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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供热发展十三五规划

天津市供热发展“十三五”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

1.1“十二五”工作回顾

1.1.1供热现状

(1)供热面积

截至2015年底,集中供热面积3.73亿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91%。

表1-1现状供热面积及集中供热普及率统计表

区域

集中供热面积(万平方米)

集中供热普及率

主城区

25931

93.9%

滨海新区

6371

90.2%

远郊五区

4998

76.3%

合计

37300

91%

(2)现状热源

1、全市共有热电厂12座,总容量11113兆瓦,总供热能力1.32亿平方米,总供热面积1.14亿平方米。

表1-2现状热电厂汇总

序号

 热源名称

现状规模

规模

(兆瓦)

能力

(万平方米)

供热面积

(万平方米)

1

东北郊热电厂

2×330

1300

1445

2

陈塘庄热电厂

2×900

2400

1570

3

杨柳青热电厂

4×300

2600

2846

4

军粮城热电厂

4×200+2×350

2100

1453

5

北疆热电厂

2×1000

 

6

大港热电厂

4×320

900

170

7

国华盘山热电厂

2×500

1000

827

8

临港热电厂

450

650

9

北塘热电厂

2×350

1300

1260

10

武清分布式能源站

2×200

380

294

11

国华及热源五厂

61.5

918

1198

12

静海热电厂

62

316

337

 

 

11113

13164

11400

2、全市有燃煤锅炉房共132座,总供热面积1.32亿平方米;燃气锅炉房142座,总供热面积1.12亿平方米。

3、全市可再生及其它清洁能源供热面积1500万平方米。

4、现状热源结构。

天津市燃煤锅炉房供热面积占全部供热面积的35%,热电联产供热面积占全部供热面积的31%,燃气、可再生能源及其它清洁能源供热面积占全部供热面积的34%。

1.1.2“十二五”主要成效

(1)集中供热普及率稳步提高。

截至2015年底,天津市集中供热面积达到3.73亿平方米,比“十一五”末期(2.52亿平方米)增长0.48倍。

全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1%,比“十一五”(85.2%)提高5.8个百分点。

(2)热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截至2015年底,天津市燃煤锅炉供热比重占全市供热面积的35%,比“十一五”(68%)降低33个百分点;热电联产占31%,比“十一五”(28%)提高3个百分点;燃气、可再生及其它清洁能源比重占34%,比“十一五”(4%)提高30个百分点。

表1-3热源结构对比表

热源

“十一五”末期

“十二五”末期

热电联产

28%

31%

燃煤锅炉

68%

35%

燃气、可再生及其它清洁能源

4%

34%

合计

100%

100%

(3)燃煤锅炉房改燃和并网成效突出。

截至2015年底,我市累计改燃并网212座锅炉房,共计511台锅炉,改造供热面积1.29亿平方米。

(4)启动可再生能源供热综合能源站建设工作。

“十二五”期间我市启动了可再生能源供热站建设工作。

目前已开工建设20座能源站,总服务面积468.6万平方米。

(5)供热能耗明显降低。

2015年底,我市建筑供热平均标准煤耗为15.78公斤标煤/平方米,比“十一五”(22.15)末降低能耗29%。

(6)热计量试点面积扩大。

天津市从2001年起开始筹划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工作,初步建立了供热计量收费改革的理论基础和政策体系。

“十一五”末供热计量收费试点面积约3000万平方米,仅占全市集中供热面积的11.9%,“十二五”期间加大了供热计量试验力度,“十二五”末全市热计量收费试点面积达到11100万平方米,占全市集中供热总面积的29.8%,比“十一五”末提高了18个百分点。

1.1.3“十二五”发展情况总结

(1)热电联产供热比例未达到“十二五”目标。

“十二五”末,热电联产供热比重占31%,未达到“十二五”目标(大于50%)。

究其原因,主要由于受政策、审批及建设速度等因素影响,热电厂建设缓慢。

(2)可再生能源供热比例未达到“十二五”目标。

“十二五”末,可再生能源供热比重占4%,未达到“十二五”目标(大于10%)。

究其原因,主要由于资源的限制、开发建设单位节能意识的欠缺、自建项目的激励政策尚不完善、利用可再生能源机制不健全等因素。

(3)供热计量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11100万平方米。

(4)供热能耗明显降低,建筑供热平均标准煤耗15.8公斤/平方米。

表1-4天津市供热“十二五“发展情况总结

指标

“十二五”目标

2015完成情况

集中供热普及率(%)

全市

91

91

热源结构(%)

可再生能源

>10

4%

清洁能源

>30

34%

热电联产

>50

31%

供热计量工作

热计量收费面积(万平方米)

10000

11100

标煤煤耗

建筑供热平均标准煤耗(公斤/平方米)

17.4

15.8

1.1.4存在问题

(1)热电厂建设速度需进一步提高。

新建热电厂建设周期较长,不能及时为周边新建建筑供暖,还需要建设临时锅炉房来过渡,造成热源建设滞后。

现状热电厂存在改造潜力,热电厂供热能力没有充分发挥。

(2)集中供热发展不均衡。

主城区、滨海新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较高,达到了90%以上,远郊五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还较低,仅为76.3%,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约15个百分点,大部分地区仍需依靠分散小锅炉供热,供热能耗较高,污染较重。

(3)系统能效有待提高。

热电厂调峰没有完成,供热能力没有充分发挥;区域锅炉房运行和管理还存在进一步节能空间;供热计量普及率较低。

(4)可再生能源供热比例低。

天津市可再生能源供热条件优越,而现状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仅占总供热面积的4%,未能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现状可再生能源利用潜力开发不足,其利用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

(5)供热系统能效和安全供热有待提升

部分供热管网老化,影响供热安全和供热效率;供热系统运行及管理存在节能潜力,供热系统应急和监管平台尚未建成。

1.2城市概况

1.2.1地理位置

天津市位于华北平原东北部,海河流域下游,地理坐标:

北纬38°34′~40°15′,东经116°34′~118°04′。

北依燕山,东临渤海,隔海与日本、朝鲜半岛相望,在东北亚经济区中居于中心位置,是东北亚地区通往欧亚的“大陆桥”铁路运输距离最近的起点。

天津市处于京、津、唐地区的南部,环渤海地区中心,东北亚地区经济发达的中枢部位。

优越的地理位置使天津历史上就一直是首都北京的海上门户,华北、西北等广大地区重要的出海口,并逐渐成为蒙古和中亚内陆国家进出太平洋的重要出海口。

天津市交通条件优越,已形成以港口为中心的海陆空交通网络。

境内有京哈、津沪、京九、津蓟、大秦等国家铁路干线通往东北、华北、西北、华东、华中等地区。

公路网四通八达,京津塘高速公路将北京、天津连成一个整体,京福、京唐、山广等国道与多条市级公路构成对外交通的骨架。

1.2.2自然资源条件

(1)地形地貌

天津市地势北高南低,地貌类型可划分为山地、丘陵、平原、洼地、海岸带和滩涂等。

大部分地区地势平坦,海拔高程平均在2~10米之间。

全市只有北部有部分山区,属燕山山脉,最高峰为蓟州区和兴隆县交界处的九山顶,海拔1078.5米。

(2)地质特征

天津市工程地质条件为由北向南、由西向东逐渐变差,地耐力在8.7~26.6吨/平方米之间,一般为15~19吨/平方米。

沿山地带、河流冲积扇面的上部和中部工程地质条件较好。

市区、滨海地区以及河滩等工程地质条件较差。

中心城区为第四纪松散沉积物覆盖,第四纪底界埋深400米左右,为河流相、湖沼相和海相沉积,岩性主要为粘性土与粉砂、细砂互层,沿海地区浅部埋藏有淤泥质土。

天津市处于京、津、唐地震多发区,断裂不同期数量繁多,分布错综复杂,主要活动断裂带有十余条,其中有宝坻断裂带、蓟运河断裂带、天津北断裂带、海河断裂带和大城断裂带等。

天津市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汉沽的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区,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2g,其他地区为7度区,其中大港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g,其余12个辖区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

(3)气候

天津市位于中纬度欧亚大陆东岸,面对太平洋,季风环流影响显著,属暖温带湿润季风气候,冬季受蒙古冷高气压控制,盛行偏北风;夏季受西太平洋副热带高气压影响,多偏南风。

天津气候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季风型气候,有明显由陆到海的过渡特点:

四季明显,长短不一;春季多风,干旱少雨;夏季炎热,雨水集中;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干燥少雪。

第二章“十三五”发展目标

2.1“十三五”面临的形势要求

2.1.1“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基本实现“一基地三区”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

(1)建设高质高效、持续发展的经济发达之都。

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实体经济不断壮大,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协同发展取得新进展,开放型经济和城市国际化程度达到新水平,综合实力和城市影响力大幅提升,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5%,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5%。

(2)建设充满活力、竞争力强的创新创业之都。

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更加完善,创新人才大量集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创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5%,综合科技进步水平保持全国前列。

(3)建设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绿色宜居之都。

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空气质量、水质达标率显著提高,林木绿化率大幅提升。

(4)建设文化繁荣、社会文明的魅力人文之都。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爱国诚信、务实创新、开放包容、崇德尊法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市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

(5)建设共有共享、安全安定的和谐幸福之都。

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民主法制更加健全,生产生活安全有序,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保持同步,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2.1.2发展要求

(1)低碳减排要求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和建设“美丽天津”的要求,加大可再生能源及燃气供热比重,减少燃煤消耗,防治大气污染。

(2)供热需求刚性增长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我市供热需求仍呈刚性增长趋势。

(3)天然气稳定供气压力增大

天然气在冬季供热中的使用比重增加,将进一步扩大天然气用量的冬夏峰谷差异,天然气冬季气源保障和价格逐步成为制约供热发展的重要因素。

2.2规划范围及年限

规划范围为天津市城镇建设区域,包括主城区(中心城区、环外部分)、滨海新区和远郊五区三个部分。

其中:

主城区、滨海新区规划范围为区域内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采暖用热。

远郊五区规划范围仅包括城区和镇区范围内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采暖用热。

规划年限:

2016~2020年。

2.3规划依据

(1)《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2)《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3)《天津市供热规划(2014-2020年)》;

(4)《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5)

《天津市地热资源规划(2016-2020年)》;

(6)其它相关规划。

2.4规划原则

(1)调整热源结构、节约能源、改善环境

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热电联产,提高清洁能源供热比例。

按照《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实施既有燃煤供热锅炉改燃或并网。

不再新扩建燃煤供热锅炉房,新建建筑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或燃气供热:

其中新建住宅优先采用地热,新建公建有供冷、供热需求的,优先采用浅层地热能和燃气作为冷、热源。

(2)安全、可靠、先进性原则

利用科学、成熟的方法进行负荷需求预测,保障热负荷预测准确性。

合理加大供热设施建设规模,在满足负荷需求基础上,适度超前,提高供热保障能力。

合理规划现有和新建热源,保障天津市供热需求,采用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运行安全可靠。

(3)可实施性原则

对于影响规划方案实施的热源布点、管网走向等实际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确保规划方案的可行性。

(4)经济性原则

减少重复建设,打破现有行政区、功能区的界限。

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网布局,提高热源和管网的运行效益。

2.5供热“十三五”规划总体目标

构建以热电联产为主,多种能源形式为辅的集中供热格局,积极推广和探索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将低能耗、低污染和高效能的供热系统覆盖全市主要城镇建成区,实现可持续发展。

2.6供热“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

表2-1供热规划指标表

序号

指标

2015年

2020年

1

集中供热

普及率

(%)

主城区

93.9

97

滨海新区

90.2

96

远郊五区

76.3

90

全市

91

95

2

热源结构(%)

可再生及其它清洁能源供热比例

4

大于8.5

燃气供热比例

30

大于20

燃煤供热比例

35

小于20

热电联产供热比例

31

大于50(含调峰)

3

建筑物

能耗

建筑物煤耗

(千克/平方米.采暖季)

15.8

14.4

采暖热指标

(瓦/平方米)

住宅

55

新建:

28

公建

70

新建:

50

供热计量比例(%)

29.8

大于50

依照本次供热规划的规划范围,根据规划区域的地形地貌、用热特性和行政管理划分情况,将天津市主要划分为三个供热分区,分别为主城区、滨海新区和远郊五区。

具体范围如下图所示。

滨海新区

主城区

远郊五区

图3-1天津市规划供热分区图

3.2规划热负荷预测方法

供热发展“十三五”规划研究范围仅为民用住宅和公共建筑的采暖用热,因此仅对采暖负荷进行预测。

负荷预测是供热规划中的基础工作,直接影响着规划质量的优劣。

应选用符合实际的参数,结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确保供热基础设施满足天津市建设发展的需要,保障各类建筑物的用热需求。

规划热负荷预测方法如下:

(1)“十三五”建筑面积预测

参照“十二五”期间人口增长率、住房需求增长率,根据《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及修改方案、《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各区县规划人口规模和用地面积,结合天津市散煤治理工程中所涉及改造的建筑面积,预测“十三五”期间天津市建筑面积增长量。

(2)“十三五”集中供热面积计算

依据供热“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中确定的各分区的集中供热普及率,结合天津市建筑面积增长量的预测结果,计算“十三五”末新增的集中供热面积,与现状集中供热面积相加和,得到“十三五”末集中供热面积总量。

(3)“十三五”采暖热负荷计算

依据供热规划指标体系确定的各类建筑物采暖热指标,计算“十三五”末的采暖热负荷。

经计算,规划范围内2020年规划集中供热面积达50353万平方米,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3053万平方米。

各分区规划集中供热面积详见表3-1。

表3-1规划供热面积表(万平方米)

分区

现状集中供热面积

新增供热面积

规划集中供热面积

主城区

25931

5010

30941

滨海新区

6371

4880

11251

远郊五区

4998

3163

8161

总计

37300

13053

50353

随着节能技术的推广,在建筑设计中采取加强墙体保温和提高门窗气密性等措施,将有效减少围护结构耗热量,此外在集中供热系统中采用流量控制阀,温控阀等自动调节设备,使水力失调情况大大改善,供热管网使用预制直埋保温管,减少了管网热损失等,新建建筑物的采暖热指标值与现状相比会有所下降。

本规划在确定采暖热指标值时,综合考虑了以上节能措施,并结合《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10)、《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2013)以及《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53-2014)中相关内容,确定天津市规划建筑物采暖热指标值。

新建建筑:

住宅28瓦/平方米,公建50瓦/平方米。

根据各类建筑物所占比例计算采暖综合热指标:

现状建筑37300万平方米,综合热指标为58.4瓦/平方米(含节能改造);新建建筑13053万平方米,综合热指标为34.6瓦/平方米;综合以上计算得出,2020年采暖综合热指标为52.2瓦/平方米。

根据各分区集中供热面积及采暖综合热指标,计算规划采暖热负荷。

2020年采暖热负荷为26284兆瓦,各区域采暖热负荷见表3-2。

表3-2规划采暖热负荷表(兆瓦)

分区

规划采暖热负荷

主城区

16151

滨海新区

5873

远郊五区

4260

总计

26284

根据采暖热负荷计算公式,可以计算出采暖期内不同室外温度下的采暖耗热量及相应的采暖负荷延时小时数,由此可绘出全年采暖热负荷曲线。

全年采暖总供热量1.93×108GJ,全年采暖热负荷见表3-3,采暖热负荷曲线见图3-2。

表3-3规划全年采暖热负荷表

室外

温度(oC)

室外温度延续小时数(h)

热负荷

(MW)

供热量

(GJ)

>5

5832

5

269

12655

12255353

4

261

13629

12805565

3

254

14602

13352272

2

246

15576

13793843

1

237

16549

14119765

0

228

17523

14382605

-1

218

18496

14515777

-2

207

19470

14508768

-3

195

20443

14351064

-4

181

21417

13955052

-5

166

22390

13380308

-6

147

23364

12363994

-7

122

24337

10688827

-8

78

25311

7107193.6

-9

120

26284

11354688

合计

2928

192935074

供暖

小时

 

2928

平均

热负荷

18303.646(MW)

 

图3-2全年采暖热负荷曲线图

第四章供热规划

4.1供热模式

为实现《关于研究天津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中要求的节能减排目标,规划期间现状供热模式将有很大改变,各区域将结合当地资源、现状情况和建设发展目标做相应的供热系统规划,调整热源结构,改善供热方式,各区域供热模式如下:

(1)主城区

规划主城区以热电联产及燃气供热为主,其他清洁能源供热为辅,规划不再新、扩建燃煤供热锅炉房。

环外部分非禁燃区保留35吨/时以上燃煤供热锅炉房。

(2)滨海新区

规划热源以热电联产供热为主,燃气等清洁能源供热为辅,规划不再新、扩建燃煤供热锅炉房。

规划对滨海新区核心区内全部燃煤供热锅炉房逐步实施改燃并网,其他部分非禁燃区可保留35吨/时以上燃煤锅炉房。

(3)远郊五区

远郊五区规划以热电联产及大型锅炉房供热为主,并发展部分可再生能源、燃气供热;非禁燃区保留35吨/时以上燃煤锅炉房。

4.2供热系统规划

4.2.1主城区

(1)热电厂

规划向主城区供热的热电厂为北郊热电厂、东北郊热电厂、陈塘庄热电厂、杨柳青热电厂、军粮城热电厂、北辰风电园以及西青开发区分布式能源。

陈塘庄热电厂已外迁至西青区,保留2套9F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能力2400万平方米,向主城区供热。

东北郊热电厂现状规模为2×330兆瓦,规划新增规模2×350兆瓦,规划总规模为1360兆瓦供热机组,供热能力2600万平方米,向主城区和滨海新区供热,分别为2200万平方米和400万平方米。

杨柳青热电厂保留4×300兆瓦级供热机组,“十三五”期间开工扩建五期450兆瓦燃气热电机组,“十四五”初投产,“十三五”期末规划总规模1650兆瓦,供热能力2600万平方米,向主城区供热。

军粮城热电厂规划关闭4×200兆瓦机组,并新建1套9H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和1台350兆瓦燃煤供热机组,总规模3×350兆瓦燃煤机组+9H燃气机组,供热能力2750万平方米,向主城区和滨海新区供热,分别为2350万平方米和400万平方米。

新建北辰风电产业园分布式能源站2套6B级联合循环供热机组,2×60兆瓦等级,供热能力340万平方米,向北辰风电产业园区内供热。

新建西青开发区分布式能源站,计划“十三五”期间开展前期工作,未来向西青开发区内供热。

新建北郊热电厂,规模为1套9F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十四五”初投产。

规划热电厂的装机规模及供热能力详见表4-1,规划热电厂供热范围见表4-2。

表4-1规划热电厂装机规模及供热能力表

序号

 热源名称

现状情况

规划情况

规模

(万千瓦)

能力

(万平方米)

规模

(万千瓦)

能力

(万平方米)

1

北郊热电厂

90

0

2

东北郊热电厂

2×33

1300

136

2600

3

陈塘庄外迁热电厂

2×90

2400

180

2400

4

杨柳青热电厂

4×30

2600

165

2600

5

军粮城热电厂

4×20+2×35

2100

165

2750

6

北辰风电园分布式能源

12

340

7

西青开发区分布式能源

0

0

表4-2规划热电厂供热范围表

序号

热电厂

供热范围

1

北郊热电厂

东至:

津蓟快速路;南至:

北辰区界;西至:

北运河;北至:

北辰区界

2

东北郊热电厂

东至:

主城区区界、蓟汕联络线;南至:

吴家窑大街、马场道、海河、东兴路、顺达路、成林道、津汉快速路;西至:

海河、鞍山道、卫津南路;北至:

志成道延长线、津蓟快速路

3

陈塘庄热电厂

东至:

津南新城、津港快速路;南至:

唐津高速;西至:

独流减河、外环线;北至:

迎水道、海河、吴家窑大街、马场道

4

杨柳青热电厂

东至:

卫津南路、海河、鞍山道;南至:

迎水道、独流减河;西至:

主城区区界;北至:

北运河

5

军粮城热电厂

东至:

京津塘高速、双桥河、主城区边界;南至:

海河、津南大道沿线(咸水沽南环);西至:

东兴路、顺达路;北至:

成林道,津汉快速路

6

北辰风电产业园分布式能源站

风电产业园内居住区、金融区、工业区

7

西青开发区分布式能源站

西青经济开发区内科技园、医药园和国际工业城

(2)中继泵站

保留现状2座中继泵站,规划新建8座中继泵站。

具体位置以中心城区控规深化为主。

表4-3规划中继泵站明细表(平方米)

序号

位置

规划情况

功能

1

东丽区

现状保留

东北郊热电厂一级加压泵站

2

津南区

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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