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全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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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全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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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全
通质局特发[2009]26号
关于公布实施《通辽市重点监控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沈阳铁路局驻通辽办事处:
为了加强对全市重点特种设备的监控,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通辽市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予公布实施,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为了落实好《管理办法》,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旗县局可根据当地实际,对《管理办法》进行细化。
二、结合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对划定重点监控范围的特种设备重新进行排查,按附件《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登记表》(见附件5)要求登记,5月31日前报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附电子表格)。
三、对重点监控设备的监管要有工作见证。
此办法。
二00九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
特种设备监控办法通知
抄送: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政府办公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各有关单位
通辽市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重点监控特种设备
(一)额定出口压力≥,且额定出力≥6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出水温度>100℃的集中供热锅炉;
(二)生产、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品场所使用的燃油燃气锅炉、蒸汽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
(三)球形储罐;
(四)毒性程度为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
(五)高压、超高压容器;
(六)移动式压力容器(如汽车罐车、长管拖车);
(七)居民区内、城镇中心区、人口稠密区盛装易燃易爆、毒性为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的储罐;
(八)气瓶充装站、罐车充装单位的特种设备;
(九)医用氧舱;
(十)安全等级定为三级以上的压力容器(不含三级);
(十一)公称直径≥50mm的GC1级压力管道;
(十二)冶金起重机械、额定载荷为30吨以上的起重机械;
(十三)客运索道;
(十四)大型游乐设施;
(十五)学校、幼儿园、车站、大型商场、体育场馆、公园、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
其它在公众聚集场所及重要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由各旗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确定,可不纳入本管理办法分类范围。
第三条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义务
(一)建立完善重点监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有效落实;
(二)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并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
(三)确定本单位重点监控设备名单,并确保使用登记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为100%;
(四)按规定对重点监控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校验;
(五)建立完善应急救援措施及应急预案,每两年至少进行1次预案演练,并对演练情况予以记录;
(六)对经检验判为监督使用的重点监控设备,要认真落实监控措施;未按规定整改的,不得带病运行;
(七)定期对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定期检验;
(八)定期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及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
(九)逐台建立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第四条市质监局的监管职责
(一)确定全市重点监控设备名单,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动态监管信息化网络;
(二)检查指导各旗县市区质监局对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督查督办;
(三)对各地报告的严重事故隐患,负责协调处理,必要时向自治区质监局和市人民政府报告;
(四)每1年至少对各旗县市区质监局或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1次抽查;
(五)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重点监控设备安全状况分析会议,研究解决重点监控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检验和使用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各旗县市区质监局监管职责
(一)确定本辖区重点监控设备名单,并按《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登记表》(见附件5)要求将信息上报市质监局;
(二)建立重点监控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监管责任人;
(三)对本辖区内各类重点监控特种设备进行登记;
(四)对本辖区内重点监控特种设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填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见附件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改正。
检查情况按《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格式要求,做好见证记录;
(五)接到检验机构关于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报告或相关举报投诉时,应立即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六)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和设备安全技术状况向市质监局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七)及时向市质监局以及有关使用单位报告或通报重点监控设备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第六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职责
对本机构检验责任范围内的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安全负检验责任,应建立健全重点监控特种设备检验管理制度,并切实履行以下职责,发现问题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发现重大问题告知(报告)表》(见附件3)格式要求报告:
(一)制定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年度检验计划,逐台落实检验责任人;
(二)及时对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安排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电子监管系统上传检验信息;对经检验判为不合格的,应立即报告市质监局和所在旗县市区质监局;
(三)对使用单位按期申报定期检验的重点监控设备,确保检验率100%和检验工作质量;
(四)发现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其使用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时,应及时报告市质监局和所在旗县市区质监局;
(五)对未按规定报检的重点监控设备,及时发出检验通知书并告知所在旗县市区质监局;
(六)对检验结论为报废的重点监控设备,及时书面告知市质监局和所在旗县市区质监局;
(七)对检验提出限期整改或者限定条件使用的重点监控设备进行跟踪,确认使用单位整改情况,发现未按规定整改或者未按限定条件使用的,及时书面告知所在旗县市区质监局;
(八)发现重点监控设备使用单位违反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使用特种设备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应当立即书面告知所在旗县市区质监局。
第七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移动式压力容器,是指:
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等。
易燃物质,是指HG20660-200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中规定为爆炸危险介质的物质。
毒性程度,根据HG2066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确定,按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分为:
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度危害。
严重事故隐患,是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要求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第八条本办法由通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发现重大问题告知(报告)表
4、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5、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登记表
附件1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检查项目
检查项
目编号
检查内容
许可资格
1
检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人员资格
2
相关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具有资格证件,是否有效
质量管理
3
检查现行组织机构是否符合质保手册的规定
4
抽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否及时修订
5
抽查使用的法规、规范、标准是否及时更新
6
抽查管理记录的填写及签署是否齐全
7
抽查产品或竣工档案是否完整,归档管理是否规范
档案管理
8
设计、制造、安装、重大维修档案是否建立
9
设计图样及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要求
10
生产的相关记录是否建立并实施
11
监督检验的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现场管理
12
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现场的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13
生产现场的图纸、工艺文件、记录是否符合规定和现场实际
14
部件、材料的保管是否符合要求
15
生产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16
检验设备、仪器是否满足要求,各项检测、试验记录是否符合现场实际
附件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表1——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编号
检查内容
单位安全管理
机构及
制度
1
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
2
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3
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并有演练记录
设备档案
4
是否建立设备档案,是否齐全,保管是否良好
5
所抽查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整改
6
所抽查的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记录
人员档案
7
抽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8
是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表2——锅炉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编号
检查内容
锅炉
作业人员
1
在岗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
登记及
检验标志
2
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
3
液位(面)计是否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标记,液位是否显示清楚并能被作业人员正确监视
4
安全阀是否有有效的校验报告和铅封标记,或者水封管是否被堵塞
5
压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
6
温度计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
7
仪器仪表显示参数是否与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一致
8
是否按规定装有相关保护装置和报警装置
运行参数
9
水位、压力、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10
是否及时填写运行记录,记录是否与实际相符
本体、阀门、管道状况
11
是否发现漏气、漏水现象
12
是否有肉眼可见的损坏(含炉墙)
水(介)质
处理
13
是否按规定配备水处理设备或进行锅内水处理
14
是否有水(介)质化验记录
其它
15
是否存在常压锅炉承压使用或者使用土锅炉等情况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表3——压力容器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编号
检查内容
压力容器
作业人员
1
在岗作业人员(含带压密封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具有有效证件
登记及检验
标志
2
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标志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
3
液位计是否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标记,液位是否显示清楚并被能作业人员正确监视
4
安全阀是否有有效的校验报告和铅封标记
5
压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
6
温度计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
7
铁路、汽车罐车等是否装设紧急切断装置
8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是否有快开门连锁保护装置
9
仪器仪表显示参数是否与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一致
运行参数
10
液位、压力、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11
是否及时填写运行记录,记录是否与实际符合
本体、阀门
状况
12
是否存在介质泄漏现象
13
设备的本体是否有肉眼可见的变形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表4——电梯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编号
检查内容
电梯
作业人员
1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
合格标志及警示标记
2
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电梯的显着位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3
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是否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着位置
安全装置
4
电梯内设置的报警装置是否可靠,联系是否畅通
5
呼层、楼层等显示信号系统功能是否有效,指示是否正确
6
防夹保护装置是否可靠
7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入口处是否有安全开关并灵敏可靠
维保情况
8
是否有有效的维保合同,确认维保作业人员能否按合同及时抵达电梯使用地点
9
是否有维保记录
10
维保周期是否符合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表5——起重机械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编号
检查内容
起重机械
作业人员
1
现场司机、司索和指挥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
合格标志
2
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显着位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有必要的使用注意事项提示牌
安全装置
3
是否有制动、缓冲、防风等安全保护装置以及载荷、力矩、位置、幅度等相关限制器,制动器、限位器是否有效工作
4
运行警示铃、紧急制动、电源总开关是否有效
维保状况
5
是否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
维保记录中是否记载吊钩、钢丝绳、主要受力件的检查内容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表6——客运索道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编号
检查内容
客运索道
作业人员
1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
合格标志及警示
标志
2
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显着位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3
进站口是否设乘客安全注意事项,站台是否按规定设上下车线、禁止线等安全标志
4
吊篮、吊箱内是否有安全说明
安全装置
5
主要运行参数(速度、电流、电压)是否有指示信号,是否有脱索等故障报警指示信号
6
行程极限、超速、脱索等故障是否有报警信号
7
风力最大处是否设风向测速仪,是否在站房内设置风速指示装置,避雷装置是否齐全
8
站台、机房、控制室等是否按规定设置停车按钮
9
站房之间是否有专用电话,并至少有一条外线电话,是否能保持通讯可靠;沿线是否可以及时通知乘客
应急救援
10
备用电源能否正常启动
运行情况
11
检查当日运行维保记录,是否及时填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表7——大型游乐设施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编号
检查内容
大型游乐设施
作业人员
1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
合格标志及警示
标志
2
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显着位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3
是否设有显着的警示标志,进出口是否设有显着的乘客须知和上下线等安全标志
4
乘客乘坐处是否有必要的安全说明
安全装置
5
是否按规定配有有效的安全带、安全压杆等安全保护装置
6
座舱舱门是否按规定设置有效的锁紧装置
运行情况
7
检查当日运行维保记录,是否及时填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表8——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编号
检查内容
场
(厂)内
机
动
车
辆
作业人员
1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
合格标志
2
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是否取得有效牌照
设备状况
3
车辆转向系统是否灵活
4
车辆及挂车是否有彼此独立的行车、驻车制动系统
5
车辆的照明系统是否正常
6
易燃、易爆车辆是否备有消防器材,并喷有禁止烟火字样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表9——气瓶充装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编号
检查内容
气瓶充装
许可资格
1
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2
是否超范围充装
人员资格
3
相关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是否有效,人员数量、项目是否符合许可要求
4
质量体系中的主要责任人员是否满足许可条件要求
质量管理
5
抽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否及时修订
6
抽查使用的法规、规范、标准是否齐全并现行有效
7
抽查充装活动记录的填写是否齐全
8
抽查气瓶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完整,归档管理是否规范
资源条件
9
主要充装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许可条件
10
检验检测设备、仪器、仪表是否满足要求
11
是否有必要的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
12
充装活动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有有效的定期检验合格报告
气瓶管理
13
抽查是否对自有产权气瓶办理使用登记,
14
抽查已充气气瓶上是否标注充装站标志、气瓶编号、警示和充装标签、定期检验标志,气瓶漆色是否符合规定且维护良好
15
抽查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
16
抽查是否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以及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
17
检查气瓶收发、存放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救援预案
18
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有无演练记录
19
是否按规定配备堵漏工具和人员
附件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发现重大问题告知(报告)表
受检单位
单位
地址
邮政
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分管
人员
联系
电话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重大问题
□未经许可从事相应生产活动:
□不再符合许可条件:
□拒绝监督检验:
□产品未经监督检验擅自出厂或者交付用户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重大问题
被检设
备名称
型号
使用
场所
□属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
□未办理使用登记:
□使用报废的特种设备:
□使用存在故障、异常情况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
□使用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检验不合格情况为: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受检单位意见:
受检单位分管人员签名及日期:
检验员签名及日期:
检验员联系电话:
市级安全监察机构接收传真电话、人员姓名:
接收时间:
年月日时分
旗县级安全监察机构接收传真电话、人员姓名:
接收时间:
年月日时分
(注:
本表一式四份,市、旗县级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受检单位各一份)
附件4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原始记录表
被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设备类别
□单位安全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游乐设施□索道□气瓶充装□其他:
使用证(牌照)号
或设备注册代码
设备出厂编号
设备使用场所(位置)
检查项目
名称或编号
工作见证记录及发现问题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检查类别
□全面检查□专项检查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时分至 月 日时分
被检查
单位情况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类别:
□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气瓶充装□其他
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该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说明了来意,已出示了证件,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陪同检查。
检查主要内容:
□管理情况 □抽查设备安全状况 □其他
设备类别
锅炉
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
电梯
起重机械
场内机动车
游乐设施
索道
抽查数量
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可另附续页)
处理措施:
□下达监察指令书□实施查封□实施扣押
□其他:
被检查单位对检查记录的意见:
签 名:
日 期:
年月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
记录员:
日期年月日
附件5
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登记表
产权单位
使用单位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管理人员
电话
设备种类
设备数量
组织机构代码
主
要
设
备
登
记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登记人员: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