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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徽省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大纲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亳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

第一章规划编制的背景

一、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亳州市位于皖西北边陲,黄淮平原南端,西部、北部与河南省接壤,西南部与阜阳市毗连,东部与淮北市、蚌埠市相倚,东南部与淮南市为邻。

亳州全境跨东经115°53′~116°49′、北纬32°51′~35°05′,呈东南西北向狭长形,长约150公里,宽约90公里。

辖境与黄河决口扇形地相连,属平原地带,地势平坦。

全市气候处于暖温带南缘,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带气候区,有明显的过渡性特征,主要表现为季风明显,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适中,无霜期长,四季分明。

全市历年平均气温14.7℃,平均日照2320小时,平均无霜期216天,平均年降水量822毫米。

辖区内河流属淮河水系,主要有涡河、西淝河、茨淮新河、北淝河、芡河等。

亳州物富民丰,资源富饶,特色突出,是全国主要的药材、商品粮、优质煤、优质棉、优质烟生产基地,拥有药材、酿酒、果蔬、烤烟、畜禽、蚕桑、矿产等资源,地方名特优稀产品较多,特色凸显。

亳州市是安徽省西北部重要的工业和能源基地。

工业基础较好,煤炭资源丰富,发展速度明显。

2005年全市地区国民生产总值26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5%。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1.45亿元,增长0.5%;第二产业增加值72.33亿元,增长20.7%,第三产业增加值101.22亿元,增长10.4%。

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2004年的37.6:

24.2:

38.2调整为34.5:

27.3:

38.2。

二、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市土地总面积852257.98公顷,其中:

农用地面积为707929.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07%;建设用地为12478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64%;未利用地19538.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9%。

全市土地利用结构当中,农用地比重相对较大。

(一)农用地利用现状

2005年末,全市农用地总面积707929.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07%。

其中,耕地面积为598701.9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4.57%;园地面积为6725.02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95%;林地面积为23189.0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3.28%;牧草地面积为108.1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02%;其他农用地为79205.3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1.19%。

(二)建设用地利用现状

2005年末,全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2478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64%。

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为105135.6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为84.25%;交通运输用地为8987.8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为7.20%;水利设施用地9484.5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为7.60%。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在建设用地中占的比重较大。

(三)未利用地利用现状

2005年全市未利用地19538.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9%。

主要是河流水面和滩涂,其面积分别为15542.85公顷和2637.35公顷,二者共占未利用土地总面积的93.46%。

三、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2000年5月,国务院批复设立地级亳州市,下辖涡阳、蒙城、利辛和谯城三县一区,从而确立了亳州市作为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

原涡阳、蒙城、利辛三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是基于原阜阳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框架体系,原《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也只是县级规划,原来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因此,为了适应亳州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和有关法律法规,亳州市进行了新行政区划下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形成了现行的《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1-2020年)》。

该规划对于指导全市范围内的用地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促进了全市经济稳步向前发展。

(一)土地结构调整情况

现行规划本着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结合,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因地制宜,内涵挖潜。

规划期间全市土地利用结构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从土地利用总的结构来看,农用地以及未利用地数量在下降,建设用地数量在上升,其中建设用地比重上升主要来源于农用地面积的下降。

与规划目标相比,亳州市规划实施后,耕地比重与规划比重几乎齐平,而城镇以及水利用地与规划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交通工矿用地超出了规划比重目标,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没有达到预期的下降的目标,尚超出目标较多。

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程度来看,全市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相对有所偏差,从社会经济发展用地现状来看,亳州市现行规划许多指标相对显得相对保守。

表1-1亳州市2000-2005年土地利用结构变化以及与规划目标对照

单位:

公顷

地类

2000年现状

2005年现状

2020年规划

农用地

耕地

601773.69

598701.97

611597.39

园地

6995.57

6725.02

14705.05

林地

20935.23

23189.03

27651.8

牧草地

105.5

108.11

105.5

其它农用地

78284.73

79205.31

75455.39

小计

708094.7

707929.4

729515.1

建设用地

城市用地

2841.52

3327.5

7000

建制镇用地

13510.7

15428.4

23309.24

农村居民点

85114.93

81046.97

46126.8

独立工矿

4050.21

5332.75

5162.21

特殊用地

1038.29

1181.67

1278.4

交通用地

8004.01

8987.81

12295.35

水利用地

9789.1

9484.5

10218.66

小计

124348.8

124789.6

105390.7

未利用地

未利用土地

1397.75

1283.84

483.64

其它

18416.75

18255.1

16868.55

小计

19814.5

19538.94

17352.19

(二)现行规划实施效益评价

1、社会效益评价

亳州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加强了土地用途管制,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纳入到各自的管理目标,突出按规划用地,按规划保护基本农田和耕地,并每年组织考核,有力地强化了各级政府和领导的土地规划意识,改变了地方政府传统的用地观念,规划权威性得到逐步提高。

通过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宣传和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增强了群众的规划用地观念。

规划实施后,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居住条件等得到明显提高,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具体见表1-2。

表1-2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社会效益简表

类别

2000年

2005年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元)

1922

2353

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4803

7991

农村人均居住面积(平方米/人)

24.05

26.7

城镇人均居住面积(平方米/人)

24.11

31.3

交通用地面积(公顷)

8004.01

8987.81

水利用地面积(公顷)

9789.10

9484.50

资料来源:

《亳州经济与社会统计年鉴2006》。

2、经济效益评价

通过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定和执行,全市合理安排了各项建设用地,重点保证了一批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兼顾了一般项目用地,有效保障了亳州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从表1-3中可以看出,规划实施期间全市土地开发利用率、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单位土地GDP等得到明显提高;土地开发利用率由2000年的97.68%提高到97.71%;固定资产投资额由2000年的35.63亿元提高到2005年的88.34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由2000年的164.69亿元增加2005年到365亿元。

同时,亳州市产业结构也进一步优化,一、二、三产业的比例由2000年末的37.6:

24.2:

38.2调整为2005年的34.5:

27.3:

38.2,第二、三产业的比重得到不断的提高,三产结构更加合理,城市的经济更加富有活力。

 

表1-3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简表

类别

2000年

2005年

土地开发利用率

已利用土地面积(公顷)

832443.48

832719.04

土地总面积(公顷)

852257.98

852257.98

土地开发利用率(%)

97.68%

97.71%

城镇建设用地

城市用地总面积(公顷)

2841.52

3327.5

建制镇用地总面积(公顷)

13510.7

15428.4

城镇用地总面积(公顷)

16352.22

18755.9

建设用地单位GDP(万元/公顷)

7.83

16.32

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万元/公顷)

2.87

7.08

单位土地GDP(万元/公顷,当年价)

1.93

3.11

3、生态影响评价

规划实施以来,对于改善全市范围内的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亳州市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力度,累计退耕2402.34公顷。

退耕工作主要是对超过25度以上坡耕地进行退耕,这对改善生态环境、治理水土流失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退耕还林工作还使得森林覆盖率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同时通过保障一批重点治理环境污染基础设施的建设,使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2005年的24.25%。

表1-4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生态效益简表

类别

2000年

2005年

森林覆盖率(%)

15.3

16.95

工业污水处理量(万吨)

304

1427

绿地面积(公顷)

352

385.2

资料来源:

《亳州经济与社会统计年鉴2006》。

(三)现行规划存在的问题

1、与全国规划不同步,指标落实难度大

亳州市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亳州市行政区划调整情况下为了保障新形势下亳州市发展而编制的,基期为2000年,规划期为2001-2020年,相关的指标也是综合谯城区、涡阳县、利辛县和蒙城县三县一区的指标计算而来,与安徽省规划存在着衔接问题。

2、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显现

随着经济开放政策的深入和基础建设投资的加大,亳州市在2000-2005年间经济迅速增长,200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为164.69亿元,2005年达到265亿元,累计增长了100.31亿元,经济总体保持了良性的快速增长。

同时,全市经济增长也带动了土地利用结构的快速变化,即建设用地增加,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减少。

2001—2005年间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水利用地持续增长,建设用地使用效率不断提高的同时,建设用地的压力越来越大,单位建设用地其它生产要素投入的密度越来越大。

3、能源优势与耕地保护之间矛盾显现

①亳州市能源开发与耕地保护矛盾突出

亳州市资源丰富,矿产资源主要有煤、大理石、石灰石等,其中煤炭资源储量丰富,居全省第四位。

亳州市煤矿资源主要分布在涡阳县中部和东部、蒙城县东北部和利辛县西南部。

其中储量较大的有涡阳四个煤矿区已探明储量80亿吨,保有储量78亿吨,以优质煤为主,目前尚有40%的精查储量待建新矿井;蒙城、利辛煤矿储量也较丰富。

在新一轮规划期间,亳州市将会相继建成许疃、涡北、孙疃、杨柳、刘店、袁店、青东、徐广楼、板集等大型矿井,煤炭生产总规模达到3000万吨以上;煤炭资源的开采不但需要一定的工业生产场地,而且会造成一定的开采塌陷地,对开采区范围内的农用地及耕地造成一定的影响。

根据亳州境内两大主要煤炭企业淮北矿业集团和国投新集公司生产规划,预计规划期内在亳州市境内新增塌陷地面积达到13606.93公顷,预计占用农用地11303.28公顷,占用耕地9558.87公顷,占用面积占基期年耕地面积的1.60%,是对亳州市耕地保护的严峻考验。

由此可见,在规划期间,能否协调好煤炭资源开发与耕地保护的矛盾将直接关系到亳州市未来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

②耕地后备资源数量相对有限,且开发难度日趋增大

亳州市的耕地后备资源十分有限。

根据2005年亳州市土地变更调查,全市未利用地19538.9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29%。

其中不能开发和难以开发的沙地、苇地、盐碱地等未利用地占未利用地总量的80%以上,据测算未来规划期间可以开发的潜力仅有940公顷,远远不足以满足未来补充耕地需求,现有补充耕地的安排已经接近了亳州市土地后备资源可持续开发的底线,进一步开发的空间相当有限。

在新一轮规划期间耕地补充的难度将进一步增强。

四、土地供需形势分析

(一)耕地及基本农田

《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征求意见稿)中确定亳州市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597491.16公顷,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595707.49公顷。

根据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专题研究,2020年规划期末,亳州市可保有耕地量为586991.48公顷,与安徽省下达指标存在较大的差距。

《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征求意见稿)中确定亳州市基本农田保有量为523716.90公顷,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专题研究中表明规划期间亳州市基本农田可保有面积为513689.13公顷。

耕地主要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来进行补充,根据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专题研究表明,亳州市土地开发整理包括:

耕地整理潜力总面积52455.8公顷,可整理增加耕地1204.25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总面积34636.97公顷,可整理增加耕地15950.65公顷;土地复垦潜力总面积6705.64公顷,可复垦耕地6500.00公顷;土地开发潜力总面积950.00公顷,可开发耕地940.00公顷。

规划期间全市复垦开发整理总量94748.1公顷,增加耕地24594.9公顷;其中:

土地开发总量950.00公顷,增加耕地940.00公顷;建设用地复垦总量6705.64公顷,增加耕地6500.00公顷;土地整理总量87092.77公顷,增加耕地17154.9公顷。

规划近期增加耕地9391.09公顷;规划远期复垦开发整理总量增加耕地15203.81公顷;

(二)建设用地

《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征求意见稿)确定亳州市2010年建设用地总量为128438.19公顷,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量为133833.82公顷;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023.76公顷。

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专题研究,2020年亳州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将达到109728.31公顷,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达到8025.63公顷,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达到12978.49公顷。

前期研究的规模小于规划指标,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则远远超过规划指标。

这一情况说明在规划期间,亳州市在充分利用下达指标的基础上,要大力开展建设用地置换、城乡建设用地置换工作,挖掘建设内部潜力,利用存量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控指标下尽量满足建设用地需求。

 

第二章规划大纲编制过程

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本次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是: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05]32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为指导,坚持从全市市情出发,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目标,把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作为重点,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为保障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

(二)规划的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189号)

(6)《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408号)

(7)《关于认真做好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57号)

(8)《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139号)

(9)《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

(1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2、相关规划

(1)《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送审稿)

(2)《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3)《安徽省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1—2020)》

(4)《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三)规划的期限

本次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15年。

近期:

2006—2010年;

远期:

2011—2020年。

(四)规划任务

1、根据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地级亳州市土地资源特点及土地利用的问题提出本地区土地利用的方针;

2、根据亳州市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全市的土地利用目标;

3、根据亳州市土地利用的目标和各县土地资源的特点,确定各县土地利用方向;

4、确定全市中心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规模和布局;

5、制定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定规划的区域、数量和具体落实措施;

6、协调亳州市三县一区之间的土地利用;

7、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编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

8、制定实施规划的有关方案、政策和措施。

二、规划编制的过程

(一)修编组织工作

按照省、市规划修编工作的总体部署,我们采取上下联动,相互衔接,相互反馈的工作思路,市与所辖县区全面启动,全面落实省厅指导思想。

修编工作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总体衔接。

主要经过了以下几个过程:

1、认真组织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为了做好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市规划修编办公室及时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对本次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技术路线、技术规范、规程等按国家、省、市的要求进行培训,编发了有关的技术资料,统一业务规范。

2、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相关资料

开展规划修编工作的人员按上级的要求狠抓规划的调查研究和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市、县两级都开展了人口、土地利用、土地后备资源分布的调查和交通、水利、农业等专项建设规划的调查,全面收集了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亳州市城乡一体化规划资料及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发展规划》等资料,在对原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和反复测算后,形成一系列的规划基础资料。

拟定了规划方案,并及时组织全体规划修编人员学习消化。

3、统一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要求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各县区及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国家及省厅的规定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研究工作。

4、搞好上下衔接,指导修编业务

在进行规划修编中,反复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分类衔接,确定全市土地利用需求量。

下级规划必须以上级规划为指导,而上级规划又必须以下级规划为基础,在规划修编过程中,注重规划的上下衔接。

以省厅下达的九项控制指标体系为依据,把它们作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规划的重要指标,各县区以此为指导确定本地区各类用地需求,并报市汇总,形成市级土地需求表。

对市域的重点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的分布情况,具体落实定量、定位。

市规划修编业务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基层具体衔接、指导,使规划的各项成果做到上下一致。

(二)修编工作进程

为了有计划、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技术路线和工作时间表。

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1、准备工作阶段:

2007年6月起至9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规划办公室,制订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宣传动员,组织规划编制专业人员及开展业务培训等。

2、调查研究阶段:

2007年9月至2008年2月,在搜集和调查有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评价、城镇化水平分析、土地供需预测、城乡结合部研究、煤炭开采战略研究、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研究等专项研究,以及土地利用问题、规划目标与战略确定,并编制基础图件。

3、编制规划方案阶段:

2008年3月至2008年6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用地指标,编制供选方案,确定用地分区和主要用地项目的布局,编绘总体规划图,编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告。

4、成果审议阶段:

2008年7月,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并下达审查意见。

再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修改规划,报省政府审批。

第三章其他说明的问题

一、基础数据

(一)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及审批规定的要求,规划基期各类用地面积应当依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数据而定。

本次规划采用了过渡地类分类方法。

由于统计口径、统计方法、统计规范的不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数据与统计数据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自身也存在一定问题,即变更调查过程中土地利用类型归类未能紧跟用地性质的实际变化,尤其是城镇用地部分,从而造成调查面积与土地利用的实际不相符合。

以此面积数据作为规划基期面积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必然将大大降低。

综合以上因素,在准确掌握了调查方法以及调查口径的前提下,切实对全市三县一区的城镇村用地面积进行了实地的摸底调查,做到调查成果实事求是。

本次规划对我市2005年土地变更调查的数据中城镇建设用地作了切合实际的调整,并且在规划现状图上作了相应地变更。

根据2005年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全市城镇用地面积仅3387.49公顷,其中谯城中心城区的城市用地面积仅810.68公顷,而统计城市建成区面积即达33.2平方公里,这与我市土地利用的实际差距较大。

因此,规划根据我市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规划对城镇用地面积进行了调整,并将城镇用地分为两类,即城市、城镇用地。

经调查和统计,2005年全市城市用地、城镇用地面积分别调整为3327.50公顷、15428.40公顷,全市城镇用地总面积即调整为18755.9公顷。

(二)社会经济发展数据

本次规划中的有关社会经济发展基础数据均采用了统计部门正式公布的法定数据。

其中人口基础数据采用了《亳州统计年鉴2006》和《亳州市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中的相关数据。

据《亳州统计年鉴2006》,2005年全市总人口为550.1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4.73万人,农业人口495.144万人。

根据《亳州市十一五发展规划》,2005年全市总人口为550.14万人,现状城镇人口137.54万人,人口城镇化水平为25%。

为统一口径,规划综合两种统计的成果,确定2005年亳州市域总人口为550.14万人,城镇人口137.54万人,相应的农村人口为412.6万人,现状人口城镇化水平为25%。

(三)基础图件

本次规划主要收集了亳州市三县一区的1:

75000至1:

8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1:

50000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1:

200000亳州市路网规划图、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图、亳州市煤炭开采布局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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