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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等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监管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药品网络为总体目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工作方式,以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为契机,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

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区、乡、村三级监管体系和责任体系基本建立,监管基础进一步夯实,药品电子监管实现全面覆盖,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在全省推广学习,全年没有发生时候药品安全事故,有效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现将我局**年工作情况及**年打算汇报如下:

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提升监管水平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在区委第九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精心策划动员,组织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把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与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促进区食药监局领导干部转变作风的强大动力。

  全面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三个环节的各项工作,切实查摆问题,主动分析不足,深入对照检查,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总结反思“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同时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切实做好废、改、立工作,经认真梳理,拟废止制度3项,修订完善制度27项,新建制度18项。

  通过活动使得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思想认识和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与精神风貌明显提升,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增强。

  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有效地整治了执法办案公中存在不公等问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要用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成效来检验活动的成效。

  二、深化机构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我局从实际出发,以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为目标,继续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完成了人员、设备、职能的划转,积极履行监管新职能,初步形成了监管合力。

  在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的关心支持下,一是将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调整为**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将原食安委办公室调整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设在区食药监局,从源头上整合了监管力量;二是建立了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其编制数量增加到现在的97名,实际工作人员增加到54人。

  同时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加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牌子),食品药品检测检验所(加挂食品药品风险检测站牌子),新设了白塔、龙门、长乐、东观、青居五个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所。

  落实了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的办公场地,对其的外观进行了统一设计和内部的改造装修。

  配齐了工作人员、办公实施、执法装备。

  明确了职能职责,建立了工作制度与机制,基本具备了开展执法监管工作的条件,形成了具有**特色,统一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加强了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和检测检验技术支撑;三是将乡镇(街道)食安办调整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并按照“有固定办公场所、有机构牌子和人员、有办公电话、有工作制度和职责分工、有工作记录、有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档案、有电脑、有经费投入”的八有要求切实做好了相应工作;四是切实加强了食品药品协管员队伍建设,筑牢了监管网底。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分别在行政村、社区聘请食品药品协管员,并对协管员进行法规、业务培训,加强协管员的管理与考核,落实工作补贴,充分发挥协管员的“网底”作用。

  三、摸清监管基础,规范程序,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为有效履行监管职能,我局结合机构改革,一是认真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大调查工作,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监管对象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建立完备的监管档案;二是进一步优化了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行政审批程序,对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条件、所需资料进行了公告,同时还将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到基层监管所,方便基层群众办事;三是认真制定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按照区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要求,我局将今年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把工作量化分解到具体责任股、室,队、所,落实责任人和协办人,做到了目标、任务、责任三落实;四是认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跟踪了解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认真总结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科学制定阶段工作计划和措施,在探索中稳步前行,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四、切实履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管职能,在监管工作中务实创新抓好结合,提升了监管效果

(一)现场核查与量化分级相结合,促进餐饮服务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餐饮企业准入门槛,对城区新开办的餐饮服务企业,严格开办条件、标准、要求,对不合格的现场进行规范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合格的发放许可证,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审批。

  今年,共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230件,准予许可210件,不予许可20件,同时加强对无证餐饮经营行为整治;二是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工作。

  全年对667户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量化分级评定,共评出B级单位85户,C级单位582户,63户单位因新办证处于待评定,对21户不符合评定条件餐饮企业责令整改,整改合格后再予以评定。

  

(二)专项整治“亮利剑”,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行为。

  1.开展学校食堂春秋季开学专项检查活动。

  在春、秋季学校开学之际,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企业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有效地防止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广大师生提供了安全放心的用餐环境。

  学校食堂大检查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监督检查学校食堂65个,学校周边餐饮单位300余家,共对5个学校食堂和6家学校周边餐饮经营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对无证经营并存在严重问题的4家学校周边餐饮经营经营单位下发了停业整顿的通知。

  2.重点加强夏秋季餐饮食品专项整治。

  我局将繁华商业街区、车站等交通枢纽周边、旅游景点景区等人群聚集地区作为重点区域,把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大型聚餐场所、农家乐作为整治重点单位,开展了总计4个月的夏秋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计出动执法人员750人次,执法车辆230台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780家,立案10起,取缔无证经营户2家,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效的预防了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开展无证餐饮服务专项整治。

  针对乡镇无证餐饮经营比较突出的现状,我局创新工作方法,对无证餐饮店进行指导规范建设,帮助其达到办证条件。

  首先在全区选择部分乡镇先行试点,在中心场镇或问题突出的场镇选取1至2家具有代表性的无证餐饮店作为无证餐饮“规范示范店”,打造成“改造样板”,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带动无证餐饮店走上“正规化”。

  无证经营户整改完成后,我局再进行集中检查,对在规定时间内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相关条件后核发许可证,仍未达到许可条件的依法进行了取缔。

  同时还对已办理许可证的餐饮企业进行了规范检查。

  活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人次,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00家,发出监督意见书200余份,对150家无证经营的餐饮企业发放了《无证经营限期办证告知书》,有95家通过整改达到许可条件通过验收获得了《餐饮服务许可证》,5家因整改不到位进行了立案查处,2家已停业,其余的正在整改申报办证,通过整治,全区无证餐饮经验行为得到有效好转。

  4.集中开展了“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

  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出动车辆20台次,检查餐饮单位113家,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

  未发现餐饮单位使用“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的现象。

  同时结合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加强了餐厨油脂规范管理工作。

  一是将安装餐厨油脂设施设备纳入了餐饮企业许可核查内容;二是在日常监管中,将餐厨油脂进行规范管理做为重点检查内容;三是跟踪督促餐厨油脂收运企业做好收运管理,确保餐厨油脂合法回收利用。

  今年,**城区共有161家餐饮企业安装了油水分离设备,大中型餐饮企业安装达到了90%以上。

  5.开展餐饮用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活动。

  针对餐饮用具清洗消毒违法违规行为日益严重的情况,我局开展了餐饮服务餐饮用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活动,对餐饮企业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工作进行了拉网检查,指导企业完善餐饮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规范餐饮用具清洗消毒行为,依法查处餐饮用具清洗消毒违法违规行为。

  共监督检查餐饮企业200余家,对清洗消毒不规范的餐饮企业发放监督检查意见书100余份,限期整改,督促其达到餐饮用具清洗消毒要求。

  6.开展节假日食品安全大检查,确保人民群众节假日食品安全。

  今年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节假日期间,我局成立了检查组,分别制定了工作方案,重点对具有承办集体聚餐能力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繁华商业区、旅游景区、农家乐及城乡结合部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查。

  在节假日期间共检查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110家次,学校食堂80家次,旅游景区及农家乐30家次,小型餐饮服务单位700家次,发放监督检查意见书300余份。

  (三)注重细节,认真做好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我区重大活动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我局一是精心制定保障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开展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大监督管理,要求餐饮企业切实做到“四自查二把关一防范”,对部分经营企业存在的食品原料出入库登记制度不健全、购货索证索票制度不完善、未索取检验合格报告书、卫生消毒制度未落实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全年顺利完成了区人大、政协会议及中考、高考、成人招考和中央领导、省上主要领导等重大活动和重要接待的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无任何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抽检工作采取不定期与集中抽检相结合的原则,不定期抽检针对高风险、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及时抽检,全年完成300批快检、65批抽检任务。

  全年共立案查处18家餐饮服务企业,结案18家,总罚款金额6万元,收缴假冒伪劣、过期失效、“三无”食品及不合格食品100余公斤。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食品方面的申诉、举报案5件,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五、以专项整治为抓手,确保食品生产源头安全

(一)抓市场准入,确保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

  我局对申请办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坚持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要求,不降低标准,不降低门槛,严格把关,按规定、按程序及时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有关事项。

  并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对硬件设施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软件资料和技术帮扶;对硬件设施较差但认证积极性较高且愿意进行投入改造的企业,帮助其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艺流程、改善生产环境,逐步达到取证条件;对达不到条件要求又不愿意进行改造的企业,一律不予许可。

  今年全区共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26户,其中换证22户,新办2户。

  

(二)日常监管与监督抽检相结合,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稳定。

  一是加强对肉制品、大米、豆制品、白酒、食用油等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率,拓宽监管面;二是结合《**年食品生产企业定期监督抽验计划目录》,对全区白酒、糕点、肉制品、酱油、醋、大米、小麦粉、菜籽油、桶装水、乳制品等21类产品共249个批次进行了定期抽样检验,抽检合格率为85.73%,并严格按规定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理。

  (三)点面结合,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开展“亮剑行动”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上级统一的安排,在全区突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主体106户次,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取缔无证生产加工食品作坊1户,并对白酒、豆制品等重点产品有针对的开展了监督检查。

  2.罗丹明B(花生)专项检查。

  对全区食品生产环节进行摸排,未发现生产熟制花生的生产企业及非法添加罗丹明B等工业染料和超范围使用胭脂红等食品添加剂生产熟制花生的违法行为。

  3.白酒专项整治。

  根据“亮剑行动”白酒抽检结果反馈,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白酒专项整治。

  一是集体约谈抽检不合格的企业负责人;二是督促抽检不合格的白酒企业限期整改;三是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罚;四是对全区3家白酒生产企业和24家白酒小作坊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五是对白酒生产行业进行全面的整顿和规范。

  4.开展“鱼肝油”专项检查。

  对全区糖果制品和水产加工品等可能涉及鱼肝油的2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未发现超出生产许可范围生产儿童鱼肝油类产品和违反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添加非食品原料的行为。

  5.明胶专项检查。

  对可能使用明胶的6家食品生产单位可能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中没有发现使用明胶的生产企业。

  6.大米专项检查。

  对辖区5家大米生产企业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检查,重点针对使用“陈化粮”生产加工食用大米、使用石蜡、添加香精等生产加工“抛光米”和生产加工“注水大米”的行为,通过检查没有发现的违法行为。

  全年立案调查食品生产加工违法案件12起,涉案金额4.1万元,处罚金3.9万元。

  取缔豆制品加工黑作坊1家。

  处理投诉举报14起(其中涉及食品包装标签的申诉举报9起),处理关于食品包装标签申诉举报的行政复议1起。

  六、探索食品流通领域监管长效机制,积极履行市场监管新职能

(一)着手理顺食品流通监管职能。

  一是整理完善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办理资料、程序、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制度等,完成食品流通许可从工商到食药监的顺利过渡;二是建立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把好准入关,对食品经营者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监管。

  严格依法审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登记、发照,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者;对严重违规的经营者,依法吊销其食品流通许可证;三是督促食品市场主体完善自身管理。

  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经营档案,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购销台帐,建立质量公开承诺制度,主动将不合格食品拒于市场之外,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网”;四是建立不合格食品市场退出机制。

  对在检查、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采取联动协查等有力措施,及时清查、追缴,同时,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防止危害扩散。

  

(二)积极开展流通领域食品抽样监测工作。

  今年是我局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第一年,一是重点加强了对超市、副食店内商品质量抽样监测,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比较多的食品面粉、食用油、饮料、小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等,以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动态;二是加强了农产品入市快速检测工作。

  在江东浩然农贸市场进行试点建设,按照农贸市场按照P2实验室标准建立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食品快速检测室,开展了农药残留、甲醛、二氧化硫、食品添加剂、肉类注水、重金属含量等检测工作,示范带动了区内农贸市场规范建设、健康发展。

  全年共组织开展流通领域食品抽检工作5次,抽检批次156个,检测结果有45批次食品不合格,对不合格的进行立案查处。

  (三)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

  一是对区内乳制品经营者进行逐户登记,建立了监管档案,对乳制品抽样检测4个批次,检验结果全部为合格;二是重点对辖区销售奶粉“诺德兰”、“德国喜宝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亨氏”的经营户进行了检查。

  重点检查经营户经营主体资格、进货台帐、质检报告、检验检疫报告等。

  共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车辆24台次,未发现这上述品牌奶粉有不合格产品在我区销售。

  2.流通环节肉制品专项整治。

  一是严查肉类进货渠道,要求凡进入农贸市场、超市、商场销售的生鲜猪牛羊肉必须来自定点屠宰场,必须持有“两证”(即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同时,督促经营者在经营场所亮证经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二是开展瘦肉精监督抽验,重点加强了对集贸市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户销售、使用的鲜猪肉进行了监督抽查检验,共抽取样品24个,检验结果全部合格,食品安全控制方面的总体情况基本正常。

  对在检查中发现无法提供肉食品有效检疫合格证明的10余户鲜肉经营户,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三是开展腌腊制品、卤制品重点检查,主要查验进货来源,有无产品合格质检报告,非预包装腌腊制品标签是否按照散装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标注,对卤制品、无质检报告的腌腊制品进行了抽样检测。

  共出动执法人员102人次,车辆35台次,检查辖区猪肉经营户364户次、牛肉经营户57户次、羊肉经营户21户次、腌腊制品经营户21户次、卤制品经营户20户。

  监督抽验腌腊制品经营户1户,抽检结果为合格,监督抽验卤菜样品20家,其中18家不合格,主要为菌落总数、亚硝酸盐超标,对抽验不合格的卤菜经营户进行了立案查处,处罚没款40000元。

  3.深入开展酒类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严把进货关,严查进货渠道,强化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

  二是开展联合打假,以弥补检验技术、人员不足。

  我局联合厂家技术人员,对造假最严重的“歪嘴郎”进行了拉网式清查,其中查获假冒“歪嘴郎”共912瓶,并立案进行查处。

  三是加大了抽样检验力度,对辖区内销售的瓶装、散装白酒抽验工作。

  重点对甲醇、糖精钠、安赛蜜、邻苯二甲酸二已酯、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塑化剂)进行了检测,此次酒类整治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车辆25台次,检查辖区各酒类批发零售商105户次。

  共抽取28个批次,其中有10个批次检测结果为不合格,对抽验不合格经营户进行了立案查处。

  4.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我局加大了对农村食品市场的规范整治,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乡(村)镇、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以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杂店为重点单位,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农村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销售假冒、仿冒和“山寨”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农村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

  共出动执法人员487人次,执法车辆94台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1055余户,下达食品流通监督意见书73份,抽样检测食品114个批次,立案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案件48件,取缔无照经营24户,有效规范了经营秩序,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

  5.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监管整治逐渐常态化。

  我局联合公安、消防、教育、招办等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对**城区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以校园周边的流动食品摊点、熟食店、文具玩具店、餐饮店、网吧等各类经营场所为重点对象,以无照经营、“黑网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内容进行整治。

  共出动执法人员174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322余户,对无照经营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出具了限期办照通知书64份,督促食品经营户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9户,取缔无证无证游摊小贩17户,查获并当场销毁“三无”食品36公斤。

  七、深入推进药品监管工作创新,提升科学监管水平,努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一)积极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

  积极推进完善系统功能建设,实现药品电子监管全覆盖,探索建立涵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监管系统。

  

(二)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上报工作。

  全区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57例,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64例。

  (三)全面加强药械日常监管。

  一是加强药品生产监管。

  按照规定检查频次及检查重点,加强对辖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范围炮制、依据标准检验;二是加强药品流通监管。

  要求经营企业深入学习药品新版GSP的规定,重点从购销存资质收集、购货渠道、流向、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含麻复方制剂销售情况等方面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药品电

  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四是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

  (四)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工作;二是开展了省局药品医疗器械“亮剑行动”;三是开展了注射用透明质酸钠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开展了定制式义齿专项整治工作;五是对角膜接触镜及天然乳胶橡胶避孕套进行集中整治;六是开展了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关键环节专项检查;七是开展了打击农村地区制售假劣药品行为专项整治。

  截止目前,药品器械监管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692人次、执法车辆291台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828户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件,罚没金额3.95万元。

  (五)指导企业做好认证工作。

  一是指导辖区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工作,截止目前,**五星金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和**市江东气体有限公司已经顺利通过GMP认证,四川顺生制药有限公司因改造,正准备GMP认证申报资料;二是指导辖区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截止目前,四川隆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顺利通过GSP认证,**市科创医药有限公司的45家门店及**市康福达医药有限公司的5家门店顺利通过GSP认证。

  (六)组织对辖区涉药单位的培训。

  邀请市局相关科室专家,对辖区药品经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GSP认证的培训工作,提高了药品经营单位相关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行新版药品GSP的能力。

  全区药品从业人员1300余人参加了培训,对不具备经营中药饮片资质的企业的相关从业人员300余人进行了中药调剂员培训。

  八、强化化妆品安全监管,积极探索完善监管机制一是做好辖区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摸底和建档工作,打好日常监管基础。

  目前已对辖区内7个街道办、25个乡镇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统计。

  对辖区内97户大型超市、理发店(100平方米以上)、美容院、专卖店、洗(浴)脚房(中心)建立了包括经营者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花名册,所经营使用的化妆品主要品种汇总表、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为内容的书式档案。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经营行为。

  与部分美容院、超市、理发店、药店签定化妆品监督意见书,让监管对象进一步明确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及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所经营和使用的化妆品的产品名称、许可证号、生产厂家、功能、进货渠道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登记,以便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货渠道,并要求监管对象提供进货发票、供货商及产品资质,保证产品质量。

  三是做好辖区因购买和使用化妆品引起的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全年受理并处理辖区消费者投诉5件,对其中1件因正常使用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引起的消费者投诉作了资料的收集、分析、评价工作。

  全年立案查处违规销售化妆品案5件,处罚款4820元,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者的行为,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九、制度保障,措施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台阶我局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定期与不定期的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中、省、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文件精神,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充分利用一切平台,加大廉政文化交流和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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