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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G桩施工方案

 

第三章、编制依据..................................2

第四章、设计要求..................................2

第五章、工期进度计划..............................3

 

第八章、安全文明施工..............................11

 

 

第一章、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位于靖边县北大街以东,利民路以南。

本工程±0.000相对绝对标高为1336.950(黄海系)。

建筑面积51089.33m2,其中地下9774.34m2,地上41314.99m2。

建筑层数地下2层,地上20层。

建筑高度78.00米,设计使用年限三类,50年。

建筑结构类型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建筑工程设计等级为一级。

建筑规模:

高层综合楼,其中地下地下建筑面积:

9774.34m2,停车位162辆;商业建筑面积:

24103.8m2;酒店建筑面积:

16799.12m2,共设客房266间;七层设备用房面积:

411.77m2。

第二章、拟建场地地层结构

地层结构及地下水位情况详见《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第三章、编制依据

3.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3.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3.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3.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BJ94-94);

3.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7《场地详勘报告》

第四章、设计要求

4.1.本工程采用CFG桩进行地基处理,采用内夯沉管钻孔、管内泵送混凝土料灌注成桩。

CFG桩桩径400mm,呈梅花形布置,桩间距1500mm,有效桩长16.0米,桩体材料c25素砼。

4.2.本工程总桩数637根,工程桩桩顶标高为1326.700m,施工褥垫层时凿除560mm虚桩头,有效桩桩顶标高为1326.140m。

4.3.基础素砼垫层下设250厚级配砂石褥垫层,质量要求为:

碎石:

圆砾:

砂的比例为4:

3:

3,有机物含量小于百分之3.碎石粒径10到30mm,不应超过30mm,园砾粒径5到10mm,砂粒径5mm以下的中粗砂,进行人工或机械拌合,垫层的夯填度不得大于0.90.

4.4.地基处理后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应小于330Kpa,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不应小于450KN。

4.5.工程桩施工前应进行试桩,以取得合理的施工工艺参数。

试桩不应小于3组。

4.6.CFG桩的施工要求、试桩及质量检验可按《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第九章9.3和9.4节规定进行(含条文说明)。

4.7.检验及试验报告应及时送交设计院,经复核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基础施工。

第五章、工期进度计划

工序名称

施工天数

CFG桩施工

20天

截桩头、桩间土清运

6天

褥垫层铺设、压实

3天

复合地基检测

6天(三板静载荷试验)

备注

因静载荷试验需混凝土达到28天龄期,所以34天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六章、施工工艺

6.1CFG桩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清理、平整场地→桩基就位→钻孔→边提钻边投(压)混合料→凿桩头及清理桩尖土→检查验收→铺设褥垫层

6.2.1工艺流程

图6.2.1CFG桩施工工艺流程图

 

6.2.2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指标如下:

1.主控项目

(1)原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并抽样复检;

(2)桩径误差:

+10mm;

(3)混合料强度等级C25,塌落度18-20cm;

2.一般项目

(1)桩身完整性;

(2)轴线点定位偏差不大于1cm,成桩偏差不大于12cm;

(3)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

(4)桩长偏差:

≤100mm;

(5)桩顶水平误差不大于+10mm;

(6)褥垫层夯填度不大于0.9。

6.2.3技术要求

本工程施工执行《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等有关规范规程和设计图纸说明要求。

1)施工准备

(1)正式进场前应对整套施工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状态良好,禁止带故障设备进场。

做好与CFG桩施工相关的水、电管线布置工作,保证进场后可立即投入施工。

(2)施工现场内道路应满足设备进出场要求,放线后可进行CFG桩施工。

(3)设备组装时应专人指挥,严格按程序组装,非安装人员不得在组装区域内,杜绝安全事故。

开工前组织人员对钻机、混凝土泵、电焊机等设备的保养、检修工作,保证施工时顺利进行。

(4)进场后,由甲方将建筑主要控制轴线以及标高控制点,以书面形式移交给我公司作为下步施工依据,并进行查验、复核。

(5)根据计算的理论工程量,准备好充足的施工材料,材料分批进场后,按要求进行材料复试和配合比试验。

(6)开工前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并填写《技术交底记录》。

2)定位放线

(1)建筑物定位轴线交接后,由专职测量人员按CFG桩平面图准确无误地将CFG桩桩位放样到现场。

现场桩位放样采用插木制短棍加白灰点作为CFG桩桩位标识。

(2)桩位放样允许误差:

20mm。

(3)桩位放样后经自检无误,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

(4)经监理单位以及有关人员检查合格并签字后,可进行下道工序。

3)成桩

(1)桩位验收后,钻机就位并调整机身至机位水平,应用钻机塔身的前后垂直标杆检查导杆,校正位置,使钻杆垂直对准桩位中心,以保证桩身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允许偏差。

(2)开钻前,先将混凝土泵的料斗及管线用清水湿润(润滑管线,防止堵管),然后搅拌一定的水泥砂浆进行泵送,并将所有砂浆泵出管外。

(3)封住钻头阀门,使钻杆向下移动至钻头触及地面时,开动钻机旋动钻头。

一般应先慢后快,在成孔过程中如发现钻杆摇晃或难钻时,应停机或放慢进尺,遇到障碍物应停止钻进,分析原因,禁止强行钻进。

(4)根据设计桩长,确定钻孔深度并在钻机塔身相应位置作醒目标注,作为施工时控制桩长的依据,当动力头底面到达标志时,桩长即满足设计要求。

(5)钻杆下钻到预定深度,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根据地质勘察报告以及实际钻孔出土观察分析,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土层。

如遇特殊地质情况,应由CFG桩复合地基设计人员根据图纸与现场地质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并及时通知监理。

(6)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准确地填写《CFG桩施工原始记录》。

4)泵压混合料至设计桩顶高以上0.3~0.5米,即可停止压灌,将孔周围的残渣清至指定地点。

6.3桩间土清运及桩头处理

6.3.1桩间土清运的技术要求

本工程采用机械配合人工清土的方法来清运打桩弃土和桩间保护土层。

为确保打桩的施工工期以及施工作业面要求,施工过程中需及时清土。

清运期间为保证桩身质量,避免影响施工速度,弃土的清运应按设计单位书面技术交底进行,并有专人指挥。

弃土清运时车辆要避开桩位放线点行走,避免桩位点移位或丢失。

6.3.2CFG桩截桩技术要求

在CFG桩成桩初凝以前即可组织人工按照CFG桩桩位平面布置图确定桩位位置,用铁锨和十字镐开挖截断桩身混合料。

此时人工断桩只是将打桩弃土和保护土层内与桩身相连的混合料挖除,为机械清运打桩弃土创造条件。

同时,为减少下一步桩头处理的工作量,挖除时可将保护土层内的桩头一并挖除20cm,保护土层清除后可进行桩头处理,将桩顶设计标高以上桩头截断,一般成桩3天后即可进行凿桩头工作。

凿桩头一般采用人工截桩方法,采用无齿锯断桩,凿后的桩头应端面平直,防止有大的掉角现象,其桩高允许误差宜控制在0~+25mm。

严禁用机械铲断桩头、横向击桩、单钎单向截桩或竖向截桩等。

如因剔凿桩头引起的桩头缺陷应采取补救措施进行接桩,将其接至标高。

6.4褥垫层铺设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

6.4.1工艺流程

褥垫层施工分段进行,一般在CFG桩完成1/4~1/3并完成截桩工艺后,即可铺设褥垫层,具体工艺如下:

 

6.4.2技术要求

1)褥垫层铺设厚度、材料粒径、夯填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材料使用前应复检,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2)褥垫层铺设应用水准仪控制标高,采用分层铺设,分层夯实,夯填度不大于0.9(夯填度为压实后厚度与虚铺厚度之比)。

3)褥垫层的作用是保证桩、土共同工作,减少基础底面的应力集中,减小地震等水平荷载对建筑物的影响。

褥垫层采用自然级配砂石,厚度300mm,施工要求如下:

(1)人工清土至设计标高,验槽确保地基土中无扰动,避免形成橡皮土。

(2)铺设褥垫层时,技术人员现场负责指导。

(3)褥垫层施工工序:

褥垫层铺设由夯填度控制,夯填度即褥垫层夯实厚度与虚铺厚度之比,本次施工夯填度不大于0.9,本工程褥垫层厚25cm,虚铺厚度为30cm,一次铺设完成,用压道机压实,用水准仪控制标高,铺撒找平,再用压道机压实至满足设计要求。

(4)褥垫层施工完毕后,应禁止机械、手推车和无关人员在褥垫层上行走,如因施工需要,应采取铺设木板等保护措施。

监视和测量装置表3

表序号

监视测量装置名称

型号

数量

状态

备注

1

经纬仪

1台

良好

2

水准仪

1台

良好

3

钢卷尺

5.0m

5把

良好

4

钢卷尺

50.0m

2把

良好

5

坍落度筒

标准

1个

良好

6.6施工力量投入

依据工程实际情况,成立项目经理部,主要施工人员配备如下:

项目经理:

王博

技术负责人:

苏朝彬

质检员:

姬婷

材料员:

付一明

施工员:

李德凯

安全员:

李军

资料员:

康爱庆

其它施工人员:

10人

6.7主要施工设备及用电量见表3.3-1。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状态

功率

备注

1

长螺旋钻机

1台

良好

90KW

CFG桩施工 

2

电焊机

1台

良好

修补设备 

3

混凝土输送泵

1辆

良好

60KW

混凝土输送 

4

无齿锯

1台

良好

3m3

剔桩头

5

压路机

1台

良好

褥垫层压实

6

装载机

1台

良好

铺褥垫层石料

7

小挖机

1台

良好

挖桩间土

8

翻斗车

6台

良好

清运桩间土

第七章、复合地基质量检测

待混凝土强度达到28d龄期后,应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及《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中有关条款的要求进行质量检验。

第八章、安全文明施工

8.1安全管理机构

1.现场设置安全生产、消防、保卫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工长等组成,安全员具体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工程项目部应根据本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制定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方案和检查方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8.2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须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

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对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做出预测,提出具有可行性、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2.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将工程概况、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项目管理人员交底。

3.项目安全员应针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写出书面具体要求,并在工程开工前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

4.各班组每天根据施工工艺要求、作业环境及人员状况进行班前交底,做好记录。

5.对新工人要进行公司、项目、班组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否则不许上岗;并对各工序间的交叉转移,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全操作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6.项目部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改进。

7.进入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凡从事两米以上、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挂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佩带劳保用品;严禁酒后上岗。

8.施工现场内要有安全标志,危险地区要设示警牌,且不得随意移动。

障碍物、井设置明显标志,孔口、井口要加盖,槽边设护栏。

施工作业面严禁住人,严禁吸烟和随地大小便。

9.施工现场的道路、材料堆放、临时和附属设施等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并加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10.施工人员应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机具,严禁违章操作,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拆卸和修理设备、机具。

因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公司根据规定处以行政、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者,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设备、机具应由专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在施工现场的劳务队,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明确劳务队的安全负责人,并服从现场安全技术部门人员的管理。

12.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工程项目部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同时立即上报公司质量安全部,严禁故意破坏现场、拖延上报、谎报或隐瞒不报。

13.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任何涉及安全的设施和措施不得擅自更改,如需要更改,必须报公司主管部门重新审批。

8.3安全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

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对现场的线路、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检查检验记录存盘备查。

2.现场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各类配电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内电器必须完好可靠,无杂物。

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照明灯线路的敷设,除带护套缆线外,应分开设置或穿管敷设。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电气设备连接的的金属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施工现场使用的移动式机械设备及掌上型电动工具,均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维修应按《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83)中相关规定进行。

5.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指派非电工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等工作。

必须严格执行现场用电的有关规章制度,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电设备。

要经常检查用电线路、设备的完好性和绝缘情况,供电线路要架空或埋入地下,防止机械碰扎。

对电器系统要有专人负责并配备电器保护措施,进场后与甲方电器负责人联系交接。

6.各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8.4消防管理

1.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临时生活设施,应配备消防器材,必须符合消防要求。

2.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器材和设施,设置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它用。

3.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与要求,严格防火措施,确保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

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4.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的有关规定。

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

施工场地内不准堆放大量易燃材料。

5.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等作业,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6.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

7.非经现场保卫部门批准,不得在在建建筑工程内住宿。

8.违反现场防火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安全保卫

1.现场施工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禁止出现第三者安全事故。

2.施工期间,应派专人看管工地材料、物品。

长期休工时,由工地负责人安排人员看管工地。

3.禁止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工地住所。

对进入现场可疑人员应及时询查,出现外来偷盗或破坏分子时,要尽快通知现场负责人,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

4.重点严查进出的材料运输车辆,防其夹带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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