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2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精编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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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2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精编版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

建设[2001]2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集团公司,总后基建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技术工作的特点,建设部会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协商研究,同时征求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对1992年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行业分级标准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编制说明》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1992年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行业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 一、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三、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编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一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一: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一、总  则

  

(一)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勘察行业技术要求的特点,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以及工程勘察单位体制改革的实际需要制定本标准。

  

(二)工程勘察资质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等专业,其中岩土工程是指1.岩土工程勘察,2.岩土工程设计,3.岩土工程测试、监测、检测,4.岩土工程咨询、监理,5.岩土工程治理。

  (三)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勘察单位工程勘察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工程勘察资质分综合类、专业类和劳务类。

综合类包括工程勘察所有专业;专业类是指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等专业中的某一项,其中岩土工程专业类可以是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试监测检测、咨询监理中的一项或全部;劳务类是指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

  (五)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原则上设甲、乙两个级别,确有必要设置丙级勘察资质的地区经建设部批准后方可设置专业类丙级;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不分级别。

二、分级标准

  

(一)综合类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个主专业中有不少于2个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资历,是行业的骨干单位,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信誉。

  

(2)至少2个专业分别独立承担过本专业甲级工程(参见附表1)专业任务不少于5项,其工程质量合格、效益好。

  (3)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3个主专业中不少于2个专业各有能力同时承担2项甲级工程任务,每专业至少有5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和级配合理的技术队伍。

在国家实行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制度以后,岩土工程专业至少有5名注册岩土工程师。

  3.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有足够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室内试验、原位测试及工程物探等测试监测检测设备或测量仪器设备,或有依法约定能提供满足专项勘察、测试监测检测等质量要求的协作单位。

应用计算机出图率达100%。

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4.管理水平

  有健全的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设备物资、业务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地运行。

  5.业务成果

  

(1)近10年内获得不少于3项国家级或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奖;

  

(2)主编过1项或参编过3项国家、行业、地方工程勘察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定额、手册等工作。

  

(二)、专业类

  1.甲级

  

(1)资历和信誉

  ①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勘察资历,近5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甲级工程勘察业务(工程勘察甲级项目划分见附表1);

  ②具有法人资格,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

  

(2)技术力量

  有能力同时承担2项甲级工程专业任务。

至少有5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中有2名可以是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和级配合理的技术队伍。

在国家实行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制度以后,岩土工程专业至少有5名注册岩土工程师,单独从事岩土工程勘察的、岩土工程设计的、岩土工程咨询监理的至少有3名注册岩土工程师。

  (3)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有足够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从事专业勘察的机械设备、测试监测检测设备或测量仪器设备,或有依法约定能提供满足专业勘察和测试监测检测等质量要求的协作单位。

应用计算机出图率达100%。

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4)管理水平

  有健全的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设备物资、业务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地运行。

  (5)业务成果

  主专业(主要是指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单位近10年内获得不少于2项国家或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奖;或参加过1项国家级、行业、地方工程勘察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定额、手册等编制工作(该项内容作为评价单位技术水平的参考,下同)。

  2.乙级

  

(1)资历和信誉

  ①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勘察资历,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乙级工程勘察业务(工程勘察乙级项目划分见附表2);

  ②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社会信誉较好,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不少于80万元。

  

(2)技术力量

  有能力同时承担2项乙级工程专业任务。

至少有3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中有1名可以是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和级配合理的技术队伍。

在国家实行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制度以后,从事岩土工程勘察的、岩土工程设计的至少有2名注册岩土工程师。

  (3)技术装备和应用水平

  有一定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从事专项勘察的机械设备、测试监测检测设备或测量仪器设备,或有依法约定能提供满足专业勘察和测试监测检测等质量要求的协作单位。

应用计算机出图率达80%,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的工作场所。

  (4)管理水平

  有健全的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设备物资、业务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地运行。

  (5)业务成果

  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诸专业近10年内获得不少于1项国家级或省、部级、计划单列市工程勘察奖(含表扬奖)。

  3.丙级

  

(1)资历和信誉

  ①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勘察资历,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丙级工程勘察业务(工程勘察丙级项目划分见附表3);

  ②具有法人资格,单位有社会信誉,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2)技术力量和水平

  有编制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名,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5年的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不少于4名;有配套的技术人员,工程质量合格。

  (3)技术装备和应用水平

  有一定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与从事专业任务相应的机械设备和测试监测检测仪器设备或测量仪器设备。

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应用计算机出图率达50%。

  (4)管理水平

  有健全的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设备物资、业务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

并有效地运行。

  (三)劳务类

  

(1)资历和信誉

  ①具有3年以上从事与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相关的劳务工作资历;

  ②具有法人资格,有一定的社会信誉,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岩土工程治理不少于100万元。

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2)技术力量

  有符合规定并签定聘用合同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等技术骨干。

  (3)技术装备

  有一定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与从事承担任务范围所需的相应仪器设备。

  (4)管理水平

  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设备物资、业务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地运行。

  三、承担任务范围

   

(一)—一综合类工程勘察单位承担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二)—一专业类甲级工程勘察单位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三)—一专业类乙级工程勘察单位可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中、小型工程项目(工程勘察中、小型工程项目见附表),承担工程勘察业务的地区不受限制。

  (四)—一专业类丙级工程勘察单位可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小型工程项目(工程勘察小型工程项目见附表),承担工程勘察业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

  (五)—一劳务类工程勘察单位只能承担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工作,承担工程勘察劳务工作的地区不受限制。

四、附  则

  

(一)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制定

  

(二)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三)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表1:

工程勘察甲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表2:

工程勘察乙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表3:

工程勘察丙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表1:

工程勘察甲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岩 土 工 程

水文地质勘察

工程测量

1、具有重大意义或影响的国家重点项目;

1、大、中型城市规划和大、中型企业供水水源可行性研究及水资源评价;

1、50km2以上大比例尺大、中型城乡规划测量;大型线路测量,大型水上测量;

2、场地等级为一、二级,抗震设防烈度高于8度的强震区,存在其它复杂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地区,以及岩土工程条件复杂的工程项目;

2、国家重点工程、国外投资或中外合资水源勘察和评价;

2、10km2以上大比例尺大、中型工厂、矿山测量;

3、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一级建筑物;

3、供水量10000m3/d以上的水源工程勘察和评价;

3、1km2以上改扩建竣工图和现状图测量。

地籍测量;

4、需要采取特别处理措施的极软弱的或非均质地层,极不稳定的地基;建于不良的特殊性土上的大、中型项目;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水资源勘察和评价;

4、大型市政工程、线路、桥梁、隧道、交通、地铁、地下管网及建(构)筑物施工测量等工程测量;

5、有强烈地下水运动干扰或有特殊要求的深基开挖工程,有特殊工艺要求的超精密设备基础工程;大型深埋过江(河)地下管线、涵洞、核废料等深埋处理、高度超过100m的高耸构筑物基础,大于100m的高边坡工程,特大桥、大桥、大型立交桥、大型竖井、巷道、平洞、隧道、地下铁道、地下洞室、地下储库工程,深埋工程,超重型设备,大型基础托换、基础补强工程;

5、干旱地区、贫水地区、未开发地区水资源评价。

5、国家级重点工程、大中型国外投资和中外合资项目工程测量。

整体性的三等以上平面控制测量与二等以上的高程控制测量;

6、大深沉井、沉箱,大于30m的超长桩基、墩基,特大型、大型桥基,架空索道基础;

 

6、一、二等建(构)筑物变形测量,其它精密与特殊工程测量。

7、复杂程度按有关规范规程划分为中等或复杂的岩土工程设计;

 

 

8、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大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

 

 

附表2:

工程勘察乙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岩 土 工 程

水文地质勘察

工程测量

1、根据单位技术人员和设备的实际情况,仅限于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试监测(不含岩土工程咨询监理);

1、小城市规划和中型企业供水水源可行性研究及水资源评价;

1、50km2以下的城乡规划测量、中型线路、水上测量;

2、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物;中小型线路工程、岸边工程;

2、供水量10000m3/d以下的企业与城镇供水水源勘察及评价; 

2、10km2以下大比例尺小型工厂、矿山测量; 

3、场地等级为三级,但抗震设防烈度不高于8度的地区,没有其它复杂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场地;

3、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复杂的水资源勘察和评价; 

3、1km2以下工业企业改扩建竣工图及现状图测量、地藉测量; 

4、20层以下的一般高层建筑,体型复杂的14层以下的高层建筑;单柱承受荷载4000KN以下的建筑及高度低于100m的高耸建筑物;

4、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中型的建设项目的水文地质勘察。

 

4、中型市政、线路、桥梁、隧道、地下管网及建(构)筑物施工测量与二、三级的建(构)筑物变形测量等工程测量; 

5、小于30m长的桩基、墩基、中小型竖井、巷道,平洞、隧道、桥基、架空索道、边坡及挡土墙工程;

 

5、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中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测量。

6、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二级及以下一般公共建筑;

 

 

7、岩土工程治理设计按有关规范规程划分复杂程度为简单的;

 

 

8、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中型的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

 

 

 

附表3:

工程勘察丙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岩 土 工 程

水文地质勘察

工程测量

1、只限于承担岩土工程勘察、不含岩土工程设计、咨询监理;

1、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供水量2000m3/d以下的工业企业供水水源勘察; 

1、5km2以下小城镇规划测量、市政等工程测量; 

2、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三级建筑场地;七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小型公共建筑及小型工业厂房场地的勘察;

2、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小型的建设项目的水文地质勘察。

 

2、小面积控制测量与地形测量; 

3、岩土工程条件简单的场地勘察;

 

3、小型建(构)筑物施工测量、地藉测量; 

4、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下地区,无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场地的勘察;

 

4、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小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测量。

5、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小型的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

 

 

 

★附件 二: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公布)(补充该部分以下内容)

“建市[2007]86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制定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2号)中“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其他有关规定与本标准不符的,以本标准为准。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结合工程设计各行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一、总  则

(一)本标准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标准、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标准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四个序列。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和公路行业可设立工程设计丙级。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可根据行业需要设置等级。

(三)本标准包括煤炭、电力、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民用建筑等21个行业(见附表1:

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及其规模划分(见附表2:

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四)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等。

民用建筑工程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园林绿化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保安、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废水、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五)本标准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进行考核。

其中对技术条件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为:

1、已经实施注册且需配备注册执业人员的专业,对其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资格及相应专业进行考核;

2、尚未实施注册、尚未建立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的和已经实施注册但不需配备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非注册人员)的专业,对其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业绩和附表2中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进行考核。

以上非注册人员学历教育所学专业应与附表2中专业设置规定专业相一致,或所从事工作的专业性质与规定专业相同。

(六)申请二个及以上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相应行业附表2中专业设置或注册类型的配置,其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申请二个及以上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相应行业附表2中相应设计类型的专业设置或注册类型的配置,其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七)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类型及考核指标由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和行业另行制定。

(八)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可承担资质范围内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等业务。

并可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二、标准

(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1、甲级

1-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

(3)近3年年平均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额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且近5年内2次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额排名在全国列前50名以内。

(4)具有2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且近10年内独立承担大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每行业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

或同时具有某1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和其他3个不同行业甲级工程设计的专业资质,且近10年内独立承担大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4项。

其中,工程设计行业甲级相应业绩不少于1项,工程设计专业甲级相应业绩各不少于1项,并已建成投产。

(5)近10年内独立承担大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或工程项目管理不少于2项。

1-2技术条件

(1)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备合理。

企业从事勘察设计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00人,其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200人(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各不少于3人)。

(2)拥有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3项。

(3)近10年获得过国家级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勘察、科技进步三等奖(铜奖)及以上的奖项不少于3项,或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的奖项不少于6项。

(4)近10年主编2项或参编过5项及以上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标准设计。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术装备及固定工作场所,且主要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m2.

(2)有完善的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和管理标准,通过ISO9000族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3)具有与承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或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管理体系。

(二)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1、甲级

1-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3)近10年内完成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

1-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申请行业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主持过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及以上项目本专业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项目本专业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

2、乙级

2-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2-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申请行业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有6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主持过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主持过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项目本专业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或主持过大型项目本专业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3、丙级

3-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3-2技术条件

(1)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6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过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在主要专业及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本专业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1、甲级

1-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建筑行业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近10年内完成所申请行业相应设计类型大型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

1-2技术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过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及以上项目本专业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项目本专业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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