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风险与重大诉求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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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风险预防与重大诉求处理
管理办法
第8页,共8页
客户风险预防与重大诉求处理
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版本号:
总页数:
8(含本页)生效日期:
2015年1月1日
编制:
宁晓宇编制日期:
2014年12月28日
审核:
王曙煜审核日期:
2014年12月31日
批准:
郭梓宁批准日期:
2014年12月31日
客户风险预防与重大诉求处理
管理办法
(试行)
1、目的
为指引对项目公司、项目物业存在的客户风险做好防范和预警的工作机制,明确重大投诉类别,对项目、物业在应对、处理客户重大诉求(重大事件)过程中的流程进行指引。
本办法根据《奥园集团重大事项及危机事项请示汇报制度(201204版)》及《奥园传讯及媒体管理制度》(2014)制定,细化对客户层面管理的风险与重大诉求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奥园集团本部(以下简称集团),区域公司、片区公司及项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业公司客服部。
3、定义
重大客户风险:
指导致(准)业主参与或提起各种诉求,存在会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可能性,甚至可能会对集团旗下子公司正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客户重大诉求:
指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处理导致客户多次投诉,投诉多次升级;在客户中产生不良影响的投诉;会对公司产生较大经济损失或者较大负面影响的客户诉求事件。
客户重大事项:
是指会对公司产生较大正面或负面影响的事项
4、客户风险预警机制
4.1销售承诺类风险
风险内容:
下述几项可能导致多名客户集中投诉或者索赔的:
1、销售文件、销售宣传物料与产品实际情况、法律法规存在冲突的
2、销售文件、销售宣传物料与项目规划、施工图纸存在冲突的
3、前期销售承诺(含商铺的招商承诺)因后期计划变更,导致承诺内容无法如期兑现或者实际兑现与描述差异较大的。
预警机制:
1、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营销负责人、项目工程负责人、客服负责人、项目法务对该事项影响范围、风险情况以及预计后果进行客观评估,并形成处理决策和预案;
2、预计影响范围超过20%的,存在群诉风险的,须提交至集团分管领导,同时抄送集团营销计划中心品牌管理部、客户关系部、集团法务部备案。
4.2交楼类风险
4.2.1逾期交楼风险
风险内容:
合同交楼日前因工程进度、政府验收文件等因素,无法达到合同约定交楼条件,存在逾期交楼风险的
预警机制:
1、集中交楼前,在集中交楼前45-30天由集团与项目公司共同组织联合检查小组,抽检交楼产品以及判断风险;如初步判断存在风险的,交楼前15天复检判断风险是否解除;交收楼工作小组对该项交楼风险的实际影响、预计后果进行客观评估,并小组内形成处理建议或方案,提交项目负责人及集团分管领导决策;详见《奥园集团集中交收楼工作指引》。
4.2.2交楼后工程维修类风险
风险内容:
交楼后出现较为集中的同类工程质量问题(如渗漏),较长时间未能维修解决或反复多次维修未能解决的,存在可能导致多户业主联名投诉的
预警机制:
集中收楼后,对于渗漏水(含室内、天面、外墙)、空鼓开裂等报修问题,2个月后维修解决量不足60%的,项目物业公司须提出风险预警,由交楼工作小组组织维修协调专项会议协调解决。
详见《奥园集团集中交收楼工作指引》
4.3产权证办理风险
风险内容:
在合同约定日期前无法达到提交产权资料登记条件,存在逾期办理产权风险的。
预警机制:
项目客服在合同约定日期前60日、30日、15日定期向集团客户关系部汇报已交楼项目产权证办理进展;如初步判断存在风险的,项目客服向项目负责人、集团客户关系部向集团分管领导发出风险预警邮件以及后果评估。
4.4物业管理风险
4.4.1物业服务群诉风险:
风险内容:
因不满物业服务,一周内超过10户业主集中对某项物业服务进行投诉,存在业主联合群体投诉风险的。
预警机制:
出现集中投诉后,上报物业中心形成服务提升方案,及时进行有效提升,化解业主诉求危机。
4.4.2筹备业主委员会风险
风险内容:
项目内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但筹备组成员与项目物业公司关系不融洽,存在解聘物业管理公司风险的。
预警机制:
在筹备组业主收集其他业主支持或信息时及时发现风险,进行预警;如未能及时发现,应在收到街道/居委等政府主导部门通知后,第一时间汇报物业中心分管领导、项目公司负责人,形成应对方案。
4.5业主曝光导致媒体关系风险
4.5.1负面信息网络传播风险
风险内容:
1、网络论坛或者自媒体(微博、微信等)上发现由业主/客户发布的公司相关负面信息,且阅读量或转发量超过500次的。
2、业主/客户曝光到媒体、报刊被媒体上进行报道的或被其他媒体转载的。
预警机制:
按《奥园集团重大事项及危机事项请示汇报制度(201204版)》执行,及《奥园传讯及媒体管理制度》执行
4.5.2媒体现场采访
风险内容:
业主/客户与公司的重大投诉,被媒体到现场进行采访的,对公司有负面报道影响的
预警机制:
现场收到媒体人员进行采访,第一时间上报项目物业公司负责人,按《奥园集团重大事项及危机事项请示汇报制度(201204版)》执行,及《奥园传讯及媒体管理制度》执行
4.6项目红线外不利因素的风险
4.6.1已有项目红线外不利因素风险
风险内容:
1、项目红线外销售前已存在或已规划的不利因素(如周边污染型企业、大小型垃圾处理站、高速(铁)路等),影响业主利益,容易引起业主群体维权,但属于业主购买前未尽了解规划和自身实地查看的调查义务的;
预警机制:
集中交楼前,在交楼方案中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对业主投诉、维权焦点做好指引。
4.6.2交付后规划变更产生项目红线外不利因素风险的
风险内容:
项目红线外销售后因周边规划变更发生对项目不利因素的(如新建高速(铁)路,新建垃圾处理(焚烧)站等),影响业主利益,可能引起业主群体维权的。
预警机制:
项目业务部门了解知悉相关规划变更后,应汇报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物业负责人、项目营销、项目客服、项目法务、项目业务部等相关部门形成预案,发生业主维权时指引业主向正确的维权对象进行投诉。
4.7风险预警升级机制
1、启动风险预警三天内,风险因素并未降低时,启动风险预警升级。
按《奥园集团重大事项及危机事项请示汇报制度(201204版)》要求,由集团有关职能中心负责人、副总裁级以上领导及项目负责人自动组成该危机事件处理小组,其中接到报告的集团级别最高的领导为组长,召开事件处理专题研讨会,制定该事项的应急处理方案,并提交集团总裁决策。
2、该风险内容将涉及赔偿的(如逾期收楼、逾期办理产权证等),预估涉及赔偿金额超过10万的,须按《《奥园集团重大事项及危机事项请示汇报制度(201204版)》要求上报至集团分管领导及总裁。
5.0重大诉求处理机制
5.1重大诉求类型与标准
重大诉求类型与标准
类型
描述
判定标准
备注
多次升级诉求
投诉未及时处理导致升级多次投诉至400热线或集团/香港办邮箱的
客户合理投诉在规定处理时间未能解决,导致客户因同一事项升级投诉至总部超过3次的。
群体诉求
导致客户集中投诉至400热线的
在一周内累计10人(含)以上的客户投诉该事项到400热线的
集中收楼期间,关于工程维修类问题致电400热线投诉的,将不计入群体诉求
导致客户聚集现场进行投诉的
在售场、物业小区现场聚集10人(含)以上的客户进行集体投诉的
因延期收楼、工程质量、产权证逾期办理等各类事项导致5户(含)以上的业主聚集现场进行投诉的
物业安全事故
小区内公共安全及治安事故的
小区内发生偷盗抢、群殴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的
小区内公共区域发生住户人员伤亡的公共安全事故
因我司存在物业管理过失导致我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赔付金额超过2万的
工程维修类事件不计入
重大媒体诉求
因诉求未及时处理导致投诉升级,客户通过网络、媒体曝光等手段扩散该投诉和不利于公司信息的,导致公司品牌受损的
客户投诉至媒体,被媒体采纳并进行报道的
客户通过网络发布不利言论,微博、微信转载量超过500次的,论坛、微博发布2周内阅读量超过1000人次的
客户通过在公众聚集场所发散传单、挂拉横幅,在物业单位外墙挂拉横幅的
5.2重大诉求处理流程及要求
5.2.1重大诉求汇报机制
按《奥园集团重大事项及危机事项请示汇报制度(201204版)》执行
5.2.2重大诉求处理基本流程
5.2.3重大诉求处理部门联动合作机制
重大诉求处理采取部门联动合作制,以工作小组形式开展。
在发生重大诉求时,根据上诉流程组成重大诉求处理工作小组,并形成工作执行小组。
根据诉求内容的不同,由项目部门负责人、营销部门、项目法务、项目物业、集团品牌管理部、客户关系部、物业中心及其他有关联职能部门工作团队分别派员,按照诉求处理指示方向,完成处理方案的具体落实。
5.2.4重大诉求处理执行小组架构
5.2.5重大诉求的记录和备案
1、集团客户关系部、项目公司客服、物业中心、项目物业公司收到相关重大诉求后,须同时通报上述四方部门,
2、集团客户关系部、物业中心须建立重大诉求记录和处理台帐
6.0、附件
附件一:
《重大诉求跟进处理台帐》
7.0附则
7.1本办法由集团客户关系部负责解释。
7.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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