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太平镇学校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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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太平镇学校章程

江油市太平镇学校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全称:

江油市太平镇学校,地处太平镇。

第二条学校是九年一贯制学校,学制九年。

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人为本,以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为首要前提,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智育教育为核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坚持教育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办学理念

1、办学思想:

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强校人才兴校

2、办学目标:

把学校办成教学有特点,学生有特长,办学有特色,有广泛影响力、公信力、美誉度的九年一贯制学校。

3、培养目标:

向高一级学校输送基础扎实,全面发展,富于个性特长和人文内涵的优秀小学、初中毕业生,并为他们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素质基础

4、核心理念:

强化素质培养立足终身发展

5、学校精神:

志存高远追求卓越

6、管理理念:

以精神支撑发展以目标凝聚人心以制度规范行为以细节落实常规

7、德育理念:

求真知育善德展美行

8、校训:

砺志务实博学笃行

9、校风:

文明守纪和谐发展

10、学风:

乐学勤学活学博学

11、教风:

爱教公教互教善教

12、领导作风:

理念领先常规为本强化执行落实到位

第五条校歌《太平镇学校校歌》

校徽:

图案说明:

1、整体图案象征太学蓬勃向上,像初升的朝阳冉冉上升。

2、颜色上来说,绿色寓意生命,寓示学校旺盛的生命力,红色寓意“太平,点明校名,而黑色则象书法的拖笔,寓意学校是一个传承人类文明的地方。

3、另一方面来说,蓝白两部分构成“TP”字母形,指“学校”,整体又像大树发芽,寓意“百年树人,枝繁叶茂”的学校教育特征,同时整体又像眼帘的一部分,寓指太学人放眼看世界的深邃眼光与远大目标。

第六条学校近期办学目标:

创建有特色的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校长由江油市教育体育局聘任。

第八条学校校长职责

校长处于学校管理工作的中心,对学校工作负主要责任。

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首位。

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不断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成为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观念的积极倡导者。

按教育规律办学,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四有”新人。

2、组织制订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学年工作计划,经常检查工作计划执行的情况。

认真总结学期、学年工作,并提出改进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3、规范学校管理,定期主持召开行政办公会议,在广泛讨论,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决定学校重大事情。

4、领导全校工作,审批三处和年级组工作计划,并带领各部门完成学期、学年工作计划。

5、领导教学工作。

以主要精力抓好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计划的实施。

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情况。

从实际出发,提出教学改革的要求和教学研究的课题;引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注重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文体、科技活动,发展学生特长。

6、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关心教师的生活和政治、业务上的进步,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7、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布置的其他任务。

第九条校长的权力

1、决策权:

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2、人事权:

以学校工作的需要出发,选聘干部和教职工,安排调整干部和教职工工作。

3、奖惩权:

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异的干部和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4、财政权:

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

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

第十条学校设副校长两名,由校长提名,教体局考察任命,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方面的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设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

1、各职能部门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职能部门负责人竞争上岗后,由校长聘任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第十二条学校每周召开一次行政办公会议。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有校级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及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

第十三条学校的行政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校长

党支部

教代会

行政会议

政教处

教育工会

总务处

教务处

民主党派

团队办

 

食品卫生

档案图书

劳动纪律

道德建设

治安管理

年级组

班主任

少先队

学生会

共青团

采购保管

卫生保健

住校生管理

财务管理

实验电教

师培进修

学科科研组

 

第三章德育管理

第十四条以培养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依据《中学德育大纲》、《中小学德育操作规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等全面开展学校德育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

由党支部书记、校长担任

2、副组长:

由分管德育的副校长担任

3、成员:

政教主任、团委书记及各年级组长和班主任

第十六条政教处具体负责实施学校德育工作。

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负责各年级组长、班主任的德育工作绩效考核,以及学生的奖励和处分。

第十七条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是学校德育教育教学工作的直接实施者,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班主任工作条例》全面开展工作。

第十八条各科任教师根据学科特点,寓德育于各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之中,思想政治课教学必须发挥主渠道作用。

第十九条营造学校德育氛围,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校歌、校训、校风对学生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条学校与家庭、社会配合,建立家长学校,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为一体的德育工作网络,建立学校德育基地,发挥社会教育作用,增强教育合力。

第四章教学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依法按照国家颁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开齐、开足各门课程。

第二十二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更新教育观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广泛运用现代教学手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二十三条建立由分管校长、教导处、教研组、年级组、班主任组成的教学管理体系。

1、教导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课时计划,认真做好教学常规管理,强化教学过程管理,积极开展教研教改活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2、按学科设置教研组,各年级设年级组,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组织本组教师开展教学研究,贯彻落实学校各项计划和要求,积极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

3、班主任全面负责班级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协调本班各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四条加强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以“研”促“教”,增强“科研兴校”意识,鼓励教师认真学习理论,从改进课堂教学入手,在提高课堂教学艺术和效果上做文章,寻求课堂教学最优化的途径和方法。

第二十五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鼓励教师加强师德修养,认真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学历提高进修、信息技术的学习和考核,严格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制度,抓好各级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努力打造一支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名师队伍。

第二十六条抓好学额巩固工作。

杜绝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发生,严格控制学生流失,确保巩固率达98%以上,毕业率达100%。

第二十七条按照学校体卫工作条例,正常开展体育和卫生工作,加强健康教育,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劳动、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激发学生的兴趣,提高学生的素质。

第二十八条遵守招生纪律,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加强学校管理,健全学籍档案,按学籍管理要求办理转学、休学、借读、复读的手续。

第二十九条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备、电教设备、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规范管理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

第三十条加强档案室的规范管理。

第三十一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认真组织期中、期末考试和教学质量分析,并按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各科的毕业考试和考查。

第五章后勤管理

第三十二条坚持服务育人的原则,积极推进后勤社会化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高效、提前做好服务工作。

第三十三条按照“一费制”的标准向学生收费,规范收费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好、管好、用好各项教育经费。

第三十四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审查、监督;学校坚持民主理财制度,设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定期审查行政帐目。

第三十五条制定校园整体建设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更新教学设备。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校产管理制度,严防公物的损坏和流失。

第三十七条加强食堂、小卖部、锅炉房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加强住校学生的管理,做好春季防病,夏季防蚊(虫),秋季防潮,冬季防冻等工作,确保住学生安心住校,静心读书。

第三十九条积极推进后勤服务体制改革,努力增强学校自身“造血”功能,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待遇。

第六章民主管理与保证监督

第四十条学校党组织在学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学校工作实施政治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四十一条学校党组织负责抓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第四十二条学校党组织负责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四十三条学校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首的,由行政、工会等代表参加的调解小组,负责接受师生申诉,维护师生员工的正当权益。

第四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学校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改方案、财务预决算以及学校工作中的其他问题,并根据需要作出相应的决议。

2、对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3、参与评议、考核学校干部。

第四十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

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由选举产生的值班委员会负责。

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四十六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研讨会、座谈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第四十七条学校教职工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方面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打击和报复。

第四十八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第四十九条学校自觉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意见,规范管理行为。

第七章教职工

第五十条教职工必须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自觉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五十一条实行全员聘任制,学校根据需要按岗设编,明确岗位职责,所有教职工都通过学校考核后聘任,部分岗位通过竞聘上岗。

第五十二条学校按照《教师法》规定,确保教师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督促其依法履行义务。

第五十三条学校每年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对在教育教学、后勤服务等方面成绩优秀者,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学校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在工作中犯错误的教职工,学校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五十四条教职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和对所受处罚不服者,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五十五条学校依法维护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学生

第五十六条按照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入本校学习的学生一经办理有关手续,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将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

第五十七条本校学生应享有下列权利:

1、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对教师的歧视教育、不公正奖惩有权提出意见。

2、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

3、积极参与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设备和仪器。

4、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定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证书。

5、对学校给予的不公正的处分,可向有关部门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十八条本校学生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爱党、爱国、爱校、爱班、敬师、敬长、崇尚文明、崇尚科学,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和行为。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能力、勇于创新、立志成才。

4、自觉维护学校声誉,用实际行动为学校增添光彩。

第五十九条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某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教育、批评和处分。

第六十条学校共青团组织是青年学生中的先进分子组成的群众组织,全体团员学生要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

第六十一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学生会干部竞聘上岗,每届1——2年,在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十二条学校对学生的在校安全负责,对于超出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允许范围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学生自己承担。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教体局审批。

第六十四条本章程的修订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教体局批准。

第六十五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原定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六十七条本章程若有未尽事宜,需通过行政会、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增补,解释权属于学校行政会、教代会。

第六十八条本章程从二0一0年五月起实施。

 

江油市太平镇学校

二0一0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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