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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网上申报填写指南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

填写指南

 

莱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填写指南

 

一、申报流程…………………………………………………2

二、变更申报说明……………………………………………3

三、注册说明…………………………………………………3

四、表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填写说明……………………6

五、表二(申报单位生产基本情况)填写说明………………9

六、表三(申报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填写说明……………………………………………………………10

七、表四(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填写说明……11

八、表五(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管理情况汇总)填写说明…………………………………………………………………14

九、审查备案说明………………………………………15

一、申报流程

登陆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网站主页,进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具体申报工作流程为:

1、申报单位登陆申报系统注册;

2、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申报表》并上传提交;

3、安监局网上审查;

4、通过安监局网上审查后,申报单位打印纸质《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安监局;

5、安监局收到申报单位上报的纸质《申报表》后,当场开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并将《申报表》归入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二、变更申报说明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原则上每年申报一次,一般于每年1月底前完成相关申报。

发生下列情况的,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申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申报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注册及说明

企业进入系统后,显示以下画面。

【用户名】和【密码】栏不用填。

首先在【企业】前面点“·”(一般此处已默认),点击【注册】后显示以下画面

【所属辖区】

1、按照申报作业场所所在的辖区,依次填写省、市、县(市、区);

2、申报单位有多个作业场所且跨区(县)的,依照申报主体申报所在辖区,在“所属辖区”栏中选取相应区域。

【企业编号】

使用组织机构编码,包括下划线“_”共10位字符,今后作为用户名进行登陆。

上述生产经营单位集团公司、总公司、总部所属独立生产经营的作业场所(二级或三级生产经营单位)有组织机构代码的,填写代码;没有代码的可按照集团公司、总公司、总部职业安全健康部门的安排填写编码(10位数字或字符)。

【企业名称】

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名称填写。

没有注册名称的,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规定填写。

企业名称中有括号“()”或“·”时候,应使用全角符。

四、表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填写说明

【单位名称】申报注册的名称自动填到本栏。

【建厂日期】年:

4位数字;月、日:

均为两位数字。

【单位注册地址】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地址填写,没有注册地址的,按照实际地址填写。

【作业场所地址】如与注册地址不一致,按实际作业的地址填写,须注明区县、乡镇或街道、门牌号或作业场所地点;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先填写所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名称,再填写单位的详细地址。

如有多个作业场所且跨区(县)的,或多个作业场所在同区(县)且不同位置的,以申报主体合并申报时,在【作业场所地址】栏中分别填写地址,并注明作业场所名称。

【法定代表人】申报主体不是法人的,填写单位(部门)负责人。

【选取行业】从行业、大类、中类下拉框依次选取(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填写。

【上属公司(或主管单位)】从下拉式菜单中对应选取:

按照集团公司、总公司、总部归属选取国资委企业;部委企业选取“其它”;省属或省管企业均选择“省属企业”。

为上述企业服务的企业也选择“其它”。

【企业年度产值】、【资产总额】均为上年度底统计数字。

【注册类型】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生产经营单位注册类型或实际现状。

从下拉式菜单中对应选取: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负责人】职工总数在5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填写。

申报单位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的部门均属【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职业卫生负责人电话】须填写办公电话和手机。

【在岗职工人数】【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数】【职业病累计人数】【接触职业危害岗前、岗中、离岗体检人数】【参加职业危害培训总人数】人员范围均包括申报单位在册人员、与申报单位存在事实劳务关系的从业人员、及申报单位外协人员。

【农民工人数】指与申报单位存在事实劳务关系、及外协人员中的本地籍与外地籍农业户口人员(不包括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在册从业人员的农业户口人员)。

【参加职业危害培训总人数】包括培训机构培训和生产经营单位自己培训的人数。

◆需要填写人员数字的栏目,均为上一年度底统计数据。

【填报人联系电话】同时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

五、表二(申报单位生产基本情况)填写说明

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做过检测评价的,可按照出具的相关评价报告(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检测评价报告)内容进行填报。

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做过检测评价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报。

【主要原、辅材料】、【主要中间产品】、【主要产品、副产品】主要指化学性毒物的物质。

【主要中间产品】指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不对外销售,且作为下道生产工序原料的物质。

连续化、密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单独储存的中间产品,可不填写。

外购的主要中间产品需填写。

【副产品】包括废气、废液、固体废弃物等。

【年用量、年产量单位】主要为千克/年(kg/y)、吨/年(t/y)或立方米/年(m3/y)。

填写数量后,须标明计量单位。

★数据须在20分钟填完,并保存。

超过20分钟,系统认定数据不保存,系统提示“用户没有登入”。

六、表三(申报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填写说明

◆作业场所名称:

主要指生产作业人员直接从事操作或者经常停留、且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

一般具体到车间、工段或生产线。

【作业场所名称】该作业场所名称将被表四和表五调用。

有多个车间、工段、生产线的应分别列出。

有多个作业场所且跨县(市、区)的,或者有多个作业场所在同一县(市、区)且不同位置的,在以申报主体合并申报时,各作业场所需注明具体位置。

(此类情况对应表一填报的【作业场所地址】)。

【本场所的工艺描述】简要描述该作业场所工作过程中采用的工艺和方法,从而产生的职业危害。

以能跟踪(追踪)相应职业危害产生源或发生源。

向安监局提交纸质《申报表》备案时,后附工艺流程图。

七、表四(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填写说明

 

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做过检测评价的,可按照出具的相关评价报告(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检测评价报告)内容进行填报。

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做过检测评价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报。

【所在的作业场所】由表三自动生成。

【职业危害因素】该内容将被表五调用。

1、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进行查找选择。

涉及115种之外的危害因素,直接填写并报送纸质《申报表》。

2、申报单位的研发中心需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

3、申报单位的产品质量检验等实验室一般无需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

4、混合物按其实际成分分别选择填写。

【职业危害因素来源】主要填写产生或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工艺或装置。

【设备状态】指产生或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设备的密闭情况,分为全密闭、半密闭、敞开式。

【操作方式】指产生或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设备或工序的自动化、机械化程度等情况,分别选取“自动化”、“机械化”、“手工操作”。

机械化兼手工操作的,就低选择“手工操作”。

【是否隔离】按照实际情况填。

【接触人数】指上年度底统计的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数,包括在册人员、存在事实劳务关系的从业人员(包括劳务公司派遣人员)。

【现场浓(强)度】填写近期的最新检测结果。

没有检测的可暂不填。

现场浓(强)度的指标与计量单位按照相关职业卫生标准填写。

“指标(数值)”TWA和STEL中,如有超标的应填写超标值。

噪声为“dB”,粉尘和化学物质为“毫克/立方米”。

【工程防护设施】指用于控制和消除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或装备。

名称按湿式作业、密闭、通风、除尘系统、净化装置、吸声、隔声、屏蔽等填写。

没有工程防护设施的,填写“无”。

【个体防护用品】指针对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配备防护用品的情况。

名称按普通防护服(鞋、帽、眼镜、手套);防酸碱防护服、防毒口罩、防毒面具;防噪耳塞、耳罩、防声帽;防尘口罩、防尘防护服;防辐射服、防辐射围裙等填写。

没有配备个体防护用品的,填写“无”。

【接触人数】、【现场浓(强)度】必须填写半角数字,系统不认全角数字。

八、表五(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管理情况汇总)填写说明

◆表五填写的数据均为上年度底统计数据。

统计人员范围均包括单位在册人员、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人员、及外协人员。

【职业危害因素名称】由表四自动调用到本栏。

【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危害培训人数】、【体检人数】、【职业病人数】、【调离岗位人数】均指接触此类危害因素人数。

【职业病人数】指该作业场所上年度确诊为职业病的从业人员数。

【调离岗位人数】指该作业场所上年度在职业病健康体检中发现异常或职业病禁忌症,调离本作业场所的从业人员数。

【培训机构】、【体检机构】、【培训日期】、【体检日期】填写近期培训、体检的日期。

没有培训、体检的可空不填。

九、审查备案说明

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表如未能通过安监局网上审查的,省、安监局将在审查意见中简述原因。

申报单位应在申报表退回之日起15日内将修改后的电子申报表再次上传。

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表如通过安监局网上审查的,申报单位应在申报表通过审查之日起15日内将纸质《申报表》后附工艺流程图并盖章后,报送安监局职业健康科(工商贸科)备案。

要求:

2011年6月份以前全部申报完毕,同时完成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申报/监管系统(http:

//60.212.40.116/)的填报.

职业病场所(因素)检测机构:

莱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

徐科长电话:

2801006)、山东世通职业安全环境监测评价有限公司莱州分公司(地址:

府前街300号市经信局南楼,联系人:

王经理电话2172262)

体检机构:

莱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2801018,联系人:

孙主任)

新申报单位完成时限:

2011年6月20日前

新申报单位备案完成时限:

2011年7月30日前

2010年已经完成备案的,需要按规定重新申报的单位,从2011年7月至12月20日前。

具体地址:

莱州市光州东路278号4楼莱州市安监局工商贸科(职业健康科)

联系人:

蔡希东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建厂时间

 

单位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作业场所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类型

 

行业分类

 

主管单位

 

企业年度产值(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是否有专门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职业卫生管理人数

 

填报类别

 

变更原因

 

在岗职工总人数

 

其中:

女工

 

农民工

 

参加职业危害培训总人数

 

接触职业危害总人数

 

其中:

女工

 

农民工

 

职业病累计人数

 

新增人数

 

疑似人数

体检总人数:

岗前

 

岗中

 

离岗

 

申报人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二、申报单位生产基本情况

主要原、辅材料

主要中间品

主要产品、副产品

名称

年用量

单位

名称

年产量

单位

名称

年产量

单位

三、申报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

序号

作业场所

四、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机构

序号

职业病危害

因素名称

作业场所

危害来源

设备

状态

操作

方式

是否

隔离

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

浓(强)度

工程防护设施

个体防护用品

总人数

女工数

农民工人数

有(名称)

有(名称)

五、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管理情况汇总表

培训机构

体检机构

序号

职业病危害

因素名称

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

职业卫生培训人数

上年度体检人数

体检发现职业病患者人数

调离岗位人数

总人数

女工

农民工

岗前

岗中

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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