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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报告3篇

全区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报告3篇

全区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报告第1篇今年以来,我区相继开展了排查重大事故隐患"百日会战"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和属地化管理的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全区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各类死亡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应引起相关责任人的高度重视。

现将全区生产安全死亡事故通报如下:

1-5月份,全区工矿商贸企业发生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

同比均上升33%,其中:

中毒事故1起,死亡1人;车辆伤害事故2起,死亡2人;坍塌事故1起,死亡1人。

一、死亡事故类型及善后赔付1.20xx年1月17日晚,原区林水局所属国营甘井子区林场临时工林成芳在林场租用的花房内值班时,违反安全规定,点燃室内火炉取暖,造成一氧化碳中毒,于1月18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双方协商,赔付当事人家属75000元。

2.20xx年3月31日7时30分左右,辛寨子街道前革村的前革白云采石厂铲车驾驶员,在倒料作业倒车时,违反安全规定,没有鸣笛向后瞭望,将路过铲车作业区域的凿岩工孟凡国撞伤,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善后赔付当事人家属160000元。

3.20xx年4月7日15时左右,华明装饰有限公司在位于营城子镇金龙寺沟村的龙新塑料加工厂院内进行拆除3米高墙的施工中,工长王刚违章指挥施工人员在下方砸墙冒险蛮干,且没有佩戴安全帽,并站在距墙约1米的近处,被倒塌的墙体砸中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善后赔付当事人家属170000元。

4.20xx年4月22日上午7时30分左右,革镇堡镇羊圈子村的材公司院内,汽车修理班长王清全在修理自卸式货车大架时违章指挥,用废旧木方支起车箱,违反千斤顶使用操作规程,造成千斤顶翻倒,导致车体下落,将正在车体下准备抽取垫方的王清全头部挤在车体与垫板之间,送医院后死亡。

善后赔付当事人家属370000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综合分析上述4起事故的发生,其中有如下原因:

1.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没有落实。

大部分企业虽然有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但落实不到位,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在小型项目施工中,没有制定施工方案就开始施工,体现出少数企业领导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对安全生产抱有侥幸心理。

2.安全教育基础工作不到位。

企业的三级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没有真正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导致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违章现象屡有发生。

3.安全管理人员业务不精、责任心不强,贪图简便省事而违章指挥,结果造成事故的发生。

发生在龙新塑料加工厂院内的坍塌事故,就是典型的因违章指挥而引发的事故。

违章指挥引起的事故2起,占事故总数的50%。

4.车辆管理全程监控指挥环节工作不到位。

厂内车辆伤害事故居首位。

2起车辆伤害事故均发生在非煤矿山企业。

5.安全监管仍然存在盲区。

企业的现场安全监管由于力量不够、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低、责任心不强,忽视了对部分生产、经营作业场所的监管,多起事故的发生与缺乏有效的现场监管有直接关系。

三、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结合排查重大事故隐患"百日会战"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企业管理者的责任感,增加安全投入,确保一方平安。

2.强化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把岗位技能培训与三级安全教育相结合,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在企业中建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教育和惩罚制度,实现由"要我安全"的被动型向"我要安全"的主动型转变,彻底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现象发生。

3.开展对厂内车辆使用及维修安全专项检查。

对使用及维修各环节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彻底排查整改,健全车辆维修保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对整改不合格的要坚决停产整改。

进一步促进厂内车辆使用与维修安全管理规范化。

4.利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这一契机,认真从严把握非煤矿山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核工作,严把关口,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

全区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报告第2篇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xx年,市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依法治理。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执法、专项整治,整改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不断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现将20xx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1-12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7起、死亡57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5起、下降20.83%,死亡人数减少8人、下降12.31%。

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持平。

(一)各行业事故情况:

1、工矿商贸行业:

累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4起,死亡37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

其中:

煤矿:

未发生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平。

非煤矿山:

未发生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平。

建筑业:

累计发生事故11起,死亡13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5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

危险化学品:

未发生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平。

烟花爆竹:

未发生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平。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8个行业:

累计发生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5起,死亡人数增加4人。

工矿商贸其他行业:

累计发生事故17起、死亡18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

2、道路运输:

累计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23起,死亡20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7起,死亡人数减少8人。

3、消防火灾:

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

4、农牧业机械:

未发生事故,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持平。

5、水上交通:

未发生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

在各行业领域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居第一位,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35.09%;工矿商贸其他行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居第二位,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31.58%。

建筑业居第三位,占总死亡人数的22.81%。

(二)各地区事故情况各地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同比"5下降2持平3上升"。

其中:

土左旗、清水河县、新城区、回民区和玉泉区同比下降,赛罕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比持平,托克托县、和林县和武川县同比上升,经济技术开发区"零事故"。

和林县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运输较大事故1起。

二、事故特点分析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

具体表现为:

一是事故总量下降。

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持续保持下降趋势。

二是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基本保持平稳,没有出现大幅反弹迹象。

三是全市10个统计单位中,半数地区事故下降。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建筑施工领域事故依旧多发频发。

岁末年初一些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加上冬季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二是冶金等八行业事故有所反弹;三是工矿商贸其他事故依然数量较大,呈持续上升趋势;四是发生的工矿商贸事故中,按照事故原因分析,因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有缺陷的占51%,因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操作知识和违反操作规程的占37%,因生产场所环境不良的占12%;从事故类型分析,工矿商贸行业34起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11起,中毒和窒息事故6起,物体打击事故3起,其他伤害事故3起,触电事故2起,车辆伤害事故2起,坍塌事故2起,机械伤害2起,淹溺2起,起重伤害1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春节将至,自治区"两会"即将召开,做好这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20号)精神,结合实际深入分析本时段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深入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复查,确保落实到位。

企业冬季安全防范措施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检查执法重点,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加强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紧盯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煤矿要继续抓好安全"体检",严把停工停产关;非煤矿山要加强井工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安全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分别重点排查整治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要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着力抓好春运安全运行,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公交车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车站、机场等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恶劣天气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事故发生;要进一步深化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高危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同时加强人流动态监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建筑施工要重点加强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治理。

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三)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

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四)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确保重要时间节点生产安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值班值守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和外出报告制度,保证出现紧急情况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全区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报告第3篇20xx年1-6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虽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但事故短期呈多发态势,仅6月份,全市就接连发生5起一般事故,造成5人死亡,分别占上半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0%。

为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遏制事故上升势头。

现将1-6月份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情况分析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1-6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0起,死亡20人,同比分别上升11.11%和上升150%。

其中:

工矿商贸类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10起,死亡10人,同比均上升66.67%;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0起,死亡10人,事故起数下降16.67%和死亡人数上升400%,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非煤工矿商贸类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基本情况1.20xx年3月26日7时20分,铁岭县大甸子镇建通水泥厂厂房施工中,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

2.20xx年4月25日9时47分左右,银州区瑞隆快修汽车修理部在拆卸车间大门玻璃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

3.20xx年5月3日22时20分左右,昌图县辽宁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在石灰石原料场翻斗车卸料过程中,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

4.20xx年5月20日8时左右,开原市上肥镇东升砂场一名工人在维修铲车过程中,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

5.20xx年5月24日9时40分许,天津矿山工程有限公司铁岭县辽北分公司在矿山破碎场地倒车卸料过程中,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

6.20xx年6月11日11时40分左右,大连鸿欣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辽宁益海嘉里地尔乐斯淀粉科技有限公司院内更换正面吊吊车轮胎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

7.20xx年6月12日9时30分左右,铁岭金康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在对熬油釜进行清理作业时,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

8.20xx年6月22日20时左右,清河区铁岭德明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清理粮仓时,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

9.20xx年6月22日9时30分左右,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铁岭县辽西北供水二期工程施工中,发生车辆伤害事故,1名工人受伤,送医院救治,于6月27日18时56分死亡。

10.20xx年6月30日8时50分,开原市恒源化工精细有限公司废弃设备拆除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

三、生产安全事故趋势分析四、生产安全事故呈现特点

(一)近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明显抬头1、2月份未发生事故;3、4月份共发生2起事故,共死亡2人,占1-6月份事故总起数的20%,占死亡人数的20%;5月份发生3起事故,死亡3人,占1-6月份事故总起数的30%,占死亡人数的30%,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开始抬头;6月份发生5起事故,死亡5人,占1-6月份事故总起数的50%,占死亡人数的50%,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呈抬头趋势。

(二)事故类型、事故地区较为集中1-6月份发生的10起事故,事故类型较为集中。

其中,车辆伤害事故5起,占事故总起数的50%;物体打击事故、窒息事故各2起,各占事故总起数的20%;高处坠落事故1起,占事故总起数的10%。

1-6月份发生的10起事故,开原市、铁岭县各发生3起,分别占事故总起数的30%;昌图县、银州区、清河区各发生1起,分别占事故总起数的10%;调兵山市、西丰县、开发区未发生事故。

(三)事故行业、领域分散,小微企业事故多发1-6月份发生的10起事故,涉及4个行业,采矿业3起,占事故起数的30%;服务业3起,占事故起数的30%;建筑业2起,占事故起数的20%;制造业2起,占事故起数的20%;根据事故具体情况,4个行业又可细分为9个领域,单个领域最多发生2起事故,充分体现出发生事故行业领域的分散性。

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事故单位有1家,占事故总量10%;从业人员50-100人的事故单位有4家,占事故总量40%;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事故单位有5家(包含2家个体工商户),占事故总量50%,显现出小微企业事故多发。

(四)事故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象明显已发生的10起事故,均反映出事故单位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现象;其中,8起事故中有事故单位安全培训不到位现象,6起事故中有事故单位安全责任不到位现象,2起事故中有事故单位安全投入不到位现象。

更需要说明的,其中5起事故涉及承包商、临时雇工管理;9起事故发生在场内机动车运行、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生产过程管理的不到位,充分说明事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筑牢安全红线,抑制上升势头。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识到安全红线是人民群众的生命线,一旦突破,就会付出生命,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开展安全监管工作;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安全防线;要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来抓,作为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性大事来抓,作为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大事来抓,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和系统治理,提升人员群众安全感。

根据近几年事故统计显示,6-10月是事故的易发、多发期,6月份事故总量上升势头反映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责任和艰巨任务,要坚决克服厌战、懈怠、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打早打小打苗头"。

同时,要增强行动自觉,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抑制事故上升势头,确保安全生产总体态势平稳。

(二)吸取事故教训,压实安全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事故处理,尽快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对事故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理,对事故单位进行公开曝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狠抓警示教育,各地区、各部门要学习事故通报,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补足工作"短板",提高监管水平;同时,要组织相关企业把自己摆进事故中,对照问题,查找自身不足,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达到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的工作要求。

有限空间作业做为企业日常监管重点,事故悲剧仍会连续发生,教训极为深刻,说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履职尽责方面,吸取事故教训方面,强化安全监管方面,教育培训方面,存在不严不实不细等问题,屡禁不绝,值得反思深思。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和日常监督检查,加快推进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建立,督促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提升监管能力,织密监管网络。

各地区要在确保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等高危行业监管能力不断提升,行业领域事故总量稳步下降的基础上;加大对服务业、农业、食品加工业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要指导、督促农业、商务等行业领域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部门监管责任,配齐配强监管力量;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安全知识培训,使之了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监管对象,掌握本部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内容,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断织密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在重点抓好规模以上企业、高危企业安全监管的同时,还要拿出一定的力量,抓好面广量大的个体、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要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含个体工商户)的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人,确保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全覆盖。

(四)助推责任落实,加强监管执法。

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事故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症结所在,针对共性问题,探索出台解决方案。

一要充分利用安全宣传"七进"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通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发挥电视、广播、网站、公告栏等传统宣传方式的作用,又积极利用微信、微博、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优势,增强安全文化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渗透力、影响力、感染力,在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增强群众安全常识的同时,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要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纵向深入,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意识;同时,要抓住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这些关键"少数",通过专项培训和定期轮流,提升他们安全管理能力。

三要完善监管部门与企业重点工作调度制度,确保及时掌握企业开展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粉尘防爆等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确保掌握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工作执行情况。

为遏制当前事故多发,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强化措施,严督严查,狠抓狠管"的工作要求,对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执法行动,要以执法检查为总抓手,以行政处罚为主要手段,力求实现全覆盖,让非法违法行为无处遁藏。

检查中要重点关注: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承包商、临时雇工的现场管理制度开展情况,场内车辆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要零容忍、严执法,坚决立案查处;对查处案件要严肃执法执罚程序,维护法律权威性,杜绝零处罚案件发生。

执法行动中,要充分运用新闻报道、媒体曝光等宣传手段,既传递安全监管"好声音",又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增强广大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积极性,营造"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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