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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材料管理办法三篇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周转材料的管理,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正确核算成本费用,规范摊销方法和会计核算,防止积压浪费,节约费用支出,根据公司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管理办法(暂行)和“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及“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周转材料是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仍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材料。

二、周转材料按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用途不同,分为以下四类:

(一)、模板:

模板是指浇制混凝土用的钢模型板、木模板,以及配合模板使用的支撑材料等。

(二)、架料:

是指搭脚手架用的钢管脚手架、扣件、U型卡等。

(三)、挡板:

是指土方工程用的挡板等,包括用于挡板的支撑材料。

(四)、其他:

是指除以上之外,作为流动资产管理的其他周转材料,包括:

1、配电箱;2、周转用木材;3、风筒、风管、水管;4、活动板房;5、轻轨、道岔、扳道器;6、电缆、枕木;7、钢丝绳、周转用钢材;8、安全网。

三、周转材料采购要坚持以降低采购成本为原则,按工程量及任务的大小“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管理”;新购的周转材料必须与票据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相符,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要把好入库验收关,认真履行入库验收制度。

四、周转材料由物资供应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完善出入库手续,并分类记账,入库存放,达到规范整齐;必须做到账、卡、物、资金四对口;将账本、出入库单据装订成册,妥善保管,财务部门、主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

五、周转材料的使用、发放,使用情况必须在每月的25日前填表上报财务部门和供应部门领导,便于核算与监督。

六、周转材料相互调出,按双方协议价格实行租赁管理形式有偿使用。

七、各单位要加强周转材料采购、在库、在用、摊销的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管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上报公司备案。

八、我公司根据周转材料的购置、施工使用情况,对周转材料一直使用一次摊销法。

一次摊销法,是指在领用周转材料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计入成本、费用的方法。

这种方法一般适应使用次数较少或不经常使用的周转材料。

包括:

周转用木材、木模板、枕木、易腐、易糟、安全网等。

分期摊销法,是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期限,将其价值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包括:

钢模板(含矿建)、钢架管、轻轨、道岔、扳道器、风筒、风管、水管、轻轨、道岔、扳道器、活动板房、电缆等,原则上三年以内摊销完毕。

计算公式如下:

周转材料每期摊销额=周转材料成本×(1-残值占成本%)/预计使用期限

九、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周转材料费用摊销时,应列入安全费用。

十、周转材料的核算:

1、为了正确反映周转材料的库存和使用情况,财务部门设置“周转材料”账户,核算单位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设置三个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摊销。

2、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比照“原材料”科目进行处理。

3、周转材料领用时,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周转科目-在用”,贷记“周转材料-在库”;摊销时应按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摊销”;退库时应按其价值,借记“周转材料-在库”,贷记“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报废时,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在库”科目。

篇二: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周转材料管理,盘活周转材料,坚持加快流转、合理配置、降低成本和专业化管理的工作思路,在公司物资部的宏观调控下,各单位周转材料遵循“先调剂、后购置”的使用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的修改、解释权在公司物资部。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

(一)管理机构

1、周转材料实行公司、项目部双方管理。

2、公司领导分管,公司物资部具体落实。

3、项目部领导分管,相关业务部门具体落实。

(二)公司物资部职责

1、负责周转材料配置计划、方案审批。

2、建立全公司周转材料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统一调配全公司所有周转材料。

3、负责下场周转材料处置报告审批。

4、监督检查产权单位周转材料采购、保养、维修、保管存放工作。

(三)项目部职责

1、根据公司有关管理办法制定本项目周转材料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落实好周转材料管理工作。

2、依据施组方案及时编制、上报周转材料配置计划,提供技术交底,签定周转材料加工及租赁合同,结算采购、加工和租赁费用。

3、负责周转材料的验收、装卸工作。

4、加强周转材料的使用、维护、看守管理工作。

5、建立周转材料明细台账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上报所需资料。

6、负责下场周转材料的回收、修复、交接。

三、周转材料管理规定

1、周转材料归口管理:

周转材料配置、调配、处置审批权归公司物资部管理;项目部周转材料采购、责任工区内调配、租赁、供应、使用维护管理归项目物资部管理;

2、周转材料分类:

A类:

大型周转材料。

衬砌台车、栈桥、钢支撑。

B类:

可直接使用周转材料。

桥梁模板、墩身模板、承台模板、墩柱模板、桥台模板、制梁模板、专用爬模、挂篮等。

C类:

可以直接调配的周转材料。

隧道风水管、钢轨、组合钢模板、脚手架、上下托撑、制式器材、小型道岔、整体道床人工施工机具等。

D类:

易损、易耗周转频繁的周转材料。

专用洞室模板、水沟电缆槽模板、防撞墙模板、仰拱模板、自制模板、枕木、方木、竹胶板等。

3、周转材料配置方案及报批制度

⑴工程开工前,施工图纸到达后,项目部必须做好周转材料配置计划,报公司物资部。

⑵由公司物资部按公司领导批准的配置计划,对相互调配的项目部下达供应及调配计划。

⑶周转材料计划编制范围:

A类、B类、C类

4、周转材料采购、加工、调配供应和租赁管理

所有采购、加工、调配和租赁周转材料必须报公司物资部审批。

在保证工期、质量、安全前提下,立足公司现有周转材料,由公司物资部搞好统一调配和租赁。

未经审批不准自行采购、加工、调配。

A类周转材料

衬砌台车、栈桥、钢支撑

1、为方便管理,由项目部自购或加工的衬砌台车、栈桥、钢支撑均由项目部自行使用。

2、相应的技术交底、工作内容、规格尺寸、加工质量、交货时间、加工价格、结算付款、违约责任等由项目部相关部门与生产厂家共同协商确定,以合同形式约定。

严禁不签合同就加工情况的发生。

3、衬砌台车、栈桥、钢支撑产权归项目部所有。

项目部无权自行处置、调配和抵押等。

4、工程完工后,衬砌台车、栈桥和钢支撑由项目部就近保存,对于一些确实无法转场的衬砌台车,由项目部负责拆卸,其费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相应液压组件回收价格按原价值的25%进行回收,栈桥回收价格按原价格的35%回收;钢支撑用完后全部就近定点存放,汇总数量、规格型号后报公司物资部审批备案,由公司物资部统一协调,根据需要利用到别的项目部,丢失和损毁部分经双方鉴定签认后由使用单位按原值赔偿。

针对一些需要经加工后方能使用的钢支撑,费用由收料所在单位负责,并在以后的周转材料调配中一并摊销。

B类周转材料

桥梁模板、墩身模板、承台模板、墩柱模板、桥台模板、制梁模板、专用爬模、挂篮等周转材料由项目部自行加工或购买。

(1)项目部提交技术交底,与厂家签订加工合同。

(2)项目部将所加工模板报公司物资部备案。

就近分批及时组织加工或经公司物资部调配供应至项目施工现场,由项目部组织卸车和验收。

(3)现有资源不能满足现场要求时,由公司各单位编制采购计划报公司物资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可由公司出资购置,项目部租赁使用。

(4)对批准采购的周转材料,公司各单位要实行“招(议)标采购”,具体按公司“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5)所有租赁的周转材料产权归公司所有,项目部无权自行处置、调配、改制、抵押等,调配调运工作由公司物资部负责,在租赁使用过程中项目部要加强管理,损耗部分由项目部按原值全额承担。

(6)项目部周转材料损耗率控制在5%以内,超出正常损耗加倍处罚直接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并将超耗费用列入项目部成本费用。

(7)目前属各项目部的资产,完工后能利用到别的项目的,回收价格按照原价值的50%进行回收转场。

C类周转材料

隧道风水管、钢轨、组合钢模板、脚手架、上下托撑、制式器材、小型道岔、整体道床人工施工机具等。

原则上不新购,由公司物资部在各项目部之间有偿调配供应。

(1)项目部依据公司批复配置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分批、分阶段向公司上报配置申请,公司物资部在公司范围内予以调配,若可调配资源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时,由公司物资部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委托项目部采购,采购时要按照公司《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招(议)标采购,除残值外全部列入工程成本。

(2)调配价格实行动态管理。

结合各类周转材料市场价格、折旧摊销比例、废旧钢材价格,公司物资部将每季度编制调配价格在公司内网上予以公布。

项目部间发生调配后,要及时办理相关转账结算手续,调配单价根据调配期内公司公布的周转材料指导价转账。

(3)周转材料调配转账及费用结算。

项目之间发生周转材料调配,按公司内网公布的调配价格计算出总值后,由调入单位通过银行方式向调出单位支付30%的材料款,余款通过公司财务转帐。

(4)C类周转材料由原项目部负责拆卸和装车。

项目部之间发生调配时,调入单位要派人与调出单位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并负责押运工作,运费由调入单位承担,装车费由调出单位承担。

(4)所有调入或购置的周转材料配置权和处置权归公司所有,残值由公司统一调配,项目部无权自行调配、购买、处置,所有周转材料调配在未接到公司物资部批复之前,禁止项目部之间私自调配。

(5)无论调配、改造还是新加工周转材料一律按实际过磅重量结算。

在周转调配过程中,所有调出周转材料的质量由调出单位项目经理把关。

(6)工程完工后,由项目部就近转入片区仓库有偿存放,等待公司调配。

重新利用时,按公司指导价转账。

D类周转材料

专用洞室模板、水沟电缆槽模板、防撞墙模板、仰拱模板、自制模板、枕木、方木、竹胶板等。

由项目部购买,一次性挂帐给劳务队,或在满足质量前提下由劳务队自带。

在核算过程中钢制类按80%摊销,其他的100%摊销,项目部不准回收D类周转材料。

四、周转材料的交接验收和转场

(一)质量验收

(1)A、B类周转材料由项目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项目部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双方依据技术交底、设计图纸、行业工艺标准、相关合同条款组织验收,同时作好验收记录。

A、B类周转材料进行3次施工无问题后才算合格。

验收过程中涉及到与设计交底不符或有质量问题时,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尽快修复、改制,达到质量标准后再交由项目部验收。

如造成报废及损失时,生产厂家除承担全部损失外,还要承担由此造成项目部的工期损失。

项目部必须严把验收关,确保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2)A、B类中租赁周转材料由生产厂家提供合格证将材料运抵现场,使用单位负责卸车,双方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验收工作,同时作为计费的起始时间。

(3)C、D类周转材料由项目部按照图纸、合同和相关工艺标准自行验收。

(二)数量验收

所有周转材料数量全部实行计重过磅验收。

(三)转场

(1)下场周转材料在项目集中回收、整修、涂油工作完毕后要及时填制周转材料处置申请上报公司,由公司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回收或拆卸方案。

(2)项目使用结束后,A类周转材料台车、栈桥原则上由项目部负责组装、拆卸,就近存放,报公司备案后由公司统一调配和回收,费用自理;A类钢支撑、B类、C类周转材料使用完毕后,由使用单位负责装车并组织运输就近存放,以备后用,费用自理。

(3)租赁周转材料中途转场,下场集中回收、整修工作由租赁方负责;租赁周转材料使用完毕转场时租赁方有义务配合转场工作,若由于租赁方原因导致周转材料不能按计划回收转场,由租赁方承担闲置费用,以租赁费单价的两倍乘以天数计算。

(4)由于设计变更、业主要求暂时停工造成租赁周转材料闲置2个月以上,项目要及时报告公司,经公司核实后按实际情况予以减免。

五、周转材料收费标准

A类钢支撑,B类桥梁模板、墩身模板、承台模板、墩柱模板、桥台模板、制梁模板、专用爬模、挂篮等均实行内部租赁。

(1)租赁费用收取标准:

钢支撑元/吨、月

挂篮元/吨、月

桥梁模板元/吨、月

墩身模板元/吨、月

承台模板元/吨、月

墩柱模板元/吨、月

桥台模板元/吨、月

制梁模板元/吨、月

专用爬模元/个、月

不足一个月的以一个月计算。

(2)一次性维修保养费用收取标准:

钢支撑元/吨

挂篮元/吨

桥梁模板元/吨

墩身模板元/吨

承台模板元/吨

墩柱模板元/吨

桥台模板元/吨

制梁模板元/吨

专用爬模元/吨

此费用为一次性收取。

另丢失和损毁部分经双方鉴定签认后由使用单位按原值赔偿。

(3)为加速周转提高周转材料利用率,在合同期以外按此单价乘以1.5计收费用。

(4)租赁费用结算:

以实际租赁天数乘数量乘租赁单价加维修保养费,丢失损毁照价赔偿,按季度结算。

六、周转材料片区库房管理

(1)根据施工任务的分布,建立4到5个集周转材料加工、改制、存储、设备短期存放的基地,由公司牵头规划,原则上一个片区只设一个存储仓库。

(2)片区库房由公司物资部统一管理、协调,项目部租用完毕后将租用材料送还片区库房。

各单位可共享资源,有偿使用。

(3)片区库房日常管理费用,通过收取租赁费用、一次性维修、保养费用所产生的利润承担,水电费各自负担。

具体费用标准:

存储费用:

设备存放费用:

对内部提供加工:

(4)对于A类周转材料,闲置不用时就近在存放基地改制。

项目部不用的或不能及时调走的B类周转材料,全部就近移交到片区库房进行委托存放,交纳保管费用。

装卸车由基地协助,变形和无维修保养的禁止入库。

(5)建立健全库房管理、维护、保管、收发制度,对入库的闲置周转材料按产权及时准确上报公司。

(6)完善库房相关配套设施,确保存储物资完好和完整,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腐蚀、变形等。

(7)建立明细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有进有出、完善相关收、发料手续。

七、周转材料供应管理:

A、B、C类周转材料一律由公司所属项目部统一组织供应,不得由劳务队自带,费用列项目部成本。

(1)项目部要制定劳务队周转材料承包措施,纳入劳务合同,同时要明确劳务队在使用过程中,要对周转材料进行必要的维修、清理和保养。

劳务队使用完经整修、保养后退回项目部保管。

项目物资部回收后要及时清算劳务队实际回收量。

对于劳务队损失部分物资部要开发料单按市场价全额扣款。

严重变形无利用价值的禁止回收。

(2)周转材料的损耗

项目部周转材料损耗率控制在5%以内,超出正常损耗加倍处罚直接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并将超耗费用列入项目部成本费用。

周转材料因施工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而造成损失的,项目部物资部门、工点负责人员、劳务队及时共同清点签字确认,项目物资部门要及时统计上报公司经核实后冲减项目周转材料总值。

(3)C、D类周转材料摊销销制度,具体摊销比例如下:

责任预算周转材料摊销比例

类别

周转材料名称

单位

每项目摊销%

备注

C类

风水管

40

 

 

钢轨

40

 

 

栈桥

40

 

 

小型道岔

40

 

 

国标组合钢模板

40

 

 

脚手架

40

 

 

制式器材

40

 

D类

隧道洞室模板

80

 

 

水沟电缆槽模板

80

 

 

防撞墙模板

80

 

 

仰拱模板

80

 

 

枕木

m3

100

 

 

方木

m3

100

 

 

竹胶板

m2

100

 

八、周转材料报废处理

(1)周转材料处置、处理,严格实行公司审批制度。

各单位在未接到公司批复之前,严禁擅自变卖处理。

(2)对确已报废,由项目部各部门共同鉴定后,同彩色照片、处理材料清单目录、处理单价、处理数量、估算处理金额和周转材料处置申请报告一同报公司物资部审核,呈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资部监控,再作报废处理。

(3)项目部处理完毕后,将有关部门签认的过磅单及财务收款收据传物资部备份。

(4)处理所得费用交财务冲减产权单位费用,不得私设小金库或私分。

九、周转材料统计管理

1.公司物资部对各单位周转材料进行汇总,分类、分规格进行统计,定期更新,健全周转材料台账,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各产权单位按照公司统一格式进行编制“周转材料台帐”。

3.各产权单位,根据情况及时上报可调剂周转材料资源统计表。

4.各产权单位需向公司物资部定时上报的报表主要有:

每半年报一次周转材料统计表

报表填写要求真实,完整,严禁弄虚作假,舞弊虚报。

做到清晰反映在用或闲置周转材料。

十、罚则

1、不经公司批准擅自加工、购买、变卖周转材料,处罚产权单位10万元,处罚经理5000元。

2、在使用过程中或下场以后不认真进行维护、保养、整修,没交回基地,造成周转材料周期使用缩短、报废、损失的,项目部按市场采购价承担费用外,并处罚项目经理3000元,总工2000元,物资部长3000元,相关责任人2000元。

3、在验收过程中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经济损失的,项目部按损失全额承担费用,并处罚项目经理、总工、物资部长及相关责任人各3000元,情节严重者,加大处罚,并追究责任。

4、在整个使用和仓储过程中管理混乱,账目不清,按造成损失价值处罚产权单位,并处罚物资部长及相关责任人各3000元。

5、在周转材料调配过程中,调出项目部把已报废、不能再利用的周转材料调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6、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按集团公司《资产保全监管办法》严肃处理。

十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

1、周转材料统计表

2、周转材料配置计划表

3、周转材料处置申请表

二0XX年三月十日

篇三:

工程项目的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为了合理利用各种周转材料,延长各种周转材料的有效使用寿命,进一步加强周转材料的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周转材料的范围

周转材料包括木枋、模板等周转木材,钢管、扣件、快拆头、山型卡等周转料具以及斗车等工具。

二、计划管理

周转材料的计划按《公司物资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工长提所管辖区域内所需的周转材料计划时,必须提前半个月,并注明使用的部位和使用的队伍,以方便备料。

对于临时性计划必须提前三天通知项目材料部门。

三、进场验收

所有的周转材料进场后,必须有专业工长、材料员、劳务队、保安四方共同参与验收,对进场物资的质量、数量、凭证、安全环保性能把关,并分别在收料单上签字确认;当项目处于开工初期或收尾阶段,人员较少时,物资进场必须有材料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确保两人以上)共同验收,并分别签字确认,必要时可由物资部参与。

四、领料程序及民建队的签字权限

1、每个队伍只能指定一个专人进行周转材料的签字确认手续,该队伍必须提供书面的材料签字认可委托书,同时附上该领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必须有该队伍法人的签字,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都必须加盖该队伍的公章;否则,项目经理部则将默认该队伍任何人都有签字认可的权利。

2、劳务队不得私自领料,必须由相应工长及劳务队共同在领用记录上签字登记后队伍才能进行使用,违者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3、队伍及工长所领的材料必须有计划作为领料依据,任何材料的领用都必须在计划控制范围之内。

五、模板和木枋的管理

1、各队伍不得擅自割锯整张模板和定尺长(3M长、4M长)木枋,违者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2、凡因施工需要割锯整张模板和定尺长木枋,必须由材料使用方填写施工木料割锯申请报告,并附有配模方案,经木工工长和技术部审核后报项目经理核准。

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项目物资部门按审批同意后的割据量分多次发放,割锯申请报告必须在使用前三天报出,因报告延期提交而导致对施工生产的影响由项目木工工长承担责任。

3、在使用过程中,项目物资部随时抽查队伍的割据情况,不按割据方案割据者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项目主体竣工或阶段性完工后,项目材料部门与工程部一起进行盘点,核查领用数量,若领用数量-盘点数量>报告认可数量,项目经理部对相应队伍处以擅自割锯每张模板(或每根木枋)原值五倍的罚款,并赔偿申请割锯报告之外所割锯的周转材料数量。

4、模板和木枋由各民建队和其主管的工长共同到项目物资部签领料单,然后由项目物资部分多次发放给相应的队伍使用。

若签字手续不到位,项目物资部部门不予发料。

5、任何队伍需要使用本项目木枋和模板时,必须事先到项目物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按相关规定领用,否则视为偷盗,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六、钢管、扣件、快拆头、山型卡等周转料具的管理

1、周转料具按照队伍所需的计划量进场后,由相关使用队伍一次性领用,并负责相应施工范围内周转材料的装卸、转运、文明施工等周转材料的管理。

2、料具使用过程管理:

(1)杜绝野蛮施工,不得用铁榔头等金属物件大力敲打撞击料具,以免造成钢管弯曲、钢模变形、扣件破裂或丝口损坏等,无法进行正常使用。

(2)严禁各类料具高空抛落,避免车辆碾压。

(3)严禁钢管割锯、钻眼、烧焊,严禁钢模板用以搭桥,铺路。

(4)扣件、快折件使用时,防止螺帽、螺栓丢失和掉落,及时回收清理;使用时发生滑丝、断裂、搭盖迸裂等情况必须及时更换,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项目物资部门,查明原因。

(5)定型钢模使用时不允许在边框上烧焊、任意打眼,拆模时要轻放,不得扔掷、撞击、防止边框变形影响使用效果;钢销及时清理回收,成捆成串,防止丢失,掩埋。

(6)碗扣使用时严禁将限位销、碗割除,如因施工需要割除顶端限位销时,须同时将上碗取下妥善保管,以免在使用过程中丢失。

(7)施工作业中拆除的各类料具,及时清理料具上的砼和杂物,以免黏附、包裹在料具上,造成扣件、可调支座(托撑)丝扣损坏,钢模拆除困难,钢管堵头等,增加料具的维修保养费用。

(8)现场料具阶段性周转完毕后必须堆码整齐,妥善保管,工完场清,防止料具掩埋、丢失和被盗。

3、工程完工后,队伍及时将剩余的钢管和扣件等料具按照项目材料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回收、归类、堆码。

4、赔偿或奖励标准:

料具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损失,扣除相应的损耗率后,对队伍按以下赔偿或奖励标准对退还的周转料具差量部分进行赔偿或奖励:

料具名称

单位

租赁价格

损耗率

赔偿或奖励标准

备注

钢管

3元/天.吨

1%

4350元/T

扣件

0.007元/天.套

3%

5元/套

碗扣型脚手架

4.5元/天.吨

0.50%

5000元/T

快拆头

0.08元/天.套

0.50%

60元/套

槽钢

0.2元/天.米

0

4000元/T

山型卡

0.008元/天.个

4%

1元/个

16#悬挑工字钢

0.15元/天.米

0

4000元/T

对于以上第2条规定的料具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行为,每发现一次,对相应施工队伍罚款500元/次,由财务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对于由使用不当造成的零配件的遗失,其赔偿以料具租赁站开出的《料具调拨单》为准。

八、斗车的管理

1、斗车实行“以租代借”的管理模式发放给民建队,租赁费为2元/天,民建队自己负责斗车的日常维修。

2、各队伍使用完毕后,必须将斗车完好的还给项目物资部。

若退还的斗车损坏,除按正常的租赁时间计算租金外,队伍必须按斗车的原价进行赔偿。

九、文明施工的管理

1、工程竣工或阶段性完工时,民建队必须按项目物资部指定的地点分规格和长度堆放所退还的模板、木枋及其他材料,如发现材料堆码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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