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分路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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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分路监理规划
柘皋镇柳分路工程
工
程
建
设
监
理
规
划
书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日期:
2009.7.22
芜湖阳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柘皋镇柳分路工程
2.工程地点:
柳分路上
3.工程建设期:
4.工程内容:
道路
5.质量目标: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目标;无使用功能质量通病
6.建设单位:
巢湖市柘皋镇人民政府
二、监理内容
1.施工阶段监理。
在工程施工中进行工程投资、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控制,抓好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有关参与建设各方的全面协调工作,确保工程高质量按时完工。
配合建设单位搞好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和工程结算工作。
1.1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全体系。
1.2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施工图技术交底,负责审核施工设计技术交底的记录。
1.3负责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等有关工作。
1.4审核承包商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商的资质。
1.5督促、检查承包商按图施工,禁止违章施工。
当危及工程质量与安全时,有权下达停工令,并出具书面通知,督促限期整改。
1.6随时抽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负责分项分部工程核各项隐蔽工程的检查签证,组织各专业有关部门参加竣工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和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1.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技术措施的实施,并对事故处理后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8审查工程材料品种、数量、规格和进价,并做好统计工作。
1.9检查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构件和设备的规格、质量,确保其符合规范和设计封样要求,进行验收把关,并交付承包商保管使用。
1.10审核设计变更,控制工程预算造价的增减。
1.11监督各方对合同的履行,协调承包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1.12参与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13参与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争议。
1.14督促并检查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按档案馆存档要求收集和整理图纸、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在竣工后检查竣工资料,并移交业主。
1.1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16协助组织和参与检查项目交付使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17业主委托的其他有关监理业务工作。
2.保修阶段的监理。
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分清责任,提出方案,协调有关方的工作,督促承包方按时进行工程维修,确保保修阶段的质量。
三、监理指导思想和目标
1.指导思想
我公司将派出监理经验丰富,专业人员齐全的现场监理机构,以“廉、礼、实、精、细、严”为宗旨,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根据指定的以及适合的专业技术规程和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谨慎而勤奋的履行监理服务。
监理机构将以系统的机制,健全的组织结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手段,严格的规范化方法和工作程序,接受业主的委托,从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出发,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监理人员将根据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合同、安全、信息、组织协调等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标准化的监督监理,最大限度地实现业主的投资效益,以一流的监理服务质量来满足业主的要求。
监理机构严格按照“诚实、守信、公正、公平、科学”的准则执业,做到“两全”“四不”,即全心全意为工程建设服务,全力以赴搞好工程监理;不以权谋私,不能虚作假,不行贿受贿,不违法违纪。
2.监理的服务目标
2.1监理服务总目标
2.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等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和建设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科学化、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按照ISO9001质量控制体系的要求,以一流的监理服务质量来满足业主和公司的内部要求。
2.1.2以工程项目目标管理为中心,通过一系列的监理手段和监理措施使建设项目顺利达到验收标准,创造优质产品,最大限度满足业主的服务要求。
2.2监理的控制目标
2.2.1投资控制目标:
要有效地利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在规定的投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控制,使工程项目的实际总投资不大于该项目的计划投资。
在监理工作中认真做好以下几点:
2.2.1.1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力求减少变更费用。
2.2.1.2 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
2.2.1.3 做好现场经济签证工作。
2.2.1.4 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节约投资,努力实现实际发生费用不超过计划投资。
2.2.2进度控制目标: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并检查其落实情况。
做好工程进度动态控制工作,协调参与工程建设的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预防并处理好工期索赔,以求实际施工进度达到计划施工进度的要求,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2.2.3质量控制目标:
质量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通过对质量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工程各工序的质量目标,形成施工企业质量自检体系和监理抽检的两级质量保证体系,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保证质量总目标的实现。
在质量控制中,强调事前控制为主,组织搞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做好对进场材料、设备的检查工作,确保工程材料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把好每一道工序质量关口,使每道工序都符合有关规范和质量标准。
做好隐蔽工程的旁站监理和检查验收工作;监督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和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2.2.4合同管理目标:
督促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执行监理委托合同;以合同各款为标准,以公平、公正的立场,协调各方关系,规范合同方的行为,齐心协力保证工程建设。
2.2.5信息管理目标:
采用动态管理,定期检查承包单位实施进展情况;做好各种文件的记录,按时填报各种报表、报告,保持与业主的联系。
及时做好各工序的质量评定和资料的归档工作;用计算机处理全部信息,确保竣工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性。
2.2.6组织协调
监理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参与建设各方签订的合同,协调参与项目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统一认识,齐心协力,实现建设项目的总目标。
在三控两管一协调中,要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要把监理工作的重点放在事前控制上,在制定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时,对工程建设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必须有超前考虑和预测,制定相应投资、质量、进度的预控措施,并积极主动的采用动态控制,做好事前有预测,事中有监督控制,事后有补救的综合管理措施。
2.2.7安全控制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应当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安全生产。
做到文明施工,无责任伤亡事故。
3.保修阶段监理目标
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坚持回访制度,组织有关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分清责任并进行处理。
四、监理依据
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国家、安徽省和市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和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3.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和其他设计文件。
4.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工程概(预)算书及其它有关文件。
5.监理合同及业主认可的有关监理工作文件。
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1-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
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9.《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0.《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11.《市政工程建设监理手册》
12.《市政工程施工监理实用手册》
1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手册》
14.《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
15.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
16.合同预算及说明
五、监理组织机构
为满足本工程监理目标质量控制要求,我们拟在现场设置由质量优良、类似工程监理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项目监理部。
监理部设置造价工程师、合同及资料管理专业人员、安全管理工程师。
监理人员分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三级管理,每个监理专业均严格按有关规定以及业主要求进行配备,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业主在工程施工高峰,可适当增派监理人员。
现场监理机构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核心的质量控制体系,监理机构所有人员的专业资质,满足或高于业主招标文件和相关规定要求。
监理工程师全面熟悉并掌握监理控制目标的各个环节,并对各监理控制目标实施有效分解。
在业主支持下,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与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密切结合,确保各监理控制目标的实现。
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如图框所示:
1.监理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建立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内容如下:
1.1监理机构主要职责:
1.1.1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1.1.2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
1.1.3组织图纸会审,参加设计交底。
1.1.4主持或参加有关会议,并协调各方面关系。
1.1.5检查、落实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材料的进出场情况。
1.1.6审查承包商的开工申请,签署开工令。
1.1.7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随时检查验收进场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材料质量。
1.1.8对隐蔽工程、分项或分部工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查验收并确认,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1.1.9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方,协助制定和审查事故处理方案并监督其实施。
1.1.10审查因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随时向业主报告。
1.1.11定期对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差距并协助制定调整进度计划。
1.1.12审核承包商的交工报告,组织竣工初验合格后,向业主和质量监督部门提交工程质量评估。
1.1.13协助业主进行工程计量,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
工程竣工后协助业主审查竣工结算。
1.1.14审核承包商在保修期内对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实施情况。
1.2监理机构具有的主要权利:
1.2.1在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受监理工程独立进行监理。
1.2.2查阅受监工程的有关文件。
1.2.3参加业主和承包商召开的有关工程会议。
1.2.4制止各个质量与性能不合格建材、构配件和设备进场。
1.2.5对工程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
1.2.6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和未进行验收的隐蔽工程拒绝进行计量。
1.2.7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有权要求承包商改正,情况严重时,报告业主同意后可下达停工指令,调整不称职的施工人员,直至建议更换承包商。
1.3监理机构具有的主要义务:
1.3.1按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监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
1.3.2更换总监和专业监理人员时应经业主同意后更换。
1.3.3定期向业主书面报告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情况。
1.3.4及时向承包商转达业主提出指令和有关设计文件。
1.3.5及时转达承包商对业主提出的要求、建议和意见。
1.3.6按合同文件规定及时办理工程验收、工程计量和支付等签认手续。
2.监理人员的义务
2.1对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并定期向单位报告工作。
2.2明确监理机构职能分工和岗位责任。
2.3总监主持编写《监理规划》,负责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4审核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
2.5组织监理工作会议,签发监理机构有关文件,下达有关部门指令文件。
2.6审批承包商申报的有关申请报告和报审表。
2.7组织编制并签发监理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
2.8组织审查承包商的交工申请和组织竣工前检查。
2.9组织实施工程项目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2.10组织整理工程竣工监理资料,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等进行全面总结,并编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3.监理人员应履行主要职责
3.1项目总监理工程的职权范围
3.1.1根据业主委托与授权负责和组织项目监理工作。
3.1.2根据监理合同主持和制定《监理规划》并监督《监理实施细则》的实施。
3.1.3协助业主组织有关方对施工图纸、施工图概预算进行审定,监督指导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
〈三控、一管、一协调〉。
3.1.4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改进意见。
3.1.5审查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实施,并按取得的经济效益提出奖励意见。
3.1.6审查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处理。
3.1.7主持处理合同执行中重大争议、纠纷,组织处理重大索赔。
3.1.8做好有关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
3.1.9审核签署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3.1.10审查工程结算书、审核签署工程款支付申请。
3.1.11审核并签署竣工资料,组织初验。
3.1.12审核并签署项目监理档案资料。
3.1.13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3.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权范围
3.2.1在总监领导下,掌握项目情况,清楚本专业监理特点和要求。
3.2.2具体负责组织本专业的监理工作。
3.2.3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总监不在现场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协调会。
3.2.4处理本专业有关问题并及时向总监报告。
3.2.5建立并逐日填写本专业监理工作日志。
3.2.6审查本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开工申请和开工条件。
3.2.7核签工程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
3.2.8监视施工现场,对重要的关键工序要组织人员重点监理,组织重要分项(部)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
3.2.9组织处理与本专业有关的一般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一般性索赔。
3.2.10核签工程付款申请,参加工程结算资料的审核。
3.2.11负责本专业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等的成文和签发。
3.2.12负责本专业对外通知、备忘录、报表、报告等的成文和签发。
3.2.13负责整理本专业有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参加工程验收。
3.2.17定期向总监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报告。
3.3监理员的职责范围
3.3.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熟悉项目情况,了解本专业(三控、一管、一协调)的基本要求,参入具体工作。
3.3.2按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预算。
3.3.3按工程进度或部位,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
3.3.4定期巡视检查工程质量、工程进度、随时纠正质量问题提出建议。
3.3.5按专业监理师安排,对重要部位施工和关键工序实行重点监理。
3.3.6按规定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进行开箱检查和验收。
3.3.7按规定对进场整理和检查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
3.3.8听从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方案
质量控制主要抓好影响工程质量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的控制工作,对监理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
监理的中心任务是将本工程项目预定的质量目标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分解,随时定期对估计有可能影响各目标实现的诸多因素、风险进行分析、论证,及时向有关各方提出相应预防和保证措施,以使各目标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干扰减轻至最小程度。
1.1 质量目标规划与分解
1.1.1 质量目标规划
本工程是为村村通道路项目,为了提升农村交通便利,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建议将本工程建设成全优工程、精品工程。
1.1.2 质量目标分解
1.1.2.1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分解
根据质量目标规划,本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目标为优良工程。
要确保工程质量总目标的实现,必须将工程质量总目标进行分解,设置质量控制点,严格控制施工中每道工序的质量
本工程主要为道路内容。
质量总目标为优良。
1.1.2.2 道路工程质量目标分解
道路工程共分测量放线;路基;道路基层;道路面层;路侧石、缘石;人行道;护坡、护底、挡土墙;水井、支管八部分,其中测量放线质量目标为合格,其他分项质量目标为优良。
道路工程质量目标分解(附表一)
工程名称质量总目标工 序质量目标主 控 项 目
测量放线合格高程控制点、平面控制点
路基优路基填挖、调平整型
稳压、找补整形
碾压成型
道路基层优基层料及摊铺
调平整形、稳压、找补整形、
碾压、养生
道路面层优路用材料质量、混合料施工配合比检测和试验、施工质量、竣工验收
路侧石、缘石优顺直度、缝宽、
顶面标高
人行道优材料、基层压实
平整、纵横缝顺直
护底、护坡
测量放线、
施工质量、
1.2 质量控制体系:
为确保实现质量目标,监理工作必须做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工作。
同时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有效地监控。
因此,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是质量控制的基础和前提。
质量控制体系由质量控制组织结构、质量控制资源、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控制过程四大基本要素组成。
1.2.1 质量控制组织结构
为满足本工程质量控制的要求,我们拟在现场设置由服务质量优良、类似工程监理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机构设置道桥专业监理组、给排水及监理组、造价专业监理组、合同、安全专业监理员三级管理,每个监理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业主要求进行配备,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业主提出的要求,可在施工高峰或有关专业适当增派监理人员。
现场监理机构以总监理工程师为核心质量控制体系,监理机构所有人员的专业资质,满足或高于业主招标文件和相关规定要求。
监理工程师全面熟悉并掌握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并对各分部、分项工程、专业工种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在业主支持下,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与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密切结合,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1.2.1.2 监理机构应具有的主要职责、权利、义务如下:
1.2.1.2.1 编写《监理大纲》、《监理规划》、《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1.2.1.2.1.2 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
1.2.1.2.1.3 组织图纸会审,参加设计交底。
1.2.1.2.1.4 主持或参加有关的会议,并协调各方面关系。
1.2.1.2.1.5 检查、落实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材料的进场情况。
1.2.1.2.1.6 审查承包商的开工申请,签署开工令。
1.2.1.2.1.7 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随时检查验收进场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材料质量。
1.2.1.2.1.8 对隐蔽工程、分项或分部工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查验收并确认,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1.2.1.2.1.9 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确定事故的责任方,协助制定和审查事故处理方案并监督其实施。
1.2.1.2.1.10 审查因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并随时向业主报告。
1.2.1.2.1.11 定期对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差距并协助制定调整进度计划。
1.2.1.2.1.12 审核承包商的交工报告,组织竣工初验合格后,向业主和质量监督部门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2.1.2.1.13 协助业主进行工程计量,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
工程竣工后协助业主审查竣工结算。
1.2.1.2.1.14 审核承包商在保修期内对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实施情况。
1.2.1.2.2监理机构具有的主要权利:
1.2.1.2.2.1在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受监工程独立进行监理。
1.2.1.2.2.2查阅受监工程的有关文件。
1.2.1.2.2.3参加业主和承包商召开的有关工程会议。
1.2.1.2.2.4制止各种质量与性能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
1.2.1.2.2.5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和未进行验收的隐蔽工程拒绝进行计量。
1.2.1.2.2.6当工程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
1.2.1.2.2.7对不符合要强的施工有权要求承包商改正,情况严重时,报告业主同意后可下达停工指令,调不称职的施工人员,直至建议更换承包商。
1.2.1.2.3监理机构具有的主要义务:
1.2.1.2.3.1按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监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
1.2.1.2.3.2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人员进应经业主同意后更换。
1.2.1.2.3.3定期向业主书面报告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工程投资等情况。
1.2.1.2.3.4及时向承包商转达业主提出指令和有关设计修改文件。
1.2.1.2.3.5及时转达承包商对业主提出的要求、建议和意见。
1.2.1.2.3.6按合同文件规定及时办理工程验收、工程计量和支付等签认手续。
1.2.1.3监理人员应履行的主要质量职责如下:
1.2.1.3.1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2.1.3.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质量控制分工和岗位质量职责。
1.2.1.3.1.2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严格把关质量控制程序和质量控制措施,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质量控制工作。
1.2.1.3.1.3严格审查承包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并提出审查意见。
1.2.1.3.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质量控制工作,根据工作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
1.2.1.3.1.5主持监理会议和质量专题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重要质量文件和指令。
1.2.1.3.1.6审定承包商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重点审查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
1.2.1.3.1.7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2.1.3.1.8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2.1.3.1.9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季报、年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质量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等。
1.2.1.3.1.10调节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2.1.3.1.11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商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重大质量问题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亲自处理,有权签发工程暂停令。
1.2.1.3.1.12审核签署承包商提交的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
1.2.1.3.1.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
1.2.1.3.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2.1.3.2.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1.2.1.3.2.2负责本专业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1.2.1.3.2.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质量控制工作。
1.2.1.3.2.4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涉及本专业质量控制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1.2.1.3.2.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1.2.1.3.2.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情况报告,对重大质量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1.2.1.3.2.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1.2.1.3.2.8负责本专业质量控制方面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季报、年报和质量专题报告。
1.2.1.3.2.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2.1.3.2.10负责每日进行施工质量巡查,及时发现质量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2.1.3.3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2.1.3.3.1在专业监理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质量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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