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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创新学分

宁波大学文件

宁大政〔2010〕216号

关于印发《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

学分认定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经第123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

管理规定

为保证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学分类型及认定部门

1.创新学分。

学生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创新型实验、开放实验等科研训练和由学校组织的学科(专业)竞赛等科技竞赛,均可根据竞赛(训练)取得的成绩或训练过程的考核结果认定创新学分。

其中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开放实验的创新学分由教务处负责认定,参加挑战杯竞赛和其它科研训练的创新学分由团委负责认定。

2.创业学分。

学生参加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等创业训练,考核合格或成果突出,均可获得创业学分。

创业学分由学生发展与服务处负责认定。

3.素质学分。

学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相关社团活动、理论与人文类竞赛活动、群众性(非专业)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可根据活动过程或取得的成果获得素质学分。

素质学分由团委负责认定。

4.技能学分。

学生参加学校或学校认可的机构组织的技能测试或各类职业资格、专业技能的培训、比赛和考证等活动,取得相应成绩或证书,可获得技能学分。

技能学分由继续教育与培训处负责认定。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规则

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以及已申请结业但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的学生,参加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均可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学分认定标准和学分类型,予以学分认定。

学生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取得成果的级别和等级,是认定学分高低的重要依据。

成果的级别由组织单位或发证单位的级别决定。

对成果的级别和等级有异议的,由相应学分的认定部门负责确定。

3.集体奖项中,每一位参与学生获得的学分均计满分。

论文、项目、作品、专利类等集体成果,参与学生根据我校有关科研工作量分配的规定计算个人学分,不到0.5学分的按0.5学分计算。

4.同一项目成果在学分认定时,遵循“就高原则”,不重复认定。

体育项目同一球类或同一田径类等,一年内只能就高认定一次学分。

三、学分认定的程序

(一)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程序

1.创新创业活动的组织部门或学院,将学生考核成绩、竞赛获奖结果或证书获得情况等,根据学分的不同类型,交相应学分的认定部门。

2.学分认定部门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标准,对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学分类型和学分数进行认定,并将认定结果输入我校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系统。

3.学生通过校园网个人主页,对本人学分的认定结果进行查询。

(二)非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程序

1.学生通过校园网个人主页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提交学分认定申请,并将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学生提供的佐证材料,对学生的学分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学分类型将审核意见提交相应的学分认定部门。

3.学分认定部门根据学院审核意见和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标准认定学分。

4.学生通过校园网个人主页,对学分的认定结果进行查询。

四、其他

1.学生参加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得的学分不收取学分学费,且此类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并计入学生总学分。

2.学生在高级别的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在规定的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等,可根据《宁波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实行多样化形式的有关规定(试行)》,申请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多样化形式之一。

3.未申请将相关创新活动取得的成果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多样化形式之一者,可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用4学分之外的创新学分顶替相关课程学分。

4.本办法自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起实施,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解释。

原《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活动学分标准表》(宁大政〔2007〕99号附件2)同时废止。

附件:

1.《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标准表》

2.体育类专业组竞赛等级确认一览表

附件1:

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标准表

项目类

内容或等级

分值

学分类型

认定依据

科研创新训练

论文或文学艺术作品发表

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ISTP(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SHP(人文社会科学会议录索引)、A﹠HCI(艺术与文科引文索引)等检索

10

创新学分

有正式刊号的学术类刊物,提供刊物目录和录用文章;期刊等级按学校当年期刊等级目录确定。

一级核心或B级学术期刊

6

二级核心或C、D级学术期刊、国外学术期刊(外文版)

4

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外文版)

3

一般学术期刊、港澳台地区学术期刊

2

国内有刊号学术会议论文集、各类学术期刊增刊

1

《人民日报》、《文汇报》、《光明日报》、《文艺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

6

一般不少于2000字/篇

全国性报刊

3

文字类作品一般不少于1000字/篇

省级报刊

2

市级报刊

1

校级报刊

0.5

研究报告

研究成果被采纳

被学院采纳

1

研究报告,采纳单位证明

被学校采纳

2

被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

4

专着、译着

国家一级出版社

10

创新学分

“国家一级出版社”以当年学校公布的目录为准。

其它出版社

4

科技成果

省部级

6

创新学分

以科技主管部门鉴定意见;专利证书、证明等为准

市级

4

校级

2

发明及专利

取得发明专利

6

创新学分

实用新型专利

4

外观设计专利

2

纵向课题

共青团工作课题、新苗人才计划、科研基金、SRIP等立项并结题

国家级

8

创新学分

根据申报材料确定

省部级

5

市厅级

3

校级

2

院级

1

横向课题

课题经费20万元及以上并结题

5

由科技处或社科处提供证明

课题经费5万元及以上并结题

3

课题经费2万元及以上并结题

2

课题经费5000元及以上并结题

1

参加教师科研项目工作

0.5

创新学分

是教师科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且有相应教师提供的学生参加科研工作的证明。

开放实验

按开放实验管理办法认定学分

科技竞赛

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专业)竞赛、科技类竞赛、发明创造大赛等

《宁波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规定》中明确的学科竞赛项目;

体育、艺术类专业组比赛;

经教务处或团委认可,学院组织的其他学科(专业)、科技类竞赛、发明创造竞赛等;

A类学科竞赛国家级第1名或一等奖及以上

8

创新学分

相关证书或文件;

体育类竞赛专业组比赛的级别见附件2

A类学科竞赛国家级第2-3名或二等奖,以及及其他竞赛国家级第1名或一等奖及以上

6

A类学科竞赛国家级第4-8名或三等奖,以及其他竞赛国家级第2-3名或二等奖

5

其他学科竞赛国家级第4-8名或三等奖

4

国家级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2

A类学科竞赛省级第一名或一等奖以上

6

A类学科竞赛省级第2-3名或二等奖,以及其他竞赛省级第1名或一等奖及以上

4

A类学科竞赛省级第4-8名或三等奖,以及其他竞赛省级第2-3名或二等奖

3

其他学科竞赛省级第4-8名或三等奖

2

省级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1.5

市级第1-2名或一、二等奖

2.5

市级第3名或三等奖及以下、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1.5

校级比赛第1名或一等奖

2

校级比赛第2名或二等奖及以下

1.5

参加校级以上竞赛

1

由承办学院考核

创业训练

创业教育

KAB课程选课修读并考核合格

2

创业学分

成绩

校内创业实践

获一等奖创业团队负责人

4

按“华夏创业奖励基金评定办法”评定等级;

每个创业团队限报5名。

获二等奖创业团队负责人、一等奖创业团队成员

3

获三等奖创业团队负责人、二等奖创业团队成员

2

其他创业团队负责人、获三等奖创业团队成员

1

其他创业团队成员

0.5

校外创业实践

拿到地方创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或进入地方创业基地

2

相关证明

网上创业实践

网上商店获三钻或相应等级

1

相应证明或证书;

每个商店限报1名。

开办网上商店获1-2钻或相应等级

0.5

创业获奖

省级以上

2

创业学分

相应证明或证书

市级以上

1

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国家级获奖

3

相应证明或证书

省级获奖

2

校级获奖

1

校级参与奖

0.5

人文素质提高

理论、人文与艺术类社团活动

在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和团委认可的一个社团中连续参加活动两学期以上,且参加一次以上大型演出、读书研讨活动或取得其它标志性工作成果等。

1

素质学分

在不同社团中可以累计获得学分,在同一个社团中只可认定一次学分。

最高限2学分

学校组织的理论与人文类竞赛(含演讲与辩论活动)

理论征文比赛、主持人大赛、演讲赛、辩论赛、语言文字类竞赛、知识竞赛等

国家级一等奖

4

素质学分

相关证书、文件

国家级二、三等奖

3

国家级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2

省级一等奖

3

省级二、三等奖

2

省级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1

市级、校级一等奖

1.5

市级、校级二、三等奖

1

学校组织的群众性(非专业)体育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第1-4名)

4

素质学分

相关证书、证明。

其中校级体育竞赛运动员成绩达到运动健将的按校级一等奖计,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的按校级二等奖计

国家级二、三等奖(第5-16名)

3

国家级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2

省级一等奖(第1-2名)

3

省级二、三等奖(第3-8名)

2

省级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1

市、校级一等奖(第1名)

1

市、校级二、三等奖(第2-8名)

0.5

学校组织的群众性(非专业)文艺比赛

十佳歌手大赛、新show大赛、戏剧小品大赛、新闻图片大赛、书法(画)比赛、乐器比赛、艺术节、合唱节等。

国家级

一等奖(第1名)

4

素质学分

相关证书、文件

国家级

二、三等奖(第2-8名)

3

国家级

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2

省级一等奖(第1名)

3

省级二、三等奖(第2-8名)

2

省级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1

市级、校级一等奖(第1名)

1.5

市级、校级二、三等奖(第2-8名)

1

举办个人艺术专场

学生举办个人独唱、独奏、个人画展、设计展等

校级

1

由学院提供证据,校美委审核

市级及以上

2

社会实践活动

获得省级、市级以上先进小分队、先进个人

2

素质学分

活动组织单位考核意见。

已列入教学计划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活动时数、实践成果等不得再次获得本类学分。

最高限2学分

参加校院集中组织的、有指导老师参与的课外社会实践活动(10天以上)

获得校级先进个人或成果奖

1

获得院级先进个人或成果奖

0.5

职业技能

培训

职业水平能力类证书

大学外语等级考试证书

四级成绩达总分80%及以上

1

技能学分

相关证书

仅限非本专业学生

各证书不累计计算学分

六级成绩达总分60%及以上

1

六级成绩达总分80%及以上

2

大学英语口语证书

合格

1

托福考试

英语专业学生:

成绩90分及以上

非英语专业学生:

成绩80分及以上

2

成绩,各证书不累计计算学分

雅思

英语专业学生:

成绩7分及以上

非英语专业学生:

成绩6.5分及以上

2

托业

成绩达总分80%及以上

2

英语、日语专业八级证书

60-69分,合格

1

成绩单、证书

70-79分,良好

1.5

80分及以上,优秀

2

上海市外语(英、日)口译岗位资格证书

中级

2

相关证书

高级

3

日语能力考试一级证书

日语专业学生:

成绩125分及以上

非日语专业学生:

成绩110分及以上

2

成绩

国家普通话等级证书

二乙及以上

1

相关证书;

仅限非师范类学生

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全国二级

1

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试;

相关证书;

仅限非计算机专业学生;

各证书不累计计算学分

全国三级及以上

2

浙江省高校三级合格

1

教育部ITAT认证

单科

1

技能学分

相关证书

中级

2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初级

1+0.5

技能学分

相关证书;

中级

2+1

高级

3+1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

非本专业学生国家级初级(3-5级)

0.5

参加由学校认可的单位组织的考试;

相关证书;

同类证书不累计

非本专业学生国家级中级(6-8级)

1

国家级高级(9-10级)

2

职业资格类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初级工(五级)

0.5

相关证书;

中级工(四级)

1

高级工(三级)

2

技师(二级)

3

高级技师(一级)

4

行业认证证书

国内外知名企业、行业协会等组织认证的各类行业从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证书

无级别或初级

1

技能学分

相关证书;

同类证书不累计;

本专业学生降一等级认定;

中级

2

高级

3

其它类技能证书

除上述类型外的所有技能证书

1

相关证书;

同类证书不累计;

最高限2学分

职业技能培训活动

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类培训活动

全过程参加培训无违纪,考核合格。

0.5

成绩单,最高限1学分

附件2:

竞赛等级

竞赛名称

国家级及以上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亚洲健美操锦标赛

世界大学生运动会

亚洲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

亚洲大学生运动会

泛波罗地海大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

省部级

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

全国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

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

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

全国健美操锦标赛

全国健美操冠军联赛

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联赛

省级

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南区决赛

CUBA东南赛区

省级

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

浙江省大学生田径锦标赛

浙江省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

浙江省大学生足球联赛

浙江省大学生篮球联赛

浙江省健美操锦标赛

浙江省大学生网球锦标赛

浙江省乒乓球俱乐部联赛

浙江省大学生田径精英赛

浙江省全运会

市级

宁波市篮球甲A联赛

宁波市大学生篮球联赛

宁波市足球联赛

宁波市大学生运动会

校级

校运会乙组比赛

体育类专业组竞赛等级确认一览表

主题词:

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规定通知

宁波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年1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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