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信息中心业务工作实施方案3篇与农业创新管理机制交流材料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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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信息中心业务工作实施方案3篇与农业创新管理机制交流材料汇编
农业信息中心业务工作实施方案3篇与农业创新管理机制交流材料汇编
农业信息中心业务工作实施方案3篇
第一篇
为了搞好全年农业信息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发挥农业信息对建设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促进作用,现提出全年信息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信息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坚持信息为农业农村服务的宗旨,全方位提高我县农业信息化水平,促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和商品化。
二、工作目标和内容
按照市信息中心的统一安排,全面加强农村信息员队伍建设和信息站点硬件设施建设,整合信息服务资源,拓宽农村信息站的服务内容和项目,提高信息服务水平。
1、全面加强信息员队伍和信息站点建设
通过走访调研,检查督促、硬件维护、强化培训等手段加强对现有信息员队伍和信息站点的管理,把加强培训作为提高信息员队伍整体业务素质的重要措施,全年组织4次以上的业务培训,开展1-2次信息员工作交流活动,使他们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方法,提高信息采集的能力,确保信息员熟练办理各项业务,进一步稳定队伍。
2、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管理
按照《农村信息服务站五项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管理,对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继续坚持每个信息员每月至少报送8条信息的任务,对信息的内容、信息的真实性、信息的时效性等予以规范化。
对完成任务好且信息质量高的信息员,年终视情况予以奖励,信息报送差的年终予以批评。
3、加强农产品价格监测和报送。
做好12个农产品基地批发价格的管理,坚持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的常年监测和报送,并在主要农产品销售季节做好重点监测报送,做到重点时期天天报、一般时期五天报的制度,为我县农产品销售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作用。
4、整合信息服务资源,拓展信息站点服务范围和功能
按照市农业信息网络中心统一部署,逐步拓展信息站点服务范围和功能,将电信、票务、保险、旅游、金融等相关的服务功能与农业信息服务站点业务相结合,充分利用好村级信息站现有的网络、场地和人员条件,订制一批与农村生活相关、农民群众需要、适合信息站代办的服务类业务,为群众提供综合类服务,以此提高信息员收入,稳定信息员队伍。
一是做好前期摸底调研。
5月底前对辖区内的村级信息站进行一次全面调研,就拟开展的服务项目广泛征询各个站点的意见,按照信息站的各方面情况综合考虑,将站点进行分类,条件成熟和积极性较高的站点,可分别列为试点站、示范站和全面推进站,对不具备条件的站点可暂时搁置,待时机成熟再具体安排。
二是抓好业务培训
在试点示范及全面推进阶段,对试点和示范站点可分步骤、分阶段聘请市农业信息网络中心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三是搞好试验示范推广
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人员热情高、服务需求强的村级信息服务站点进行试验和示范推广,并不断总结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为全面推进打下基础。
四是做好全面推广工作
通过试点示范作用,进一步整合更多涉农服务类业务,鼓励有条件的信息站全面参与涵盖通讯服务、票务预订、彩票保险、农村金融、代销代购、养老医疗、社区服务等多种业务,建成综合服务基层站点,在开展市场化运营过程中为群众搞好服务。
三、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信心。
农村信息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惠民工作,当前,我国已全面进入信息社会,实现信息化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相对于城市而言,广大农村信息不畅,信息工作更显必要,因此要增强搞好农村信息工作的自觉性,将农村信息工作作为我县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勇于实践和探索,努力创出一条农村信息服务站市场化运行的新路。
2、落实责任,搞好站点管理。
落实人员和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及时发现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指导和解决问题。
信息中心将针对不同阶段,提出信息服务的重点任务,指导各信息站点围绕重点任务开展信息服务,使农业信息最大化的发挥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指导作用,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3、严格考核、明确奖惩措施。
建立全年信息目标考核机制,制作百分制考核量化标准,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对服务积极、效果显著的信息员在年底工作总结中予以表彰奖励,特别突出的报市级农业信息部门予以奖励,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第二篇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开展农资打假、打劣行动,是保证优质放心农资供应、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促进农业提速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全面发展,结合我县农资生产经营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目标,着力构建农资市场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以建立健全农药监管体系为手段,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为抓手,以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合格率为工作目标,以监管禁用、限用高毒农药和打击假冒伪劣农药为重点,以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以维护公众健康为出发点,紧紧抓住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案件查处三个环节,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用药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资市场监管活动的开展,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损失;全面实行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产品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使全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监管重点
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资生产主体整顿
继续开展农资经营主体清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资经营主体档案,全面掌握我县辖区内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二)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
切实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
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档案,记录好日常检查工作情况,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根据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乡镇、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
(三)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强化农资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责任意识,积极引导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和管理制度。
一是严把进货关。
严格监督农资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经营资格。
二是严把销售关。
如实记录产品的流向、数量等信息,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凭证和质量承诺卡,确保实现农资商品质量的可追溯监管。
三是严把退市关。
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下架退市制度,发现销售的农资质量不合格,应立即停止销售,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追回,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
(四)强化对农民的服务指导
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县高毒农药管理办法》、《县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施方案》,严禁在蔬菜、瓜果、茶叶等作物上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搞好技术培训,指导农民科学安全用药,大力推进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积极推广低毒农药、防虫网、粘虫板、频振式杀虫灯、性诱剂等生态栽培技术,减少农药用量,努力提高农药利用率和防治效果,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媒体和手段,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普及农资法律法规,推介诚信企业和产品,曝光典型案例,传授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识假辨假维权能力和科学安全生产的水平。
五、重点工作安排
1、3—5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主要针对蔬菜病虫害防治和小麦“一喷三防”用药开展市场监管抽查工作。
2、6—8月,以果树用药为重点,兼顾玉米病虫草害防治用药开展质量抽检工作。
3、9—12月,以蔬菜病虫害防治用药为重点,突出重点品种,对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及标注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假劣农药予以严厉打击。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
为确保农资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20**年县农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农林局,由兼任办公室主任。
2、广泛宣传
利用电视、广播、网络、通告等多种手段,宣传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名优农资经营企业和农资法律法规,加大假冒伪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
3、强化监督
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抽检、集中送检、按月通报”的原则,加强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造成农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从快、从重处理。
第三篇
为进一步调动我县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种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农民种粮粮食直补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和“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切实做好粮食种植面积的核实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将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粮食补贴政策的要求,三年内逐步核减我县因建设用地、道路占地、土地流转、蔬菜林果种植以及其他非粮食种植面积,确定实际种粮面积,为三年后逐年核查实际种粮面积奠定基础。
三、领导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
为确保粮食种植面积核实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由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农林、财政、统计、监察、国土等部门以及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高陵县粮食种植面积核实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县农林局:
配合乡镇(管委会)核减因蔬菜、林果种植而减少的粮食种植面积,逐步核实我县粮食种植实际面积。
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核减因建设用地和道路占地而减少的粮食种植面积,配合乡镇(管委会)核实工业占地面积、道路占地面积和其他非粮食种植面积。
县土地流转中心:
配合乡镇(管委会)核减因土地流转而减少的粮食种植面积。
县财政局:
依据最终核实确认的种粮面积分户清册,及时更新农民网粮食补贴系统信息。
县统计局:
根据建设用地、道路占地、土地流转、蔬菜林果种植以及其他非粮食种植面积,逐年核减确定我县粮食种植面积。
县监察局:
全程监督粮食种植面积核实工作,严肃查处违反补贴政策的人和事,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乡镇(管委会):
在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要逐村、逐组、逐户核减因建设用地、道路占地、土地流转、蔬菜林果种植以及其他非粮食种植而减少的种粮面积,编制到户种粮面积清册,确定农户实际种粮面积。
特别是对涉及到核减面积的农户要逐户签字确认,张榜公布7天,对核减种粮面积无异议后,由乡镇(管委会)及时汇总上报核减的种粮面积,具体按照财政局的制式表格(一式四份)填报,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分别上报县财政局、农林局、监察局。
四、实施步骤
我县粮食种植面积核实工作从20**年9月25日开始,20**年10月31日结束。
具体分三步实施:
第一步:
20**年9月20日-10月31日,主要核减建设用地和道路占地面积。
第二步:
20**年11月1日-20**年10月31日,主要核减土地流转用地面积。
第三步:
20**年11月1日-20**年10月31日,主要核减蔬菜、林杂果以及其他非粮食种植面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粮食补贴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党的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粮食种植面积核实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确保粮食种植面积核实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全面做好粮食种植面积核实工作。
尤其各乡镇(管委会)要加强对农户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深入实际,逐村、逐组、逐户核实粮食种植面积。
(三)加强指导,强化督查。
县粮食种植面积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情况要坚决予以纠正,确保粮食种植面积核实工作取得实效。
农业创新管理机制交流材料
一、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奠定优质工程基础
XX年该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工作对申报程序进行了严格的规范。
(一)项目乡镇先对拟建项目进行初步的调查勘测,找到阻碍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提出改造方案和建设规划,并进行项目概算,形成项目可行性报告。
(二)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对农民筹资投劳的组织、因项目实施引起的土地调整等事项提出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公示项目概况和农民筹资投劳数量。
(四)召开村民大会,对项目建设和筹资投劳进行公议,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群众同意建设,并承诺承担筹资投劳,才能向县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申报。
(五)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对上报项目,特别是其中农民筹资投劳“一事一议”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审核,符合立项标准的编入计划上报上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通过规范项目申报程序,提高了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质量,初步落实了农民筹资投劳的任务,把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化解于未成,并有效地减少了帽子项目、人情项目,为项目地建设创造了良好地实施氛围。
二、理顺项目监管机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本着“理顺机制,规范管理”的指导思想,结合当地的实际,县对农业综合开发的管理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使工程质量得到保障,巩固和提高了农业综合开发整体水平,单项工程建设费用降低5%。
(一)推行重点工程招投标制。
由县农开办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和项目建设单位成立了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招投标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和统一发标、统一投标、统一开标、集中评标、发出中标通知签订合同的程序,对棠棣、吉田、雷家中低产田改造等财政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进行了邀请招标和议标。
(二)实行工程监理制。
XX年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由宜春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在严把工程建设中开工关、材料关、工序关、质量关,施工单位所用材料,每进行一道工序,首先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方可进行施工。
(三)试行群众督查制。
XX年,由项目村组推荐10名群众信得过,认真负责的农民,在技术人员现场培训指导后,对项目建设进行现场督查,加强工程建设的管理力度。
(四)落实县级报帐制。
将上级拨入的农业开发无偿资金全部纳入县级报帐的范围,群众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建立台帐,做到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专人管理。
“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资金到位后即按工程实施情况落实到项目。
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由监理单位核定工程进度和工程量,经建设单位、县农开办和县财政局审核后,分期申请预借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统一结算。
严格控制现金支出,一律通过银行转帐资金,直接到承包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了资金的有效使用率。
三、建立项目管护机制,确保工程运营正常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护,特别是管护资金的落实一直困扰着当地农业综合开发部门。
XX年,县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参考其他地方做法的基础上,对当地部分农业综合开发建成项目采取租赁、承包、出让等多种方式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资金,明确管护责任,确保了项目工程的完好率和长远效益的发挥,达到了开发一片,成功一片的建设目的。
(一)山塘水库以村组为管护主体,以村组长为具体负责人,落实各项管护措施,其管护资金采取租赁水面经营权的方式筹集。
(二)水土保持林及水源涵养林等林业工程以乡镇为管护主体,采取承包经营的方式,由承包户自筹资金进行经营管护,并获取经营收益。
(三)机耕路、田间灌排渠道等公益型工程则以村组为管护主体,村组长为管护责任人,组织落实管护措施。
通过这些具体的措施,XX年建成的12.7公里渠道,2116处桥涵闸配套,13.8公里机耕路,2座山塘水库,0.2万亩水土保持林,0.03万亩水源涵养林,130亩白茶园及10亩白茶育苗基地都落实了管护责任人,签订了管护责任书。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通过各项农业综合开发新制度的实施和管理机制的创新,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质量得到更有力的保障,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一些长期存在的老问题得到解决,促进了当地农业综合开发事业的发展,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需要解决的新问题。
(一)由于农村耕地相互穿插,并以组为单位核算,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客观上会存在一些组,或者的现象。
按照目前占用耕地由受益农民分摊的主要做法,占用耕地多、受益面积少的组则不愿进行农业综合开发,造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无法获得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通过的局面,而影响农业综合开发的开展。
建议可由受益面积大、而占用耕地少的组对受益面积少、而占用耕地多的组进行补偿,或者由项目乡镇每年集中部分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承包租赁及出让收入作为补偿基金,对对受益面积少、而占用耕地多的组进行补偿。
(二)XX年农业综合开发的田间渠道、机耕路等公益型工程虽然落实了管护责任人,但管护资金仍按由受益农户分摊,村组补助的方式筹集。
按照多予少取的精神,省已取消统筹金、农业税和减少了农民义务工,工程管护资金按以前的方法筹集,难以落实。
建议由项目乡镇集中部分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承包租赁及出让收入,统筹安排,作为管护资金,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