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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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0年1月

1.总则

1、本技术需求书适用于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的餐厨垃圾预处理、厌氧消化、沼气净化及利用、沼渣脱水、除臭系统成套设备的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含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运行成本考核及技术服务等)。

本技术需求书提出了上述各成套设备系统本体及附件的工艺深化和优化设计、配套的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的工艺深化设计、设备、管线、电气、自控、中控等系统结构、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运行成本考核、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招标人在本技术需求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投标人应提供一整套的满足本技术需求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餐厨垃圾湿式厌氧处理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技术指导及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对本技术需求书中未提及的但在系统工艺及设备设计制造及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中必不可少的其它标准部分,投标人有责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并提供所依据的标准规范。

3、本技术需求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严格的标准执行。

所有设计、安装等必须满足安全、环保、工业卫生、消防等必须执行的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标准。

4、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工艺系统必须是工艺先进的、系统技术性能可靠的、系统完整且组合布置合理的。

投标人应保证工艺中所采用的所有设备、仪表、阀门、供配电与自动控制设备是全新的、先进的、性能可靠的、完整的且结构合理的。

设备、仪表、阀门规格材质与品牌的设计选取,管道管件规格材质与品牌的设计选取,必须列出详细的品牌与规格。

5、除非技术需求书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由此引起的责任(包括法律、经济等)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7、本项目采用KKS标识系统。

投标人在中标后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资料,图纸)和设备及其元件等采用KKS标识系统。

设备及零件清册等标识到部件级,设备铭牌上标识到设备级。

投标人对KKS标识代码的唯一性,规律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扩展性负全责。

标识原则、方法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上由设计单位提供。

8、本项目土建部分由招标人另行招标。

9、本技术需求书内容投标人均需作出响应,若有偏离,请在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偏离项,否则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全部响应技术需求书要求。

如果投标人发现招标人提出的技术需求书、设计文件存在缺陷,将妨碍有关要求的实现,有义务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指出修正建议并说明理由。

10、技术需求书中所述内容只是其中的主要部分,任何在技术需求书中未提及的,为保证设备所有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一切辅助设备和材料,均属投标人所需提供的范畴。

11、未尽事宜将在技术协议书中完善。

2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

2、建设地点:

选址位于大岗镇新联二村,南沙区循环经济园内(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一期东南部)。

3、建设单位:

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4、项目规模:

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400吨/日(其中餐饮垃圾200t/d,厨余垃圾200t/d),一次建成、安装。

5、气象条件(以项目地质报告为准)

6、水文条件(以项目地质报告为准)

7、工程地质条件(以项目地质报告为准)

8、招标范围

本项目投标人的基本供货范围是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400t/d(其中餐饮垃圾200t/d,厨余垃圾200t/d),一次建成、安装)的称重计量系统、餐厨垃圾预处理、厌氧消化、沼气净化及利用、沼渣脱水、除臭系统的成套设备与附属配套部件(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系统、自控系统、仪表系统、中控系统、管廊、操作平台、化验设备等,包含系统内所有工艺、管道及支吊架、电气、仪控设备、阀门及附件),配合设计单位完成设计提资,复核设计单位的图纸,并负责供货范围内的安裝、调试、试运行,对招标人人员的系统运行及检修培训、性能验收及运行成本考核等。

主要如下,但不限于此:

(1)提供相关的方案设计、土建提资、初步设计提资、施工图设计提资、竣工图资料提资等,包括但不限于处理工艺设计、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设计(含除臭系统的新风设计提资)、电气自控系统的设计、高低压供配电系统设计、沼气提纯系统设计及外接设计、去工业化设计等,负责构建三维模型(优先BIM、PDMS/PMS等)及三维设计现场的应用与优化;配合设计单位完成参观廊道、宣教中心的设计等工作,并复核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

(2)提供满足全厂DCS控制系统设计所需的涉及招标范围内所有系统的设计、技术资料(含工艺原理、控制逻辑及控制要求等)等。

(3)施工期间的相关工作内容,含临时措施、临时给水、排水、电力等;

(4)工程所需的所有主、辅设备及安装所需的辅助材料的制造、集成、供货、运输及储存、卸货、安装、调试、安全保卫等,主要包括:

1)工艺设备:

供货范围包含各系统达到设计要求所需的所有设备、部件及配件,含除臭系统的新风设备及系统(消防排烟设备由招标人(或招标人确定的土建承建单位)供货及施工)、快速卷帘门、挡车器、池体检修口盖板、池体或墙体土建预埋件/预埋套管的对接附件等;

2)电气、自控设备:

控制系统、仪器、仪表、操作箱、电控柜及其他配件、桥架、电缆、电缆保护套管及其安装工程测试等。

3)设备的保护接地:

投标人负责所供设备的保护接地工作及负责接入招标人(或招标人确定的土建承建单位)的防雷接地网,含所有设备的防雷接地材料的供货(包括避雷针、引下线、接地极、连接扁钢及安装附件等)、仪表的独立接地极设计等。

4)工艺管道(含除臭相关的新风设备及管道,其余消防排烟相关管道由招标人(或招标人确定的土建承建单位)供货及施工)、排气筒及其附件、管材、阀门、管道支吊架及其他配件、管道内外的清扫及吹洗等。

5)化验设备,含化验室台柜、电脑、仪器、器皿等。

6)地磅房配套的电脑、桌椅、打印机等,中控室配套的LCD大屏、电脑、服务器、操作台、座椅、打印机、交换机、UPS等。

5)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各系统涉及的防腐、油漆、保温等。

6)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各系统安装、调试、正常维护所需的专用工具。

7)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各系统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及质保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

8)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各系统调试、试运行期所需的消耗品,并提供详细的消耗品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润滑油、冷却液等。

安装期间的水费、电费由投标人负责。

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期的水、电、蒸汽费用由招标人负责,油脂、提纯沼气外售收益等均归招标人。

(5)调试(3个月)、试运行(3个月)、性能考核(12个月,含运行成本考核)、质保期(12个月)等;

(6)工程项目各项验收合格后的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含环保竣工验收、档案验收等)、或委托运行、人员培训等;

(7)自性能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的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无偿技术支持与服务及其他服务;

(8)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各项报批报建工作(包括按审批机构格式要求提供各项报建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及电子磁盘文件等)等。

投标人应保证餐厨厂各系统的全面、有效、稳定运行,且能在中控室控制系统及设备等的启停。

对于投标人配套的控制装置、仪表设备,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招标人DCS控制系统技术要求的接口,并负责与DCS控制系统的协调配合,直至接口完备。

10、工程界限划分

各系统单元工程界限划分口如下:

1)给水:

施工用水由投标人自招标人指定的位置接入施工、生活用水(场内部分),并装设经过校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水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双方对水表共同确认的数量按月结算(最终以供水部门收费计价乘系数1.1为准)。

用水设施由投标人负责施工、管理、运行、维护及维修。

厂区生活用水水源为市政自来水,厂区生产用水为上横沥水道河水,均可以接自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一期工程的供水管网。

供水管道为DN300,压力约0.2Mpa。

招标人接至红线外1米,红线内及接入点接驳由投标人负责,供厂区的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

投标人根据工艺需要自行考虑接入管道(含加压设备的配置);

2)排水:

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自行负责施工现场的雨排水及施工排水管网的建设;施工排水经处理合格后,方可排水至厂外指定的排水管沟,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厂区排水系统分为污水系统和雨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

污水主要为生活、生产污水、实验室废水以及清洗废水。

项目产生的污水与规划的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合并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标准后作为垃圾焚烧厂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水以及焚烧项目、餐厨项目的杂用水。

由投标人负责提供生产污水、清洗废水等废水水量、水质等参数,设计污水预处理设施,以达到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的高浓度污水处理系统的进水要求,并负责污水排水管道和废水排水管道引到电厂污水调节池,投标人根据工艺需要自行考虑接入管道(含水泵的配置)。

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的废水处理系统的进水要求见下表所示。

表2-1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的废水处理系统的进水要求

(单位:

mg/l,电导率:

uS/cm)

项目

电导率

CODcr

BOD5

氨氮

TN

SS

PH

动植物油

进水水质

≤10000

≤15000

≤6000

≤3000

≤3500

≤3000

6~9

≤30

注:

由于餐厨垃圾处理厂污水的可生化性存在不确定性,投标人应设置必要的污水预处设施,以实现餐厨垃圾处理厂污水满足上述要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用于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厂沼液的高浓度污水处理系统的设计水量规模为400m3/d(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高浓度污水原则上不得高于400m3/d)。

生活污水等低浓度污水收集、处理达标后,达到餐厨厂自用的杂用水标准,在餐厨厂内回用。

3)电力:

红线内所有高低压配电系统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①本项目具备施工临时用电和项目永久用电的供电条件。

本工程施工用电从附近10KV线路接入厂内招标人布置的10KV/0.4KV800KVA箱式式变压器(1台,招标人提供)和低压配电柜。

招标人提供380V低压配电柜,以后由投标人负责布置施工区域内的施工电源线路及配电箱,并自行接出及装设经过校验合格的计量表计。

施工用电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双方对电表共同确认的数量按月结算(最终以供电部门收费计价乘系数1.1为准)。

电源接入点及以下所有用电设备、线路等由投标人负责施工、管理、运行、维护及维修。

永久用电分界点待供电局批复上网方式后再行确定。

临时施工电源投运后一并移交投标方管理、运行、维护及维修,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②本项目厌氧消化产生的沼气用于提纯,达到《天然气》(GB17820-2018)中表1天然气质量要求中的二类标准,且压力为3.8-4.0公斤后接至一期电厂门口的燃气管网中(距离餐厨厂红线约400米)。

③单元控制室及电气配电室:

本次招标范围内公用系统二次设备,包括所有设备的二次线、保护及自动装置屏柜及电气配电室内所有高低压配电系统的供货、检查、安装、调试、质保等;

④监控系统:

项目中变配电监控的施工范围为:

监测厂区变配电间的终端数据,其中包括10kV微机保护、电力监控仪表、电容器补偿装置、变压器温控仪、直流屏等;并预留第三方接口与弱电自控大系统互联。

变配电间10kV高压母线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10kV线路采用微机保护,10kV的电源进线、变压器馈电断路器均由变配电监控后台系统控制。

⑤远动装置:

本项目范围内远动系统(包括电能量计费系统、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施、OMS系统、节能调度系统、调度数据网接入设备等)的供货、检查、安装、调试,及高低压配电间与供电局远动装置之间的光缆、通讯线的接口预留及配合施工、调试。

(具体以供电局要求为准)

⑥对于高低压配电系统及自动化系统的要求:

高低压配电系统在设计时,保护设备、电源设备等二次设备应提供与自动化设备的通信接口以及模拟量、开关量输出。

通信接口的传输规约应满足自动化系统的要求或提供开放的文本,并配合自动化系统的通信联调。

高低压配电系统施工方应将保护设备、电源设备等二次设备与自动化系统的连接电缆敷设至对应的接入系统自动化设备屏柜,并负责二次设备侧的接线和调试配合。

4)沼气及蒸汽:

餐厨厂厌氧消化产生的沼气经预处理后提纯达标后接至一期电厂门口的燃气管网中(距离餐厨厂红线约400米)。

投标人负责自厌氧罐沼气出口起,包括但不限于仪表、阀门、管道及其支吊架/管廊、法兰等的供货及安装,负责引入沼气的增压、排水等措施及沼气外售计量仪表并对其基础提资,相关基础由招标人(或招标人确定的土建承建单位)负责施工。

正常运行时,沼气在净化处理后,全部沼气优先接至沼气提纯系统,提纯后接至一期电厂门口的燃气管网中(距离餐厨厂红线约400米);同时设计沼气以备用形式输送至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焚烧炉(接入沼气量按全量计算,具体在初步设计阶段确定)指定位置(距离餐厨厂红线不超过200米)。

投标人负责接至指定对接口(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仪表、阀门、管道及其支吊架/管廊、法兰等的供货及安装,预留法兰接口),负责引出沼气的增压、排水等措施并对其基础提资,相关基础由招标人(或招标人确定的土建承建单位)负责施工。

餐厨厂各系统运行所需蒸汽均自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一期、二期)接入,按系统要求接至餐厨厂各蒸汽用汽点。

投标人负责自指定对接口起,包括但不限于仪表、阀门、管道及其支吊架/管廊、法兰等的供货及安装,负责蒸汽降压降温等措施及蒸汽计量仪表并对其基础提资,相关基础由招标人(或招标人确定的土建承建单位)负责施工。

5)因餐厨厂在焚烧厂园区内,投标人应设计备用风管和离心风机等,将部分臭气(高浓度臭气,约60000m3/h,具体在初设阶段确认调整(按焚烧厂能接收的最大风量设置管道),并经招标人同意)单独收集、输送至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垃圾池,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投标人负责接至指定对接口,包括但不限于仪表、阀门、管道及其支吊架/管廊、法兰等的供货及安装,预留法兰接口,负责保证进炉臭气稳定高效处理的相关均压、稳压、排水设备及措施等并对其基础提资,相关基础由招标人(或招标人确定的土建承建单位)负责施工。

6)毛油:

至毛油输出泵出口阀门及管道止,含不锈钢钢丝软管、快接头等。

7)脱水沼渣及其他杂物:

由招标人负责运至第四资源热力电厂进行焚烧处置(运输车辆由投标人在中标后采购,并提出外运司机人数;经招标人认可后,招标人安排外运司机,协助上牌,并负责期间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运营费用、焚烧处置费等费用;要求运输车辆密闭,且不会在运输过程中抛洒滴落)。

8)中控系统:

投标人应提供一套中控系统,中控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一套中控DCS自控系统、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和拼接LCD大屏系统等。

9)设备基础等土建界限:

设备基础的施工(含预埋件(除二次灌浆螺栓、特殊预埋件等由投标人提供外)、预埋管的供货、安装)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设备基础的大小、荷载、预埋件/套管/管大小及位置、预留孔洞大小及位置、电缆沟(如有)等参数的提资(满足土建施工图设计所需深度),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复核、交底、及预埋件的现场指导安装等工作。

设备安装所需预留的孔洞:

1)如投标人需调整修改预留孔洞的,报招标人同意方后实施,费用及实施由投标人负责;2)因设备安装造成墙洞、孔洞修补及土建损坏的,修补费用及实施由投标人负责(修复标准按招标人设计要求)。

10)噪声:

投标人对于系统各个环节产生的噪声,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风机等噪声较大设备应设置隔音箱。

当系统运行在任何负荷直至其最大容量时,应保证在离噪音源1m距离处85dB(A)。

中控室、会议室、办公室及≤60dB(A)。

当上述要求与环评批复要求存在差异时,按两者要求较严的执行。

11)与关联设备对接要求

投标人应提出明确的整体设备接口技术要求和相关资料,在中标后,负责与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设备投标人/供货商)对接,并协助完成和复核与本次采购的接口,以便实现与本次采购的接口对接工作。

如快速卷帘门与外门(土建单位供货及安装)的对接、协调等问题。

12)其他:

招标人选定的设计单位负责上述内容之外的公用系统、系统外管线、建筑给排水以及相应配套设施(防雷、消防、照明、建筑供电、通讯、装修装饰等)的设计,投标人予以配合。

对于由招标人负责完成的工作,投标人需明确提出各接口或线路的安装技术要求和相关资料,并协助完成和复核各设备的接口工作。

3处理工艺

本项目主要采用“预处理+厌氧消化”处理技术,其中:

(1)餐饮垃圾预处理采用以“接收+分选破碎制浆除砂除杂+油脂回收与提纯”为主的工艺路线,其中,提油采用全物料提油工艺;厨余垃圾预处理采用以“接收+有机质分离+压榨”为主的工艺路线,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厨余进料的组分的不确定性,设置合理的配套设备,并预留人工监选工位、预留后期厨余垃圾提油系统的安装位置及条件,以保证有机质分离工艺正常、有效运行;

(2)厌氧消化采用“中温湿式连续厌氧消化”工艺;

(3)沼气净化及利用系统:

本项目沼气净化及利用系统中的沼气净化包含脱硫、过滤、增压冷干、稳压、沼气贮存等工艺,沼气利用采用“沼气提纯”工艺,设置有应急燃烧火炬;

(4)沼渣脱水系统采用“离心脱水”工艺,脱水沼液经预处理后进入第四资源热力电厂的高浓度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等低浓度污水收集、处理达标后,达到餐厨厂自用的杂用水标准,在餐厨厂内回用;

(5)除臭系统:

称重计量系统、卸料大厅、预处理车间(包括餐饮垃圾、厨余垃圾预处理车间)、出渣间、沼渣脱水间等区域采用高压喷雾系统,去除逸散出的恶臭分子。

终端除臭组合工艺为“化学洗涤(不少于两级洗涤)+生物除臭+应急深度处理”,投标人应系统优化设计,保证臭气经“化学洗涤+生物除臭”处理后达标排放,应急深度处理系统采用“化学洗涤+活性炭”的工艺路线,组合工艺先后次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但必须包含招标人要求的以上工艺。

因餐厨厂在焚烧厂园区内,投标人应设计备用风管及相关稳压、均压等设施,将部分臭气(高浓度臭气,约60000m3/h,具体在初设阶段确认调整(按焚烧厂能接收的最大风量设置管道),并经招标人同意)单独收集、输送至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垃圾池,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备用(设置有阀门远程切换)有1套“化学洗涤(不少于两级洗涤)”系统,后接至其余臭气的终端除臭组合工艺进行深度处理。

以上所有系统还需配套有相应的设备检修、电气、自控和仪表等系统。

本技术需求书所规定的主体工艺不得改变,采用的工艺技术方案必须符合本项目技术需求书的相关说明和要求,在能够满足本技术需求书所规定的预期使用功能前提下,投标人也可根据自身经验及产品特点在保持主体工艺不变的情况下对工艺细节进行合理优化。

此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其优化建议或选用的工艺细节作出具体、详细的描述或说明。

4项目设备

本项目的设备必须满足技术需求书及经招标人批准同意的设计文件对设备的要求(包括对设备的规格、荷载、外形尺寸、功率、运行效果等具体参数)。

本项目的设备在供货之前需要得到招标人进行书面认可,若未经认可,招标人有权代为采购和安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在本项目使用的设备必须在餐厨垃圾行业有成功应用案例。

投标人对设备负有技术及质量责任,包括分包(或采购)的设备和零部件。

招标人有权参加分包、外购设备的技术谈判,最终设备分包供应商应经过招标人书面同意,技术上由投标人负责归口协调。

5技术标准

对于技术需求书中的技术标准提及的内容投标人均需作出响应,若有偏离,请在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偏差项,否则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全部响应技术需求书要求。

6技术规范

投标人的系统深化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设备检验、材料、工具等规范和标准应采用国家的现行版本。

本技术需求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详细引述有关设备制造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国家或国际标准及本标书要求的优质产品,完成项目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含运行成本考核),达到整厂功能指标,以保证后续运营期的正常运营和科学管理。

若投标人所使用的标准与本技术标书要求所使用的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

若未指明所使用的标准,则应参考国际标准执行。

以下所列标准适用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

《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

《工业自动化仪表用气源压力范围和质量》GB/T4830-1984

《给水排水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50016-2006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1995(2001版)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

《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0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生态环境部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上海市地方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1985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最新版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2010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2017

《固定工业钢平台》GB4053.4-2009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GB/T1184-1996

《一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标准》GB/T1804-2000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8923-2011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T985-88

《金属熔化焊焊缝缺陷分类及说明》GB/T6417.1-2005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2011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4-2011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2008版)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NB/T4735.1-2009

《钢制压力容器》GB150-2011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2008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6-2002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28-2014

《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727-2011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91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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