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第三部分.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7470489 上传时间:2023-01-24 格式:DOCX 页数:33 大小:36.7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第三部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第三部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第三部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第三部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3页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第三部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第三部分.docx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第三部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第三部分.docx(3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第三部分.docx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第一章评标办法

第二章资格后审

第三章补遗书及答疑纪要

 

第一章评标办法

一、总则

(一)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鼓励充分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

(二)评标监督

招标人接受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一)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并签署“评标专家承诺书”(详见附件);

2、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

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熟悉相关文件资料;

(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

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

招标文件及本办法中未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议记录、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如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4、资格后审(如有,详见“第二章资格后审”);

5、初步评审;

(1)开标后,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书面开标记录以及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初步评审表的形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相关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初步评审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按下列程序进行评审:

(4.1)对投标报价的填报是否齐全,项目内容是否明确,价格构成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审核,判定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4.2)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如果数字表示的数额和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②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③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4.3)评标委员会对在投标报价审核中发现的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应当书面向投标人提出询问。

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6、技术部分评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评审见后);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并按技术部分评审表设定的评审内容进行评审。

(2)评标委员会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评为不合格,不再进入商务标评审,其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待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商务部分评审。

7、商务部分评审(详见“四、六种评标办法”);

8、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9、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告;

10、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结束。

(二)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

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确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发现某评标委员会成员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

3、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己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

4、由招标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三、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

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评标过程中招标人的代表不得发表超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倾向性或引导性的言论,如关于投标人的考察等情况。

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应充分发挥个人技术能力、水平,依据招标文件独立进行评标工作。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否决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并将有关情况记录于评标报告。

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应当回避的评标活动主动提出回避;不得与任何投标人进行私下接触,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5、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六种评标办法

[以下六种评标办法中,第

(一)、

(二)、(三)种统称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第(四)、(五)、(六)种统称为“综合评估法”。

招标人根据《关于贯彻执行<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冀建市〔2008〕82号)要求及工程项目实际,选择一种评标办法。

]

(一)对总报价进行评审的评标办法

1、商务部分评审

(1)商务部分评审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可以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某些细节,以及对其投标报价依据予以说明,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如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依然存在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一步质疑。

投标人对这种进一步质疑应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评标委员会认为全部质疑都得到澄清、说明。

(2)确定投标总报价平均值

有效投标总报价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平均;有效总报价不足6家(包含6家)时,都参与计算投标总报价平均值。

投标总报价的合理范围为:

投标总报价平均值的95%-105%(此范围可根据当地价格水平自主确定)。

2、确定中标人

方法一:

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总报价在合理范围内,且最接近投标总报价平均值的

(96%-99%)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方法二:

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总报价在合理范围内,次低报价投标人为中标人。

(二)对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进行评审的方法(从最低投标价起评)

1、商务部分评审

(1)商务部分评审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可以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某些细节,以及对其投标报价依据予以说明,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如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依然存在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一步质疑。

投标人对这种进一步质疑应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评标委员会认为全部质疑都得到澄清、说明。

(2)评审程序

①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修正;

②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进行询问;

③对投标人的经校核的投标报价汇总比较,并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④确定评标控制线。

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报价分别以其平均值(有效投标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价平均)的(96%-98%)作为评标控制线;

⑤对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进行详细评审。

包括主要分项及单价的一致性以及实体消耗的合理性,分部分项单价、主要措施项目费用和其他项目报价构成的合理性,报价与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一致性。

对低于评标控制线以及可能低于成本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报价,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进行比较、分析和书面询问,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⑥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书面澄清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⑦认定低于成本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报价。

将不采信的澄清说明和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报价,认定低于成本并写明理由、签字确认;

⑧废除投标总报价被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

⑨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被否决的,评标委员会应对次低排序投标人的报价按照上述程序进行评审。

以此类推。

(3)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的认定

投标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费用和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措施项目费用之和,超过总报价的(3%-5%),视为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

2、确定总报价低于成本的计算方法

(1)总报价的计算方法

即有效投标人的总报价(如果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的平均值。

有效投标人指通过了初步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的,并且没有被评委按招标文件其他规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人。

(2)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费用和措施项目费用占总报价比例计算

①先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每一项占总报价的比例计算出来

计算方法用该项各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在计算时,该项被评委会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报价不参与平均,如果剩余报价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除以总报价,得出每一项的比例。

②低于成本分部分项费用占总报价的比例的确定

将每一投标人,低于成本分项占总报价的比例合计,即该企业被评委认定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累计比例。

③低于成本措施项目费用占总报价比的计算

措施项目报价平均值(在计算时,被评委会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报价不参与平均,如果剩余报价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除以总报价,得出被认定低于成本的措施项目费用占总报价得比例。

3、确定中标人

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报价,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经评审后,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的合理最低投标总报价投标人为中标人。

(三)对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进行评审的方法(从次低投标价起评)

1、商务部分评审

(1)商务部分评审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可以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某些细节,以及对其投标报价依据予以说明,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如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依然存在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一步质疑。

投标人对这种进一步质疑应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评标委员会认为全部质疑都得到澄清、说明。

(2)评审程序

①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修正;

②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进行询问;

③对投标人的经校核的投标报价汇总比较,并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④确定评标控制线。

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报价分别以其平均值(有效投标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价平均)的(96%-98%)作为评标控制线;

⑤对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进行详细评审。

包括主要分项及单价的一致性以及实体消耗的合理性,分部分项单价、主要措施项目费用和其他项目报价构成的合理性,报价与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一致性。

对低于评标控制线以及可能低于成本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报价,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进行比较、分析和书面询问,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⑥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书面澄清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⑦认定低于成本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报价。

将不采信的澄清说明和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报价,认定低于成本并写明理由、签字确认;

⑧废除投标总报价被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

⑨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人的投标被否决的,评标委员会应对第三低排序投标人的报价按照上述程序进行评审。

以此类推。

(3)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的认定

投标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费用和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措施项目费用之和,超过总报价的(3%-5%),视为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

2、确定总报价低于成本的计算方法

在计算总报价、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报价平均值时,首先要剔除投标总报价最低投标人的各项报价,再按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1)总报价的计算方法

即有效投标人的总报价(如果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的平均值。

有效投标人指通过了初步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的,并且没有被评委按招标文件其他规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人。

(2)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费用和措施项目费用占总报价比例计算

①先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每一项占总报价的比例计算出来

计算方法用该项各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在计算时,该项被评委会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报价不参与平均,如果剩余报价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除以总报价,得出每一项的比例。

②低于成本分部分项费用占总报价的比例的确定

将每一投标人,低于成本分项占总报价的比例合计,即该企业被评委认定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累计比例。

③低于成本措施项目费用占总报价比的计算

措施项目报价平均值(在计算时,被评委会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报价不参与平均,如果剩余报价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除以总报价,得出被认定低于成本的措施项目费用占总报价得比例。

3、确定中标人

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报价,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经评审后,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的合理最低投标总报价投标人为中标人。

(四)合理次低价为评分基准价的方法

1、评分方法和评分原则

(1)评分方法

①技术标与商务标评分标准按百分制。

商务标和技术标单项评审因素得分按计分人的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加权平均计算。

②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分后,按下式计算总分

p=k1p1+k2p2

p为总得分;p1技术标得分,p2为商务标得分,k1、k2为对应的权数取值。

(2)评分原则

①评标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进行;

②对企业信誉评分在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不得提出企业或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高就得分高的要求;

③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④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⑤有下列情况之一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视为弃权:

计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最低分的;计分明显不合理的;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其他违反本评标办法未按规定要求计分的。

2、技术部分评审

(1)技术部分的得分权重占总得分的(不高于40%)。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对于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评审,应当注重新科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以及节能降耗和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环保措施的评审。

(3)通过阅审,根据具体的评分标准对各子项进行评分,记入评分计分表的相应栏目中。

并将各子项先进、合理性及存在问题以及扣分原因写在评标计分表的对应拦目中。

评标委员会成员就以上各项评分的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

(4)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100分)

序号

评分标准

满分

评分标准

得分

1

施工部署及现场

平面布置

科学合理

较科学合理

一般

缺项

2

施工方法及主要

技术措施

科学合理

较科学合理

一般

缺项

3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科学合理

较科学合理

一般

缺项

4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措施

科学、可靠、可行

较科学、可靠、可行

一般

缺项

5

企业上一年度获得省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情况

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

没有

投标项目经理近三年创建省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情况

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

没有

6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

措施

科学、可靠、可行

较科学、可靠、可行

一般

缺项

7

项目经理资历情况

素质、资历高

素质、资历较高

一般

缺项

8

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

素质、资历高

素质、资历较高

一般

缺项

9

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

使用计划

科学、可靠、可行

较科学、可靠、可行

一般

缺项

11

新科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及

效果

科学、可靠、合理

较科学、可靠、合理

一般

缺项

12

施工节能降耗主要措施

科学、可靠、可行

较科学、可靠、可行

一般

缺项

13

成品及半成品

保护措施

科学、可靠、可行

较科学、可靠、可行

一般

缺项

注:

1、每项内容只允许打一次分,超出时打分无效;缺项得零分,评委应对每项写明评分或扣分理由。

未按本规则打分无效;

2、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要,调整评分内容及标准。

3、商务部分评审

(1)商务标部分的分值权重占总得分权重的(不低于60%)。

(2)对经初步评审合格及技术部分合格的投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进行评审。

①商务部分中投标报价的评审包括总报价、分部分项报价、措施项目报价。

②评标委员会应对包括报价分析说明资料、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

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单价构成和水平是否合理;

有无严重不平衡报价、有无漏报项目;

从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角度,对工程内容是否完整,施工方法是否正确,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工料机消耗及费用、利润的确定是否合理,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价格是否合理,有无具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等方面进行重点评审。

③商务部分评审过程中,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进行询问,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依据说明,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如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依然存在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一步质疑。

投标人对这种进一步质疑应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评标委员会认为全部质疑都得到澄清、说明。

(3)评审程序

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评分,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修正;

②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进行询问;

③确定评标控制线。

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报价分别以其报价平均值(有效投标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价平均)的(96%-98%)作为评标控制线;

④对低于评标控制线以及可能低于成本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报价,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进行比较、分析和书面询问,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⑤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书面澄清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⑥认定低于成本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报价。

将不采信的澄清说明和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报价,认定低于成本并写明理由、签字确认;;

⑦废除投标总报价被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

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的费用之和,达到总报价的(3%-10%),总报价被认定为低于成本。

⑧确定评分基准价;

⑨对商务标投标报价部分进行评分。

(4)评分内容

①商务部分评分包括总报价、分部分项报价、措施项目报价评分三部分。

总报价分值权重占商务标分值的(不得高于40%),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分值权重占商务标分值的(不得低于50%),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值权重占商务标分值的(5%-10%之间)。

②总报价、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和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别按百分制进行评分。

③商务标得分=总报价得分×权重+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得分×权重+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得分×权重

(5)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

①分部分项清单报价评分(标准分100分)

各分部分项分值按照该分项合价的平均值(有效投标超过7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值计算平均值)占全部分部分项合价平均值和的比重进行分配,分值为该项标准分。

综合单价填报0、未填报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报价得0分。

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合理次低的分部分项价格为评分基准价,得该项标准分。

其他投标人填报的分项综合单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3%-5%)的分值,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2%-4%)的分值,减完为止。

②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评分(标准分100分)

被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措施项目报价得0分。

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合理次低的价格为评分基准价,得措施项目报价的标准分。

其他投标人填报的措施项目报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3-5%)的分值,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5%-8%)的分值,减完为止。

③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分100分)

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合理次低的报价为评分基准价,得投标总报价的标准分。

其他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总报价每高出或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分(3-5分),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分(2-4分),减完为止。

4、投标人诚信分值(政府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工程施工项目使用)

投标人诚信分值满分10分。

依据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按照插入法计算,做为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5、评审的有关规定

(1)对于明确要求单独列明的规费以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等,评标委员评审时应核查是否列项并符合规定标准或额度。

对于降低税金、规费以及前款费用额度或标准的报价,按总报价低于成本对待。

(2)经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该分项报价低于成本:

①当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明显低于评标控制线标准、基价或市场价格时,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单价组成中低价格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的相关说明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的;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承诺供应证明资料,为非生产厂家或未取得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出具的,或材料承诺供应证明资料不能说明降价理由的;

③任何费用出现负报价的。

(3)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或不正当竞争,应当否决其投标:

①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不可竞争或不可降低标准、价格的规定进行竞标的;

②投标人分部分项报价中,报价超过评标控制线200%的属于不平衡报价。

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分部分项价格之和达到自己投标总报价的4%的;

③投标人措施项目项目费用占自己总报价的比例超过20%的;

④当投标人计取的企业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投标人不能提供企业测算分析资料,包括测定方法、时间、地点等证明材料的;

⑤措施项目费用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的价格组成和计取标准,计入投标价格的;

⑥材料承诺供应证明资料弄虚作假的。

6、确定总报价低于成本的计算方法

(1)总报价的计算方法

即有效投标人的总报价(如果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的平均值。

有效投标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语学习 > 英语学习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