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学文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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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学文稿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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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机构设置
2.总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生产负责人安生生产管理职责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五、防火防毒管理制度
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七、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八、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九、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公司特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小组成员如下:
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生产车间主要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总经理职责:
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负责本厂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指挥、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负责组织制定本厂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负责筹措本厂安全生产经费和经费开支的审批,保障专款专用。
四、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厂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制定本厂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负责组织对本厂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并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七、负责组织和建立本厂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八、负责组织监督本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地有序开展。
九、负责对重大技术、工艺、装置地改造、施工的审批。
十、负责对本厂招收员工及人事安排等工作的监督、布置和审批。
生产车间主要负责人:
一、负责生产部属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对各车间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三、负责各车间工艺、设备、装置、原料使用、成品仓库等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定期组织班(组)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比活动,实行班前、班后的检查制度。
四、负责车间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的现场指挥、协调和管理工作,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工厂各级领导。
五、负责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指导、管理工作,要求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六、负责组织员工做好机器设备、装置的保养维修工作,及时排除生产故障。
七、指导特种作业人员正确操作机器、设备,及时纠正、查处员工的违规操作行为,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八、负责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情况及交接班情况的记录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九、负责组织对各车间安全生产环境的布置、管理、班前班后要搞好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保障生产车间采光通风良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十、负责组织对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对生产场所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控检测工作和对易燃、易爆原料产品的监管工作。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全面负责本厂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本厂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车间(工段)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负责编制本厂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计划开展对工艺、设备、装置、仓储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总经理和生产主要负责人。
四、组织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负责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总经理。
五、负责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编制,并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和使用监管工作。
六、负责组织对厂区有毒、有害物质、防火防爆工作的监控和定期检测工作。
七、负责本厂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及对员工违规操作行为监控,对有重大违规操作行为的员工提出处理意见报生产主要负责人审批实施处罚。
八、负责厂区消防设施、防雷装置、配电设施等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组织进行检测。
九、协助生产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员工开展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
十、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新员工的“三级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
十一、做好本厂安全环境的协调和厂区安全生产标志、警示标志的布置设置工作。
十二、协助生产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协调、抢救、处置工作。
负责组织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为加强公司的事故管理,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进一步防止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全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根据生产实际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秩序,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二、公司设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生产厂长任副组长,安全生产管理员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
三、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
由生产厂长任消防队长,安全生产管理员、班组长、仓库管理员和所有操作人员为义务消防队队员。
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和防火灭火工作。
四、设立事故应急报警电话,并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上报电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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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轻伤事故,由安全管理员及时报告厂长,如发生重伤以上的严重事故,由安全管理员及时报告厂长,再由厂长按规定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任何人不得谎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
六、厂内发生轻伤事故由生产厂长负责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总经理批准;重伤事故应由生产厂长报总经理并报工伤鉴定权威部门进行鉴定伤残等级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赔偿;死亡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会同进行调查处理。
七、事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按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的调查处理。
事故的处理应依法进行,实事求是,防止出现私了现象。
八、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每位员工都有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曼延,抢救受害人员和保护事故现场的责任。
以保护将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危害控制在最低和最小范围内,共同维护企业的利益。
九、生产厂长对事故进行处理时,必须组织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及建议,并将调查处理材料及结果汇编建立事故处理档案,分类归档,备查备索。
十、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后生产负责人应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对员工开展事故案例及安全生产法律教育,以吸取教训,总结经验,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十一、生产厂长和安全员对发现有安全生产隐患的车间、班组、岗位应及时要求对其停工整改,认真检查,清除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各车间负责人应对本车间的生产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做到防范于未然,将安全生产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
十二、公司员工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将视其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警告或开除出厂。
造成轻伤事故的违规操作人员应负一定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将依照法律追究其经济责任及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监督检察制度
一、生产岗位工人每天操作前,要对自己岗位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后才可操作,主要检查设备状态是否完好、安全,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可靠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解决后才作业,如无法自己处理或无把握的,应立即向班组长或安全管理员报告,待问题解决后才可作业。
二、生产厂长、安全员每日要深入生产现场巡逻,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了解作业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生产工人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违纪行为,并协助生产岗位的工人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三、公司定期组织全公司各部门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领导思想上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等。
四、对检查内容专业技术性很强,则应由懂得这方面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对一些需要检测的特种设备、防雷设施、职业卫生等项目,则定期聘请有资质的相关部门进行检测。
五、各部门和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时,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定期向上级汇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采取预防和整改措施,做好记录档案,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六、各部门和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不得瞒报或置之不理,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防火、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防毒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实行防火防毒责任制,本公司的防火防毒责任制同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责任制。
二、厂区严禁烟火,严禁将火种带进生产区。
进入厂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经检查后方可进入。
三、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程序进行,由各级安全防火防毒责任人监督。
四、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必须在确认未携带易燃物及可燃物时由主管或相关人员带领入厂。
五、不准在机械设备、电源线路和开关附近堆放物品,下班后,必须关掉所有的电源和门窗,由车间的防火防毒责任人直接负责监督。
六、车间内任何金属的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不得碰撞。
七、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
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八、凡是需要使用明火和电焊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由消防员现场监督,采取有效防火措施,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方可进行。
九、对从事尘毒作业的职工,按规定发放保健防护用具。
十、禁止在尘毒场所吃饭、饮水,定期清洗工作服。
十一、所有人员进入有毒作业场所,必须佩带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十二、所有的员工必须经过防火、防毒培训,熟练掌握全厂消防、防毒设施和器材的正确使用。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保障用电安全和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用电事故和员工触电事件的发生,根据本公司的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用电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缺陷运行,并做到正确使用操作。
二、动力设备的电力拖动部分要安装防护罩,防止操作人员接触发生工伤事故,动力设备要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保证设备完好。
三、引进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按照《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1-2000)要求安装防爆电器。
四、电气线路和电信线路等应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进行设计和安装。
五、配电装置和电气开关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配电箱和开关箱,防止漏电、触电、保障用电安全。
六、厂区所有的电器设备和开关箱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配电箱和开关箱,防止漏电、触电、保障用电安全。
七、员工上班操作前应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性能良好方可操作,下班时应随手关闭电气设备和电源开关。
八、电工操作人员上岗时应按规定佩带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使用绝缘工具进行电气设备安装维修时应实行工作票制度和悬挂警示牌,非特殊情况严禁带电作业。
九、工厂配电房除电工作业人员外,其他员工未经许可不准随意进入配电房。
十、因维修需要临时拉设电线路时,需经生产负责人同意,并由电工操作人员进行架设,装设临时接地线,用电完毕后需立即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确保用电安全。
十一、厂区有静电产生聚集的装置应采取防静电措施,作业人员应穿着防静电服和防静电鞋或纯棉工作服,严禁员工在易燃、易爆场所及所有静电产生的场所穿脱化纤衣服。
十二、电工作业人员应经常对厂区电气设备及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设备损坏、绝缘破坏、设备裸露、屏护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维护维修,并设立维修登记制度,建立维修档案。
十三、厂区电气设备应设置防雷装置,保持避雷器性能良好,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测。
十四、发现有员工触电时,其他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现场急救及送医院抢救,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进行处置。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
一、各工作岗位上发放的劳动防护品必须使用于工作上,不得私自用于其它途径。
二、如果工作岗位上的劳动防护品不够使用、损坏、遗失等情况员工必须做好登记并上报主管部门。
三、各使用员工要切实保护好劳动防护品,在下班时要放回原来的摆放位置。
四、各使用部门主管要定期清理过期、损坏以及破旧的劳动防护品,按时更新。
五、对已发放的劳动防护品的岗位必须按相关规定在上岗时必须时使用,否则按违规操作处理。
六、所选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不影响工作。
七、对于特殊防护用品要定期检验,不合格的或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八、工人穿戴防护用品进入作业场所后,不能随便脱卸。
九、若发现防护用品穿戴移位,应随立即纠正佩带戴。
十、防护用品用完后,要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脱卸,经整理清洁后保存。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种容器、测量仪器、搅拌机等,每次用完后均应进行清洗、整理、定置存放。
二、桶装原料在启用前,应除去盖上的灰尘。
如发现原材料或产成品污染工作台或生产场地应及时清洗。
三、各种垃圾杂物应及时清理(如废纸、一次性手套、清洁用棉花等)和集中处理,不得乱丢乱放,污染厂区环境。
四、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立即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五、对新员工应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有关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卫生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卫生危害防护用品。
工人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六、对职业卫生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等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七、按规定配置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设施(如休息室、更衣室等),保障员工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
安全生教育培训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和生产技术技能,控制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和消除生产设施装备的不安全状态,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厂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或典型案例教育,由生产厂长负责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予以配合。
学习的时间定于每月底最后一个星期六下午,特殊情况需变动的另行通知。
二、车间新入职员工必须在上岗前进行“三级教育”,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员工变换工种时车间负责人需组织对变换工种的员工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操作培训,使员工掌握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
培训内容和时间由车间负责人根据工作实行确定。
四、员工因病或因工伤休息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复工教育,使员工重新熟悉生产技能后方可安全上岗,复工教育内容和时间由车间负责人确定。
五、本厂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正规培训机构的培训考核,考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已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员工,必须按规定定期参加复审。
六、车间的生产工艺、设备、物料产品、作业环境等发生变化时,车间负责人应组织员工进行“五新”教育。
教育的内容和时间由生产负责人制定后实施。
七、公司每季度定期开展一次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班组长的安全培训。
培训内容和时间由生产厂长汇同办公室编制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总经理、生产厂长及安全管理人员应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取得培训证书,以保障科学的开展本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为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创造条件。
九、安全管理员要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技能竞赛、安全讲评等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
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班组的安全生产。
十、各班组要按照工厂的规定,在危险场所、重要岗位张贴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安全,营造厂区安全生产的氛围。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仓库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的实际,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质检合格的物品入库前应安全管理人员和库管人员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二、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要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三、存放物品要分类、分堆、分组等,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
四、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五、装卸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六、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七、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八、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烫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九、化学物品出入库应建立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
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
十一、仓库要配备足量的、适用的消防器材、安全卫生设施防雷装置和可靠的个人防护用品。
十二、要保障仓库的通风采光良好、温度适宜,仓管人员要经常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半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予表彰及奖励。
二、对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避免重大损失的员工给予表扬奖励。
三、在安全考核和安全生产有优异表现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
四、发生安全事故的,对事故责任部门进行经济处罚,并追究责任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五、发生事故,须积极抢救;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
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对违反安全制度或不履行职责的,尚未造成事故的,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对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给予口头警告,口头警告连续超过三次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屡教不改的,给予辞退处理。
八、对于违规违章操作的,给予警告,再次发生违章操作行为的,给予停工整顿;连续三次发生违章操作行为的,给予辞退处理;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给予追究经济责任及刑事责任。
九、对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造成严重事故的,追究其经济责任及刑事责任。
十、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警告、辞退,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