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紫兰中学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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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紫兰中学项目

 

广州市花都区紫兰中学项目

第三方检测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八年七月

文件号:

广花服(公)招字[2018]080701号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紫兰中学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2

建设地点

花城街广清高速公路以东、三东大道以北

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4

招标内容

广州市花都区紫兰中学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的相关工程检测、试验,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检测内容(具体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5

承包方式

该项目实行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包服务、包工作成果、包本服务项目竣工资料整理和存档备案。

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验收标准,确保检测项目的规范性及数量能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质量验收和存档备案要求。

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6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检测标准

7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811028元;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总价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服务工期

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全过程。

部分检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9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

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后审

11

投标有效期

18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投标保证金

1、收取方式: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3、缴纳时间:

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执行,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收款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

账号:

44001583404059333333

(本账户仅限于投标单位使用基本户转入,其余账户转入无效。

13

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各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考察。

14

投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5

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

份数

1.资格审查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五份副本

2.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及未经压缩电子文档两份(CD-R光盘装载)

16

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

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提交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

开始时间:

2018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2018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均需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招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收。

17

开标

开标时间:

2018年月日时分正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

18

评标方法

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19

履约保证

金额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为中标价款的10%

20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推荐的1名专家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4名专家共5人组成。

21

其他

本工程招标过程各项活动日程的地点和时间安排:

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等日程安排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中标人代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1“招标人”(即委托人)指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1.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1.3“招标代理”指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4“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1.5“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1.6“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交的全部文件。

1.7“书面函件”指打字或书写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项目概况

2.2.1项目名称: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2.2.2建设地点: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2.2.3标段划分: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2.2.4承包方式: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2.2.5质量标准: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6招标控制价: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2.3项目概述

2.3.1总体情况

项目位于花城街广清高速公路以东、三东大道以北,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建筑面积约29716㎡,其中地上1~6层,建筑面积约24318㎡,地下1层,建筑面积约5398㎡,最大梁单跨为26.7m,最高建筑物高度为24m,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0804.6m²。

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体育馆、食堂、传达值宿室、地下室,以及运动场、围墙、校道、景观绿化等室外工程。

2.4招标内容、检测要求及服务周期

2.4.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内容: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与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

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4.2检测的技术要求:

现场检测要求:

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现场监理人员要求,配合工程进度,及时到现场进行检测工作。

检测单位须制定现场作业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批,现场作业可分区域进行(按设计单位的分区图)。

检测单位应在完成现场检测作业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报告,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一式十份成果报告。

2.4.3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服务工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服务合同项下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和检查,按照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条款的规定,充分考察项目现场的各种情况和条件,包括地上建筑物、地下情况、交通、水电、自然条件,周边人文环境、协调、检测报批或许可办理、作业范围、复杂程度以及不利的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等,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投标人不得因踏勘现场的行为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自身或他人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一切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2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内容

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应结合第9条规定发出的修改澄清文件一起阅读: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评标办法

第三部分技术服务合同

第四部分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五部分图纸及设计资料(另册)

第六部分工程量清单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有权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8.招标问题澄清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质疑。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或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10.重要提示

10.1本招标项目欢迎所有符合招标公告所列投标人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但如经对照不能全部符合投标人条件的,敬请切勿通过弄虚作假等方式强行报名参投,否则不但会造成投标费用等经济上的不必要损失,而且存在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和被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极大风险。

10.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严格按规范要求开展投标活动。

投标人一旦提交投标文件,从法律上即视为对招标文件等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全部文件所列条款、要约的认可。

三、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封面(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投标人联系电话);

(2)投标申请公函(按第四部分,格式一);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按第四部分,格式三);

(4)满足招标公告“七、投标人合格条件的最低标准”的证明文件。

注:

①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能存在虚假材料,必要时需提供原件核对,一经发现或被投诉,经确认证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②资格审查文件中,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署的地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1.2投标单位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内容(按先后顺序排列装订,另外应提供同下面所有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CD-R光盘两份):

(1)封面(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投标人联系电话);

(2)投标书及其附表(按第四部分,格式二);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按第四部分,格式三);

(4)投标报价书(按第四部分,格式四);

(5)投标单位一般情况表(按第四部分,表1);

(6)投标单位类似业绩(按第四部分,表2);

(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按第四部分,表3);

(8)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按第四部分,表4);

(9)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按第四部分,表5);

(10)技术方案: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及资料,以及现行的国家和地方的检测规范和文件,编制有针对性的检测技术方案;

(1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12)承诺书(按第四部分,格式五);

(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2.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12.1本工程的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11028元(本项目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总价控制价的,一律视为废标)。

1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在前款所述收费标准和限价范围内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的招标内容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检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项目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试验检测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使用费、机械进退场费、车辆通行费、食宿费、资料费、管理费、规费(按广州市花都区建设项目收费标准)、保险费(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其他一切建设使用费(含驻地建设费、临时用水、用电费)、一切税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检测的全部利润等所有的服务费用。

招标人提供的检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定金额、预留金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13.3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检测量清单中列出的检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

12.4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检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2.4.1中标的投标文件检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2.4.2清单中没有的项则综合单价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如类似项目的中标单价有两个以上的则按消耗量最小、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选择。

参考检测收费指导价的单价*中标下浮率计算,其中中标下浮率=(招标总价控制价-投标报价)/招标总价控制价*100%。

最终以符合财政规定,并有权审定的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12.4.3如相关收费标准没有的项目,其计价方式则参考市场价格收费。

12.4.4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工作量,以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或物价局规定的检测收费标准并作相应下浮计算综合单价,以该检测项目工程量乘以该综合单价计算总价。

最终以符合财政规定,并有权审定的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12.4.5中标单位根据项目服务范围制定检测方案,结算以确定的检验方案为依据,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包干项目除外)。

(实际发生的检测工程量须由甲方、监理单位、乙方现场确认,否则不予结算。

经设计认可,建设单位有权增加或减少计划表所列检测方法和数量,其余部份结算仍按投标单价执行)。

12.5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2.6投标人应根据现场勘察情况进行报价,该报价视为已包含了进行检测工作所必要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水电费及现场临时设施等所有费用。

12.7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3.投标文件有效期

13.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后的180天之内,在此期限内,所有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单位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修正招标文件的形式改变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

14.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开启。

14.3由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后办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办理退还手续。

14.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担保:

14.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14.4.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5.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5.1资格审查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5.1.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一式六份资格审查文件,其中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应在资格审查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

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包括签字和盖章),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1.2资格审查文件封面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资格审查文件每页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如资格审查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15.1.3资格审查文件规格为:

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投标人联系电话,使用书式装订。

15.1.4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5.2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5.2.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一式六份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

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包括签字和盖章),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另提供全部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刻录光盘2套。

15.2.2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修改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5.2.3投标文件除总目录外,应从“1”开始编制流水页码,不得有重页或缺页,相关部分内容应与投标文件的目录对应。

15.2.4投标文件封面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加盖骑缝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无效。

15.2.5投标文件规格为:

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投标人联系电话,使用书式装订。

15.2.6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四、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的送交

16.1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1资格审查文件密封要求:

正、副本应分开包装、密封,并在包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文件名称。

16.1.2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公章,以便因资格审查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时,得以原封退回。

密封套的格式可参考如下表格: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

资格审查文件(正/副本)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6.1.3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6.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2.1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正、副本应分开包装、密封,光盘先自行包好并在包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文件名称。

16.2.2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公章,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

密封套的格式可参考如下表格: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

投标文件(正/副本)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6.2.3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17.1投标人必须派专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将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送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接收地点,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由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否则,其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7.2招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3.2条的规定,如果决定推迟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至少应在截止期3天前将此决定送达所有的投标单位,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而改变。

17.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7.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标段内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该标段招标。

17.5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后,可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将不能撤回及修改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

17.6投标人的撤回或修改通知,应按照此招标文件第16点的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并在密封封装表面标明“撤回”或“修改”。

五、投标登记、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本项目招标将按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按规定在开标记录上签名。

18.2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代表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见证人参加。

18.3开标程序:

18.3.1由招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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