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借款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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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借款合同
买房借款合同
篇一:
购房借款合同
购房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乙方(贷款人):
购房贷款合同使用说明
一、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购房贷款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购房贷款合同。
购房贷款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购房贷款合同必须由贷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借款人亲自签章,并加贷款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
四、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购房贷款合同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文本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购房贷款合同的附件,与购房贷款合同一并履行。
甲方:
出生日期:
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箱地址:
还款账号:
律师提示:
方便贷款人委托银行自动划扣贷款本息。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箱地址:
本合同指定送达方式为邮箱送达,合同一方将相关文件投递并到达到对方指定邮箱中即视为已送达。
律师提示:
方便合同双方顺利履行向对方送达相关文书的义务,避免因无法送达带来的法律风险。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乙方经审核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贷款金额及支付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律师提示:
借款金额为合同重要条款,要准确填写,利息不
能在本金中预先扣除。
第二条、借款支付的先决条件:
甲方办妥贷款担保手续。
第三条、甲方在此委托乙方,在办妥全部贷款手续之日起的个营业日内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甲方购买商品房的名义划入商品销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
二、贷款用途
第四条、消费人或使用受益人
第五条、借款用于
律师提示:
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监督检查借款的使用情况。
三、贷款期限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遇合同借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
律师提示:
将借款期限明确而详细的做出规定,并且约定以此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为准,可避免因借款交付日期的变动带来的利息计算等方面的不准确性,引发双方的争议。
四、贷款利率
第七条、本合同贷款月利率现为。
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利率。
但借期不超过一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五、贷款偿还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还款方式,分期归还,甲乙双方协议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甲方授权乙方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日从甲方指定的账户扣收
2、或由甲方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日前到银行贷款发放行还款,直至所有贷款本息、费用清偿为止。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等情况而造成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律师提示:
避免因甲方个人账户出现冻结等情况造成损失。
第九条、甲方不能在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前还清本息的,应在还款期限届满前个银行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展期,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还款。
第十条、现每月还款本息额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本合同约定每月还款本息额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贷款剩余本金、贷款剩余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每月还款本息额。
如果本合同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甲方则在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不实行按月等额归还本息的方式。
六、提前还款
第十一条、甲方可以提前还款:
(一)甲方提前归还未到期贷款本金的,应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
篇二:
员工购房借款合同
员工购房借款合同
甲方(贷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电话:
丙方(担保人):
丁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地址:
电话:
电话:
乙方与甲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根据乙方对工作年限及工作成绩的承诺,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用于购房。
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各方平等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条件及用途
1、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用于购房,拟购房产具体位置见购房合同(复印件为附件);
2、乙方提供已经签订的购房合同及已支付订金的付款凭证;
3、丙方及丁方与乙方不存在夫妻关系,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条借款金额
根据订立本合同时乙方提供的购房合同及已支付订金的付款凭证,甲方同意借给乙方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年,自甲方发放贷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甲方于年月日前通过自身银行帐户或指定的帐户向乙方划入本合同约定借款,乙方指定接收借款的帐户为: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第五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借款期限内甲方同意不收取借款利息,下列情形除外:
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后,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自动延长年(即至年月日止)。
如乙方在前述劳动合同终止日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甲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借款之日计至还清之日止。
第六条还款
选择一:
1、乙方从甲方发放贷款的次月起逐月向甲方偿还本金,直至还清为止。
乙方每月应向甲方偿还本金的数额为:
借款金额÷(填写准备要求甲方还款的月数)。
2、乙方同意甲方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划上述本金。
选择二:
乙方达到以下条件后,甲方即免除乙方全部借款(或元借款)。
1、乙方履行完第五条所属劳动合同(即至年月日止),并负责工作岗位。
2、乙方未被甲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调岗(降职)。
3、。
。
。
。
。
其他条件可补充。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计划及约定金额发放贷款;
2.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月还款数额;
3.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本金;
4.在付清全部本金前,乙方所购房屋不得转让或赠与除甲方以外的任
何第三人。
第八条担保(若无担保人则去除)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告费、评估费、诉讼费用、仲裁费用等)。
3、担保期限:
乙方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如担保人有房产的,同时以其房产抵押担保。
担保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
第九条特别约定
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日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甲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途径解决纷争:
1、要求乙方在离职当日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要求乙方按照房屋原价的价格标准(以原购房合同为准)或按该时点市场评估价,由第三方中立评估公司评估,在离职之日起十日内将房屋转让与甲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单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共五份,甲方执两份,乙方、丙方、丁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手印):
签约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签名、手印):
丁方(签名、手印):
年月日年月日
本合同附件:
1、《购房合同》复印件;2、乙方、丙方、丁方身份证复印件;3、丙方及丁方的房产证复印件(如有)。
借据
今借到公司款项合计元人民币(大写:
),所借款项用作本人购房。
借款期限及利息见《员工购房借款合同》的约定。
此据。
借款人(签名、手印):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篇三:
《个人购房借款合同》
借款人:
贷款人:
抵押人:
出质人:
保证人:
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2010年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阳支行汕头市裕通房地产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
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贷款人及专业人士咨询。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
第一条贷款种类与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A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购置住房贷款
B、个人购置商用房贷款
C、个人自建房贷款
D、其他:
第二条贷款用途与担保方式
本合同项下贷款用于购买/自建坐落于东侧大南地段裕通花园西区第1幢16层01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及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的车位。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各种方式监督、核查贷款的使用。
本合同项下贷款为个人购置住房贷款的,所贷款项用于购买家庭第套住房(相关认定标准按照监管规定处理)。
本笔贷款的担保方式为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相关担保条款。
A、抵押
B、质押
C、保证
D、其他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
借款凭证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时适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下)浮%确定,据此确定的利率以借款凭证
记载为准,并按下列公式换算:
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贷款发放后于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日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以该日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第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C、其他:
。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在贷款期限内采用固定利率的,各方须另行签订?
固定利率补充协议?
,该协议为本合同附件,未涉及条款按照本合同条款执行,本合同中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第五条放款
贷款发放或继续发放的前提条件是以下第:
A、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以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已办妥预售登记备案或预告登记手续,且房地产开发商已提供有效的连带保证担保或借款人已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阶段性担保方式)并持续有效;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B、已办妥抵押权预告登记或贷款人认可的其他贷款保障措施生效并持续有效,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C、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贷款人的相关管理规定,贷款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账户。
借款人对其提供的收款账户的性质与真实性负责。
借款人要求贷款采用自主支付方式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的,应向贷款人提出提款申请,并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经贷款人同意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借款人承诺本合同项下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劵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不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如违反上述承诺,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按以下第种方式发放贷款,贷款利息自实际放
款日起计算:
A、将贷款一次性划入下列账户:
户名:
汕头市裕通房地产有限公司
账号:
2003027019200089358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阳支行
B、将贷款分次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每次放款的具体条件以贷款人与借款人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贷款从贷款人账户划出即视为贷款人的贷款义务履行完毕,划出日即为实际放款日,因贷款资金划付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除贷款人的过错外,错划、无法划入指定账户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借款人承担,不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本合同生效以后,贷款发放以前,抵押物因毁损、灭失等原因造成价值减少,或涉及房屋质量、权属等纠纷,或贷款人无法联络借款人、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不履行或有可能不履行本合同中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免除贷款发放的义务或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担保,且不承担由此给合同其他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六条还款
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A、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计息);借款人自愿选择每月为还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还款日,则还款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
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
每月本息还款额=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还款月数-1
B、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计息);借款人自愿选择每月日为还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还款日,则还款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
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
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C、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借款人自愿选择每月为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