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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安全检查程序,提高全员履行自身工作职责的能力和责任心,更好的发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作用,有效监督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其它分(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涉及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安全保障部是本管理办法的归口职能部门。

(一)负责管理办法的编制、修订、宣贯、推进。

(二)负责安全大检查的策划、检查实施、整改验证。

(三)对检查出来的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到期依照《隐患整改通知书》对隐患部门进行整改验收,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部门进行处罚。

(四)负责对各部门有异议或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进行协调处理。

(五)负责对现场安全检查项目考核和奖励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本公司及其它分(子)公司开展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公司各类安全检查表的编制、审批工作。

(八)负责对安全相关检查记录表,进行存档。

第四条各系统/部门/车间职责

(一)配合安全保障部进行安全检查的各项工作并按要求整改。

(二)发现安全隐患按相关管理办法解决及逐级上报。

(三)负责各系统/部门/车间安全检查标准的编制,不定期修改,持续优化,并上报安全保障部审核备案执行,保证现场安全。

(四)负责各系统/部门/车间安全检查活动的开展,执行公司各层级标准、流程及安全相关管理办法。

(五)负责按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参加各层级检查,做好相关记录,对辖区发现的问题按照PDCA循环(计划、跟踪、整改、验收)进行整改,相关记录每周报安全保障部存档。

第五条各系统/部门/车间负责人职责

(一)督促本辖区各级安全管控人员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二)严格对本辖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三)下级上报自己无法解决的安全问题,须及时协调处理。

(四)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认真完成公司下发的各种安全工作任务。

第三章安全检查执行方式及层次

第六条日常安全检查

(一)日常安全检查的执行人员为各系统/部门/车间主管、安全员、班组长。

(二)工段长每周对辖区班组长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每天对分管辖区按照工段级安全巡查标准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三)部门/车间安全员每周对辖区工段长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不定期对工段内的班组进行抽查。

每天按照部门/车间安全巡查标准对管辖区域进行安全巡查。

(四)各系统每周对辖区部门/车间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对辖区内的部门/车间进行抽查。

每天按照本系统安全巡查标准对管辖区域进行安全巡查。

(五)安全保障部每月对厂区所有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不定期对全公司各部门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第七条季节性安全检查

(一)工段长每月对管辖区域的季节性检查不得低于2次。

(二)各系统/部门/车间安全员每月对分管辖区进行季节性检查,频率不得低于一次。

(三)安全保障部每季度对分管辖区进行季节性检查,频率不得少于3次。

(四)突发恶劣天气时、部门/车间安全员、工段长、班组长及时对辖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整改不了需立即上报安全保障部。

(五)突发恶劣天气时,安全保障部必须对公司辖区进行巡逻复查,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第八条专业性安全检查

(一)各系统/部门/车间安全员组织辖区内的设备维修人员、工艺人员等每月不得少于一次的专业性检查。

(二)安全保障部组织特种设备管理员、车间安全员、车间设备管理人员等对各车间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九条节假日安全检查

(一)每逢节假日前后各系统/部门/车间负责人应组织安全员、设备管理人员、工艺人员、工段长等人员对辖区进行安全检查。

(二)安全保障部每逢节假日前后、组织消防队、开闭所、车间安全员、车间设备管理人员等对本公司辖区进行巡逻复查,督促落实防范、整改措施。

第四章安全检查要求

第十条日常安全检查要求

(一)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在上班前按照班组巡查标准对自己的工作区域进行检查,并严格执行班中检查和交接班检查。

(二)非生产岗位的员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之中进行检查。

(三)全体员工随时对本岗位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四)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人、财、物的安全,对解决不了的隐患要逐级上报,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

第十一条季节性安全检查要求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季节性安全检查主要以防雷、防静电、防建筑物倒塌、防暑、防汛、防食物中毒、防火、防爆、防冻、防滑等为重点。

第十二条专项安全检查要求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须进行以下专项检查:

(一)安全用电、防雷、电器设备的安全检查。

(二)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查。

(三)交通安全检查。

(四)压力容器、行车、叉车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节假日安全检查要求

在重大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由公司安全保障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全公司各部门进行设备运行、环境保护、消防治安、危险源控制、值班巡查和文明生产等工作进行综合检查。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除了符合以上检查要求外,各种检查执行方式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部门/车间工段长必须把检查情况,如实填写在值班记录本上,有未整改的隐患必须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及时上报。

(二)安全员必须把检查情况如实填写在安全检查记录本上。

对发现的问题,如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整改,如不能立即整改的需对责任人下发整改通知书,如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或上报安全保障部协调解决。

(三)安全保障部安全员对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必须如实填

写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如能立即整改的应督促责任部门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需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责任部门进行整改。

(四)安全保障部无法解决的隐患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领导。

第五章隐患整改制度

第十五条隐患大小按照LEC风险等级评判的方法,主要将隐患问题分为5个等级。

(一)危险等级为5级:

极其危险。

(二)危险等级为4级:

高度危险。

(三)危险等级为3级:

显著危险。

(四)危险等级为2级:

一般危险。

(五)危险等级为1级:

稍有危险。

第十六条隐患整改的原则应遵循PDCA循环,PDCA循环内容包括:

发现问题,确定问题整改计划,问题改善实施,问题改善结果评估,对于已整改的需建立长期有效的预防机制,对于仍未能整改的提交到下次循环中。

第十七条巡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尽快整改,及时消除,对不能立即消除的隐患,安全保障部和各系统/部门/车间安全员应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其他人员禁止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如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向各系统/部门/车间或安全保障部安全员上报。

第十九条各系统/部门/车间安全员只能对本部门辖区的安全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不能部门辖区外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条安全员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任人需无条件签收,不能拒签,如有异议可逐级申诉。

第二十一条被检查的各系统/部门/车间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安全保障部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辖区负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安全。

第二十三条安全保障部每周对全公司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OA

通报。

第六章安全检查奖惩细则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检查人员不能提供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有效记录,责任人处50元/项处罚。

第二十五条对未按本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开展安全分层检查的负责人100元/项处罚。

第二十六条各层级在进行检查时,需对下一层级的安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不符合项,按照20元/项进行处罚。

隐患区域负责人权重80%,隐患责任区安全员权重20%。

第二十七条日常检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规定期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或整改的,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考核。

(一)安全隐患问题程度为极其危险,不能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事故者,给予主要责任人300-500元的处罚。

(二)安全隐患问题程度为高度危险,不能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事故者,给予主要责任人200-300元的处罚。

(三)安全隐患问题程度为显著危险,不能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事故者,给予主要责任人100-200元的处罚。

(四)安全隐患问题程度为一般危险,不能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事故者,给予主要责任人50-100元的处罚。

(五)、安全隐患问题程度为稍有危险,不能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事故者,给予主要责任人20-50元的处罚。

第二十八条拒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对责任人(不能明确责任人的,由隐患辖区第一负责人承接)罚款200元/次。

第二十九条对隐患整改不力或整改敷衍的,对责任人(不能明确责任人的,由隐患辖区第一负责人承接)罚款100-500元/次。

第三十条各系统/部门/车间安全员负责统计分管辖区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的处罚项目,于每月18日前报于安全保障部,由安全保障部负责调查其真实性,调查后统一汇总报于公司审计督察部。

第三十一条在公司对部门/车间各项评优活动中,各部门/车间在评优时间段内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取消该部门/车间评优资格。

第三十二条各系统/部门/车间可以根据本辖区实际安全管理需求制定不低于本管理办法要求的考核标准并报安全保障部备案执行。

第三十三条对于安全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按《安全奖惩细则》执行。

第三十四条在《安全检查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责任人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安全保障部提出申诉,安全保障部应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对回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审计督察部进行申诉,最终由安全保障部、审计督察部、企业管理部三部门共同作出最终仲裁。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安全保障部编制,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所涉及的表格,安全保障部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不符合的表格进行修订。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一《安全隐患清单》

附件二《专项检查表》

附件三《处罚通知单》

附件四《隐患整改通知书》

附件五《LEC风险等级评价方法》

附件一《安全隐患清单》

 

电气安全检查标准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备注

01

综合管理

所有的电气设备应接地、接零,符合要求,定期检查,记录齐全。

接地电阻:

防雷≦10Ω,防静电≦4Ω

现场抽查,抽查检测报告

 

02

电气装置带电部分有无裸露

现场抽查

 

03

开关、插座、接触器等有无因接触不良而发热或变色

现场抽查

 

04

保险丝有无以铁丝等物品替代

现场抽查

 

05

电压互感器、交流接触器有无噪声、放电声、烟味或臭味等异常情况

现场抽查

 

06

不乱拉、乱接临时线、临时灯,生产需要应办理临时线申请手续,定期检查,过期拆除

现场抽查

 

07

户内、外明线装置的导线,穿过墙壁应用瓷管,钢管或塑料保护,穿过楼板应用钢管或硬塑料管保护

现场抽查

 

08

电工必须持有电工上岗证

抽查上岗证

 

09

电气设施周围配备相应消防器材,卫生整洁,不超期,铅封齐全

现场抽查

 

10

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遮栏齐全、完好,不准擅自移动

现场抽查

 

11

不同电压、不同频率的导线不允许穿入同一金属管内

现场抽查

 

12

配电室管理

变配电室内整齐、卫生、不得存放食物、杂物

现场抽查

 

13

与变配电室相通的电缆沟、电缆隧道等处有防止雨水、地下水渗入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并用非可燃性材料作为电缆沟的盖板

现场抽查

 

14

变压器室应通风良好,保证任何季节安全运行

现场抽查

 

15

变压器外壳无渗、漏油,接地线完好

现场抽查

 

16

防雷和接地应保持保护完好

现场抽查

 

17

防爆电气管理

电气设备组别和级别符合场所内爆炸性混合物的要求,铭牌清晰;标明使用设备的名称、序号

现场检查和抽查设备档案

 

18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布置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

现场抽查

 

19

危险、爆炸场所内线路额定电压必须不低于网路的额定电压;严禁绝缘导线明敷,采用钢管配线工程

现场抽查

 

20

易燃易爆等特殊环境的电气设备是否使用防暴形式设备

现场抽查

 

21

电气设备检修必须采取停电验电,确认无电并进行放电和接地,装遮栏及悬挂安全标示牌

现场抽查

 

 

动火作业检查标准

项目

序号

安全措施标准

施工人员

1

从事动火作业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操作证上岗;

2

焊接时正确穿戴焊工手套、绝缘鞋、面罩等专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配戴潮湿手套;

许可证

3

动火作业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动火作业票,并指定专人对动火作业过程进行监护;动火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动火监护人发生变化需经批准;

4

许可证需保存在施工区域内,方面检查

5

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在同类介质、同一设备(管线)指定的措施和时间范围内使用,不得涂改、代签;

安全措施

6

动火区域应设置警戒,动火部位与油气生产系统有效断开;一级动火现场必须配备消防车;

7

焊钳、焊枪与电缆的连接牢靠,焊接电缆连接头不得否超过2个,焊接皮线不得裸露金属导体;

8

进行打磨、切割作业时,必须佩带防护面罩;

9

焊接电缆穿越道路必须加设套管或埋地进行保护;

10

电焊机接地线及电焊工作回线是否放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是否搭接在与焊接无关的管道和设备上;焊接设备接地情况是否良好;

11

接近高压线、裸导线或距离低压线小于2.5m时,必须按照要求停电作业;

12

与动火点相连的管线必须进行可靠的隔离、封堵或拆除.与动火点直接相连的阀门按照要求上锁、捆绑、挂牌;

13

动火点15米半径内所有的漏斗、排水口、各类井口、排气管、地沟、排污井等应进行封堵,不准有其它可燃物泄漏和暴露;逃生通道畅通;

14

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或动火点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检测,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0%,气体检测时间距动火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气体检测仪在检验有效期内;

15

照明线、焊把线等电缆线不得搭接、缠绕在金属管架上(如脚手架);

16

施工现场配备的灭火器、防火毯等消防用品满足施工要求;

17

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安全地点,远离火源10m以上;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放置间距必须大于5m;严禁敲击、碰撞瓶体、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18

氧气表、乙炔表经过校验,乙炔瓶安装阻火器,管卡固定胶管,胶管不得出现老化、开裂;

19

乙炔气瓶储存、使用时必须保持直立并有防倾倒措施;

23

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溅落措施,遇五级以上(含五级)风,应停止室外高处动火作业;

24

下雨天不准露天焊接作业;六级以上(含六级)风,应停止室外一切动火作业;

25

焊接作业完毕,焊条头及时收捡;将作业现场清理完毕,确保无火种遗留后,方可关闭作业票,离开作业现场;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标准表

序号

检查标准

备注

1

施工

方案

1、有无起重吊装施工方案

2、施工方案是否经过审批

2

起重机

3、起重机有无超高、力矩限制器

4、吊钩有无保卡装置

5、起重机有无准用证

3

钢丝绳

6、起重钢丝绳磨损、断丝是否超标

7、滑轮是否符合规定

8、揽风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5倍

4

吊点

9、是否符合设计规定位置

10、索具使用是否合理

11、绳径倍数是否符合要求

5

司机与指挥

12、是否持证上岗

13、高处作业信号传递是否通畅

6

起重

作业

1、吊装物体重量是否明确

2、有无超载作业情况

3、作业前是否经过试吊检验

7

高处

作业

4、结构吊装是否设置防坠落措施

5、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系挂安全带

10、有无人员上下的专设爬梯斜道

8

作业

平台

11、起重吊装人员作业有无可靠立足点

12、作业平台临边防护是否符合要求

9

构件

堆放

14、构件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

15、大型构件堆方有无稳定措施

10

警戒

16、起重作业有无警戒标志

17、是否设专人警戒或牵警戒线

11

操作工

18、起重工是否持证上岗

19、电焊工是否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表

建设单位:

参加检查人员:

检查

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结果

施工

管理

1

施工现场布置合理,危险作业有安全措施和负责人

2

有安全值班人员

施工

人员

3

穿戴好安全保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4

在工作期间,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不准干与工作无关事情

5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上班

7

不准任意拆除和挪动各种防护装置、设施、标志

8

在禁止烟火的区域内不准吸烟、动用明火等

9

非施工人员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场地

10

材料和设施堆放整齐、稳固、不乱堆乱放

11

废物、废渣急时清理,不乱丢乱扔

12

对施工现场车辆进行有序停放,不可方便自己,妨碍他人

13

保持施工现场有序整齐

14

排水良好,平坦无积水、照明足够

15

施工现场需挂贴安全施工相关警示标志

建筑危险区域

16

深沟、边坡、临空面、临水面边缘有栏杆或明显警告标示

17

孔、井口、等加盖或围拦,或有明显标志

18

多层作业有隔离防护设施和专人监护

道路

19

路基可靠平整、不积水、不乱堆建材、废料,保持畅通

20

通道、平台、扶梯牢固、临空面有扶手拦杆

21

横跨路面的电线、设施不影响施工、器材和人员通过

22

影响交通要道的作业、有专人监护

机电

设备

23

施工机械设备运行状态良好,技术指标清楚,制动装置可靠

24

裸露的传动部位有防护装置

25

作业空间不许架设高压线并与高压线保持足够距离

26

高压电缆绝缘可靠,临时用电线路布置合理,不准乱拉乱接

27

配电柜有明显警告标志

易燃

易爆

场所

28

现场工业气瓶应储存于专用库房,空、实瓶应分开放置,严禁现场堆放工业气瓶;

29

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的影响区内,禁止烟火

30

有足够完好的消防器材

 

消防安全检查表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

备注

1

1

防火间距

01.符合要求02.被占用03不足

2

消防车通道

01.符合要求02被阻塞03缺少

3

安全出口

01.检查数量02.合格03.锁住04.遮挡05.改变

4

楼梯

01.合格02堵塞

03锁住04改变

5

防火门

01.合格02.损坏03.关闭不严

04其它05缺闭门器

6

疏散指示标志

01合格02.指示错误03.损坏

04缺少

2

 

 

 

1

消防水池

01.合格02.无水03水位不够04充水不足

2

室外消火栓

01合格02.埋压圈占03.压力不足04阀门锈死05.无水06损坏

3

室内消火栓

01.合格02.压力不足03.漏水

04.水带破损05.无水带06.无水枪07.水枪不配套08.栓箱门打开困难9.无标志10.阀门锈死11损坏

4

消防卷盘

01.合格02.漏水03.损坏04无水

5

消防水泵

01合格02.泵故障03电源不通04其它

6

水泵接合器

01合格02管路不通03损坏04.阀门锈死05其它

 

3

 

 

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灭火器

01.合格02.场所不符03.位置不当04.品种不符05.失效06其它

2

应急照明

01.合格02.不合格

3

排风机

01.能启动02.不能启动03.故障

4

报警按钮

01.合格02失灵03.丢失04.损坏05.位置不当

5

消防中心控制器

01.合格02功能不全03.无声信号04.无备用电05.指示灯不亮06.指示错误07.其它

6

可燃气体报警器

01.合格02报警03.不报警

04指示灯不亮05无声信号06.其它

7

光电感烟报警器

01合格02报警03.不报警

04指示灯不亮05无声信号06.其它

4

火灾爆炸危险场所

1

通风窗、洞口

01.不能开启02.封堵03.风机故障04.其它

2

防静电

01.有02.无03定期检测04.无检测05.检测合格06.检测不合格

3

防爆电气

01.符合要求02.不防爆03.选型错误04.安装不符合要求05.其它

4

防雷

01.有02.无03.定期检测04.无检测05.检测合格06.检测不合格

附件三《处罚通知单》

处罚通知单

序号

责任单位:

编号:

违纪事项

试用条款

扣款金额

责任人

备注

编制:

批准:

日期:

备注:

一式三联(考核职能部门存档白色联、人力资源部存档红色联、被考核人存档黄色联)

 

附件四《安全整改通知书》

安全整改通知单

经部于年月日时分,安全检查时发现你部门存在以下安全隐患,经我部讨论研究,现提出如下整改意见,请贵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如整改过程中存在问题请及时通知安全保障部,如拒签整改通知书或整改不力公司将会加倍对隐患部门的处罚,请贵部门积极配合。

隐患说明:

签发人:

年月日

整改要求:

整改期限:

车间安全员:

年月日

复查情况:

复查人:

年月日

通知书一式贰份,由安全保障部、隐患车间各执一份

附件五

LEC风险等级评价方法

该方法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的乘积来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

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根据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D(危险程度)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

1.L为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分数值

事故发生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2.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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