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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通用运行规程

 

供配电通用运行规程

 

编制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

 

江苏中压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1总则

1.1本规程适用于江苏中压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所维护的大型桥梁供配电设施。

配电站值班人员、维护人员均应严格按照本规程之规定进行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事故处理工作。

1.2本规程是大型桥梁供配电设施现场运行的依据。

配电站值班人员、维护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掌握并严格执行。

1.3公司分管生产的领导和维护项目部负责人均应熟悉本规程。

1.4从事配电站监控值班、维护的新人员,以及脱离运行工作三个月及以上的原有人员均须学习现场运行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5本规程每隔四年或如有设备变动应及时修订。

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如有认为有关条款需要修订时,值班人员、维护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提出,经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批准修改。

1.6引用标准

1.6.1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1.6.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及配电站部分)

1.6.3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1.6.4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572-95

1.6.5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GB/T15164-94

1.6.6高压断路器运行维护规程

1.6.7蓄电池运行规程

1.6.8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程

1.6.9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1.6.10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

1.6.11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

1.6.12地方电网调度规程

1.6.13变电运行管理制度

1.6.14江苏省电力公司无人值班配电站运行管理导则DLQ/SD-001-1999

1.7本规程如与国家有关规程相抵触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

1.8本规程解释权在公司技术部。

2操作管理

2.1电气设备的状态

2.1.1操作任务是将系统(或设备)由一种状态转变为另一种状态。

设备状态可分为:

2.1.1.1运行状态

设备的刀闸及开关都在合上位置,将电源至受电端的电路接通(包括辅助设备如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等)。

2.1.1.2热备用状态

设备只靠开关断开而刀闸仍在合上位置。

2.1.1.3冷备用状态

设备的开关及刀闸(如结线方式中有的话)在断开位置

2.1.1.3.1“开关冷备用”时,接在开关上的电压互感器高低压熔丝一律取下,高压刀闸拉开。

(接在线路上的电压互感器高压刀闸和低压熔丝一律不取下)

2.1.1.3.2“电缆线路冷备用”时,接在线路上的电压互感器高低压熔丝一律取下,高压刀闸拉开。

2.1.1.3.3“母线冷备用”时,该母线上电压互感器高低压熔丝一律不取下,其高压刀闸拉开。

2.1.1.3.4电压互感器与避雷器当其与刀闸隔离后,无高压闸刀的电压互感器当低压熔丝取下后,即处于“冷备用”状态。

2.1.1.4检修状态

设备的所有开关、刀闸均断开,挂好保护接地或合上接地刀闸时(并挂好工作牌,装好临时遮栏时),即作为检修状态。

根据不同的设备分为“开关检修”与“电缆线路检修”等。

2.1.1.4.1“开关检修”时,该线的开关与两侧刀闸拉开,开关与两侧刀闸间有压变的,则该压变的刀闸需拉开或高低压熔丝取下,开关操作回路熔丝取下,在开关两侧挂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并做好安全措施。

2.1.1.4.2“电缆线路检修”时,电缆线路的开关摇至试验位置,挂好接地线(合上接地刀)。

2.1.1.4.3“主变检修”时,在变压器各侧挂上接地线。

2.1.4.4“母线检修”时,母线从冷备用转为检修,包括母线压变改为冷备用或检修状态,在冷备用母线上挂好接地线。

“××母线从检修转为冷备用”是拆除该母线接地线(拉开接地刀闸),包括母线压变改运行状态。

2.1.5对不符合上述四种状态的操作,值班调度员应另行提出要求或发布操作指令。

2.2调度管理

2.2.1监控、操作人员、配电站值班人员必须服从供电部门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严守调度纪律,服从调度指挥。

2.2.2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操作指令,监控、操作人员必须立即执行,如监控、操作人员认为所接受的指令不正确时,应立即向值班调度员提出意见,由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决定该调度令的执行与撤消,当发令调度员重复其指令时,监控、操作人员必须迅速执行。

如执行该指令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电网的安全运行时,操作人员必须拒绝执行,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报告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直接领导人。

决不允许有无故拒绝执行调度指令,破坏调度纪律虚报或隐瞒情况的现象发生。

2.2.3凡属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如未得到供电部门值班调度员的指令,监控、操作人员、配电站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或改变其运行方式(事故处理应边处理边汇报)。

2.2.4供电部门调度管辖或许可范围内的设备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监控人员、配电站值班人员应立即汇报供电部门当值调度员。

2.3操作制度

2.3.1配电站的电气设备均应标明设备名称和编号,且字迹应清楚、醒目,不得重复。

新投入运行的设备需确定名称和编号或设备需变更名称和编号时,必须填写“设备变更及投入运行申请书”,报经维护主管部门(如属供电部门管辖的,还需其调度部门审查)批准。

无书面通知的,监控操作人员、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更改,模拟图必须始终保持与现场一致。

2.3.2所有电气操作必须执行以下要求:

2.3.2.1只有当值操作人员有权进行倒闸操作。

在事故处理或特殊检修时方允许非当值操作人员进行指定项目的操作。

2.3.2.2维修人员只能进行被修试设备的手动操作,需要进行不带一次电压的电动操作时,须由当值值班人员进行,并在工作结束后恢复原来状态。

2.3.2.3配电站的一切倒闸操作应由两人进行。

一般由操作值班人员操作,值班人员监护。

2.3.2.4倒闸操作应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及配电站部分)及有关规定进行,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

2.3.2.5操作时,不得做与操作无关的工作和交谈。

若听到调度电话铃声,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接听调度电话。

2.3.2.6更改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定值应根据“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定值通知单”和调度指令进行,并严格执行整定流程。

2.3.2.7监控、操作人员在接受调度指令时,应启用录音电话,互报单位和姓名,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录音、汇报和记录制度,并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发令、受令双方应明确发令时间和完成时间,以表示操作的开始和终结,并将时间记入值班记录簿内。

2.3.2.8调度同时预发两个及以上的操作任务时,必须按各个任务的操作程序依次进行操作,不得几个任务同时操作。

2.3.2.9操作中如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终止操作,并报告调度,经调度同意后,才能继续进行操作。

2.3.3配电站的倒闸操作一般应遵循以下“六要”:

2.3.3.1要有考试合格并经公布的操作人员名单。

2.3.3.2现场设备要有明显标志,包括命名、编号、铭牌、转动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

2.3.3.3要有与现场设备和运行方式符合的一次系统模拟图。

2.3.3.4要有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和统一的、确切的调度操作术语。

2.3.3.5要有确切的调度指令和合格的操作票。

2.3.3.6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设施。

2.3.4配电站的倒闸操作一般应正确掌握以下八步骤:

2.3.4.1操作人员按调度预先下达的操作任务正确填写操作票。

2.3.4.2经审票并预演正确。

2.3.4.3操作前明确操作目的,做好危险点分析和预控。

2.3.4.4调度正式发布操作指令及发令时间。

2.3.4.5操作人员检查核对设备命名、编号和状态。

2.3.4.6按操作票逐项唱票、复诵、监护、操作,确认设备状态变位并勾票。

2.3.4.7向调度汇报操作结束及时间。

2.3.4.8做好记录,并使系统模拟图与设备状态一致,然后签销操作票。

2.4调度关系

电压等级

设备名称

管辖单位

备注

10kV

与供电部门变电所出线相连接的10KV计量与总进线开关

配电站

供电部门调度许可

5.5KV及以下

5.5KV埋是式变压器、中压保护柜,低压电气设备

配电站

3主变压器

3.1主变压器运行方式

3.1.1一般运行条件:

3.1.1.1变压器的运行电压一般不应高于额定电压的105%。

3.1.1.2变压器在运行中应监视其外观有无明显异常。

3.1.2变压器不同负载下的运行方式

3.1.2.1正常周期性负载的运行

3.1.2.1.1变压器在额定使用条件下,全年可按额定电流运行。

3.1.2.1.2变压器允许在平均相对老化率小于或等于1的情况下,周期性地超负载运行。

3.1.2.1.3当变压器有较严重的缺陷(如局部过热现象等)或绝缘有弱点时,禁止超额定电流运行。

3.2主变压器的操作

3.2.1主变的启用操作应先合电源侧断路器,后合负荷侧断路器。

倒闸操作的顺序:

如两台变压器并列运行,应先合高压侧断路器,后合低压侧刀闸;如果单台变压器运行,则应先合上电源侧断路器,后合负荷侧断路器。

停用操作与此相反。

3.2.2主变的投、停运

3.2.2.1在投运变压器之前,操作人员应仔细检查,确认变压器及其保护装置在良好状态,具备带电运行的条件。

并注意外部有无异物,临时接地线是否已拆除,分接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3.2.2.2运用中的变压器应随时可以投入运行。

长期备用的变压器,应每隔15天将其运行一次,时间不少于4小时。

3.2.2.3新投的变压器必须在额定电压下做冲击合闸试验,其冲击次数为:

新安装变压器投运冲击五次。

3.3主变压器的运行维护

3.3.1变压器的运行监视

3.3.1.1变压器的正常巡视检查项目

3.3.1.1.1变压器的外观完好,无异常现象;

3.3.1.1.2绝缘支持件外部无破损裂纹、无放电痕迹其它异常现象;

3.3.1.1.3变压器音响应正常;

3.3.1.1.4变压器接头应无过热变色或示温片熔化(变色)现象;

3.3.1.1.5有载调压分接开关的分接位置及电源指示应正常;

3.3.1.1.6变压器外壳接地、铁芯接地应完好;

3.3.1.2在下列情况下应对变压器进行特殊巡视检查,增加巡视检查次数:

3.3.1.2.1新主变或经过检修、改造的变压器在投运72小时内;

3.3.1.2.2有严重缺陷时;

3.3.1.2.3高温季节、高峰负荷期间;

3.3.1.2.4变压器超负载运行时;

3.3.1.2.5近期短路故障后。

3.3.2变压器分接开关的运行维护

3.3.2.1有载调压分接开关的运行维护

3.3.2.2.1值班员可根据调度部门下达的电压曲线或电压质量要求自行调压操作。

操作后认真检查分头动作和电压电流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3.3.2.2.2当变压器过负荷1.2倍及以上时,禁止操作分接开关;

3.3.4变压器的并列运行

3.3.4.1变压器并列运行的基本条件:

3.3.4.1.1联结组标号相同;

3.3.4.1.2电压比相等;

3.3.4.1.3短路阻抗相等。

在任何一台都不会过负荷的条件下,允许将短路电压不等的变压器并列运行,必要时应先进行计算。

3.3.4.2新装或变动过内外连接线的变压器,并列前必须核定相位。

3.3.4.3变压器的经济运行。

变压器的投运台数应按负荷情况,从安全、经济原则出发,合理安排。

3.4主变压器的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

3.4.1发现变压器运行中有异常现象(如温度异常、音响不正常等)时,应立即汇报业主和有关领导,设法尽快消除故障。

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将变压器退出运行。

如有备用变压器应尽可能将备用变压器投入运行;

3.4.1.1变压器声响明显增大,很不均匀,有爆裂声;

3.4.1.2绝缘支持件有严重的破损和放电现象;

3.4.1.3变压器冒烟着火。

3.4.2当发生危及变压器安全的故障,而变压器保护装置拒动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将变压器停运。

3.4.3当变压器附近的设备着火、爆炸或发生其它异常情况,对变压器构成严重威胁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将变压器停运。

3.4.4变压器开关跳闸的处理

3.4.4.1如有备用变压器应立即将其投入,然后查明跳闸原因;

3.4.4.2如系变压器过负荷、外部短路或二次回路故障所造成,处理后经批准,由维护负责人许可试送一次。

否则,必须进行检查试验,查明变压器跳闸的原因,排除故障后,经批准试送。

3.4.4.3如系变压器过流保护动作,进行外部检查无异状后,由试送一次。

3.4.4.4变压器着火处理:

变压器着火时,应首先断开电源,停用冷却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并迅速使用灭火装置灭火。

如有备用变压器,应将其投入运行。

4.供配电运行值班制度、岗位职责和安全条例

参见公司《维护管理制度汇编》中的相应条款

5高压配电装置

5.1成套高压配电装置的运行规定

5.1.1成套配电装置内包括母线、断路器、刀闸、互感器、设备之间的连接线、以及过电压保护装置等。

5.1.2配电室应有装设接地线的专用接地极。

配电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设备支架,均应按规定有可靠的接地。

5.1.3配电室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适合电气灭火的消防设施,并存放于固定位置,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5.1.4配电室的主通道和主设备附近应装有照明设施,照明设施与配电设备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且便于维护修理。

5.1.5室内应配有足够的安全用具及备品,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和定期试验,过期或不合格的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5.1.6配电室的房屋应不漏渗,门窗应完好并关闭严密,通风孔、洞要加护网,做好防小动物的措施,电缆沟孔洞应按规定封堵。

5.1.7配电装置的接头处应贴示温片,以监视接头是否过热,分别贴红色(80℃)、绿色(70℃)、黄色(60℃)三种示温片。

5.2断路器

5.2.1一般要求

5.2.1.1断路器应按铭牌规范运行,除事故情况外,不得超载运行。

其工作电压不得超过最高允许工作电压,标准参照下表:

额定电压(kV)10

最高工作电压(kV)12

5.2.1.2断路器操作的交直流电源应正常,电压应在规定范围内。

5.2.1.3断路器允许故障跳闸次数应按规定执行。

5.2.1.4断路器操作机构箱门在运行中应关闭严密,箱内应防水、防灰尘、防小动物进入。

5.2.1.5分合断路器一般应进行远方操作,操作时应检查开关遥信量变化情况。

以防发生分不开、合不上等情况。

5.2.1.6断路器操作或事故跳闸后,应检查断路器有无放电痕迹,检查断路器的机械指示是否正确。

5.2.1.7手动操作主要是断路器检修、调整时使用,在带电的情况下尽可能不在操作机构箱处进行手动操作。

在远控失效时,紧急情况下可在机构箱处进行手动操作。

如断路器遮断容量不够,则禁止进行手动操作。

5.2.1.8断路器送电前应检查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状态是否符合要求。

5.2.2断路器的运行维护

5.2.2.1SF6断路器的运行维护

5.2.2.1.1SF6断路器运行规定:

新装或投入运行的断路器内的SF6气体不得向大气排放,应使用SF6气体回收装置回收。

设备中SF6气体水份的交接试验值和运行中最高允许值如下:

灭弧气室(体积比):

交接试验值150PPm

运行允许值300PPm

SF6断路器的密度继电器是用于监视断路器内SF6气体密度的,当该气体密度低于一定值时,应进行充气;当气体密度过低发“闭锁分合闸”回路信号时,严禁手动分合断路器。

为防止因泄漏造成SF6气体在室内滞留而引起缺氧或因微量有害物质存在影响值班员健康,应定期进行室内通风换气。

5.2.2.1.2SF6断路器巡视检查项目:

气体的压力应正常;

断路器应无漏气声;

瓷绝缘体应无损伤及放电痕迹;

连接头处应无发热、变色现象,内部应无放电声;

分、合位置指示应正确;

接地完好。

5.2.2.2真空断路器的运行维护

5.2.2.2.1断路器巡视检查项目:

真空灭弧室无异常,灭弧罩未变色;

绝缘体应无损伤及放电痕迹;

分、合位置指示正确;

连接头处无发热、变色现象,内部无放电声;

接地完好。

5.2.2.3电磁操作机构的运行维护

5.2.2.3.1电磁操作机构正常巡视项目:

分、合闸线圈无烧焦的迹象;

直流电源回路接线端子无松脱、无铜绿或锈蚀。

5.2.2.4弹簧机构的运行维护

5.2.2.4.1弹簧机构的运行规定:

弹簧储能机构,断路器在运行过程中应保持其在储能状态,合闸送电后应检查机构是否确已储能。

断路器在运行过程中,储能电源的闸刀或熔丝不能随意断开。

断路器使用手动储能,必须先将储能电源闸刀拉开(或取下储能熔丝),防止突然来电。

当手动储能完毕时,应立即将手柄取下,防止手柄转动伤人,并合上储能电源闸刀。

5.2.2.4.2弹簧操作机构正常巡视项目:

检查储能电动机,行程开关接点无卡住和变形,分、合闸线圈无烧焦的痕迹;

开关在运行状态,储能电动机的电源闸刀或熔丝在闭合位置;

开关在分闸备用状态时,分闸连杆复位,分闸锁扣到位,合闸弹簧应储能。

5.2.2.4.3断路器进行检修工作前,应根据工作票要求释放储能。

释放储能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拉开储能电源闸刀(或取储能交流电源熔丝);

断路器手动合闸后再手动分闸;

检修工作结束后,送上有关电源,恢复弹簧储能。

5.2.2.5断路器新装和检修后的验收项目:

引线接头牢固、不松动,示温蜡片完好,电气、机械指示正确;

真空断路器灭弧室无异常,灭弧罩未变色。

SF6断路器气体的压力应正常;

绝缘完整、整洁,外壳接地牢固;

电磁操作机构动作正确,弹簧机构储能部分储能应正常;

断路器电动分合三次,保护动作试验正确,分合闸指示与机械指示一致;

修试资料齐全,设备有无变更和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并有可以投运的结论;

各侧接地线应拆除,接地刀闸应拉开,标示牌收回,设备单元内无遗留物体;

保护及自动装置和压板应在调度规定位置。

5.2.3断路器的异常运行和事故处理

5.2.3.1当发现断路器在运行中内部有严重的放电声,应迅速拉开上一级电源断路器(两侧都为电源的应拉两侧断路器),然后再拉开该断路器和两侧刀闸。

5.2.3.2运行中发现断路器SF6漏气至闭锁压力、真空断路器真空破坏等严重缺陷,则应将断路器改为非自动(分开保护屏保护电源空气开关),并汇报有关人员。

5.2.3.3断路器合闸不成,若无继电保护动作且合闸时该分路遥信量无大幅度变化,可以重新合一次;若继电保护动作,则应汇报领导,查明原因。

5.2.3.4断路器拒分合时,应通知配电站值班人员将该断路器控制电源瞬时断开,汇报有关领导,及时处理。

5.2.3.5当操作控制开关至分闸位置而断路器未分闸。

可再进行分闸操作一次。

如是通道或自动化设备的问题,则应通知有关维护人员检查通道或自动化设备情况。

5.2.3.6保护动作而断路器拒绝跳闸,致使上一级断路器保护动作越级跳闸时,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2.3.7拒绝跳闸断路器必须改为冷备用后才能查找原因。

断路器拒绝跳闸故障未解除前,禁止投入运行。

5.2.3.8线路断路器故障跳闸应查明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

5.2.3.9断路器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5.2.3.10发生误拉合断路器按下列原则处理:

误拉断路器,对无并列关系的立即自行合上。

设备误操作或误碰引起的有关断路器误动作,按4.3.9.1处理。

若造成母线失电时,立即汇报调度,按调度指令执行,通讯失灵时,合上进线断路器,恢复主变供电,。

5.2.3.11SF6断路器紧急事故的处理及安全防护。

SF6断路器在运行中发现以下情况应立即申请停电检修。

SF6气体严重泄漏无法堵塞。

SF6气体压力降至闭锁压力值。

当气体大量泄漏或压力升高超过允许值等险情时,需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并立即汇报调度及有关领导。

室内的应立即开启全部通风系统。

工作人员根据事故情况,佩戴合格的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进入现场进行处理。

事故处理后,应将所有防护用品清洗干净。

5.2.3.12电磁机构常见异常及处理:

辅助开关拉杆不合适,及接点合不上;

线圈活动芯子卡住;

开关传动机构松脱。

区分电气和机械故障,在操作时应检查直流合闸电流表、如没有冲击电流说明是电气故障,有冲击电流则说明是机构故障。

5.2.3.13弹簧机构常见异常及处理:

断路器合闸后,“弹簧未储能”光字牌有短时亮的过程,不亮应重点检查电机及电机电源回路,若常亮或熄灭后又亮,则应迅速切断电机电源,然后检查原因;

如储能电机损坏,断路器又需立即送电时,可手动储能。

5.3隔离

5.3.1巡视检查项目:

5.3.1.1绝缘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或放电异声。

5.3.1.2隔离接触应良好、触头不应顶死,各连接点应无过热变色或示温片熔化现象,在高峰负荷时应加强巡视。

5.3.1.3拉、合刀闸前均应检查相应开关确在分闸位置,停电应先拉负荷侧,后拉电源侧,送电步骤相反。

拉合后应检查刀闸各相是否确已拉开或合闸良好。

5.4互感器

5.4.1互感器的正常检查项目:

5.4.1.1运行中互感器所连接的二次仪表、继电器应正常工作。

5.4.1.2电压互感器一、二次熔丝、限流电阻应完好,接线紧固,接地良好,二次侧严禁短路。

5.4.1.3电流互感器一、二次接线紧固,接地良好,二次侧严禁开路。

5.4.1.4外壳应清洁、无裂纹和放电痕迹。

5.4.1.5应无异味无异常音响,干式互感器应无大振动声。

5.4.2互感器启停用操作及注意事项:

5.4.2.1启用应先初级、后次级,停用则相反,禁止使电压互感器反充电。

5.4.2.2停用电压互感器或取下二次熔丝时应先考虑电压互感器所连接的继电保护装置,防止保护误动。

5.4.2.3母线复役时,相应电压互感器应先投运,停役时则相反。

5.4.2.4电压互感器进行过一、二次回路结线工作后应重新核相。

5.4.2.5一次侧Ⅰ、Ⅱ段母线并列运行时,当一组母线电压互感器停用,而相应母线继续运行时,可先将电压互感器二次并列,再退出电压互感器,启用时相反。

一次侧未并列运行,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不得并列。

两组电压互感器不宜长期并列运行。

5.4.3电压互感器的故障及处理

5.4.3.1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指示不正常时,应检查压变二次回路熔丝、空气开关及压变本体情况,及时排除故障。

5.4.3.2电压互感器低压熔丝熔断或空气开关跳闸,经检查无明显异状,应立即按原规范更换熔丝或合上空气开关,恢复正常工作,若再次熔断应及时查明原因。

5.4.3.3电压互感器高压熔丝熔断,应在检修状态下进行更换,若再次熔断应立即停用查明原因。

5.4.3.4若压变交流电压消失,引起保护或自动装置异常并有可能误动,无法自行处理的应汇报有关领导尽快派人处理,同时申请退出有关保护的运行。

5.4.3.5电压互感器发生下列故障之一时应立即停用:

5.4.3.5.1初级熔丝连续熔断两次;

5.4.3.5.2内部有放电声或严重噪音;

5.4.3.5.3本体或套管有大量漏油或引出线出口处有严重流胶现象;

5.4.3.5.4内部发出焦臭味、冒烟、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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