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防水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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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防水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基本情况
2、工程相关单位:
3、防水工程设计概要
3.1该工程地下防水设计有:
地下(基础)结构混凝土刚性防水、地下结构外防水及变形缝与施工缝防水做法及要求。
3.2地下结构设计防水等级为二级,设防做法为防水混凝土,防水抗渗等级S8。
防水混凝土施工缝,穿墙套管的部位设置止水钢板与止水环。
3.3地下结构外设计柔性防水层,选用3.0㎜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双层做法。
3.4地下结构变形缝(沉降缝)部位设计有橡胶空腔止水带。
二、监理工作依据
1、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
2、施工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51-20003)。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T01-26-2003)等。
三.防水工程监理工作要点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1.1审核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人员的配置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和建筑工程施工的相关规定,对本专业的总承包管理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是否符合分包施工的规定,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与分包管理人员的资格和特殊工种的岗位证明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1.2防水工程施工单位的资格和管理能力,应与承包的工程规模和技术相适应,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由具有施工经验的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施工人员应有防水专业岗位证书。
1.3审核承包单位经其上级技术、生产、安全部门审核通过并签认齐全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施工方案),审核承包单位报审的施工进度计划与物资、人员、机械设备的配置安排。
对施工方案要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
审核的重点是方案的编制内容是否符合工程实际,编制的内容与要求能否对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进度、资金的使用起到切合实际的指导作用。
1.4应对施工图进行详细的审阅,阅图的重点是核对设计选用的标准是否符合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与工艺标准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要详细记录。
1.5参加工程施工前的设计交底会,进一步了解设计的意图和具体的施工要求。
在设计交底工作中提出对施工图的意见,与工程设计人员确定需要调整与修改的内容,记录设计人员的调整与修改意见。
设计交底工作后要及时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的设计交底记录的整理情况,要逐项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进行监理签认。
2.防水工程原材料质量控制的要点:
防水工程施工监理应严格按《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的规定执行,规范的强制性条文规定:
“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
3、严格按工艺规程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防水材料的质量检查验收,防水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应严格执行进场复试检验规定。
施工单位在选定防水材料前应先报审生产单位的资质文件和其产品的质量保证资料,通过原材料的质量比选确定产品生产单位;原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按批量取样复试,施工试验执行见证取样试验规定,分批进场的原材料按批次取样复试。
原材料进场复试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填写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和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应核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与复试报告,资料合格后予以签认。
四、防水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防水混凝土
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⑴、主控项目:
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均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渗漏。
⑵、一般项目:
防水混凝土所用的水泥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5级。
防水混凝土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
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kg/m3。
普通防水混凝土塌落度不宜大于50mm,泵送时入泵塌落度宜为100~140mm。
抗渗混凝土的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2组。
防水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检验数量,应按混凝土外露面积每100m2抽查1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细部构造应全数检查。
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mm,并不得贯通。
防水混凝土迎水面的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允许偏差为±10mm。
1.2防水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⑴、防水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5级,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
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gk/m3(掺有活性掺和料时,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gk/m3)。
水灰比不得大于0.55。
普通防水混凝土塌落度不宜大于50mm,泵送是入泵塌落度宜为100~140mm。
监理工程师在查验试配申请和开盘鉴定时应核对以上规定进行核对;在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是否有随意加水的现象,保证水灰比的比值;⑵、混凝土的塌落度应保证每班检查两次,塌落度要求≥100㎜,允许误差为±15㎜。
监理工程师在巡检和旁站监理时应注意检查;⑶、防水混凝土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同一配合比,生产工艺基本相同,每单位工程不得少于两组抗渗试块;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
抗渗试件留置的同时需留置抗压强度试件,并应取自同一盘混凝土拌和物中,在浇灌现场取样制作。
抗渗混凝土试件应采用标准养护。
监理工程师应注意查验试件的留置与制作质量,并应按每批试件总数的30%留取有见证取样送检试件;⑷、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并不得有贯通裂缝。
监理工程师在检验批质量验收时应注意按规范的规定执行;⑸、对施工缝处理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应重点检查混凝土施工缝表面的清理,应检查钢丝网的剔除与接缝表面松散混凝土及水泥浆的剔除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并应检查钢筋表面的清理是否符合验收的规定及膨胀止水条安装位置与牢固程度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⑹、沉降缝部位橡胶止水带的安装应符合标准做法,甩出的橡胶止水带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应防止后续施工的损坏。
沉降缝部位的模板支设应符合标准做法的要求,应能满足防水施工细部做法的规定与要求。
混凝土塌落度允许偏差规定
要求坍落度(㎜)
允许坍落度(㎜)
≤40
±10
50~90
±15
≥100
±20
1.3施工方案的审查。
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应以防水混凝土工程施工为主要内容,方案的编制应符合结构防水的设计要求和施工工艺、质量检查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监理在施工方案审查中首先应审查编制依据和执行标准的正确性。
防水混凝土结构施工除必须遵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防水施工方案的重点之一是防水混凝土施工的质量保证措施,防水混凝土的施工原则是合理分层、分段连续施工,不出现冷缝。
施工方案中应对底板混凝土设计浇灌路线,计算单位时间可完成的工程量,按计划时间充分配置机械设备和作业人员,审核防水施工方案时应重点审核混凝土施工的组织与管理,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与有效性。
1.4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资格审查和实地考察。
商品混凝土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施工的最终质量,在选择和确认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时应积极配合施工单位的工作,及时审查分包资格等相关资料,并应了解其生产规模和产品质量水平。
对搅拌站应组织现场考察,核查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原件外,应重点查看站内试验室的工作情况和试验记录及检测设备。
对于大体积混凝土工程的供应单位应具备连续生产的能力,并应保证产品质量稳定,考察时应查看混凝土搅拌设备的连续生产能力和车辆供应能力;查看搅拌站试验室的检测设备与管理情况;查看原材料质量与仓储,了解原材料的供应与保证能力,并应了解搅拌站的生产联营情况等,确保选定的供应单位符合工程的质量要求和具备相应的供应能力。
1.5施工准备工作的检查。
施工准备工作主要分为技术准备、组织准备、人员准备和现场准备。
技术准备工作除应编制可行的施工方案外还应完成施工前的技术与安全交底工作及商品混凝土的试配;组织准备应按施工对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设置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如搅拌站调度人员、现场施工管理、质量检查、及落实搅拌站的计划安排;人员准备应按施工方案的要求配置合格的和足够数量的施工人员与施工试验人员;现场准备工作分为施工机械、施工场地、交叉作业、试验设备及成品保护措施等基本内容。
在施工准备工作的检查中,应按分项工程施工全过程对施工的要求检查施工单位的准备工作是否完全落实。
雨季施工应查验防雨措施,冬季施工应查验防冻保温措施。
1.6施工过程的检查。
规范指出:
施工过程中建立工序质量的自查、核查、交接检查制度,是实行施工质量过程控制的根本保证。
施工开始时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工长、施工班组长)和施工质量检查人员应到场,施工过程中现场工长、班组长和质检人员应始终在施工现场,并应按施工质量检查验收规范的规定作好施工质量的检查和出现问题的处理。
监理工程师在混凝土浇灌施工过程应进行旁站监理,旁站监理的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作质量,通过检查和控制施工单位人员的工作质量而实现对工序质量的控制。
1.7工程施工验收。
规范规定:
地下防水工程应按工程设计的防水等级标准进行验收。
混凝土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提供现场取样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并应提供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出具的28天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防水混凝土还应提供现场取样的抗渗试验报告和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出具的抗渗试验报告。
审查资料时应注意核对工程名称和施工试验时间与试验结论,混凝土工程施工试验应执行有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规定。
施工试验资料齐全后核查混凝土结构工程的观感质量。
2、卷材防水层
2.1施工监理应严格按《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的规定执行,首先控制防水材料的质量,并严格按工艺规程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要求地下防水工程实行全数检验。
2.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
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3防水工程的基本要求:
⑴、地下防水等级二级标准:
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
湿渍总面积不得大于总防水面积的1‰,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1m2,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不超过1处;⑵、二级防水的措施要求:
施工缝设置遇水膨胀止水条;⑶、防水工程施工应由具有专项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市建委核准的施工资质承包范围应满足工程的要求,并应有备案),施工作业人员应持证作业(考试合格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⑷、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防水工程施工方案;建立防水工程项目施工组织机构,配备有资格的专职工长和质量检查人员,并向监理单位提出报审;⑸、使用的材料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⑹、防水材料进场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取样复试,试验应合格,不合格材料不得用于工程;⑺、地下防水工程的防水层严禁雨、雪天和5级风力及以上风力的天气施工作业。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热熔施工环境温度不得低于-10C0;⑻、防水混凝土施工应不留或少留施工缝,底板防水混凝土应连续浇灌。
墙体上不得留垂直施工缝,垂直施工缝应与变形缝相结合。
最低水平施工缝距底板面及墙孔洞边缘应不小于300㎜;⑼、防水混凝土的最小厚度不得小于250㎜。
有埋设件或预留孔(槽)部位的混凝土厚度小于250㎜时,应采取局部加厚或加焊止水钢板的防水措施;⑽、防水混凝土迎水面的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允许偏差为±10mm;⑾、防水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数量按混凝土外露面积每100m2抽检一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
细部构造应全数检查。
2.4《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⑴、主控项目:
卷材防水层所用卷材及主要配套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试验报告。
卷材防水层及其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细部做法均需符合设计要求。
⑵、一般项目:
卷材防水层的基层应牢固,基面应洁净、平整,不得有空鼓、松动、起砂和脱皮现象;基层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形。
卷材防水层的搭接缝应粘(焊)结牢固,密封严密,不得有皱折、翘边和鼓泡等缺陷。
2.5施工方案的审查。
施工方案选用的施工工艺应符合所用材料的性质和有关工艺要求,并应符合地下防水工程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施工方案应有对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的具体要求及相关保证措施。
在施工质量方面,施工方案应对边角细部的施工方法和施工质量提出明确要求。
施工方案应结合设计要求的结构形式、防水材料性质、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现场的施工条件等,对电气、给排水套管(进口)及底板与侧墙防水卷材衔接部位的施工提出具体的要求,制定可行的施工方法和可靠的检查验收方式与手段。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方案还应对防水卷材的保护层施工提出具体的施工和质量管理要求。
审查施工方案应注意结合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审查,对与工程施工无关内容应进行删减,对缺少的必要内容必须要求承包单位认真补充。
2.6施工资格审查。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地下防水工程必须由相应资质的专业防水队伍进行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核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施工单位要提前报审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供施工作业人员的施工岗位证明材料。
审查施工资质应注意核对市住建委所核准的承包工程范围是否符合;是否取得安全施工许可;施工人员的资格证书有效性(防水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由省或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并应认真考察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分包单位的施工业绩,考察其是否有深基础防水施工经验。
施工资质的审查不应仅停留在对资料的审查工作上,应对分包单位进行全面的了解,要通过座谈和考察认识分包单位,设法真正了解其施工质量和施工能力。
2.7施工准备工作的检查。
材料准备:
地下防水工程使用的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应按规范规定检查防水材料的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型式检验)。
防水工程施工前,防水卷材必须按进场批量进行规定的进场复试(现场取样试验),并严格按试验数量的30%以上进行有见证取样送检试验。
防水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防伪标识)与进场复试报告齐全后,产品质量经进场检验合格方可同意施工。
2.8防水卷材进场后应立即完成工程物资进场验收工作。
施工单位应组织地下防水施工分包单位和防水卷材供应单位对进场卷材进行规定的检查,并应有详细的“工程物资进场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检查工作和检查记录合格,监理应及时组织复查,复查通过应要求总施工单位现场取样送检试验。
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合成高分子防水材料主要物理性能
项目
性能要求
硫化橡胶类
非硫化橡胶类
合成树脂类
纤维胎
增强类
JL1
JL2
JF3
JS1
拉伸强度(MPa)
≥8
≥7
≥5
≥8
≥8
断裂伸长率(%)
≥450
≥400
≥200
≥200
≥10
低温弯折性(℃)
-45
-40
-20
-20
-20
不透水性
压力0.3MPa,保持时间30min,不透水。
2.9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防水卷材施工质量控制应从找平层开始,直至卷材防水保护层施工完成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规范规定:
防水基层要求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起砂、空鼓、松动和脱皮现象现象,阴阳角部位应做成圆弧型。
基层含水率不大于9%。
卷材的长短边搭接量均不得小于10cm。
上下层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搭接缝应粘接牢固,密封(封口)应严密,卷材铺贴不得有明显皱折、轧痕和空鼓等缺陷等。
监理的质量控制工作是控制施工分包单位的现场施工和总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工作,控制的重点是总承包应对施工分包实施有效的管理,使其施工质量符合质量验收的规定;检查总、分包单位的施工管理与施工操作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控制其认真执行。
2.10卷材防水层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⑴、卷材防水层应采用自粘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所用的基层处理剂、胶粘剂、密封材料等配套材料,均应与铺贴的卷材材性相溶;⑵、自粘防水卷材的外观质量应符合《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的规定;⑶、防水卷材进场必须按进场批量进行复试,分批进场,分批复试,监理有见证取样送检试验数量不得少于进场复试总数的30%。
试件截取时,监理人员应旁站;⑷、卷材防水层的基层(平面为混凝土垫层压光,立面为水泥砂浆抹灰压光)应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防水基层应坚实、平整,转角部位(阴阳角)的圆弧角度应符合规定的标准,不得有空鼓、开裂、起皮、起砂现象,并基层表面尘土、杂物应清扫干净。
预留的埋件套管等应检查合格,防水基层含水率不大于12%。
⑸、防水施工所用的易燃物应有保管和防护措施,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前应重点检查;⑹、基层处理剂的配制与涂刷应符合产品说明的要求,配比应准确,基层处理剂涂刷应均匀一致,不得有漏涂、堆积。
基层处理剂涂刷后应充分固化,常温应保持不少于4h的固化时间,低温条件下应按说明书要求适当延长,处理剂固化完成方可进行防水卷材的铺贴;⑺、雨、雪和五级风力(及以上风力)的天气不得进行防水施工。
热熔法施工,环境温度不得低于-10C0;⑻、防水卷材应直立存放,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不得造成卷材受压变形或外力损坏;⑼、阴阳角、管根、预留施工缝、沉降后浇带等部位的防水卷材附加层施工(厚度、宽度、搭接、层数等)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并应满足设计要求;⑽、防水卷材长、短边搭接均不应小于100㎜。
双层铺贴时,上下两层的搭接缝应错开1/3幅宽,且上下两层不得相互垂直方向铺贴;⑾、热熔法施工,喷灯火焰应对基层和卷材同时均匀加热(加热的方向是卷材与基层的夹角),喷灯距离不得小于300㎜,严禁直接对卷材加热。
厚度小于3㎜的卷材严禁采用热熔法施工。
卷材表面热熔后应立即滚铺压实,卷材边缘应有熔液挤出。
卷材下不得有空气,卷材不得出现皱折、穿孔、扭曲,铺贴应顺直、平整、搭接一直;⑿、卷材搭接处的封口(也叫封边)处理,常用的方法是热熔挤压。
热熔挤压应加热搭接部位的上层卷材,待表面熔融后使用专用铲刀将溶液均匀涂抹在缝隙上,应作到封堵严密,接缝无翘边、无气孔,不伤卷材。
监理旁站应重点检查加热的操作和封口处理的操作;⒀、卷材施工完毕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和搁置重物,应及时清理防水卷材上遗落的砂石。
防水卷材施工完成应及时组织验收,并及时作好防水保护层。
底板防水保护层应采用细石混凝土,且厚度应大于50㎜。
2.11根据工程设计的特点,监理在地下防水卷材施工中应对底板与墙体连接部位、电缆入口变形缝部位、沉降缝部位及地下结构阴(阳)角部位的处理方式作为质量控制的要点,重点检查施工质量是否满足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与标准。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应按基层处理、附加层、第一层、第二层,分层分步骤组织全部检查验收。
基础底板和地下结构侧墙在防水施工过程中和施工完成后,严禁随意踩踏和搁置硬物。
2.12卷材防水层施工主控项目:
⑴、卷材防水层所用卷材及主要配套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应检查出厂质量合格证明资料,质量检验报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进场复试报告,产品认证与备案资料及防伪标识等;⑵、卷材防水层及其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细部做法均须符合设计要求。
地下防水卷材厚度的规定
防水等级
设防道数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材料
1级
三道或三道以上设防
单层,不应小于1.5㎜;
双层,每层不应小于1.2㎜
单层,不应小于4㎜;
双层,每层不应小于3㎜
2级
二道设防
不应小于1.5㎜
不应小于4㎜
3级
一道设防
不应小于1.2㎜
不应小于3㎜
复合设防
2.13地下防水工程无法进行施工试验,监理在地下防水施工中要重点检查阴阳角、变形缝和防水施工缝(后续施工的搭接部位)的处理方式是否符合防水规范的规定。
地下防水施工应按附加层、一层、二层分层组织全部的检查验收,要按规范的规定检查附加层的宽度(不小于250)、上下层搭接的部位(幅宽的1/2)、搭接的宽度(均不小于100),要重点检查搭接部位的封边处理,不得出现烫伤防水卷材的现象(有烫伤的部位必须进行附加层处理)。
具体的检查验收项目与内容以地下防水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为准。
2.14卷材防水层特殊部位的细部作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卷材防水层铺贴完成后,应及时做好保护层,防止结构施工碰损防水层;外贴防水层施工完后,应按设计砌好防护墙。
采用防水外贴法施工时,应先铺平面,后铺立面,平立面交接处,应交叉搭接。
卷材铺贴不得在雨天和大风环境中施工。
铺贴完成后的外侧应按设计要求,砌筑保护墙或防护板,并及时回填士。
卷材粘结应牢固,无空鼓、损伤、滑移翘边、起泡、皱折等缺陷。
施工中,有机溶剂及高分子聚合物材料应严禁烟火接近。
已铺贴好的卷材防水层,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操作人员不得穿带钉鞋作业。
2.15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⑴、地下防水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卷材防水层的基层质量验收记录;防水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变形缝、施工缝等细部的质量验收记录;穿越防水结构与防水层的管道封固验收记录;⑵、地下防水工程验收文件和记录应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2.16施工质量验收。
地下卷材防水施工完毕应及时组织验收(按批验收),经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和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后,应立即进行防水保护层施工。
地下防水工程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完成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保护层施工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中不会出现卷材防水层的损伤。
2.17防水工程施工完成,施工单位应根据检验批的划分报审施工检查与验收记录,并向监理部提出验收申请,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签署确认意见。
地下防水工程验收的文件和记录规定
序号
项目
文件和记录
1
防水设计
设计图及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代用材料核定单
2
施工方案
施工方法、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
3
技术交底
施工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4
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试验报告
5
中间检查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工检验记录
6
施工日志
逐日施工情况
7
混凝土、砂浆
试配及施工配合比,混凝土抗压、抗渗试验报告
8
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资质复印件
9
工程检验记录
抽样质量检验及观察检查
10
其他技术资料
事故处理报告、技术总结
五、施工安全监理
1、施工机械
1.1机械安全规定:
施工现场(总包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机械设备使用应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安装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
机械设备必须保持技术状况完好,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经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租赁单位、安装单位共同验收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审核合格后使用。
机械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信号装置应齐全完好,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系统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机械设备的明显部位须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标牌。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合格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保养规定,及时完成规定的保养工作,保持机械设备状态良好。
机械设备作业中严禁维修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1.2施工单位选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性与功能性应满足施工需求,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