚点球点:
在球门线中点垂直向场内6米处各做一个清晰的标记为罚点球点;
7.限制线:
通过罚点球点画一条平行于球门的虚线为限制线。
(二)比赛用球
使用4号球,参赛球员必须穿带胶钉的皮质足球鞋。
(三)球员人数
每场比赛每队出场5名队员,必须有一名守门员。
(四)比赛时间
全场比赛时间为30分钟,上下半场各为15分钟,中场休息3分钟。
(五)球员替换
1.每队每场换人不限,被换下的队员可在同一场比赛中再次替换上场。
球员替换可在比赛中随时进行而无需等到死球时,但必须在得到裁判员允许后方可进场比赛并遵循先下后上的原则,否则裁判员将给予警告并由对方罚任意球;
2.被红牌罚出场的球员不得参加本场余下时间的比赛,也不得坐在替补席上,两分钟后经裁判员同意可由另一球员替补,如被罚方在两分钟内失球,则无须等到两分钟即可替补;
3.被红牌罚下的队员除取消本场比赛资格外,下一轮停赛与否视犯规情节轻重而定,如需停赛,由竞赛委员会发出停赛通知。
(六)比赛开始
1.中点开球不得连踢,直接射门得分有效。
(允许排人墙);
2.比赛开始时,每队上场人数不得少于2名,如果在比赛中任何一队因队员被罚出场,使其场上队员少于两名时,该场比赛为弃权。
(七)越位
五人制比赛无越位。
(八)任意球
1.任意球均为直接任意球。
2.守方队员在限制线与球门区域内的犯规,攻方一律将球放在限制线上罚任意球,守方队员距球至少3米。
(九)球点球
1.球员在本方球门区内犯规,应判罚点球,球点球应在罚点球点执行;
2.罚球点球时,球放在罚球点上向前踢出,必须直接射向球门;
3.除主罚球员外,其他攻守双方球员必须站在球点球后,并距离球3米的距离。
(十)界外球
1.界外球用手扔,球必须在出界处边线上,支撑脚不得踏入场内,防守球员必须离球3米,直接扔进对方球门无效,由对方发球门球。
直接扔进本方球门无效,由对方发角球;
2.在罚界外球时,裁判员认为其故意延误罚球时间超过5秒,将判由对方开球。
(十一)角球
角球应在边线和球门线的角球区开出,防守球员必须离球3米。
(十二)犯规和不正当行为
1.除11人制竞赛规则规定的有关条款之外,任何球员禁止故意铲球,否则将被判任意球;
2.球员主罚任意球、球门球和角球时,裁判员认为其故意延误比赛开球时间超过4秒,将给予警告。
(十三)裁判法
由主副两名裁判执法,主裁判在远离替补席一侧,副裁判在靠近替补席一侧,当两者发生意见不统一时以主裁判的判罚为准。
副裁判还应在运动员被罚出场时执行两分钟停赛,并保证球员替补时要按要求进场。
(十四)比赛时间和办法:
1.男子甲组和女子甲组每场比赛分上下半场进行。
每半场时间30分钟,中间休息不超过10分钟。
(年龄不限);
2.男子乙组和女子乙组每场比赛分3节(每节20分钟),每节上场5名运动员。
第一节上场运动员由单数年龄段组成,第二节上场运动员由双数年龄段组成,第三节上场运动员可由第一节和第二节上场人员共同组成(第三节无年龄限制)。
节间休息不超过5分钟;
3.男子丙组和女子丙组每场比赛分3节(每节15分钟),每节上场5名运动员。
第一节上场运动员由单数年龄段组成,第二节上场运动员由双数年龄段组成,第三节上场运动员可由前两节运动员按照单数年龄段和双数年龄段共同组成,但必须保证场上双数年龄段运动员为3人。
节间休息不超过5分钟;
4.每场比赛前2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的上场运动员和替补运动员名单提交第四官员,7人制比赛可报名首发上场运动员7名,每阶段可替换3人;5人制比赛可报名首发上场运动员5名,每阶段可替换3人,4人制比赛可报名首发上场运动员4名,每阶段可替换2人,赛前没有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
罚球点球决定胜负时不得换人,队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
5.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的队员自然停此下一场比赛(赛区纪律委员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
小组赛阶段的红黄牌带入淘汰赛;
6.7人制比赛如有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5人,在5人制比赛中一支队伍场上队员不足3人时,在4人制比赛中一支队伍场上队员不足2人时,比赛自然中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
0胜。
如比赛时场上比分超过3:
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7.如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比赛中断,比赛将被自动延时或暂停30分钟以等待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将比赛开始或重开,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开始或重新开始。
经大会组委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比赛时间(包括罚球点球)。
(如不能在24小时内补赛,由大会组委会做出的处理决定为最终决定);
8.每队必须备有2套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服装颜色必须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服装上要有明显的号码,且两套衣服号码与报名单上的号码一致,号码不符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
守门员号码不得使用“0”号;
9.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10.比赛穿带胶钉的皮质足球鞋,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
场下队员及教练员的服装颜色必须与场上队员有明显区别;
11.小学甲组比赛替补席每队16个座席(官员4名,替补运动员12名)。
小学乙组比赛替补席每队14个座席(官员4名,替补运动员10席),只有正式报名的领队、教练员、队医、运动员才能在替补席就座,其他人不得入座。
除着正装的官员外,所有替补席就座的领队、教练员、队医和运动员必须穿着与上场球员和裁判员明显区别的服装装备;主队替补席在第四官员左侧;管理好替补席的秩序是球队领队的职责之一,本方替补席任何人员违纪,将追究领队管理不善的责任;
12.每场比赛各参赛队需按规定的时间上场比赛,若有意延误开球时间(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视为不正当行为,大会将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相应处罚。
六、赛区管理:
1.赛区委员会在当地负责组建组委会,组委会应建立安保、竞赛、接待、财务、纪律等机构,处理赛区的各项工作,确保赛区竞赛和其它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
2.赛区负责组织“纪律委员会”处理并向组委会、常州市校园足球办公室会报告比赛中发生的重大违纪事件;
3.赛区纪律委员会将依据和参照《江苏省足球运动竞赛管理规定》和规程的规定处理教练员、运动员和相关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
4.赛区委员会在比赛结束后,必须认真写出赛区工作总结,连同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和具有相关资料的软盘,在比赛结束后7天内上报至市体育局,并将成绩册寄往各市体育局及参赛单位;
5.如赛区出现重大的违规违纪行为,常州市学校足球运动工作委员会有权追加处罚。
七、裁判长、裁判员、仲裁委员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八、奖励:
1.各组别录取前八名;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各队评选总分为50分;违反《江苏省足球比赛纪律处罚办法》有关条规者,视情节扣1-5分;各队在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黄牌一次扣2分、红牌扣5分,如因情节严重,被裁判员红牌罚令出场的运动员并受到赛区纪律委员会的进一步处罚,则取消该队评比资格;赛区比赛结束。
总分最高获得“公平竞争优胜队”奖,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总分相等时,比赛名次优胜者列前。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常州市体育局和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小学生足球技术测试内容、方法及成绩对照表
为了检验我市足球运动员个人技术掌握程度,了解各校运动队日常训练专业水平,更好的提高其个人能力,为研究训练规律提供可靠的现实依据,经常州市体育局研究,特制定江苏省常州市校园足球竞赛技能测试及要求。
一、比赛期间将进行男女丙组组别的技术测试(包括身体、技能测试等),技术测试占小组赛总成绩的40%,比赛成绩占小组赛成绩的60%,技术测试和比赛成绩分值相加,排出小组赛总成绩名次。
二、测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各组别比赛开始前一天,如遇恶劣天气测试时间由主委会另行安排。
三、测试项目和比例
1.技能测试占小组赛总成绩的40%,共分为身体素质、技能测试两大类别;
2.其中身体素质占20%,技能测试占20%。
四、测试内容及目的
(一)身体素质
1.30米跑(测定快速起动和绝对速度能力);
2.立定跳(腿部爆发力全身协调能力);
3.三角跑(快速起动急速变向跑的灵敏性);
4.20米绕杆跑(跑的协调性灵敏性);
5.4×10米折返跑(测定起动急停急转速度耐力)。
(二)技能测试
1.自抛原地头颠球(协调腰腹头顶球能力);
2.带球跑(直线快速带球跑能力);
3.带球转身(运控球的快速起动、急停急转);
4.运球绕杆快速带(运控球的协调性及直线运球快速起动);
5.地滚球传准(地面传接球技术能力)。
常州市第十五届运动会青少年部
小学生篮球春季、秋季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常州市体育局、常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常州奥体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4月24-29日和10月23-28日;常州奥体中心训练馆。
四、参加单位:
已经挂牌和申报篮球特色的小学必须参加。
五、竞赛组别:
(一)上半年:
儿童甲组:
男、女组别:
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乙组:
男、女组别:
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丙组:
男、女组别:
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出生。
下半年:
儿童甲组:
男、女组别:
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乙组:
男、女组别:
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丙组:
男、女组别:
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出生。
六、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学校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4人,运动员儿童甲组12人;儿童乙组10人,(其中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出生的各年龄段各5人)。
(二)运动员必须是参赛学校的在籍在读学生。
(三)每队需备深浅不同的比赛服两套,号码必须一致。
号码编号、尺寸按篮球竞赛规则执行,否则不予比赛。
(四)儿童甲组运动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参加比赛;儿童乙组和儿童丙组运动员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加学籍证明,不再办理参赛证。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篮协最新审定的2018年《小篮球规则》。
(二)比赛男、女子均使用5号球。
(三)比赛采用单循环。
(四)竞赛方法:
儿童甲组:
全场5对5的比赛。
儿童乙组:
半场4对4比赛和身体素质、技术测验。
儿童丙组:
半场3对3比赛和身体素质、技术测验。
(五)甲组比赛特殊规定
1.每场比赛分一、二、三节,时间为8分钟,8分钟,12分钟。
第一、二节、三节之间休息2分钟,5分钟。
第一、二节可暂停2次,第三节可暂停3次。
上半时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5次(6次)犯规后执行罚球。
2.每队必须分成两组各5名运动员分别参加第一和二节比赛,其余替补队员可以参加第一节或第二节的比赛,下半时阵容不限。
3.上半时第一、二节比赛必须采用全场紧逼防守(含括全场人盯人紧逼防守或全场区域紧逼防守),否则将判罚教练员技术犯规。
下半时比赛必须是人盯人防守。
(六)儿童乙组比赛:
1.比赛分二节,共16分钟,每节各8分钟。
2.第一节为:
2009年龄组参加,第二节为2008年龄参加。
(七)儿童丙组比赛采并执行以下规定:
比赛时间为10分钟,首先获得11分的为胜;每队有1次暂停机会。
(八)身体素质、专项技术测验
按照《大纲》要求儿童乙组和儿童丙组各进行3个项目进行测试。
(九)决定比赛总名次的办法:
总名次根据总分排定,总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总分相等,比赛名次在前者列前。
1.甲组名次=比赛名次分+集训得分×3
2.乙组得分=比赛名次分×70%+测试名次分×30%+集训得分
3.丙组得分=比赛名次分×60%+测试名次分×40%
4.比赛和测试名次分:
第一名100分;第二名80分;第三名70分;第四名60分;第五名50分;第六名40分,以此类推
5.集训得分=2分×集训人数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组别(甲、乙、丙)分别录取前八名。
报名不足8个队按高限录取名次。
(二)各队根据运动员的身体素质、比赛表现,经选材小组对运动员进行测试,各年龄组评选出6名“优秀运动员苗子”运动员。
九、裁判员、仲裁委员和选材小组名单另发。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
素质技术测试内容
组别
儿童乙组
儿童丙组
测
试
项
目
素质
1、立定三级跳远
2、15米x7折返跑(女)
15米x9折返跑(男)
1、立定跳远
2、3/4加速跑
技术
3、左右手运球行进间高手、低手、双手投篮
3、半场左右手见线折返运球
常州市第十五届运动会青少年部
小学生排球春季、秋季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常州市体育局、常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常州奥体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4月24-29日和10月23-28日;地点待定。
四、参赛单位:
已经挂牌和申报排球特色的小学必须参加。
五、参赛办法:
1.以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12人。
2.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的在籍在就读学生。
3.参赛年龄:
春季联赛:
2005年1月1日后出生;
秋季联赛:
2006年1月1日后出生。
六、竞赛项目:
1.专项比赛;
2.身体素质测验:
(1)三角移动;
(2)排球掷远。
3.基本技术评定:
(1)垫球(经移动后垫轻发球);
(2)扣球(扣教练员抛起至四号位的一般球)。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大球大场地,比赛采用国家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排球规则。
2.本次比赛根据参赛学校多少确定比赛方法。
3.比赛特殊规定:
(1)打三局,实行每球得分制,先得21分并同时超出对方2分的队为胜一局。
决胜局先得11分并同时超出对方2分的队为胜一局;
(2)每队每局可暂停两次,每次30秒;
(3)比赛不设“自由人”。
4.各队需备深浅运动服两套。
八、计分方法:
1.总分名次评定:
总分=专项比赛得分×60%+基本技术得分×20%+身体素质得分×20%,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同,以专项比赛成绩高者名次列前;
2.专项比赛胜一局得1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得分相等,则按胜负局比率决定名次,即A(总胜局)÷B(总负局)="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
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C值相同,则按X(总得分)÷Y(总失分)=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3.专项比赛、基本技术评定和身体素质测验分别按照得分多少排列名次,如按10个参赛单位计算,第一名得分为11分,第二名为9分,第三名为8分,以此类推。
如遇基本技术评定和身体素质测验成绩相等,则名次并列,得分平均分配,如遇两个第一,则无第二,以此类推;
4.参赛学校的队员必须全部参加基本技术和身体素质的全部测验,取前10名成绩计算全队成绩。
如遇因伤、病或其他原因,确实不能参加测验的队员,则该队员该项目的成绩按该年龄组最低成绩计算。
九、录取名次办法:
比赛均取前八名,不足8队(含8队)参赛,按实际队数录取分,别给予奖励。
10、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排球身体素质、基本技术测验内容与要求
1.身体素质测验
(一)移动
(1)移动路线:
如右图。
(2)方法与要求:
预备姿势:
在起跑线后左手触起点;
移动1向右横移动,触点;
移动2斜向前移动,触点;
移动3后退,触点;
移动4向左横移动,触点;
移动5斜向前移动,触点;
移动6转身触摸终点。
(3)说明:
A.移动总距离为29米;
B.移动6触点或触线即停表;
C.在移动过程中未按规定触点,裁判鸣哨后,运动员可退回补触该点,再继续移动。
第一次失败,可申请第二次重做,第二次失败,按赛区最低成绩计算。
(二)投掷排球:
(1)方法与要求:
A.预备姿势:
站立在投掷线后一脚必须固定,双手持排球于头顶上方。
B.投掷时,两手同时用力,将球从头顶上方向前投出。
C.投出后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及投掷区前面的地面,否则判犯规。
D.必须双手同时用力,如以单手用力为主,则判犯规。
E.每人连续投2次,以成绩高的一次登记成绩,如果2次犯规,该队员成绩按赛区最低成绩计算。
(2)基本技术测验:
A.扣球:
扣教练员抛至4号位的一般球。
①方法与要求:
按教学大纲规定。
②每个队员连续扣4个球。
B.移动接轻发球:
①运动员接轻发球站位如右图。
②裁判鸣哨后,教练员站在限制线后有节奏地向框内发4个球。
运动员站在框后50CM处,移动至框内接球,如教练员发的球在框外,运动员移动较长距离接好球,裁判员可给该运动员奖励分,如未接好球,按框内球评分,如果出现教练员大多数球或全部未发进框内,裁判员可追加补发1---2个球,不得超过2球。
③评分方法按教学大纲规定,同时适当考虑一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