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沟防治理项目施工组织设计68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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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洪沟防治理项目施工组织设计68页
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施工组织设计还应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防汛度汛、文明施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管理方案。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件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件二:
拟投入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件三:
拟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计划表
附件四:
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件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件六:
临时用地表
第一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一)施工方案
1、施工测量
工程中标后,我们将立即组织测量人员,在工程施工实施前,首先按监理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的平面控制网点和高程控制网点,建立工程施工使用的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并按照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规定要求进行测量定位。
(1)开工前,对业主或监理单位提供的控制点进行复测,并且布设施工控制网,包括平面控制网及高程控制网,其测量等级、精度必须满足相关工程施工测量规范规定,并且定期对其布设的施工控制网进行核查。
开工后在规定时间内把复测控制网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2)认真复查业主提供的测量资料,平面、高程控制点,方向桩和起点,地形图等,确认满足施工放线精度要求后,方可使用。
(3)布设三角网或导线点测设施工控制点。
使用仪器必须符合精度要求。
高程控制测量的测量限差符合四等水准测量的精度要求;平面控制测量的限差符合五等三角测量或五等导线测量的精度要求。
(4)位移观测的测点布置和观测精度根据有关规定进行。
(5)建筑物周围设置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点的各类标桩(石)分别编号并绘制施工测量平面图。
在施工期间要防护好,并定期校核,如发现位移,及时校正,如遗失及时补上。
(6)开工前,进行原始纵横断面测量,放设各施工项目的施工边线和施工桩号,施工桩号与设计采用的桩号一致。
2、土方开挖
土方开挖应在干地施工。
因此,对于主体各个部位基础有集水的开挖面在开挖前采用基坑集中抽排的办法进行排水。
开挖土方应在测量放线的范围内开挖,建筑物基础土方开挖还要在放样时考虑开挖边坡,开挖过程中应避免边坡稳定范围内积水而造成塌陷。
(1)施工前准备工作
1)场地平整:
将施工区域内的障碍物如堆土、垃圾、房屋等拆除、清运至业主指定场地。
2)按照设计和施工要求,做好施工区域内的“三通一平”工作。
根据地质报告,本场地地下水质对混凝土无不良影响,也可作施工用水。
3)按降排水方案布置管井及排水系统,提前数天降水,根据降水情况实施开挖。
4)做好测量放线工作。
在不受基础开挖影响的范围内,设置测量控制网,包括轴线和水准点,并做好护桩。
根据板桩上的轴线,放出基坑灰线和水准标志。
板桩离基坑边缘2m设置,并在附近永久建筑物上标识轴线,以利复核。
灰线、标高、轴线经复核验收后,才可破土施工。
5)基坑施工所需的临时设施,如水电源、道路、排水和临时用房、机具、材料等,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设置就绪。
并组织好夜间开挖的照明灯具。
(2)土方开挖施工
土方开挖顺序流程如下图:
土方开挖顺序流程图
下道工序
三检、监理工程师认证
人工修整
按设计走
向、坡度、
高程进行
开挖
测量定位放线
在施工前,应详细了解工程地质结构、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情况。
对可能引起的滑坡和崩塌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性保护措施。
在土石方开挖前,向监理单位提交开挖前的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图,经监理工程师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挖。
在基础开挖工程开工前,向监理单位递交开挖作业报告,内容包括开挖平面布置图、开挖方法和程序、土方开挖设备的配置和劳动力安排、排水措施或降低水位措施、开挖边坡保护措施、土料利用和弃渣措施、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及施工进度等。
基础土石方开挖拟采用机械结合人工开挖。
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投入足够的机械和劳力进行施工,确保在计划工期内完成土方开挖任务。
开挖时按监理单位核准的开挖线和高程控制点准确放样,自上向下按设计坡度、高程分层分段进行,严禁自下而上或采取倒悬的开挖方法,施工中随时作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排水。
用经纬仪和水准仪随时监测开挖的走向及高程,挖至设计高程再统一进行一次修坡清底,保证开挖的边坡、基底平整度误差值在允许范围内。
开挖过程中应避免边坡稳定范围内形成积水。
开挖中,发现边坡有易风化崩解的土层,开挖后不能及时回填的,应预留保护层。
严禁随意倒土、弃土。
不允许在开挖范围的上侧弃土,弃土必须堆置在低洼地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其它地方,并进行平整。
必须在边坡上部位置弃土时应确保开挖边坡的稳定,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在边坡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如出现裂缝和滑动迹象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和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并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并派专人进行设置观测,及时观测边坡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在陡坡下施工,应仔细检查边坡的稳定性,如遇有孤石、崩塌体等,应事先做好妥善的清理和支护。
在开挖边坡上遇有地下水渗流时,应在边坡修整和加固前,采取有效的疏导和保护措施。
为防止修整后的开挖边坡遭受雨水冲刷,边坡的护面和加固工作应在雨季前按施工图纸要求完成。
施工过程中发现基础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与设计不符时,及时书面向监理单位报告,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按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示及时处理,保证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
如果基础开挖中出现岩石层,在距设计坡面和水平基础面2m以内的岩石,均按保护层进行开挖,确保基础整体性及保证边坡的稳定性。
基础岩石开挖层、表面呈薄片状或尖角状突出的岩石,必须采用人工清理干净。
基础开挖后要注意保护,设置好临时排水设施,完善施工场地的排水系统,保证能迅速排干场内积水,以保护开挖基础面免受冲刷和浸蚀破坏。
基础面暴露时间不得超过10天。
开挖好的基底、边坡要及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应及时报监理单位验收,以便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土方回填
(1)填筑前,应在与基础岸坡岩石或混凝土层接触处,按施工图纸要求的尺寸铺设一层纯黏土接触带。
(2)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填土采用人工填土夯实和机械压实的办法,为确保工程质量,在填土前应做好如下工作:
根据施工详图,测量的原始资料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一份填土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单位批准。
对拟采用的土料进行击实试验,通过击实试验取得最终的施工参数,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填土施工。
清理干净填土面的树根、杂草及其它杂物,并进行夯实和施工现场放样,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验收,批准后方可填土。
(3)填土先从低洼处开始,水平分层进行铺土,每层铺土厚度<20cm;做到统一铺土、统一夯实,严禁出现界沟。
碾压机具的行驶方向以及铺料方向应平行主体轴。
而靠两岸的接触带黏土则应用满载的运料汽车或装载机轮胎顺岸边进行碾压。
(4)分段填筑时,各段应设立标志,以防漏压、欠压,上下层分段位置应错开,每填筑完一层,应进行验收,合格后再填第二层,填第二层时,应对下层表面进行刨毛,确保填土的整体性。
分段时应尽量减少接缝。
(5)夯实时采用连环套打法,夯迹双向套压,夯压夯1/3,行压行1/3。
分段、分片夯实时,夯接搭压宽度应不小于1/3夯径。
并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取土碾压试验,以验证压实土的干容重、含水量、压实密实度,保证填土质量。
每一填土层按规定参数施工完毕后,并经监理人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铺筑上一层。
在继续铺筑上一层新土之前,应对压实层表土残留的、被碾子凸块翻松的半压实土进行处理(包括含水量的调整),以免形成土层间结合不良的现象。
(6)对表面已风干的土层,应作洒水湿润处理;对已经检验合格的填筑层,如间隔时间较长,再在上面填新土应作表面刨毛处理。
压实土体不应出现漏压虚土层、干松土、弹簧土、剪力破坏和光面等不良现象。
监理人检查认为不合格时,有权要求我方返工至监理人认可为止。
(7)铺土面尽量平起,以免造成过多的接缝。
若由于施工需要进行分区填筑时,其横向接缝坡度不得陡于1:
3。
斜墙内不得留纵向接缝。
(8)在结合的坡面上,应配合填筑的上生速度,将表面松土铲除至已压实合格的土层为止。
坡面须经过刨毛处理。
并使含水量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然后才能继续铺筑新土进行压实。
(9)为保持土料正常的填筑含水量,日降雨量大于5mm时,应停止填筑。
当风力或日照教强时,我方按监理人的指示,在坝面上进行洒水润湿,以保证合适的含水量。
雨后填筑必须经过处理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未夯实合格的土料遇雨以致含水量偏大,不符设计要求时,应作为废料予以清除。
(10)雨季停工前,填筑表面应铺设保护层,复工前予以清除。
在负温条件下进行填筑应按相关规范执行。
4、砼工程
4.1、原材料的要求
(1)水泥
1)本标段的水泥由我方自行采购。
品种为32.5#普通硅酸盐水泥和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我方按各建筑物部位施工图纸的要求,配置混凝土所需的水泥品种,且水泥强度等级应不低于32.5#普通硅酸盐水泥。
各种水泥均应符合本技术条款指定的国家和行业的现行标准。
2)入库:
每批水泥入库前,我方均以每400t为一检测单元,对发包人提供的水泥品质进行检查复验,每一检测单元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和复检资料。
我单位应向监理人交验以上水泥品质证明,经监理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卸入储灰罐,并记载储灰罐的罐号、数量和日期。
3)我方对每一检测单元的水泥,均应进行取样试验,检测项目包括:
水泥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含碱量及水化热等。
监理人有权对水泥进行查库和抽样检测,当发现库存或到货水泥不符合本技术条款的要求时,监理人有权通知我方停止使用。
4)运输:
水泥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其品种和标号不得混杂,我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泥受潮。
5)贮存:
到货的水泥应按不同品种、强度等级、出厂批号、袋装或散装等,分别贮放在专用的仓库或储罐中,防止因贮存不当引起水泥变质。
袋装水泥的出厂日期不应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不应超过6个月,快硬水泥不应超过1个月。
堆放袋装水泥时,应设防潮层,水泥袋距地面、边墙至少30c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袋。
6)进入拌和机的水泥温度不得超过60℃,否则应采取有效降温措施,并应征得监理中心批准方可使用。
(2)水
1)凡适宜饮用的水均可使用。
2)拌和用水所含物质不应影响混凝土和易性和混凝土强度的增长,以及引起钢筋和混凝土的腐蚀。
3)水的pH值、不溶物、可溶物、氯化物、磷酸盐、硫化物的含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物质含量极限
项目
单位
钢筋混凝土
素混凝土
PH值
>4
>4
不溶物
(mg/L)
<2000
<5000
可溶物
(mg/L)
<5000
<10000
氯化物(以Cl-计)
(mg/L)
<1200
<3500
硫酸盐(以计)
(mg/L)
<2700
<2700
(3)骨料
1)混凝土骨料由发包人提供,对含有活性成分的骨料必须进行专门试验论证,方可使用。
2)不同粒径的骨料应分别堆存,严禁相互混杂和混入泥土;装卸时,粒径大于40mm的粗骨料的净自由落差不应大于3m,应避免造成骨料的严重破碎。
3)细骨料的质量技术要求规定如下:
细骨料的细度模数,应在2.4~3.0范围内,测试方法按SDl05-82第3.0.1条有关的规定进行;
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使用山砂、特细砂应经过试验论证;
天然砂料按粒径分为两级,人工砂可不分级;
砂料中有活性骨料时,必须进行专门试验论证;
其它砂的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DL/T5144—2001表5.2.7中的规定。
4)粗骨料的质量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2/3及构件断面最小边长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