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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长期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

中长期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

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

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关系到我市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增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

根据我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安徽省中长期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主要成就

高技能人才

工作的战略地位得到确立。

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才强市战略推进工程的实施意见》,将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我市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列入人才强市战略,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程度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并从加快培养、完善评价、强化激励、做好保障、扩大宣传等方面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初步形成统一部署,整体推动的工作格局。

高技能人才成长环境得到改善。

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多样化需求,为高技能人才提供了干事业的广阔舞台。

政府和社会的激励,使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逐步提高。

企业科学合理薪酬制度的完善,有效地提高了高技能人才的待遇。

技能人才选拔、评价制度为畅通人才成长通道提供了有力保障。

技能竞赛、技能人才表彰活动的广泛开展,激发了职工钻研技术、岗位成才的热情。

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

高技能人才数量稳步增长。

“十一五”时期,围绕提高技能劳动者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加强了技能人才的培训工作。

通过实施技能振兴和新技师培养计划,加快了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并以此推动了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高端带动取得明显成效。

至2010年底,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达到8279人,其中技师为847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逐年提高,技能劳动者的素质、结构得到改善。

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初步形成。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政策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先后出台一系列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相关政策、规则等文件。

社会化的职业技能鉴定组织体系不断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基础建设步伐加快,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队伍不断壮大。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已经成为评价劳动者技能水平的重要手段,为技能劳动者岗位成才,自学成才开辟了一条成长通道。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我市经济与科技的快速发展,对高技能人才在数量、质量和结构上提出了新的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人才发展既面临难得的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

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全力推进“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对我市高技能人才发展提出了更高更紧迫的要求。

需要建设一支具有精湛技艺、掌握核心技术和具有创新能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需要一大批掌握现代经营方式和现代服务技能的高技能人才。

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具备很多有利条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强市战略,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确立了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战略地位,为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保证和宏观发展环境。

随着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规划、政策和措施的相继出台,一个有利于高技能人才快速成长、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正在形成。

高技能人才工作和队伍建设面临严峻挑战。

总体上高技能人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不能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办学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高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保障机制不健全。

经费投入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需求有较大差距。

轻视技能劳动和技能劳动者的传统观念仍然存在。

三、“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为基础,以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建立技能人才激励机制为手段,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为黄山现代国际旅游城市建设提供技能人才支持。

主要目标

到2015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万人,到2020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4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达到2500人,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递次发展。

形成一支门类齐全、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素质优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重点工程

1、新技师培养带动工程

围绕我市经济结构调整、高新产业技术发展、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在旅游服务业、机械电子业、化工产业、社会公共服务业等五个重点领域中加快新技师培养工作。

保持每年培训新技师(含高级技师)160人、高级工1600人,确保到2020年底,实现我市高技能人才总量地达到2.4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达到2500人,并带动中级和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

2、高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工程

围绕我市“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对我市高技能人才发展提出了更

高更紧迫的要求,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到2020年,实现每个区县有一个公共实训基地,在全市建成1所技师学院,2-5个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初步形成市、区县公共实训网络。

3、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程

技能大师是技能人才队伍中的拔尖人才,掌握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个人创新所形成的绝技绝活。

这些绝技绝活能有效促进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对保护和开发我市传统工艺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会产生较高的经济价值。

鼓励各区县和技能含量高的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选拔优秀的人才学习掌握绝技绝活,使绝技绝活得以传承和扩散。

从2011年开始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试点工作,对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政府补贴。

到2015年,在全市建立1-2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到2020年,在全市建立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保障措施

1、加强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场竞争的实质就是人才的竞争,技能人才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之一,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发展壮大的一个瓶颈,面对巨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为了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方方面面都应把技能人才问题当作经济发展的头等大事,充分认识到高技能人才培养是一项战略工程,也是贯彻以人为本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将技能人才的梯队式培养作为一项长效的重要工作来抓。

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格局。

要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将高技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将召开联席会议,完善有关政策规定,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明确政府、学校、企业、社会的职责和义务。

2、努力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

一是进一步依托职业院校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支持和鼓励这些院校与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战略协作伙伴关系,采用学校培养与企业实训相结合、在职培训与脱产学习相结合、个人努力与企业及社会支持相结合等措施,培养一批适应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二是加大技工教育投入和技师培养工作力度。

加强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配备具有较高技能水平和实训指导人员,把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成一个高标准、现代化、开放式、资源共享的机械加工、数控、计算机等职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摇篮”,发挥其在技能开发、技能训练和技能鉴定的示范性作用,推动全市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是整合职业教育培训资源,扩大招生规模,调整设置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为我市经济发展培养急需人才和技术工人。

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等措施,引导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大力实施“订单式”定向培训,提高劳动力资源开发的针对性、实用性。

3、不断完善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在评价内容上,要坚持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相结合;在评价标准上,要坚持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在评价机制上,要坚持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相结合;在评价实施上,要坚持行政指导与技术支持相结合。

一是企业技能人才的评价方式,应按照统一标准、现场考核、强化督导的原则,通过生产现场的能力考核和工作成果的业绩评定等方法,重点评价企业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任务的能力。

二是支持和指导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和职业学校及大中专院校的毕(结)业生参加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

继续推行毕业生“双证”制度,对参加职业资格认证的院校应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就业相关的职业证书要求,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强化职业技能训练,突出对学生的职业能力评价,使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是对社会通用性强的职业(工种)的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考评,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的原则,采用鉴定机构考核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实行社会化鉴定。

对于企业生产一线技术复杂和操作性强的职业(工种),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可采取业内业绩评定的方式,实行能力考核与业绩评定相结合的考评办法。

能力考核强调解决实际问题,业绩评定突出实际贡献。

对有突出贡献的技术骨干可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

4、建立健全引导广大劳动者岗位成长激励机制。

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高技能人才奖励体系,充分发挥经济利益和社会荣誉双重激励作用。

按照《黄山市高技能人才奖励办法》(黄劳社培〔2007〕1号),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工作,对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市技术能手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所需经费由财政专项列支。

引导企业建立完善职工凭职业技能资格得到使用提升、凭业绩贡献大小确定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

在企业工作的技师、高级技师应分别享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待遇,使高技能人才与其它相应专业技术人才在工资福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做到爱护人才,保护人才。

逐步形成了“培训、鉴定与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政策。

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推动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技能人才薪酬制度,加大技能水平在薪酬分配中的比重,并在薪酬、福利、培训等方面向技术岗位高技能人才倾斜。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实行期权、股权激励。

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保障机制,指导企业做好建立企业年金等补充保险工作,并要向生产、服务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倾斜。

5、多渠道筹措高技能人才培养资金。

一是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市、区县财政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力度,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设立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基金,加大对技能人才培养投入,落实高技能人才的奖励办法。

二是通过财政性资金和政策性贷款大力扶持技工学校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专项建设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对用于发展职业教育的城市教育费附加提取20%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

三是督促企业按规定从职工工资总额中提取职业教育培训经费,保证其中50%以上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

6、营造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良好环境。

组织和指导各县区、各行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群众性岗位练兵活动,注重在不同行业和职业领域中发现和选拔具有高超技艺、突出成绩的技能人才,对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技能人才给予相应的奖励。

积极组织开展全市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并组织参加、开展全省、全市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

通过组织竞赛和评选表彰,推动基层技能竞赛和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开展,营造尊重技能人才、争当技师的良好氛围,引导更多的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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