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偷税漏税手段及其防范本科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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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偷税漏税手段及其防范本科论文
中国某某某某学校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
企业偷漏税手段及其防范
姓名:
0000000
班级、学号:
00000000000
系(部):
经济管理系
专业:
会计电算化
指导教师:
000000000
开题时间:
2008-10-10
完成时间:
2009-11-12
2009年11月12日
目录
毕业设计任务书…………………………………………………1
毕业设计成绩评定表……………………………………………2
答辩申请书……………………………………………………3-5
正文……………………………………………………………6-19
答辩委员会表决意见……………………………………………20
答辩过程记录表…………………………………………………21
课题企业偷漏税手段及其防范
一、课题(论文)提纲
0.引言
1.企业偷漏税的主要手段
1.1现金交易,体外循环
1.2隐匿账证,销毁证据
1.3虚开代开,铤而走险
1.4虚进发票,牟取暴利
2.我国企业偷漏税原因分析
2.1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颇多
2.2外商投资企业偷漏税最严重
2.3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存在经济“脐带”关系
2.4计算机软件开发和应用各地区各自为政,形成不统一、封闭式局面
2.5税务机关征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2.6税务稽查的刚度和力度不够
2.7公民纳税意识不强
3.针对偷漏税应采取的对策
3.1加强执法,健全法律体系
3.2建立涉外税收管理水平。
3.3加强财政支出的监督
3.4技术创提高征税人员的管理水平
3.5新对传统人工管理相结合
3.6加强执法岗位责任制
3.7营造良好的外部税收环境
二、内容摘要
税收支撑着政府的正常运转,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了维护国家的权力与利益,应该加大对企业偷漏税行为的防范工作。
本文以目前企业偷漏税的手段和产生的原因为切入点,由此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偷漏税款的有效措施,以便能够较好地运用于实际,降低应税企业偷税漏税的可能性,还广大纳税人一个公平、合理、清洁的纳税环境,以维护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参考文献
[1] 邱昌驹;李秉常;从偷漏税的新特点看开展税收大检查的必要性[J];财会月刊;1985年09期
[2]高元猛;对改进税收征管工作,解决偷税漏税问题的探讨[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6年04期
[3]胡勇辉;;当前偷税漏税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其防止措施[J];企业经济;1986年12期
[4]冯希山;;如何加强建安企业的税收征管[A];改革与探索——吉林省税务科研优秀论文集[C];2001年
[5]王武萧建;偷税漏税企业暗做“账外账”税务稽查迫切需要搜查权[N];市场报;2000年
[6]任红波;税收国际化趋势与我国涉外税制改革[D];厦门大学;2001年
企业偷漏税手段及其防范
0000
中文摘要:
税收支撑着政府的正常运转,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了维护国家的权力与利益,应该加大对企业偷漏税行为的防范工作。
本文以目前企业偷漏税的手段和产生的原因为切入点,由此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偷漏税款的有效措施,以便能够较好地运用于实际,降低应税企业偷税漏税的可能性,还广大纳税人一个公平、合理、清洁的纳税环境,以维护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企业偷漏税;手段;原因;对策
0.引言
任何一个国家,一个政权,都是建立在赋税的基础之上。
如果离开了赋税的支持,其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企业偷漏税现象比较普遍,给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
企业为了达到偷漏税目的,处心积虑地采取多种形式,想方设法地使用各种手段。
1.企业偷漏税的主要手段
当今社会,不少企业能奉公守法,靠生产经营获得合法利润,还有一些比较好的单位,能自觉正确核算成本,并通过成本分析,料、工、费变化状况,从而达到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争取最大利润。
但仍有一些企业,不是从正当经营创造效益,而是图谋不轨随着税收政策法规宣传的不断深化,税收征管的不断规范,各级税务部门稽查力度的加大,纳,采用账外经营、销货不入账、虚开进货发票增大抵扣税额等,用隐蔽的偷税手法来获取非法所得。
1.1现金交易,体外循环
一些转制后的企业,不像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有各种健全的制度相互制约,现在经营权及物流、资金流都掌握在了企业主手里,产品进销(特别是副产品和废料下脚料),大都以现金交易。
该类偷税手段严重搅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极易引起行业间不正当竞争。
尽管其偷税手法简单,但具有较大的隐蔽性,稽查难度很大。
1.2隐匿账证,销毁证据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年限保管有关账册、凭证,并接受税务检查,这是纳税人应尽的法定义务。
但是一些不法企业为了逃避检查,以办公室装璜、会计更换、库房保管不善、甚至失窃失火等种种借口来逃避税收检查,掩饰以往年度进行的偷税行为。
尽管《征管法》对未妥善保管账证按具体情节能处以相应罚款,对故意隐匿、销毁账证、情节严重的偷税人,税务机关可追缴其少缴税款五倍以下罚金和五万元以下罚款,刑法也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财务报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二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但是在对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理时,有关法律条款却不能应用到位,比如是否属于故意,难以找到确切的证据,更无法量化其偷税数额,不能仅仅靠主观推测就给予处罚。
1.3虚开代开,铤而走险
少数不法分子居心叵测,得寸进尺,对于销售体外循环不开票部分,另向他人代开增值税发票,从中收取开票手续费,既使得自己企业进销平衡,又使得受票方少缴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造成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
该类违法手段性质恶劣,隐蔽性大,给查处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1.4虚进发票,牟取暴利
对于一些利润较高、规模不大的企业,他们挖空心思,千方百计隐匿利润,非法获取暴利。
他们瞄准增值税发票、运输发票含金量高的特点,支付手续费购进增值税发票或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虚列成本。
因为其销售规模本身就不大,虚进一部分发票就可抵顶很大一部分销项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这些企业每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负担率都处于不正常水平。
但稽查部门要对其全年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核实,难度和工作量都很大。
我国现阶段,不少企业为了谋求利益,采用各种手段进行偷漏税。
企业之所以能够想方设法的通过各种手段进行偷漏税,主要是由于各方面的因素造成的。
因此,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企业的偷漏税产生的原因进行阐述,以便采用更好的解决对策。
2.我国企业偷漏税原因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的企业正在蓬勃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不少企业就开始偷漏税,从而赚取额外的利润。
因此,企业投漏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2.1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颇多
(1)我国两套税务机构既在征管范围上存在交叉,又在具体税种的征收上存在交叉,于是同一企业面临不同部门的征税,形成多头管理,造成实际工作中监督职能削弱。
例:
某省会城市中有一中央企业,其财务监督由财专办负责,流转税由省分局统一征收,地方税由市地方分局负责征收,因此,单看似有三管,其实三不管。
该企业在94—96年6月间,私设“小金库”(A)截留国际结算业务手续费、咨询服务收入帐外“小金库”共计金额95万多元;(B)收取某信托投资公司代发售、兑换国债手续费36540元未进财务帐作收入,直接发放职工;(C)“待转营业收入”科目中18万多元,实为三年以内的逾期贷款利息收入,按规定应作为利息收入;(D)贷款给某时装有限公司95年收取的贷款收入19万余元,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E)在“手续费支出”科目中发放国际业务部职工奖金12万多元。
这些违纪事实直至96年7月收到群众举报才得以检查出来。
(2)税务部门进行稽查工作,凭上级指示、印象以及老经验选案,手段落后,远不能适应纳税人数量的不断增加,偷漏税手段的不断翻新。
稽查成本高,效率低。
(3)税务代理制还处于初建阶段,在人员素质、责任规定等方面都存在较多问题。
2.2外商投资企业偷漏税最严重
这一方面是由于有些外商对中国的税法了解不够,过失造成;有些是掌握我国税法透彻,专门钻空子,或狡辩;另一方面是已享受很多税收优惠的外资企业,总是以撤消投资相威胁,向地方政府施加压力,想方设法,增加不合理的税收豁免。
国有企业财务体系比较健全,规章制度比较严格,所以偷逃税比例相对其它集体企业、私营企业都要来得低。
2.3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存在经济“脐带”关系
地方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有干预税收执法的动机。
于是,任意变通税法的执行,扩大减免范围,造成税收大量流失。
同时,地方政府又向企业乱收费,形成税费不分,给企业增加沉重负担,使有些企业雪上加霜,形成恶性循环。
2.4计算机软件开发和应用各地区各自为政,形成不统一、封闭式局面
现在,全国大部分省、市、地区均已开始使用计算机,逐步取代手工操作,但发展水平各地区极不平衡。
深圳、山东等地的电脑系统设计已经非常先进,而另外一些地方的电脑系统由于未形成网络,缺少行业数据和历史数据,且缺少软件设计、维护与培训人员,仅是在一些非常简单的操作方面代替“入手”,比如开具发票等,而没有在收集、储存和鉴别纳税信息等方面代替“人脑”,这类工作仍然停留在手工搜集和整理。
同时,计算机程序软件没有统一,各地区自行设计,各自为政,既增加建设成本,也不利于各地区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反馈。
增值税违法案件中,有许多偷税人就是利用各地方缺少联系,信息封闭,这也是使本来环环相扣的增值税,如今成了所有税中违法比例最大的一个原因。
2.5税务机关征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1)税务人员本身的能力有待提高。
税收本身带有很强的监督功能,作为监督者,税务人员处在获得纳税人信息不利的地位上。
首先税务人员必须熟悉本身的业务,才能对纳税人进行必要的监督,并积极地引导纳税人遵守税法。
其次税务人员对纳税人的逃税行为以及逃税意识要进行准确的识别,还需要有较强的洞察能力经验。
业务素质的提高是传递税法信息、执行税收任务的要求,同时也是对潜在逃税人有力的威慑。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有些税务人员业务水平很低,比如做统计报表的居然不知道统计口径,只能“依葫芦画瓢”。
对如何寻找并确认偷漏税,多数只是下企业、找报表。
因此,提高征税人员的管理水平、业务素质也是十分迫切的要求。
(2)征税人员的违规行为也不容忽视。
我们在进行逃税问题的研究中,往往把目标集中在逃税者的选择和政府应有的对策这一博弈过程中,忽略了征税人的行为模式对逃税模型的影响。
2.6税务稽查的刚度和力度不够
据我们去某些税务机关的稽查部门了解到,不罚、轻罚、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的现象普遍存在,有关税务执法人员说企业能补交税款已经不错了,对某些偷逃税数额巨大的单位往往也只处以逃税数额的10%了事;这主要是由于一些职能与利益交叉等因素的影响及人为干预,使税务稽查机关在行使独立稽查权、处罚权时往往要做出不适当的让步,使税法在许多的逃税事实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国有企业运作困难,一般查到偷漏税,应补缴的税款有时还要申请缓交,所以一般没法罚;对于三资企业,考虑到各方面原因,也往往是补足税款了事。
再加上“人情税、关系税”,地方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都使惩罚的力度远远不够。
2.7公民纳税意识不强
这一方面是纳税人自身的原因,很多纳税人抱着“偷到的钱是我的钱,查到的钱是你的钱”这种心态,偷漏税现象普遍存在;另一方面也与整个社会的治税环境有关。
据1997年4月16日《法制日报》载,一项民意调查显示:
在我国公民当中,认为自己截止目前纳过税的仅占20%(多为个体劳动者),而从未纳过税的竟占80%;认为纳税与自己毫不相干的占35%,有一定关系的占25%,较为密切的占22%,密不可分的占18%。
税务部门和银行、司法部门配合不默契,或利益目标的不一致,给纳税人逾期不缴、偷逃税提供了可乘之机。
例如银行现金管理疏漏明显,银行监督流于形式,公款私存现象严重,非基本结帐户支现普遍,致使大量现金交易存在,严重腐蚀了税基。
近年来,税务部门对纳税人逾期不缴的税款通知开户银行强行扣缴,在这方面,银行在不触及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委实发挥了相当的作用,然而在直接危及银行自身的利益(如贷款未偿还)时,银行即先行扣贷了。
银行还可能为了获取“额外红利”而占压税款,常常一、两天即可入库的税款,往往三、五天甚至一个星期都未达。
从而“税、货、贷、利”的顺序被颠倒了。
再如对一些偷逃税案件,按总局规定要追缴开发票单位的应纳增值税税款,而司法机关则强调虚开、代开发票是虚假经营的销项税额,应全部没收,这样一来,税务机关经过艰苦努力,只要移交司法机关,就可能得不到一分钱的税款,影响稽查人员的积极性。
通过对偷漏税的原因分析,从中我们可以发现偷漏税的现象在我国企业当中是非常普遍的。
因此针对这一现象,我们相应地采取了一系列的解决对策。
3.针对偷漏税应采取的对策
由于我国税收体系不完善,企业内部存在为问题,还有税务人员素质等一系列的原因,使得我国的企业有漏洞可钻,能采用各种手段来偷漏税。
因此想要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我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开展工作。
3.1加强执法,健全法律体系
偷逃税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予以强硬的法律约束,不仅可以有效制止违法犯罪,还可以使合法行为得到鼓励和发展。
这主要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立法问题,另一方面是执行中所存在的问题。
因此:
(1)应该树立起税法不容侵犯的绝对权威,必须进一步强化税务机关打击偷漏税活动的执法权。
(2)要实现纳税公开。
包括纳税单位和个人的违法丑闻,以及少数行政长官干预税收的言行等都应通过必要的形式充分让其“曝光”。
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税务机关对某些大型国有企业的偷税行为总是内部处理,怕公开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影响企业效益。
在通过罚款等直接形式的惩罚之外,加强管理与执法透明度,其一便于群众举报,加强群众监督;另一方面让企业承担偷漏税的间接成本(形象与声誉损失),进行负面刺激。
(3)有必要加重对偷税抗税者的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
在这方面,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实行轻税重罚的成功做法值得借鉴。
例如,美国对个人偷税的罚金,最高达10万美元。
并可判处5年监禁。
在我国加重税务处罚,是有效制止偷漏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相适应税收秩序的客观需要。
(4)引入惩罚函数,设计纳税人主动纳税的激励相容机制。
纳税人针对外界各种约束的刺激,在逃税收益与受罚成本风险之间进行权衡、比较与选择,因此,如何设计激励机制,是我们接下来要做的工作。
税务人员作为国家的代理人,委托—代理关系中,要设计税务人员的利益机制,使代理成本降低。
3.2为有效打击涉外企业偷漏税,应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效严密的涉外税收管理水平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偷漏税最严重这一问题应通过修改和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以达到目的。
具体地讲,就是要调整优惠政策;建立系统可行的转让定价调整制度;协调涉外税收制度与关税、出口退税制度之间的关系。
增强税制自动的反偷漏税的功能。
制定了反偷漏税、避税制度以后,必须通过加强管理,切实加以贯彻实施。
加强宣传,提高反偷漏税的认识,增强反偷漏税的观念;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强化与管理涉外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诚实的纳税人,给予更多的支持;建立国际商情网络与信息情报中心。
3.3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和税收的同时对财政支出的监督
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完善财税体制。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对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意义重大。
要合理划分各级地方政府的事议和财权,使地方政府不再通过拼命提高GDP增速来提高财政收入和保障财政支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已成为加强财政管理的关键环节,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就必须要研究财政的投入和产出,讲求财政支出的效益和效率。
因此,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监督机制,有效开展对财政支出资金的绩效监督,不仅是加强财政管理、推进财政改革的客观要求,也是财政监督工作的努力方向。
针对我国现状,我们认为要保证财政支出绩效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关键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财政支出绩效监督法规制度和工作制度体系建设的步伐,为开展财政支出绩效监督提供法律保障;二是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完整、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法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分类、指标及标准值体系,为开展财政支出绩效监督工作提供重要手段;三是逐步建立财政支出绩效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体系,为有效开展财政支出绩效监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四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数据库建设,为开展财政支出绩效监督奠定技术基础。
3.4技术创新对传统人工管理相结合
在税收征收管理技术创新中,要注意技术创新与传统人工管理的衔接与配合,既要充分发挥技术创新的作用,同时又要积极谋求与传统人工管理的最佳结合方式,强化“人机结合”管理模式,加大对纳税人相关信息的技术采集和控制能力。
税收征收管理技术创新和传统人工管理这两种方法,在纳税人税源管理中各有所长、各有所短,二者并不是简单的替代关系,而是一种互补关系,因此要充分发挥“人机结合”模式在税源管理中的互补作用,进一步细化完善有关制度措施,强调“人机结合”、“机器管事”、“制度管人”,做好税源管理等其他各项工作。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税收征收管理技术创新过程中,容易形成传统人工管理与技术创新辅助管理相互脱节的现象,对机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丢弃了原来“管户制”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使错误或虚假的数据不能得到及时修正,不能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忽视了在税源管理中最主要的人的因素,单纯依靠机器去加强税源管理工作是不可能取得实际效果的。
因此,一方面要加大税源监控管理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力度,整合信息资源和数据利用的效果,增强计算机对税源管理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人在税源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建立税源管理责任制,正确认识“管事与管户”的关系,管理责任人要从具体事务入手,按户管理涉税事务,经常深入企业,对企业经营情况、资金流向、产销变化、总体发展趋势等动态信息要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特别是要加强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和环节的跟踪管理和动态监控。
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料及日常检查了解的情况,加强对纳税户生产经营情况和纳税申报真实性的分析评估,结合计算机中静态信息,全面掌握税源增减变化情况,减少因“疏于管理”所导致的涉税违法案件发生,力求使税收征收管理技术创新的积极作用和先进性得以充分发挥。
3.5提高征税人员的管理水平,有效提高税务机关征税人员业务素质
税务人员应具备与组织发展目标和个人发展目标相匹配的综合素质,并且税务机关为税务人员提升素质创造必要条件。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素质过硬。
有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政治思想,有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政治道德,有忠于职守、秉公办事的政治素养,有掌握科学理论的政治能力。
(2)身心素质过硬。
有成熟心理,面对压力能自觉稳定情绪;有坚强意志,为人自知、自信、自控;有健康体魄,能以充沛精力开展工作。
(3)文化素质过硬。
有扎实的文化基础,努力充实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专业技术等知识内容;有一定的艺术修养,主动储备公务礼仪、艺术欣赏等知识内容。
(4)业务素质过硬。
有扎实的税收专业知识,包括税收基础理论知识、税收专业技术、财务会计知识和与税收相关的其他知识;有较强的纳税服务能力,适应社会、经济、政治、科技的发展需要,适应税收工作方式由管理控制型转向公共服务型的需要。
3.6结合执法岗位责任制,强化日常管理,真正建立巡管机制
在加强对企业的申报征收和发票缴销等日常工作考核的同时,应尽快建立巡管机制,制定出具体的巡管内容和考核办法,改变以往“守株”式的管理,主动出击,严查细管,变被动为主动,把征管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实现真正的管理。
3.7营造良好的外部税收环境
首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并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全方位、多渠道、深入持久地开展税收法规宣传。
注意从小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让税收走向新闻媒体,走向大、中、小学的教科书,将“纳税光荣,偷税可耻”这一道德范畴的理念,上升到“纳税是义务,偷税是违法”这一法律范畴的理念,增强全民的纳税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依法纳税的环境。
其次,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建立举报奖励基金,对举报属实的进行奖励,调动社会群众协税护税的积极性。
最后,搞好各个部门协调和配合。
尽快实行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微机联网,使税务部门能够及时准确掌握纳税人的经营状况,对税源进行有效监控。
最后,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国家授予的执法权力,规范税收执法规范,加大税收执法力度,达到依法治税的目的。
综上所述,由于税收支撑着政府的正常运转,在国民经济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所以解决好企业偷漏税问题就尤显其重要性。
我们应该进行国家与税务机关的双重防范工作,促进我国企业更好的发展。
只有这样,才能改变企业偷漏税现象泛滥的现状,维护国家的经济基础。
参考文献:
[1]. 邱昌驹.李秉常.从偷漏税的新特点看开展税收大检查的必要性[J].财会月刊.1985年09期.
[2].高元猛.对改进税收征管工作.解决偷税漏税问题的探讨[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6年04期.
[3]胡勇辉.当前偷税漏税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其防止措施[J].企业经济.1986年12期.
[4]冯希山.如何加强建安企业的税收征管[A].改革与探索——吉林省税务科研优秀论文集[C].2001年.
[5]王武.萧建.偷税漏税.企业暗做“账外账”税务稽查迫切需要搜查权[N].市场报.2000年.
[6]任红波.税收国际化趋势与我国涉外税制改革[D].厦门大学.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