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贵州XX工程总承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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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贵州XX工程总承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贵州XX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规范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程序,进行有计划有秩序应急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确保企业正常施工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2.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1.2.5《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6《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2.7《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结合总承包项目部施工生产的实际,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贵州雷山鸡鸠水库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事故。
1.4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结合实际,减轻损失。
2危险性分析
2.1项目部工程概况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根据风险预测,本项目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主要有以下类型:
2.2.1气象灾害,包括强降雨、冰雹、冰冻、大风、雷电等极端恶劣气侯;
2.2.2地质灾害,包括大面积边坡塌方、滑坡、泥石流;
2.2.3水旱灾害,包括超标洪水、山洪暴发和旱灾;
2.2.4森林草原火灾;
2.2.5其他自然灾害;
以上自然灾害事故危险源必须制定严密的监管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明确监控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巡查监控,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预案评审,对不适宜的预案及时进行修订,确保本单位的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危险源监控有效。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1)指挥中心:
由项目部经理担任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项目部总工、安全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经营管理部、质量管理部、财务部、作业班组负责人组成,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管理部部长兼任。
指挥中心职责:
接到自然灾害事故报警后,立即启动《预案》,指挥组织事故抢险施救工作,采取应急防护措施,降低事故损失;
紧急调集人员、物资、设备、设施、交通运输工具;
根据事故发生类型、级别进行预测评估,统一安排《预案》实施,布置各专业组开展工作活动;
向地方政府、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并配合、协调相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做好伤亡人员的治疗、丧葬、抚恤等善后工作;
保护事故现场,按规定及时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生产。
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
负责指挥中心实施《预案》期间日常管理工作;
及时收集、评估、反馈《预案》实施和事故信息管理工作;
协调各专业组和事故单位项目《预案》实施工作;
对外联系工作。
(2)技术组:
由总工程师、技术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经营管理部等有关负责人组成。
组长:
由总工程师担任。
职能及职责:
针对事故发生情况、类型、级别为指挥中心提供应急抢救、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评估、预测事故发展趋势;
提出减少事故损失应急防护技术措施和处理对策。
(2)救援保障组:
办公室、财务处、后勤等有关负责人、专业人员组成。
组长:
由财务负责人担任。
职能及职责:
营救伤员、现场急救、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封闭事故现场,做好现场警戒保卫治安工作;
做好伤亡人员的丧葬、医疗、安抚和接待工作,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负责抢险救援期间后勤生活供应保障工作。
负责事故转移人员的生活安置工作。
(3)抢险恢复组:
由工程管理部、技术管理部、经营管理部、等有关负责人组成。
组长:
由工程管理部主任担任。
职能及职责:
组织相关人员、设备、物资及时迅速到施救现场,做好事故现场抢险和防止事故扩大措施工作;
提供事故处置交通、通讯和水电保障工作;
实施消除事故危险措施、清理事故现场、制定恢复施工生产方案,并组织实施。
(4)事故调查组:
由安全管理部、技术管理部、质量管理部等有关负责人组成。
组长:
由安全管理部主任担任。
职能及职责:
做好事故现场保护,搜集事故有关资料;
及时向业主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
参加事故调查,确定事故损失、性质、原因、责任人提出防范重复事故措施和处理意见。
4预防与预警
4.1信息监控与报告
项目部建立信息快速渠道,明确各相关单位、部门的应急联络方式,规定各类信息的通报与反馈时限。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
自然灾害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
4.2预警预防行动
项目部各部门、作业班组应同当地人民政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对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的危害性、预防知识和紧急情况下避险知识进行宣传、教育;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类安全检查评价工作,消除事故隐患;事故可能发生时,通过事先确定的报警方法第一时间告知事故可能涉及的员工,并组织撤离危险区域。
项目部各部门、各作业班组及其应急指挥机构应定期分析、研究管理辖区内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信息,研究确定监控和应对方案,及时通知有关单位、部门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发现明显自然灾害事故预兆时,应立即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防止险情扩大,避免人员伤亡。
5应急响应
5.1响应程序
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评估预测达到启动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项目部各应急机构应立即《预案》进行响应,办公室通知各专业组组长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迅速到位履行职责,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通知组织相关人员、调配物资设备快速赶赴现场施救。
事故单位项目指挥部在现场立即启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必要时应立即向外部应急反应救援体系、社会公共救援机构报警,启动外部救援体系。
5.3急救救护
现场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以及工地医务人员应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抢救、急救,并以最快速度将伤员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或通知当地医疗救护机构来事故地点急救。
5.4现场保护
指挥部应调集人员、物资、设备,针对自然灾害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采取应急防护措施,切断电源和扑灭火种,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继续扩大;若无法采取措施,应及时组织人员撤离现场,疏散设备器材。
指挥部应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监视危险源,设置现场警戒线,对现场实施治安保卫,隔离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外来干扰,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现场。
因抢险救护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地名、拍照录像、绘制事故现场图,做好相关记录,妥善保存事故现有的重要证迹。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对场区道路进行交通管制,为救援工作提供畅通的道路。
5.5应急结束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他影响应急预案终止的因素时,应急指挥中心下达应急终止令。
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防止次生事故发生的险情,制定应对措施,妥善处理伤亡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6信息发布
项目部经理办公室负责自然灾害事故和事故应急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
本着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配合有关新闻媒体做好参与应对自然灾害工作情况和英雄事迹的宣传报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理
救援保障组进入事故现场,维护正常秩序和保持社会稳定,积极配合医疗机构进行伤员医疗护理康复和妥善做好死亡人员安抚丧葬怃恤善后工作。
对事故转移人员进行适当安置和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7.2工作总结与评价
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到应急处理结束,指挥机构办公室各专业组应向公司提交事故专题处理报告,有关资料进行专项建档。
对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应认真科学的作出总结,完善应急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并按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应急管理》相关记录登记。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项目部及有关单位的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有关人员的联系方式能够随时取得联系;事故报警,指挥机构、部门之间应使用移动通信或有线电话或传真等通信工具进行联系,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信联系畅通。
8.2应急队伍保障
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应急救援人员、装备,指挥机构每年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组织指挥机关成员和有关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培训,使应急救援人员的熟练程序,做到反应快捷,常备不懈,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必要时,联合参加救援行动。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项目部设备物资应结合工程施工的实际状况,准备配置一定数量的事故应急处理的器材物质、特种应急救援装备和交通运输工具,以备待用。
8.4经费保障
项目部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应急物资、设施和设备的购置,加强应急措施的投入和经费保障。
8.5其他保障
项目部应配备一定的现场医疗救护人员和卫生救援物资;应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应急预案和培训计划确定后,按计划组织项目部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确保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的知识和能力。
9.1.1培训要求
(1)每开工前或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2)新进场员工及时培训。
9.1.2培训主要内容:
(1)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安全警示设置、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施工用电常识、应急设施设备的使用知识等;
(3)对危险源的特性辨识知识;
(4)事故报警知识及联络方式;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知识;
(6)现场抢救、急救的基本知识。
9.2演练
项目部根据工期长短和施工危险特点不定期举行演练。
每次演练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对预案进行改进。
10奖惩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给予宣传、表彰、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应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国家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