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文本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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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文本版
劳动合同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天津飞宇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印制
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保证在过去的学习、工作中,无任何不良行为记载,向公司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责任。
二、本人保证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时与其它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未曾签署竞业限制协议或未在竞业限制期内。
三、单位已向本人告知,且本人已知悉如下内容:
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等与本人工作相关的事宜。
四、本人承诺入职后,将谨慎、勤勉地履行职务,服从公司管理,遵守劳动纪律,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做有损公司利益之事。
五、本人已阅收公司发放的《劳动关系管理制度汇编》: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员工奖惩管理规定》、《服务期管理办法》、《解除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员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管理办法》、《员工退休、退职管理办法》、《劳动争议申诉与调解管理办法》、《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等公司规章制度,并承诺入职后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和履行。
承诺人:
年月日
劳动合同书
甲方:
住所:
邮编:
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邮编:
居住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EMAI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款确定: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自 年 月 日至法律规定或允许的终止情形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如系初次用工,本合同期内试用期为个月,自年 月 日起算。
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但应向乙方说明理由;乙方在试用期内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
(三)如系初次用工,双方所约定的合同起始之日即为约定用工之日,乙方应按约定之日到岗;逾期未到岗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招聘损失,但双方确认延期的除外。
约定用工之日与实际用工之日不一致的,合同期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固定期限合同终止时间和试用期到期时间均按照实际用工日顺延或提前,该调整应符合法律规定。
(四)如系初次用工,乙方在试用期内如不符合以下录用条件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录用条件包括并不限于:
1、乙方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具有在乙方简历或员工信息登记表中所载的学历、资历、工作经验、工作业绩、劳动技能、职称、证书、资格或任职证书(明)、健康状况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所陈述信息均属真实;
2、乙方在试用期内完成并胜任甲方指定的工作任务;
3、乙方在试用期考核均取得合格以上评价;
4、在试用期内工作勤勉认真、无不正当缺勤;
5、适应甲方公司文化、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6、通过甲方新人培训考试;
7、其它: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从事甲方(机构)(工作内容)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履行甲方所聘任的职务、职位或指定的工作内容。
岗位聘期期满后未被续聘的,可应聘甲方其他职位,仍未获得聘任的,双方按照本条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及表现调整或重新指定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
(三)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协商或依法单方面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并因岗定薪。
(四)乙方的日常工作地为: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安排乙方出差,乙方应遵照执行。
三、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现行薪酬制度确定乙方税前月基础工资为人民币元(大写:
),试用期工资按以上数额的百分之八十计发,但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双方约定上述合同工资是乙方基本劳动报酬,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
(二)乙方其它津贴、奖金、福利等收入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确定。
(三)甲方于每月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当月工资。
(四)乙方工作岗位、职务或职级发生变化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工资报酬进行调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完成工作指标或任务;
2、乙方违纪受到处罚或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3、甲方薪资结构或制度调整;
4、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
5、符合法律法规、双方合同约定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其他情形。
(五)甲方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或外来劳动力综合保险。
甲方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的个人部分和个人所得税。
(六)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时,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七)乙方停工待岗或因不胜任工作而培训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基础工资为标准全额支付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双方协商该期间的劳动报酬,协商不成的,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基础工资的70%发放。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停工待岗的,工资支付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但如果乙方工作内容或相应岗位被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使用其他工时制的,则根据批准文件确定之日起执行。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不超过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工作时间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时间。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乙方工作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外无须支付加班费。
(二)乙方加班须按照甲方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经甲方批准或由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甲方按照法律规定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按照本合同约定工资作为加班工资基数计发乙方的加班工资。
未履行审批手续或加班申请未获批准的,自行在工作场所滞留包括处理工作均不视为加班。
(三)乙方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假、病假,年休假等假期,均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及国家和当地的法律法规执行及申请。
(四)乙方因工负伤、职业病及女员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等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甲方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甲方有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入司培训和岗位基础技能培训的义务。
乙方必须增强风险控制意识,严格遵守甲方的风险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五)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并进行公示。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服从上级指令;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遵守诚信原则,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甲方有权按国家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详见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中止和续订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续订等情形,双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处理。
如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本合同的约定内容与当地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相冲突的,则按照新法或当地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执行。
(二)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变更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在乙方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法定变更情形的,公司可以单方面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等合同条款,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排,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纪,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
合同变更仍视为本合同履行的一部分,不视为新一期劳动合同的订立。
其中,《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不能胜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2、不能完成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或劳动定额、业务指标的;
3、绩效考核不合格的;
4、被多次投诉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经查证属实的;
5、其它:
。
(三)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辞职的,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无法确认具体损失的,乙方以一个月工资(标准为乙方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全部收入)补偿甲方。
实际损失包括并不限于下述损失:
1、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公司临时安排在职替代人员的加班费和额外管理费;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其它直接经济损失。
(四)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拘留、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乙方连续超过三个月未提供正常劳动,且甲方未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双方劳动关系自未提供劳动之日起中止履行,直至劳动关系恢复履行或解除。
中止履行期间,双方互不承担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计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一方提出解除的,即行解除且互不承担补偿义务。
(六)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未能就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七)劳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双方仍未就劳动合同续订达成一致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的一个月后,双方虽仍未就劳动合同续订达成一致,但仍继续履行劳动关系、均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视为按本合同条件继续履行,合同期顺延一年。
(八)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甲方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如应支付乙方经济补偿的,依法于乙方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因乙方未按时办理工作交接,导致甲方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视为甲方违法。
(十)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的,甲方依法向乙方出具退工单或书面离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拒收或未提供真实送达地址的,导致未能及时办理的,不视为甲方违法。
八、专有服务和保密条款
(一)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或其本职工作相冲突、相关联的职务、职位、劳务及可能对甲方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乙方及近亲属均不得持有与甲方业务存在竞争性、关联性公司的股权(上市公司股票除外)。
违反本款,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须对其从甲方取得的工资、补贴、津贴、奖金、提成等任何收入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乙方其他员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承诺不泄露在甲方工作期间知晓的任何有关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无论是在甲方工作期间还是离职以后,保密期限为无限期(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保密信息已经进入公知状态)。
本条所指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甲方市场策略、客户资料、经济合同、劳动合同、在研项目、采购计划、供货渠道、销售计划和报表、财务、价格方案、分配方案(含工资奖金支付情况)、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技术档案、管理档案、业务函电等商业秘密。
九、知识产权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为完成工作任务或利用甲方物质条件完成的作品均属职务作品,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转让该作品。
本条所指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商标、专利、专有技术、数据库、任何发明、改进等(无论以上权利是否申请或可以注册)。
(二)乙方认可甲方为以上作品的初始所有人,协助办理有关登记、转让等手续,不可撤销的授权甲方为其代理人以其名义代理乙方签署所有文件及采取合法措施,乙方享有发明人署名权、甲方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十、培训与服务期
(一)甲方有权和有义务培训乙方,培训形式可为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外出培训等,乙方应认真参加培训。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订立书面培训合同。
未另行订立培训合同的,服务期为五年,自培训结束时起算;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培训费,其标准为:
在培训后服务每满一年按培训费用的20%递减,服务满五年的不再偿付;本款所指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会务费、学费、交通费、食宿费、脱产培训期乙方工资。
十一、合同后附随义务
无论本合同因何终止,乙方必须履行以下合同后义务:
A、立即停止以甲方名义从事一切活动,除甲方另行书面授权外;
B、向甲方全面的、无遗漏地交接其在甲方工作期间的任何活动资料、报告;
C、上缴全部资料、文档、图纸、磁盘、办公用品和甲方因工作需要为乙方出资配备的物品,包括乙方参与起草的一切文件;
D、结清所有财务帐目、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E、凡不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甲方可以不予办理退工手续和工资结算手续。
如涉及经济补偿金,在办理交接时一并结算。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公司申诉受理部门申诉;当事人对申诉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当事人也可以向甲方注册登记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十三、其他约定
(一)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无误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资历、工作经验、工作业绩、劳动技能、职称、证书、资格或任职证书(明)、健康状况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
如果因为乙方谎报或故意隐瞒重要资料导致甲方陷入任何法律上的纠纷,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保留对乙方的欺骗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乙方确认本合同所列其户籍地址、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准确无误,乙方确认劳动关系履行过程中的所有文件送达上述地址。
如有变化乙方应立即通知公司,否则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地址、Email寄送相关文件视为送达乙方。
(三)《劳动关系管理制度汇编》等公司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乙方承诺认真学习并遵守。
(四)本合同附件包括并不限于保密竞业限制协议、培训协议、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等,以上文件一经双方签署或公示,即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十四、合同及效力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中甲方签字盖章处须有甲方公章及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同时存在。
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收执二份,乙方收执一份,另一份归入乙方人事档案。
(三)乙方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约定内容,愿意遵守所有条款并自愿签署。
乙方签署本合同即确认已收到本合同原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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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页为签署部分,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