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检测校准结果的质量保证和能力验证程序》1204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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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检测校准结果的质量保证和能力验证程序》1204要点

B/0

2012.6.18

罗国甘

秦睿

秦睿

REV/M.S.

版次/修改状态

IMPLEMD

DATE

生效日期

COMPILER

编写

CHKDBY

审核

APPRODBY

批准

MODIFI-

CATION

修改

APPRODBY

批准

GANSUELECTRICPOWERRESEARCHINSTITUTE

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

文件编号:

GDK/SYS-2012/B29-5.9

检测/校准结果的质量保证和

能力验证程序

版权所有COPYRIGHT

1 目的

为监控检测/校准结果质量的有效性,对本院检测/校准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监控。

为按照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和CNAS相关认可规范的规定参加能力验证和利用能力验证结果,并按要求向CNAS报告其参加能力验证的信息,证明本院申请认可和已获认可的技术能力,特制定本程序文件。

2 范围

适用于本院检测/校准结果内部质量监控(含自行组织实验室间比对)计划的制定、监控方法的选择、质量监控的实施,以及质量监控结果的评价和利用。

适用于本院参加的CNAS能力验证活动,包括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制定、记录要求、能力验证结果利用,以及不满意结果的处理措施。

3 职责

3.1技术主管

3.1.1批准参加CNAS能力验证/测量审核计划,保证质量监控所需的资源。

3.1.2批准参加CNAS能力验证/测量审核的报告。

批准对CNAS能力验证/测量审核不满意结果的处理措施。

3.1.3技术主管负责本程序文件的有效性。

3.2各专业部门技术负责人

3.2.1组织本部门内部质量监控计划制定、审核、实施、结果评价以及不满意结果的处理。

审核参加CNAS能力验证/测量审核申请表和计划表。

3.2.2批准内部质量监控报告。

3.3监督员

3.3.1负责制订与所监督的检测/校准有关的内部质量监控计划.。

3.3.2审核质量监控报告;

3.3.3负责分析、制定对不满意结果的处理措施。

3.3.4经常性地浏览CNAS网站()能力验证专栏,制定《参加CNAS能力验证/测量审核计划申请表》,以及《参加能力验证/测量审核计划表》,并组织实施。

3.3.5组织制定对CNAS能力验证/测量审核不满意结果的处理措施。

3.3.6组织实施CNAS能力验证/测量审核不满意结果的处理措施。

3.4各专业部门检测/校准人员

3.4.1具体实施CNAS能力验证/测量审核计划,具体实施内部质量监控计划;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3.4.2参加制定对CNAS能力验证/测量审核不满意结果的处理措施。

3.4.3参加并实施CNAS能力验证/测量审核不满意结果的处理措施。

3.4.3编制内部质量监控报告。

3.5各专业部门文档管理员员归档保存能力验证/测量审核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负责归档保存质量监控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4 工作程序

4.1检测/校准结果的质量保证

4.1.1自行组织实验室间比对

4.1.1.1当不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测量审核时,本院应制定实验室间比对计划,与已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比对。

4.1.1.2每年年初,质量监督员根据本专业检测/校准工作特点、选择已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进行实验室间比对。

在与比对实验室充分讨论和沟通后,确定比对所用的比对标准或比对物品,编制本专业SYS/B29-02《参加实验室间比对一览表》。

4.1.1.3检测/校准人员应严格按照计划要求进行实验室间比对。

具体操作参见GDK/SYS-2012/C6-KF-02《本院推荐使用的测量结果质量保证方法》。

4.1.1.4检测/校准人员应做好相关质量监控记录,并编写SYS/B29-03《质量监控记录》和SYS/B29-04《质量监控报告》。

4.1.1.5其他实验室(不是CNAS承认的能力验证提供者)组织的比对,如果邀请本院参与,可以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参加,并遵循其规定。

试验人员应做好相关记录,并由文档员归档保存比对的全部资料和记录。

4.1.2内部质量监控计划

4.1.2.1本院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内部质量监控:

(a)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或次级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内部质量监控;

(b)利用相同或不同的方法进行重复检测/校准;

(c)对保留样品的再检测或再校准;

(d)某一样品不同特性结果的相关性分析;

4.1.2.2每年年初,质量监督员根据本专业检测/校准工作特点、类型和工作量大小等具体情况,选用合适的质量监控技术,组织编制本专业年度SYS/B29-01《内部质量监控计划》报专业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技术主管批准实施。

4.1.2.3对于使用了不同型号设备、多台相同设备和/或不同方法对于同一项目(或参数)出具数据的,应在内部质量控制中制定仪器设备比对计划。

4.1.2.4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应包括内部校准的检测/校准项目。

4.1.3内部质量监控的实施

4.1.3.1检测/校准人员应严格按照计划要求进行实验室间比对。

具体操作参见GDK/SYS-2012/C6-KF-02《本院推荐使用的测量结果质量保证方法》。

4.1.3.2检测/校准人员应做好相关质量监控记录,并编写SYS/B29-03《质量监控记录》和SYS/B29-04《质量监控报告》。

4.1.4质量监控报告、评价和结果利用

4.1.4.1每项质量控制计划完成之后,监督员审核SYS/B29-04《质量监控报告》,对监控结果进行分析评价。

技术负责人给出质量监控评审结论。

4.1.4.2质量监控结果满意的项目,应持续保持其检测能力。

4.1.4.3质量监控结果不满意的项目,技术管理者应组织有关人员查找原因,并执行GDK/SYS-2012/B10-4.9《不符合检测/校准工作控制程序》和GDK/SYS-2012/B11-4.11/12《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4.1.4.4质量监控结果不满意时,技术负责人应立即停止在相关项目的校准证书/检测报告中使用CNAS的认可标识。

只有在实施纠正措施取得满意结果后,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方可恢复使用认可标识。

4.1.4.5质量监控结果临界的项目,应及时提出实施预防措施,执行GDK/SYS-2012/B11-4.11/12《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以防止出现错误的检测结果。

4.1.5质量监控记录

各专业部门文档管理员保存所有质量监控的记录。

4.2能力验证活动

4.2.1参加CNAS能力验证/测量审核的工作计划

4.2.1.1制定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工作计划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a)认可范围所覆盖的检测方法;

(b)人员的培训、知识、经验及其变动情况;

(c)内部质量控制情况;

(d)检测结果的用途;

(e)检测技术的稳定性等。

4.2.1.2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本院初次申请认可或申请扩项认可的每个子领域应至少制定1项能力验证计划。

与本院认可有关的子领域参见附录(注意,应随时根据CNAS-AL07:

《CNAS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进行更新)。

4.2.1.3在获准认可之后,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本院应当遵循附录所列的子领域和频次规定制定能力验证计划。

对于附录中未列入的子领域,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在每个认可周期内应至少制定1次能力验证计划。

4.2.1.4对于使用了不同型号设备、多台相同设备和/或不同方法对于同一项目(或参数)出具数据的,其中应至少应制定一台设备或一种方法的能力验证计划,并在内部质量控制中制定仪器设备比对或方法比对计划。

4.2.1.5对于多场所的情况,在申请认可或扩项认可时,每个检测/校准的场所能力验证计划的制定,遵循本程序文件条款4.2.1.2的规定;获得认可之后,计划的制定遵循4.2.1.3条款的规定。

4.2.1.6如果条件允许,本院能力验证计划可以包括参加国际合作组织,如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欧洲认可合作组织(EA)等开展的能力验证计划或CNAS专项能力验证计划。

4.2.1.7本院的高级技术人员、设备、方法标准、认可范围或影响其能力的其他方面发生重大变化时,应补充制定参加能力验证计划,以证明本院的能力。

4.2.1.8监督员经常性地浏览CNAS网站()能力验证专栏,收集CNAS能力验证计划,严格执行上述条款的规定,组织制定实验室参加的CNAS能力验证/测量审核计划,填写SYS/B29-05《参加CNAS能力验证/测量审核计划申请表》,以及填写CNAS《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CNAS-WI21-01/02和CNAS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的《测量审核申请表》。

4.2.1.9各专业部门技术负责人汇总本专业上报的申请表和报名表,上报技术主管任批准。

技术主管负责与CNAS能力验证计划组织实施机构和CNAS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联系沟通,获得确认和回复,并按规定缴纳有关的能力验证/测量审核费用。

4.2.1.10各专业部门技术负责人根据条款4.2.1.8和条款4.2.1.9的信息,编制实验室SYS/B29-06《参加能力验证/测量审核计划表》,上报技术主管批准。

4.2.2CNAS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的实施

4.2.2.1技术主管及时将SYS/B29-06《参加能力验证/测量审核计划表》向管理层和能力验证/测量审核计划试验人员进行通报。

4.2.2.2管理层人员和试验人员应充分了解并遵守CNAS能力验证/测量审核规则和有关规定,提供能力验证/测量审核所需的任何信息和资料,为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工作提供方便。

4.2.2.3参加能力验证/测量审核的试验人员应根据SYS/B29-06《参加能力验证/测量审核计划表》和CNAS能力验证/测量审核的要求,进行充分的技术准备,包括(需要时)进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4.2.2.4参加能力验证/测量审核的试验人员严格按照CNAS能力验证/测量审核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测量数据和测量结果,并做好相关记录。

4.2.3能力验证/测量审核结果不满意时应采取的措施

当能力验证/测量审核项目的结果不满意,或结果不能符合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时,除实施条款4.2.4.4之外,本院应采取如下措施:

4.2.3.1技术主管应立即暂停在相应项目的证书/报告中使用CNAS认可标识。

只有在验证纠正措施有效之后,技术主管才可批准恢复使用CNAS认可标识。

4.2.3.2本院对不满意结果的纠正措施和验证活动必须在180天(自收到能力验证结果报告之日起计)内完成。

4.2.3.3保存纠正措施产生的全部记录,以备以后由CNAS现场评审组检查。

4.2.4能力验证/测量审核结果利用

对所有能力验证/测量审核项目的结果,包括满意结果、临界结果和不满意结果,质量主管应编制SYS/B29-07《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测量审核结果一览表》,及时向管理层和全体人员通报。

4.2.4.1满意结果的利用

能力验证/测量审核项目的结果满意表明本院该项目的能力得到保证,应继续保持其能力。

4.2.4.2临界结果的利用

能力验证/测量审核项目的结果虽然满意,但是,处于临界状态并接近不满意结果。

这种情况表明本院该项目的能力有可能得不到保证,应引起管理层和试验人员关注,并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GDK/SYS-2012/B11-4.11/12《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2)分析原因:

相关专业部门重新检查该项目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如果进行了不确定度评定),逐项检查各个测量不确定度分量,尤其应重点检查较大不确定度分量。

例如:

(a)检查测量方法是否正确,测量条件是否满足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

(b)检查所用仪器设备是否正常,是否满足技术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

(c)检查重复性引起的不确定度分量,并采用格拉布斯准则检验是否有异常值(参照GB/T4883《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正态样本离群值的判断和处理》)。

(3)针对上述原因分析和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包括(如果需要)可以再次参加CNAS组织或承认的能力验证,或参加测量审核,或与已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比对,以验证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4)提出预防措施报告,确保该项目能力得到保证。

(5)保存预防措施产生的全部记录。

4.2.4.3不满意结果的利用

能力验证/测量审核项目的结果不满意,应引起管理层和试验人员的高度重视,并采取以下纠正措施:

(1)启动GDK/SYS-2012/B10-4.9《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程序》和GDK/SYS-2012/B11-4.11/12《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2)分析原因:

相关专业部门重新检查该项目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如果进行了不确定度评定),逐项检查各个测量不确定度分量,尤其应重点检查较大不确定度分量。

例如:

(a)检查测量方法是否正确,测量条件是否满足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

(b)检查所用仪器设备是否正常,是否满足技术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

(c)检查重复性引起的不确定度分量,并采用格拉布斯准则检验是否有异常值(参照GB/T4883《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正态样本离群值的判断和处理》)。

(3)针对上述原因分析和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包括再次参加CNAS组织或承认的能力验证,或参加测量审核,以验证预防措施的有效性,直到获得满意结果。

(4)提出整改措施报告,并由质量主管将纠正措施情况和已获得满意结果通报CNAS。

5 相关文件

5.1《不符合检测/校准控制程序》GDK/SYS-2012/B10-4.9

5.2《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GDK/SYS-2012/B11-4.11/12

5.3《CNAS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CNAS-AL07

5.4《能力验证规则》CNAS-RL02

5.5《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正态样本离群值的判断和处理》GB/T4883

6 记录及报告

6.1《内部质量监控计划》SYS/B29-01/□□□□-□□□□

6.2《——年参加实验室间比对一览表》SYS/B29-02/□□□□-□□□□

6.3《质量监控记录》SYS/B29-03/□□□□-□□□□

6.4《质量监控报告》SYS/B29-04/□□□□-□□□□

6.5《参加CNAS能力验证/测量审核计划申请表》SYS/B29-05/□□□□-□□□□

6.6《参加能力验证/测量审核计划表》SYS/B29-06/□□□□-□□□□

6.7《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测量审核结果一览表》SYS/B29-07/□□□□-□□□□

6.8《质量控制图》SYS/B29-08/□□□□-□□□□

【根据需求使用部门编制:

不规定格式】

6.9CNAS《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CNAS-WI21-01/02

6.10《测量审核申请表》CNAS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提供

内部质量监控计划

记录编号:

SYS/B29-01/□□□□-□□□□序号:

专业部门名称:

试验室名称:

序号

质量监控编号

项目名称和参数

所采用的监控方法

(选择相应方法前打√)

实施时间

监控结果

(相应结果前打√)

备注

1

有证标准物质

设备比对人员比对

留样再测其他

满意

失控

临界预防

2

有证标准物质

设备比对人员比对

留样再测其他

满意

失控

临界预防

3

有证标准物质

设备比对人员比对

留样再测其他

满意

失控

临界预防

4

有证标准物质

设备比对人员比对

留样再测其他

满意

失控

临界预防

5

有证标准物质

设备比对人员比对

留样再测其他

满意

失控

临界预防

6

有证标准物质

设备比对人员比对

留样再测其他

满意

失控

临界预防

编制人(监督员)/日期:

审核(技术负责人)/日期:

批准(技术主管)/日期:

年参加实验室间比对一览表

记录编号:

SYS/B29-02/□□□□-□□□□序号:

序号

质量监控编号

项目名称

和参数

比对标准/物品

组织方

(专业部门)

参加实验室

比对日期/

试验人员

比对结果满意

/不满意/有问题

比对结果

处理状况

1

2

3

4

5

6

编制人(监督员)/日期:

审核(技术负责人)/日期:

批准(技术主管)/日期:

参加CNAS能力验证/测量审核计划申请表

记录编号:

SYS/B29-05/□□□□-□□□□序号:

序号

能力验证/测量审核计划名称

计划编号

参加时间

组织方

参加

项目名称

依据方法

标准编号

所用仪器

设备名称

仪器设备

编号

试验人员

是否认可

经费

1

2

3

4

5

6

编制人(签字):

年月日

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名):

年月日技术主管批准(签名):

年月日

参加能力验证/测量审核计划表

记录编号:

SYS/B29-06/□□□□-□□□□序号:

序号

能力验证/测量审核计划名称

计划

编号

参加

时间

组织方

参加项目名称

依据方法标准编号

所用仪器设备名称

仪器设备编号

试验

人员

结果满意/不满意

/有问题

结果处理状况

是否认可项目

1

2

3

4

编制人(签字):

年月日

质量监控记录

记录编号:

SYS/B29-03/□□□□-□□□□序号:

部门名称

质量监控编号

项目名称和参数

所用监控方法

有证标准物质设备比对人员比对

留样再测其他实验室间比对

比对标准/物品

名称

型号

序号

所用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序号

环境条件

温度:

℃相对湿度:

RH

试验记录

(测得量值)

yi1

yi2

yi3

测得量值的扩展不确定度U95

试验日期

试验人员(签名)

核查人员(签名)

说明

实验记录(cdlz)栏要求:

测得量值yi由几次测量给出应当与技术标准规定的一致,不能随意增加或减少测量次数。

质量监控报告

记录编号:

SYS/B29-04/□□□□-□□□□序号:

部门名称

质量监控编号

项目名称和参数

所用监控方法

有证标准物质设备比对人员比对

留样再测其他实验室间比对

启动时间

完成时间

负责人

参加人

质量监控结果

原始记录编号:

测量结果:

扩展不确定度U95:

原始记录编号:

测量结果:

扩展不确定度U95:

En

质量监控结果分析评价:

 

编制:

日期:

审核(监督员):

日期:

质量监控评审结论:

 

技术负责人签名:

日期:

备注:

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测量审核结果一览表

记录编号:

SYS/B29-07/□□□□-□□□□序号:

申请专业部门名称

能力验证/测量审核

计划名称

计划编号

计划组织实施机构

及联络信息

参加的测试/

测量项目名称

(含认可说明)

列出参加的具体项目名称:

未认可项目名称:

已认可项目名称:

可能涉及的

测试/测量方法

 

所用仪器设备

(名称、型号、编号、

技术指标)

实验室测量结果不确定度U(k2)

(如果需要给出)

校准项目的最佳测量能力(最小不确定度k2)为U

(仅参加校准计划专业部门填写)

报名时间

年月日

实施时间

年月日

试验人员

费用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名):

年月日

技术主管批准(签名):

年月日

说明:

(1)每一个能力验证/测量审核计划填写一张申请表。

(2)若实验室已认可范围内包含某个计划中的全部或部分测试/测量项目,应全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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