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小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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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小微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纳税申报
例1:
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小规模企业
某餐馆为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5月1日至6月30日取得销售餐饮服务收入51500元(不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51500/(1+3%)=50000)。
7月1日至9月30日,取得销售餐饮服务收入82400元(不含税收入82400/(1+3%)=80000)。
相关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按季纳税的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7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2016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报表填写:
2016年7月申报时,2016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的纳税申报:
本例两个月增值税合计应税销售额50000元,属于小微企业,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9行“免税销售额”相应的列次。
税款所属期:
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计税依据
项目
栏次
本期数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销售额(3%征收率)
1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2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3
(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销售额(5%征收率)
4
——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5
——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6
——
(三)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7(7≥8)
——
其中: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
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8
——
(四)免税销售额
9=10+11+12
50000
其中:
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10
50000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11
其他免税销售额
12
(五)出口免税销售额
13(13≥14)
其中: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14
二、税款计算
本期应纳税额
15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6
本期免税额
17
1500
其中:
小微企业免税额
18
1500
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19
应纳税额合计
20=15-16
本期预缴税额
21
本期应补(退)税额
22=20-21
提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既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兼营两类业务),分别计算、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以5月、6月的免税销售额单项额度为6万元。
本例为销售服务,单项免税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
本例中免税销售额为5月、6月合计,若企业5月份应税销售额为0元,6月为50000元,两月合计仍低于6万元,仍适用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该纳税人7月1日至9月30日,取得销售餐饮服务收入82400元(不含税收入82400/(1+3%)=80000),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的季度纳税申报表填写如下:
税款所属期:
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一、计税依据
项目
栏次
本期数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销售额(3%征收率)
1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2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3
(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销售额(5%征收率)
4
——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5
——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6
——
(三)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7(7≥8)
——
其中: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8
——
(四)免税销售额
9=10+11+12
80000
其中:
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10
80000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11
其他免税销售额
12
(五)出口免税销售额
13(13≥14)
其中: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14
二、税款计算
本期应纳税额
15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6
本期免税额
17
2400
其中:
小微企业免税额
18
2400
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19
应纳税额合计
20=15-16
本期预缴税额
21
本期应补(退)税额
22=20-21
例2:
兼营两类业务,季度销售额均不超过9万余的小规模纳税人.
某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7-9月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自制的包装食品,价税合计销售额5.15万元,不含税销售额为5.15/(1+3%)=5万元
(2)销售餐饮服务,价税合计销售额9.27万元,不含税销售额为9.27/(1+3%)=9万元
相关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报表填写:
本例为兼营销售货物和销售服务,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填写在申报表的相应列次。
销售自制的包装食品应填写在“货物及劳务”列,销售餐饮服务填写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
本例两类业务销售额均未超过9万元,可以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税款所属期:
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一、计税依据
项目
栏次
本期数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销售额(3%征收率)
1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2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3
(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销售额(5%征收率)
4
——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5
——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6
——
(三)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7(7≥8)
——
其中: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8
——
(四)免税销售额
9=10+11+12
50000
90000
其中:
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10
50000
90000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11
其他免税销售额
12
(五)出口免税销售额
13(13≥14)
其中: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14
二、税款计算
本期应纳税额
15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6
本期免税额
17
1500
2700
其中:
小微企业免税额
18
1500
2700
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19
应纳税额合计
20=15-16
本期预缴税额
21
本期应补(退)税额
22=20-21
提示:
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是包含9万元的。
若兼营两类业务,则两项合计免税销售额最多为18万元。
例4:
兼营两类业务,其中一类业务超过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
某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7-9月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自制的包装食品,价税合计销售额5.15万元,不含税销售额为5.15/(1+3%)=5万元
(2)销售餐饮服务,价税合计销售额10.3万元,不含税销售额为10.3/(1+3%)=10万元,当月应纳税额为10×3%=3万元。
以上收入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相关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报表填写:
该纳税人餐饮服务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该项业务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销售货物的季度销售额为5万元,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税款所属期:
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一、计税依据
项目
栏次
本期数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销售额(3%征收率)
1
100000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2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3
100000
(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销售额(5%征收率)
4
——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5
——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6
——
(三)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7(7≥8)
——
其中: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8
——
(四)免税销售额
9=10+11+12
50000
其中:
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10
50000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11
其他免税销售额
12
(五)出口免税销售额
13(13≥14)
其中: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14
二、税款计算
本期应纳税额
15
30000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6
本期免税额
17
1500
其中:
小微企业免税额
18
1500
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19
应纳税额合计
20=15-16
30000
本期预缴税额
21
本期应补(退)税额
22=20-21
30000
提示:
如果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申报表的填写参考本案例。
例4:
按季申报的小微企业,季度中间办理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需要分别进行纳税申报。
某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一)销售自制包装食品,价税合计销售额3.09万元,不含税销售额为3.09/(1+3%)=3万元
(二)销售餐饮服务,价税合计销售额3.09万元,不含税销售额为3.09/(1+3%)=3万元
(三)办理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从2016年8月1日起,为一般纳税人。
相关政策:
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报表填写:
该纳税人所属7月份应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仍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9月份征期起,按月进行纳税申报。
参考增值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填报说明。
税款所属期:
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
一、计税依据
项目
栏次
本期数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销售额(3%征收率)
1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2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3
(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销售额(5%征收率)
4
——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5
——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6
——
(三)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7(7≥8)
——
其中: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8
——
(四)免税销售额
9=10+11+12
30000
30000
其中:
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10
30000
30000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11
其他免税销售额
12
(五)出口免税销售额
13(13≥14)
其中: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14
二、税款计算
本期应纳税额
15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6
本期免税额
17
900
900
其中:
小微企业免税额
18
900
900
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19
应纳税额合计
20=15-16
本期预缴税额
21
本期应补(退)税额
22=20-21
提示:
如果该纳税人从2016年9月1日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该纳税人所属7、8月份应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在9月份征期内进行纳税申报,10月份征期按月进行纳税申报。
请参考本案例及案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