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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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住宅小区智能化施工质量监理
实施细则
上海新光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二00四年二月
1•专业工程特点
2.编制依据
3.监理工作流程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住宅小区智能化施工质量监理
实施细则
1.专业工程特点: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介绍)可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编写:
1.1工程的规模较大、结构较复杂、技术难度大;
1.2施工现场狭窄、施工组织困难;
1.3工期紧,需要采取赶工措施;
1.4专业性强,或设计要求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2.编制依据: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
2.1监理规划
2.2施工组织设计
2.3本工程施工设计及说明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5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6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7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8GB13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2.9GB5011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2.10GB50169-95《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2.11CECS72-97《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设计规范》
2.12GB50200-9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2.13CA/T-94《保安电视监控工程技术规范》
2.14CDB31/21P-1998《建筑物智能化系统验收规范》
2.15GB50199-94《民用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2.16GB50303-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仃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2.18GB50198-94《民用闭路监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2.佃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20BJ08-16-99《涉外建设项目安保电视系统设计规范》
3.监理工作流程
修改
不同意
设备开箱检查内容:
*柜箱、监测、监视器件型号、规格、数量等箱内物品与清单相符
*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岀厂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等
*另部件、元器件、备件是否完备,进口商检报告(如有)
*外观质量
调试方案(大纲)报审
承包商
调试方案(大纲)报审
监理丄程师
消防报警控制器,共用天线、监控、监视、监测原件等调试、测试、试验
设备开箱验收
业主、承包商
监理工程师
验收结果
不
合
供货方解决
安装现场验收
承包商
监理工程师
验收结果
不
合
和格
通知整改
设备安装报验
承包商
安装质量验收
监理工程师
合格
设备安装质量中间验收签证
监理工程师
不合格
单体电气调整试验及测试及调试记录
承包商
按规定进行复测(或现场旁站监测),抽
测或审定试验报告
监理工程师
复测结果
电气设备联调试验
业主、承包人、设计院、监理工程师
安装现场交接验收内
容:
*土建施工是否竣工,地坪门窗,墙面防静电地板接地等是否符合安装要求;
*柜箱基础是否符合安装要求;
*预埋件、预留孔是木处人宀>1士TFg缶
口符合安装要求
合安装要求
返工
设备内部缺陷由供货方及生产厂家解决
返修或退货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根据本工程的监理合同,确定土方施工质量的目标值)
4.2施工质量监控要点
4.2.1周界报警系统:
住宅小区为防范非法翻越围墙和栅栏安装该系统。
周界报警系统前端设备为
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其受气候影响实际探测距离为其有效值的70%
4.2.1.1系统全面设防无盲区和死角,双光束同时遮挡即报警。
4.2.1.2系统报警定位准确和记录在案。
421.3报警响应时间w2S,并与声光探照灯联动。
4.2.1.4必须采取交叉安装方式,同一处安装二组指向相反的发射式接收装
置,交叉间距为0.3m。
421.5入侵探测器装在围墙、栅栏上端时,则最下一光束与顶端保持150mm间距。
4.2.1.6安装在围墙、栅栏上端外侧时,应与其外侧保持150〜200m间距。
4.2.1.7转角围墙可按切线方向安装或落地装在墙内侧h=0.3m处。
4.2.2电视监控系统
住宅小区主要出入口、停车场(库)出入口安装该系统。
电视监控系统前端设备为镜头光圈能自动调节,并具有超动态,供低照度功能的摄像机,为防止电磁干扰,电缆应敷设在接地良好的金属或金属桥架内。
4.2.2.1摄像机的视场角能覆盖整个被监视的各部位,电源由控制室引专线统一供电操作,如距离较远,则应与控制室为同相可靠电源。
4.2.2.2应尽量避免逆光设置。
422.3支架(电动站)应稳定牢固并固定建筑物上。
4.2.2.4室外安装时须加置防护罩。
4.225图象质量应不低于4级要求(可觉察但并不令人讨厌)能识别人员的面部特征及出入车辆的车牌号码。
4.2.3楼寓对讲系统
住宅小区的居民住宅楼栋口设置该系统。
楼寓对讲系统在楼栋口设置对讲电控防盗门和对讲电控主机,在住宅内安装具有控制开锁功能的对讲电控分机。
4.2.3.1主机与分机间经按键接通后能实现双方通话,话音清晰,不应有振鸣现象
4.2.3.2室内分机安装高度控制在F+1.45m左右。
4.2.3.3电控门锁预埋线盒应埋设在上楼梯台阶一侧门框墙中高1.5m左右
4.2.3.4防盗门使用的交流电源其端子与金属外壳的绝缘电阻,正常环境玄200MQ,湿热条件下玄5MQ。
4.2.4住户报警系统:
住户为防止非法翻越窗户、阳台和破门入侵盗窃安装该系统。
住户报警系统由入侵探测器,紧急报警(求助)装置,防盗报警控制器和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及传输线组成。
室内探测器有超声波多普勒探测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及被动红外线探测器等数种,多是利用超声波、微波被动红外线接收被人体移动而反射的频率变化和物体产生的红外热辐射电平变化来发出报警。
4.2.4.1壁挂式微波被动红外双鉴探测器:
⑴安装高度宜距地2.2M左右,视场中心轴线与可能入侵的方向成45°角左右;
⑵其视窗不应正对强光源和阳光直射的地方;
⑶被动红外探测器附近及视场内不应有湿度快速变化的热源(暖气、火炉、
电加热器、空调出风口等)其防区内不应有障碍物;
⑷双鉴探测器要将二个报警信号共同送到“与门”电路触发报警(避免误报警)0
4.2.4.2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⑴应安装在门、窗开合处(拉手内侧150mm干簧管应固定在门窗框上,磁铁块装在门、窗扇上,二者应对准、间距应保持可靠动作;
⑵微动开关应装在门、窗合页处,门、窗一开即动作;
⑶普通磁控开关不宜装在钢铁物件上,会削弱磁性,缩短寿命,可采用专用钢门磁控开关;
⑷不允许装在靠近门轴一端(微动开关除外)也不能装在距门轴最远端。
4.2.4.3紧急报警(求助)装置:
⑴按钮宜装在客厅或卧室隐蔽可靠处,便于操作的部位;
⑵按钮应带有防误触发措施,触发后能自锁,复位时须采用人工操作的方式。
4.2.5中心控制室
将周界报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住户报警系统用传输线联络成网,送至中心控制室。
中心控制室应配置中心报警控制主机,能监视和记录入网用户向中心发送的各种信息,能对监控目标进行监视及图像切换及镜头光圈控制、焦距调
整并进行录像。
4.2.5.1备用电源能在主电源断电时自动切换,确保24小时供电。
4.2.5.2中心控制室的强弱电线输送要分开敷设。
金属管二端宜有塑料护圈保护传输线防割破,非金属管材要采用阻燃材料。
425.3敷设在多尘、潮湿场所的管线管口要作好密封处理。
4.2.5.4传输线要统一线色:
红色线为电源线,黑色线为接地线,黄色线为共同信号线,白色线为地址信号线,绿色线为控制线。
425.5传输线要标明起讫点,并做好标记和线号便于辨认。
425.6传输线和接线盒(仪器设备)要具有防拆、报警保护和开路、短路报警保护。
425.7导线的绝缘电阻应用500v兆欧表进行测试,阻值应玄20MQ。
425.8监控设备的背面、侧面与墙的间距控制玄0.8m,利于维修。
425.9接地要良好,以防干扰和雷击,联合接地其电阻值应〉1Q独立接
地其电阻值〉4Q。
4.2.5.10专用接地干线用截面玄16mm的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整个系统的技术安全防范产品均须具备三证:
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生产登记批准书。
5.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5.1监理工作的方法
5.1.1审核技术文件、报告和报表
5.1.1.1审批施工调试方案,核实与控制施工调试准备工作质量;
5.1.1.2审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设备、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确保工程质量有可靠的物质基础;
5.1.1.3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工序交接检查(自检)、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等文件、资料,以确保和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
5.1.1.4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等的技术鉴定书,审批其应用申请报告,确保新技术应用的质量;
5.1.1.5审核与签署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等。
5.1.2指令文件与一般管理文书
5.1.2.1停工指令:
(根据合同中建设单位对监理的授权)出现下列情况总监
下达停工指令:
⑴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
⑵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
⑶隐蔽工程未经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者。
A•使用的原材料、设备、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认可;
B.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
5.12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
当出现违反设计图纸、合同要求、工艺标准、操作规程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行为时,监理工程师可下达该项指令;
5.1.2.3工程变更单:
严格工程变更、修改程序,工程所有的变更除设计单位主动提出的工程变更外均须监理审查,并经有关方面研究确认其必要性后,再
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交由监理对变更的费用和工期
作出评估和协调,再签发工程变更单;
5.1.3现场监督和检查
5.1.3.1检查的内容:
施工前准备工作的质量、工序施工中的跟踪监督;
5.1.3.2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
巡视、旁站、平行检查(根据合同要求);
5.1.3.3现场检验的方法:
目测、量测、试验。
5.1.4规定质量监控工作程序:
规定监理、承包方必须遵守的质量监控程序,如工程验收程序、工序交接验收工作程序等;
5.1.5根据工程需要,召开本专业专题会议,作好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
5.1.6利用支付手段:
(根据合同要求)支付满足合同图纸及规范要求的工程师同意的工程量。
5.2监理工作的措施:
5.2.1组织措施:
审核质量安保体系、人员网络结构,审核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证,数量配置是否满足工程需要,保证责职到位,质保安保体系运转正常。
5.2.2技术措施:
审查承包单位上报的施工方案,并按审批的方案执行;
5.2.3经济措施:
审核已完合格工程量及相应的付款报告,严格控制费用增加;
5.2.4合同措施:
根据合同要求核查是否达到规定的质量标,落实合同责任,
保证合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