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酸GHSMSDS.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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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酸GHSMSDS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
乙酸[含量>80%]
化学品英文名:
Aceticacidsolution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邮编:
传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企业应急电话:
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
用于制造醋酸盐、醋酸纤维素、医药、颜料、酯类、塑料、香料等。
第二部分 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
本品易燃,具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GHS危险性类别:
根据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参阅第十五部分),该产品属于易燃液体-3,皮肤腐蚀/刺激-1A,严重眼睛损伤/眼睛刺激性-1。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
危险
危险信息:
易燃液体和蒸气;引起严重的皮肤灼伤和眼睛损伤;引起严重眼睛损伤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远离热源、火花、明火、热表面。
保持容器密闭。
容器和接收设备接地、连接。
使用防爆电器、通风、照明、设备。
只能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采取防止静电措施。
避免吸入粉尘或烟雾。
操作后彻底清洗身体接触部位。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防护面罩。
工作中禁止进食、饮用或吸烟。
事故响应:
如皮肤(或头发)接触:
立即脱掉所有被污染的衣服,用水冲洗皮肤、淋浴。
污染的衣服须洗净后方可重新使用。
如食入:
漱口。
不要催吐。
如吸入:
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休息,保持利于呼吸的体位。
感觉不适立即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
如眼睛接触:
分开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带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则取出隐形眼镜。
继续冲洗。
如果眼睛刺激继续,就医。
火灾时,使用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尽可能地将渗漏和泄漏物收集至可密封容器中。
安全储存:
在阴凉、通风良好处储存。
上锁保管。
废弃处置:
用沙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
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物理化学危险:
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强氧化剂可发生反应。
健康危害:
吸入后对鼻、喉和呼吸道有刺激性。
对眼有强烈刺激作用。
皮肤接触,轻者出现红斑,重者引起化学灼伤。
误服浓乙酸,口腔和消化道可产生糜烂,重者可因休克而致死。
慢性影响:
眼睑水肿、结膜充血、慢性咽炎和支气管炎。
长期反复接触,可致皮肤干燥、脱脂和皮炎。
环境危害: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第三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 混合物√
危险组分
浓度或浓度范围
CASNo.
乙酸
≥99%
64-19-7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急救:
-皮肤接触:
立即脱掉所有被污染的衣服,用水冲洗皮肤、淋浴。
污染的衣服须洗净后方可重新使用。
-眼睛接触:
分开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带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则取出隐形眼镜。
继续冲洗。
如果眼睛刺激继续,就医。
-吸 入:
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休息,保持利于呼吸的体位。
感觉不适立即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
-食 入:
漱口。
不要催吐。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
进入事故现场应佩戴携气式呼吸防护器。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对症治疗。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特别危险性:
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强氧化剂可发生反应。
灭火方法和灭火剂:
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特殊灭火方法及保护消防人员特殊的防护装备:
用雾状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用水喷射逸出液体,使其稀释成不燃性混合物,并用雾状水保护消防人员。
消防员必须穿消防防护服、戴好防护口罩及手套,随带防护工具。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
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
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要使水进入储存容器内。
环境保护措施:
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用沙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
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酸碱塑料工作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
远离火种、热源。
仓温不宜超过30℃。
冬天要做好防冻工作,防止冻结。
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碱类分开存放。
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分装和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接触限值:
中国MAC:
未制定标准
美国TWA:
OSHA10ppm,25mg/m3;ACGIH10ppm,25mg/m3
美国STEL:
ACGIH15ppm,37mg/m3
生物限值:
无资料
监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带防毒面具。
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皮肤和身体防护:
穿橡胶耐酸碱服。
手防护:
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后,淋浴更衣。
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透明液体,有刺激性气味。
pH值(指明浓度):
无资料
熔点/凝固点(℃):
16.7
沸点、初沸点和沸程(℃):
118.1
密度:
无资料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2.07
相对密度(水=1):
1.05
燃烧热(kJ/mol):
873.7
饱和蒸气压(kPa):
1.52/20℃
临界压力(MPa):
5.78
临界温度(℃):
321.6
闪点 (℃):
39
n-辛醇/水分配系数:
-0.31-0.17
分解温度(℃):
无资料
引燃温度(℃):
463
爆炸下限[%(V/V)]:
4.0
爆炸上限[%(V/V)]:
17.0
易燃性:
本品不燃。
溶解性:
溶于水、醚、甘油,不溶于二硫化碳。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稳定。
禁配物:
碱类、强氧化剂。
避免接触的条件:
无资料。
危险反应:
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强氧化剂可发生反应。
危险分解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属低毒类
LD50:
3530mg/kg(大鼠经口);1060mg/kg(兔经皮)
LC50:
5620ppm1小时(小鼠吸入)
皮肤刺激或腐蚀:
1.高浓度溶液或纯醋酸会引起深度灼伤、组织坏死和永久性结疤的腐蚀性组织伤害。
2.低浓度溶液会引起轻微至严重的刺激性。
眼睛刺激或腐蚀:
1.即使是稀溶液也会引起严重的刺激性。
2.其浓溶液会腐蚀眼睛引起永久性眼腈伤害,包括失明。
亚急性与慢性毒性:
无资料
呼吸或皮肤过敏:
吸入高浓度蒸气会刺激鼻子和喉咙,引起呼吸短促、咳嗽、气喘和肺部受损。
生殖细胞突变性:
无资料
致癌性:
无资料
生殖毒性: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性接触: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无资料
吸入危害:
吸入高浓度蒸气会刺激鼻子和喉咙,引起呼吸短促、咳嗽、气喘和肺部受损。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
LC50(鱼类):
75-88mg/l/96H
EC50(水生无脊椎动物):
32mg/l/48H(水蚤)
生物浓缩系数(BCF):
<1
持久性和降解性:
1.醋酸的存在遍及整个自然界如动植物的一般代谢物。
2.释放至大气中的醋酸可经与光化作用产生氢氧基反应而分解。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醋酸在水中和土壤可以很快的进行生物分解
土壤中的迁移性:
醋酸亦可能经由干的土壤表面蒸发至大气中
其他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和土壤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
-产品:
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如有可能,用安全掩埋法处置。
-不洁的包装:
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根据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处置前参阅国家和地方法规。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号):
2789
联合国运输名称:
乙酸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
8.1
包装类别:
Ⅱ
包装标志:
腐蚀品
包装方法:
螺纹口塑料桶(瓶)外普通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海洋污染物(是/否):
否
运输注意事项: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铝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
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
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严禁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GB20576-2006~GB20602-2006)。
《高毒物品目录》:
未列入。
《剧毒化学品目录》:
未列入。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未列入。
《危险化学品名录》:
列入,将该物质划为第8.1类酸性腐蚀品。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
列入,将该物质划为第8类腐蚀性物质。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列入。
《易制毒化学品目录》:
未列入。
《易制爆化学品目录》:
未列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最新修订版日期:
2014年8月
编写部门:
安全部
数据审核单位:
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
修改说明:
本SDS按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标准编制;由于目前国家尚未颁布化学品GHS分类目录,
本SDS中化学品的GHS分类是企业根据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GB20576-2006~GB20602-2006)自行进行的分类,待国家化学品GHS分类目录颁布后再进行相应调整。
缩略语说明:
MAC:
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PC-TWA:
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PC-STEL:
指在遵守PC-TWA前提允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TLV-C:
瞬时亦不得超过的限值。
是专门对某些物质如刺激性气体或以急性作用为主的物质规定的。
TLV-TWA:
是指每日工作8小时或每周工作40小时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在此浓度下终身工作时间反复接触对几乎全部工人都不致产生不良效应。
TLV-STEL:
是在保证遵守TLV-TWA的情况下,容许工人连续接触15min的最大浓度。
此浓度在每个工作日中不得超过4次,且两次接触间隔至少60min。
它是TLV-TWA的一个补充。
IARC:
是指国际癌症研究所
RTECS:
是指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和健康研究所的化学物质毒性数据库
HSDB:
是指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的危险物质数据库
ACGIH:
是指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学家会议
免责声明: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在本SDS中全面真实地提供了所有相关资料,但我们并不能保证其绝对的广泛性和精确性。
本SDS只为那些受过适当专业训练并使用该产品的有关人员提供对该产品的安全预防资料。
获取该SDS的个人使用者,在特殊的使用条件下,必须对本SDS的适用性作出独立的判断。
在特殊的使用场合下,由于使用本SDS所导致的伤害,化学品登记中心将不负任何责任。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