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评价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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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评价规范

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评价规范

(试行)

1评价目标

通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评价,推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规范化,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效果,及时发现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隐患,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评价对象

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包括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和基层以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3评价原则

普遍性原则。

适用于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评价。

系统性原则。

在全面纳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内容的同时,统筹考虑,突出重点,在分值设置上有高低区别。

实用性原则。

指标简化,方法简便,数据易得,便于实际操作,可直接对照实施。

导向性原则。

引导评价对象更加规范,推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发展。

4术语和定义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指工会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况进行的监督。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是指地方各级总工会、产业(行业)工会、区域工会设立的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工会设立的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或劳动法律监督员。

基层以上工会,是指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工会组织;基层工会,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工会组织。

5评价内容

5.1监督组织

5.1.1成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

5.1.2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专兼职劳动法律监督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及办公场所,并公布联系方式。

5.1.3开展工作有时间、经费等保障。

5.2监督制度

5.2.1建立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制度。

5.2.2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资料规范齐备。

5.3监督活动

5.3.1在所辖范围内正常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5.3.2按时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有关工作任务。

5.3.3每年定期开展劳动法律监督重点活动和专项行动。

5.4监督成效

5.4.1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5.4.2集体合同

用人单位依法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定期开展,集体合同得到全面履行。

5.4.3工资福利

用人单位依法确定工资报酬,并及时足额发放,依法落实有关福利待遇。

5.4.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依法遵守和执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有关规定。

5.4.5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5.4.6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及时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有关费用。

5.4.7职工培训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5.4.8劳动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修改规章制度,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制定或修改履行民主程序,出台后及时告知职工。

5.4.9民主管理

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每年定期召开。

5.4.10特殊权益保护

用人单位依法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权益。

5.4.11劳务派遣

用人单位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并给予与本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待遇。

6评价标准

6.1否决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评价:

(1)未建立工会组织的;

(2)未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

(3)不能正常履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责、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活动的;

(4)用人单位发生重大集体劳动争议、职工群体性事件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5)职工(或下级工会)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满意率低于60%的;

(6)发生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

6.2评分细则

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评价细则、基层以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评价细则附后。

6.3加减分项

7评价方法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包括自我评价、上级工会审核评价。

7.1自我评价

基层工会的自我评价包括自我评分、职工评价。

基层以上工会自我评价包括自我评分、下级工会评价。

7.1.1自我评分由基层工会、基层以上工会分别依据附件1、附件2,对自身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进行评价打分。

7.1.2职工评价

自评的职工满意度,由基层工会依据附件3,组织职工对本单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进行测评。

300人(含)以上的用人单位抽取30名职工进行满意度测评,300人以下的用人单位抽取10%的职工进行满意度测评,70分(含)以上视为职工评价满意。

评价70分(含)以上职工人数

职工满意率=———————————————

参与评价职工总人数

7.1.3下级工会评价

下级工会的满意度,由基层以上工会依据附件4,抽取不少于所属的8家下级工会,对其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进行测评,70分(含)以上视为下级工会评价满意。

评价70分(含)以上下级工会数

下级工会满意率=———————————————

参与评价下级工会数

7.1.4基层工会、基层以上工会根据自我评价结果,申请上级工会审核评价。

申报等级按照表1执行。

表1 申报等级

自评得分

职工或下级工会

满意率

申报等级

审核单位(上级工会)

60分~79分

≥60%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合格单位

县(市、区)以上总工会

80分~89分

≥70%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先进单位

设区市以上总工会

90分以上

≥80%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示范单位

省总工会

7.2上级工会审核评价

7.2.1上级工会依据附件1、附件2,对申报单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7.2.2上级工会组织申报单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职工满意度或下级工会满意度测评。

职工满意度测评:

300人(含)以上的用人单位抽取30名职工进行满意度测评,300人以下的用人单位抽取10%的职工进行满意度测评,70分(含)以上视为职工评价满意。

下级工会满意度测评:

随机抽取不少于8家申报单位下级工会进行满意度测评,70分(含)以上视为下级工会评价满意。

8.审核评价结果

8.1经上级工会审核评价后,符合条件的,由县(市、区)以上总工会分别命名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合格单位、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

8.2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结果,作为模范职工之家、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五一劳动奖状等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

9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已获得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合格单位、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称号:

(1)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获得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合格单位、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称号的;

(2)工会组织被撤销、解散的;

(3)不能正常履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责、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活动的;

(4)用人单位发生重大集体劳动争议、职工群体性事件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附件1:

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评价细则

被评价单位:

年月日

评价

项目

评价要素

分值

评价内容

得分

自评

得分

审评

得分

1

监督组织

1.1工作保障

6

有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公布联系方式,少一项扣2分。

2

2.1工作制度

10

建立健全联系职工、监督流程、信息报送、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等制度,少一项扣2分。

2.2工作记录

9

建立规范完整的工作记录,包括日常工作、活动开展、个案监督等情况,少一项扣3分。

3

3.1日常工作

8

认真排查劳动关系矛盾隐患、正常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督促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履行民主程序、对职工权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少一项扣2分。

3.2专项活动

12

开展劳动用工评估改进活动、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办理上级工会交办的监督事项,少一项扣4分。

4

4.1

4.1.1合同签订

2

发现不签合同情况,酌情扣1-2分。

4.1.2合同内容

1

合同内容不规范、关键内容缺失不得分。

4.1.3合同履行

2

合同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有一项不合法扣1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4.1.4建立名册

2

规范建立职工名册、依法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少一项扣1分。

4.2集

4.2.1集体协商

2

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定期就涉及职工利益重大事项开展集体协商,少一项扣1分。

4.2.2合同签订

1

未规范签订集体合同扣1分。

4.2.3合同履行

2

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每年至少将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报告一次、集体合同履行到位,少一项扣1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4.3

4.3.1工资协商

2

建立职工工资协商共决和正常增长机制、最低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少一项扣1分。

4.3.2工资分配

2

实行同工同酬、依法落实有关福利待遇,少一项扣1分。

4.3.3劳动定额

1

未依法确定劳动定额或者计件报酬标准的扣1分。

4.3.4工资支付

2

未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的扣2分。

4.4

工作

时间

休息

休假

4.4.1工作时间

2

未依法执行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或执行特殊工时制未经报批的扣2分。

4.4.2加班加点

2

安排加班加点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足额发放加班工资,少一项扣1分。

4.4.3休息休假

1

未依法执行休息休假制度的扣1分。

4.5

4.5.1安全制度

2

建立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少一项扣1分。

4.5.2安全生产

条件

2

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国家规定、消防设施符合要求,少一项扣2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4.5.3安全培训

2

定期开展职工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少一项扣1分。

4.5.4职业卫生

2

落实职业卫生保护措施、按规定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少一项扣1分。

4.5.5安全检查

2

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少一项扣1分。

4.6社

4.6.1登记申报

1

未全员参保的扣1分。

4.6.2五大保险

5

及时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并足额缴费,少一项扣1分。

4.7职工培训

1

未依法足额提取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扣1分。

4.8劳

 

4.8.1制度健全

2

依法建立工资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制度,依法保存考勤记录不低于二年,少两项扣1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4.8.2内容合法

2

劳动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规定抵触,有一条扣1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4.8.3程序合法

1

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及时公示或者告知职工,少一项扣0.5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4.9民主管理

2

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定期召开,少一项扣1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4.10特

4.10.1女职工

1

依法落实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权益,有一项未落实扣1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4.10.2未成年工

1

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禁忌劳动、未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4.11

4.11.1招用

2

超过国家和省规定使用范围、比例,未依法签订用工合同,有一项扣1分。

4.11.2工资及福利待遇

2

未依法实行同工同酬、福利待遇落实不到位,有一项扣1分。

4.11.3社会保险

1

未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扣1分。

5

加分项目

(1)工作有创新,形成特色经验,获得上级工会会议推广、媒体宣传报道,国家级的加5分,省级的加4分,市级的加2分,县级的加1分。

(2)监督有力,及时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隐患或提供有价值信息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特别重大影响的加5分,较大影响的加3分,一般影响的加1分。

合计得分

附件2:

基层以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评价细则

被评价单位:

年月日

评价

项目

评价要素

分值

评价内容

得分

自评

得分

审评

得分

1

1.1组织设立

15

所辖地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同步组建率每少10%扣2分,扣完为止。

1.2工作保障

6

有专门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公布联系方式,少一项扣1.5分。

2

2.1工作制度

12

建立矛盾隐患排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与劳动监察协作制度、监督情况定期发布制度和交流研讨制度,少一项扣2分。

2.2工作资料

8

建立规范完整的工作记录,包括监督登记、监督处置、处理情况反馈、结案归档等内容,少一项扣2分。

3

3.1日常工作

20

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行动、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对下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供指导和支持、发生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做好与政府劳动监察部门的联系协作,少一项扣4分。

3.2活动开展

20

全面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活动,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工会重大活动部署,少一项扣10分。

3.3工作培训

10

每年组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培训,监督组织成员持证上岗,少一项扣5分。

3.4活动成效

9

辖区内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推进、特色鲜明、成效明显,少一项扣3分。

4

加分项目

(1)工作有创新,形成特色经验,获得上级工会会议推广、媒体宣传报道,国家级的加5分,省级的加4分,市级的加2分,县级的加1分。

(2)监督有力,及时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隐患或提供有价值信息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特别重大影响的加5分,较大影响的加3分,一般影响的加1分。

扣分项目

(1)所辖范围内发生重大集体性劳动争议、职工群体性事件,没有按要求及时报送或隐瞒不报,发生一起扣3分;

(2)发生重大劳动争议或职工群体性事件,未及时参与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发生一起扣除3分。

合计得分

 

附件3:

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职工满意度测评表

(请在相应栏目中打√)

被评价单位:

年月日

序号

评价项目

分值

满意度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1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作用发挥情况

20

20

10

0

2

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10

10

5

0

3

工资报酬支付情况

20

20

10

0

4

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10

10

5

0

5

工作时间执行情况

10

10

5

0

6

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情况

10

10

5

0

7

劳动规章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10

10

5

0

8

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0

10

5

0

合计得分

 

附件4:

基层以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下级工会满意度测评表

(请在相应栏目中打√)

被评价单位:

年月日

序号

评价项目

分值

满意度

满分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1

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监督工作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年中有推进,年末有总结考核;采取有效措施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对下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30

30

15

0

2

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部署推进有关重点监督活动、专项行动)

30

30

15

0

3

职工权益维护情况(处理劳动争议时能发挥上级工会的指导和协调作用,遇到重大复杂劳动争议案件能上调一级推动解决,依法维护和保障职工各项权益)

20

20

10

0

4

培训教育情况(定期培训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组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交流研讨)

10

10

5

0

5

协作联动情况(与同级政府劳动保障监察、仲裁、信访部门以及人民法院等建立协作机制,联合开展相关活动)

10

10

5

0

合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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