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佳节能示范小区评选办法.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7463876 上传时间:2023-01-24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7.6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河北省十佳节能示范小区评选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河北省十佳节能示范小区评选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河北省十佳节能示范小区评选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河北省十佳节能示范小区评选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河北省十佳节能示范小区评选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河北省十佳节能示范小区评选办法.docx

《河北省十佳节能示范小区评选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北省十佳节能示范小区评选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河北省十佳节能示范小区评选办法.docx

河北省十佳节能示范小区评选办法

河北省“十佳节能示范小区”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精神,充分发挥建筑节能示范作用,进一步推进我省建筑节能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内已竣工或经过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居住建筑小区,符合本办法条件规定的,均可申报“十佳节能示范小区”评选。

“十佳节能示范小区”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十佳节能示范小区”的申报单位是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发建设单位。

申报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

第四条“十佳节能示范小区”的申请遵循自愿原则,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十佳节能示范小区”评选管理工作,制定示范小区评选条件,组织申报示范小区评选,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成立“十佳节能示范小区”评选委员会,下设立评选专家组,具体负责示范小区的评审工作。

专家组由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建材、建筑节能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七条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十佳节能示范小区”的申报组织工作。

第三章申报资料

第八条申报“十佳节能示范小区”新建建筑小区:

(一)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建设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一年以上;

(三)新建建筑小区设计满足工程建设规划标准;

(四)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以上的低能耗建筑小区,在评审中优先考虑;

(五)采用集中供热的,应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控装置,并全部按热计量收费;

(六)应用雨水收集和中水回用技术;

(七)应用绿色照明节能技术。

利用太阳能公共区域照明技术,费效比小于2.5元/千瓦时;

(八)应用太阳能、浅层地能等两项以上可再生能源技术。

其中,采用太阳能供应生活热水技术的,太阳能保证率不低于50%;采用太阳能供热制冷技术的,太阳能保证率不低于35%,集热器集热效率不低于40%;采用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光电转换技术的,费效比小于2.3元/千瓦时;采用海水源热泵供热制冷技术及土壤源热泵技术的,系统COP不低于3;采用地下水源、污水源热泵供热制冷技术的,系统COP不低于3.5。

第九条申报“十佳节能示范小区”既有居住建筑小区:

(一)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经竣工验收合格;

(二)同时进行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

和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其中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达到65%的节能标准;

(三)全部实行热计量收费;

(四)应用太阳能可再生能源技术(技术指标同第八条)的,在评审中优先考虑。

第十条申报“十佳节能示范小区”的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河北省“十佳节能示范小区”申报表》一式两份(表式见附件);

(二)建筑小区节能总体情况介绍(1000字);

(三)建筑小区各项节能技术应用情况(光盘10分钟);

(四)项目建设资料。

包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建筑设计总说明,含主要节能指标;施工图审查文件;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文件等;

(五)既有居住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小区应包括室内供热

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和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相关材料;

(六)可再生能源检测报告和运行报告;

(七)雨水收集和中水回用运行报告;

(八)实行热计量收费的,应附部分热计量收费单据。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十一条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条件组织申报资料,并报送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评选条件,组织本辖区内“十佳节能示范小区”的初审,符合示范小区申报条件的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十佳节能示范小区”评选专家组对各设区市的申报项目资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提出“十佳节能示范小区”项目。

第十四条“十佳节能示范小区”评选委员会将评选确定的“十佳节能示范小区”项目在河北建设网及省级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并将公示结果上报省政府,以省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同时授予河北省“十佳节能示范小区”称号。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十佳节能示范小区”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定期组织复查,复查合格的保留“十佳节能示范小区”称号;复查不合格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其“十佳节能示范小区”称号。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十佳节能示范小区”称号进行虚假宣传。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解释。

 

附件编号:

“十佳节能示范小区”

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章)

申报时间:

填写说明

1、表格中各项需按实际情况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2、表格需打印,字迹清楚、准确,涂改无效。

项目名称

填报日期

项目地址

所在市县

施工许可证颁发日期

开工日期

验收日期

执行节能标准

建筑面积

万m2

栋数

结构类型

投资额

万元

可再生能源类型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编

项目负责人

传真

联系人

移动电话

设计单位(含合作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编

项目负责人

传真

联系人

移动电话

施工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编

项目负责人

传真

联系人

移动电话

监理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编

项目负责人

传真

联系人

移动电话

工程概况

(工程性质、工程投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形式、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用户反馈等情况,500字以内)

 

主要技术措施简介

  1、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

外墙保温隔热技术、屋面保温隔热技术、新型节能墙体材料、建筑节能门窗及其应用技术;

  2、节电产品及其应用技术:

如节能灯、电子延时开关、声控开关、节能型空调器;

  3、节水产品及其应用技术:

节水龙头、节水型卫生洁具、新型给排水管材、管件及其连接技术、供水管网渗损控制技术和设备;

  4、供热计量装置和温控装置安装;

5、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太阳能利用技术、地热能利用技术等。

  6、应用雨水收集和中水回用技术;

 

申报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市建设局推荐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最终评选结果

 

评审委员会主任: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理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