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水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同名162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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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水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同名16211

江苏水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同名16211)

 

江苏省水行政执法文书样式

 

二〇一一年四月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行政执法巡查记录

编号:

巡查时间

巡查地点

或线路

巡查情况

 

对巡查出的问题所采取的措施

 

巡查人员

签名

巡查负责人

签名

备注

 

 

行政执法巡查记录填写说明

1、巡查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2、巡查地点或巡查线路:

巡查可对某一项目或某一线路进行,专项巡查:

地点及项目名称,如××路××号××厂取水口;线路巡查:

××河从××起至××段。

3、巡查情况:

巡查时看到的涉嫌水事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违法人、初步情节等;巡查时未发现情况的填:

未发现水事违法活动。

4、采取的措施:

发现有涉嫌水事违法行为的,采取宣传水法律法规、口头告诫、发《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及时将情况向领导汇报以及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符合简易程序的,按规定进行现场处理等。

5、巡查人员签名:

实际参加执法巡查的各级执法人员。

6、巡查负责人签名:

本次巡查工作的负责人。

7、编号:

按先后顺序编制(即流水号),如2011年第一次巡查编为2011001号。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举  报  记  录

编号:

举报时间

年月日

时   分

举报形式

举报人

姓名

联系电话

住所地

被举报人

姓名或单位

住所地

举报内容:

接待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水政监察机构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执法机关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处理情况:

备注:

举报记录填写说明

1、举报时间:

××××年××月××日××时××分。

2、举报形式:

电话、信函、来人、电邮等。

3、举报人:

留有姓名、电话及住所地的,按实填写;举报人不同意留的,在姓名栏填写匿名。

4、被举报人:

单位的,填写全称;个人的,填写姓名;住所地:

现居地与常住地不同的,分别填写并进行说明。

5、举报内容:

被举报人、大致情节、具体的时间、地点及举报人的要求等。

6、接待人意见:

根据举报情况属执法类的,拟请水政监察机构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属其他类的,拟转交相关处室处理。

7、领导意见:

落实举报内容具体跟踪人,指派核查机构或核查人员,明确具体要求等。

8、处理情况:

由办理人填写落实情况等。

9、备注:

多人举报及有其他未列事项的,在本栏分别填写清楚。

10、编号:

按先后顺序编制(即流水号),如2011年第一次巡查编为2011001号。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举 报 核 查 记 录

核查机构:

(盖章)编号:

举报内容

核查机构

核查时间

核查情况

 

核查人员

建议或意见

 

核查人:

年月日

核查机构负责人意见

签名:

备注

 

 

举报核查记录填写说明

1、举报内容:

被举报人、大致情节、具体的时间、地点、举报记录编号等。

2、核查机构:

各级执法机关、执法机构、基层水利组织等。

3、核查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4、核查情况:

对举报内容进行现场初查核对的情况。

5、建议或意见:

根据核查情况,核查人员提出建议或意见。

如:

情况属实建议立案查处、情节轻微建议不予立案、不属水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建议转告有关部门、情况不实不予立案、已现场处罚(简易程序)等。

6、此表由核查机构盖章后备存或交指派单位。

7、编号:

按先后顺序编制(即流水号),如2011年第一次巡查编为2011001号。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立案审批表

水立[]号

案件来源

案发地点

案发时间

姓 名

性别

电话

住所地

邮编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住所地

邮编

案情简介

及立案依据

 

经办人:

年月日

执法机构

负责人

审核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执法机关

负责人

审批意见

(执法机关印章)

签名:

       年月日

备注

立案审批表填写说明

1、文书编号:

由各水行政处罚机关统一编号,格式为:

行政区划(法规授权的管理单位)简称+处罚机关简称+文书类别+〔年份〕+序号,如苏水立〔2010〕1号(以下同)。

2、案件来源:

应当按照检查发现、群众举报、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媒体曝光、违法行为人主动交待等情况据实填写。

执法巡查案件、举报案件将巡查、举报、核查记录随卷装订。

如果上级交办的,应写明交办部门的名称和时间。

如果是有关部门移送的,应写明移送部门名称和移送时间。

如果是媒体曝光的应写明曝光媒体的名称和刊发时间及版面。

3、案发地点:

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预备地、经过地、实施地和危害结果发生地。

4、涉嫌违法当事人情况:

应按下列要求填写:

1)要根据案件情况确定是“个人”或者“单位”,“个人”、“单位”两栏不能同时填写;2)当事人为个人的,姓名应填写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住所地应填写常住地址或居住地址,年龄应以公历周岁为准;3)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按自然人要求填写;起有字号的在其姓名后用括号注明“系XX(字号)业主”;4)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填写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等事项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5)在同一份案件卷宗中,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前后应一致,如在以后的调查中发现有不一致的,应在相关文书中加以说明。

5、案情简介及立案依据:

对照《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案件查处立案的四个条件,写明立案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应写明法律法规具体的法律条文及内容)等。

因为是案情简介,所以违法事实只要简要叙述即可。

本栏如不够填写的可增加附页,并在此加以说明。

6、执法机构负责人审核意见:

由执法机构负责人审核签署是否拟同意立案的意见。

拟同意立案的,应同时明确两名以上承办人员;拟不立案的,应写明“拟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

7、执法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

由执法机关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签署是否同意立案的意见,并加盖执法机关印章。

9、备注:

填写本表附件名称,如举报信、现场图片证等。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指定管辖通知书

水辖[ ]号

              :

关于违法行为,根据《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现指定由      管辖。

请你们接到此通知后于    年  月  日前办理案件交接手续。

特此通知。

               (印章)

年月日

指定管辖通知书填写说明

1、本通知书适用于水行政处罚管辖有争议的案件,上一级水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指定相关执法机关进行处理。

2、通知主送单位:

为对管辖有争议的各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处罚权的单位)。

3、关于××××的行为:

填写案由。

4、案由(案件名称):

案由填写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涉嫌+违法行为定性(尽可能与法律法规表述的违法行为一致)+案

4、通知书印章:

使用上一级水行政执法机关的印章。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案 件 移 送 函

水案移[ ]号

本机关在处理水事案件过程中发现

根据规定,现将该案移送给你单位。

特此函告。

附件:

1、

2、

3、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印章)

年月日

案件移送函填写说明

1、主送单位:

为有权查处案件的部门。

2、移送原因:

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由主送单位管辖;二是属主送单位行政职权管理范围;三是情节严重应当给予治安处罚或构成犯罪的,必须移送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3、附件:

主要有举报信、调查笔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图片等。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调查通知书

水调[]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条规定,为调查了解,请你(单位)于年月日时到

进行情况说明,并携带以下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

□居民身份证

□其他相关资料

1、  ;

2、  ;

3、  。

请予配合。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印章)

年月日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协助调查函

水协调[]号

              :

我单位在处理           一案中,需核实(或)查询             ,特请你单位协助调查以下问题:

1、               ;

2、 ;

3、 。

请贵单位于       年月日前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书面告知我单位。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编:

(印章)

年月日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调 查 笔 录

共 页第1页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调查地点   

被调查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        

住所地

工作单位及职务电话

在场人 联系方式

调查人       记录人  

问:

我们是×××(单位)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出示证件),执法证件为××,编号为××。

现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就××事项向你调查询问,请协助调查。

我们的执法证件你看了吗?

答:

×××

问:

你如果认为我们几位调查人与你(们)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提供证据可以申请回避,你是否申请回避?

                        

                           

被调查人(签名)   年月日

调查人         年月日

共 页第页

被调查人(签名)  年月日

调查人           年月日

 

调查笔录填写说明

1、时间:

为调查的起迄时间。

2、调查地点:

为做调查笔录的地点,如××镇××村××组××人住宅,××××公司会议室等。

3、被调查人:

姓名应与身份证或户口簿姓名一致。

4、年龄:

填写公历周岁。

5、工作单位及职务:

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当写明被调查人在该单位担任的职务,并核查相关证明或材料。

6、在场人:

有的案件在调查时需要有其他人在场的,应写明在场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如地址、电话等。

调查询问聋、哑人的,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调查询问不满十八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监护人到场;调查询问外国人、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或者方言的人,应有翻译参加。

7、调查人:

应有两名以上水行政执法人员,应将记录人列在调查人员之中。

8、记录人:

必须是水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是调查人中的一员。

9、调查内容记载及要求:

1)正文第一句记录执法人员向被调查询问人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告知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如:

“我们是江苏省水利厅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出示证件),编号为××。

现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就××事项向你调查询问,请协助调查。

第二句提问向被调查询问人告知申请回避权。

如“你如果认为我们几位调查人与你(们)有直接利害关系,提供证据可以申请回避。

你是否申请回避?

”如申请回避的,调查人应及时向本机关负责人汇报,并在调查笔录上注明情况。

2)提问和记录。

提问应围绕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形、事实经过、因果关系、后果等进行,既要了解影响案件定性的事实,也要了解影响案件裁量的情节和事实。

记录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

对调查询问的重点过程应当记录完整,围绕需要调查的事实对重点内容详细记录,对与案情无关的内容不要记录。

被调查人对调查人提出的事实有反驳意见应如实记录。

记录时如无法记录原话,应确保记录原意,对回答中的方言土语应注释清楚。

如果询问时进行了录音、录像的,也要边录边记,然后整理出比较准确的记录。

3)在记录调查人与被调查人之间的对话时,对调查人可用“问”(或?

)字开头,对被调查人可用“答”(或×)字或其“姓”开头,以表示是各自所述内容。

4)调查人提出一个问题后,应当有被调查人的回答。

如被调查人不回答或拒绝回答的,记录人写明被调查人的态度,如“不回答”、“沉默”等。

5)调查结束后,应要求被调查人审阅笔录,被调查人发现记录有误,可以要求修改。

在每一处修改的地方,要让被调查人一一签名或摁手印(指纹)确认。

修改时不能涂改,避免遮盖原来内容。

被调查人要求作较大的修改,可以要求被调查人在笔录后另外书写,并签名确认。

6)为了保证笔录的真实性、合法性,记录完毕,要将笔录交被调查人员阅读核对,没有阅读能力的,要向其宣读。

若发现笔录有漏记、错记,应允许被调查人员补充或更正,并让其在补充或更改处签章或摁手印(指纹),然后让其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或盖章,在笔录最后写明“以上我已看过,与我所述无异”或“记录属实”等字样,有些重要的调查笔录,可由被调查人在每一页笔录纸的下方签名。

若被调查人员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在笔录上注明。

最后,由办案人员签名。

7)若笔录最后一行与被调查人签字之间有较大空白,应填充空白符号或书写“以下空白”字样。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勘验(检查)笔录

勘验(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勘验(检查)地点 天气情况

当事人个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住所地工作单位及职务电话

当事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单位住所地电话

委托参加人姓名及职务

勘验(检查)机构

勘验(检查)人记录人

勘验(检查)情况

当事人或委托参加人(盖章或签名) 年月日

见证人(签名)         年月日

勘验(检查)人         年月日

 

勘验(检查)笔录填写说明

1、勘验(检查)时间:

勘验(检查)的起迄时间。

2、勘验(检查)地点:

勘验(检查)的标的物所在地点。

3、天气情况:

勘验(检查)时的实时天气状况,如晴、多云、阴、雨等。

4、当事人个人、当事人单位名称:

两项不能同时填写。

5、勘验(检查)机构:

填写水行政处罚机关授权组织勘验检查的机构。

6、勘验检查人:

指水行政处罚机关派出的两名以上具有水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应包括记录人。

7、记录人:

应是勘验检查人之一。

8、勘验检查情况:

应填写:

1)勘验检查的简要经过;2)参加勘验检查人员,以及当事人是否到场;3)勘验检查内容、范围和方式;4)勘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数据等内容。

如果有附图、照相、录像等资料的,应在此作出说明,并且要与记录内容相一致。

文书空白部分应填充空白符号或记明“以下空白”字样。

勘验笔录应现场制作并要求当事人签名。

当事人对勘验检查结果同意的,可以写明“以上情况属实”;表示不同意的,要请当事人说明理由。

当事人拒绝签字的,执法人员要在笔录上注明情况,并请在场人见证。

当事人如果是单位的,委托参加人应签字,并要求单位盖章。

当事人如果是个人只是委托参加人到场的,注明当事人与委托参加人的关系。

9、现场有见证人的,应邀请见证人签字证明情况。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勘验图

↑北

 

绘制日期:

勘验人:

      制作人:

当事人(或委托参加人):

 日期:

见证人:

住所地:

      日期:

 

勘验图填写说明

1、房屋、土地及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应制作勘验图,用于反映和说明违法行为标的物的地点、位置、面积(长、宽)、标高、与参照物体的相对位置距离等直观状况。

勘验图可作为勘验(检查)笔录的附件,也可单独作为执法文书使用。

2、绘制日期:

填写年月日。

3、勘验及制作人:

勘验人不少于2人,制作人是其中1人。

4、当事人如果是单位的,委托参加人应签字,并要求单位盖章。

当事人如果是个人只是委托参加人到场的,注明当事人与委托参加人的关系。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审批表

案由

当事人情况

 

采取证据先

行登记保存

的理由、依据和方式

 

承办人(签名):

年月日

执法机构

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执法机关

负责人意见

 

(执法机关印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水保存通[]号

当事人

住所地

因的行为,涉嫌违反了

第条第款规定。

为进一步进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和《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自年月日起对你(单位)有关证据物品(详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水保存物[]号)先行登记保存。

以上证据物品存放在,由负责保管。

在保存期间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毁或者转移。

附: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水保存物[]号)

(印章)

年月日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水保存物[] 号

编号

物品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当事人(签名)  见证人(签名)    

承办人员(签名)    

年月日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审批表

案由

当事人情况

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情况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建议

 

承办人(签名):

年月日

执法机构

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执法机关

负责人意见

 

(执法机关印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审批表填写说明

1、保存情况:

标的物名称、型号、数量,保存地点、时间、方式、保存人等。

2、处理建议:

1)需要进行技术检验或者鉴定的送交检验或者鉴定;2)依法应当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移送有关部门;3)依法需退还当事人的,退还当事人。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水保存处[]号

当事人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和《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本机关年

月日作出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水保存通[]

号)载明的作为证据保存的物品,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

2、

3、

4、

请于年月日前到领取所登记保存的物品。

如到期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如移送有关部门或者进行检验或送鉴的,上段内容改为:

特此通知)

(印章)

年月日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退还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水保存物退[]号

编号

物品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接收人(签名)见证人(签名)   

承办人员(签名)    

 

年月日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移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水保存物移[]号

编号

物品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承办人员(签名)   见证人(签名)   

接收单位(印章)接收人(签名)

 

年月日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采取扣押(暂扣)措施审批表

案  由

当事人情况

 

物品名称、数量及规格

理由、依据、方式

 

承办人(签名):

年月日

执法机构

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执法机关

负责人意见

 

(执法机关印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采取扣押(暂扣)措施审批表填写说明

1、理由、依据和方式:

1)理由:

不采取扣押措施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2)依据:

扣押的法律依据;名称、条、款及具体表述;3)方式:

写明扣押地点具体地址及看管措施;采用原地或异地保存等。

扣押一般应在原地保存,在原地扣押可能妨害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者对扣押措施不利的可以异地扣押。

2、物品名称、数量、规格:

见扣押(暂扣)物品清单。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扣押(暂扣)通知书

水扣[]号

当事人

住所地

你(单位)的行为,涉嫌违反了

的规定,依据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的有关物品(详见《扣押(暂扣)物品清单》水扣物[]号)予以扣押(暂扣)。

以上物品扣押(暂扣)在,由

负责保管。

物品在采取扣押(暂扣)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隐匿、销毁或转移。

如不服本通知,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或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通知不停止执行。

附:

《扣押(暂扣)物品清单》(水扣物[]号)

(印章)

年月日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扣押(暂扣)物品清单

水扣物[]号

编号

物品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当事人(签名)见证人(签名)   

承办人员(签名)    

 

年月日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解除扣押(暂扣)审批表

案由

当事人

情况

扣押(暂扣)的情况

扣押(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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