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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集体合同.docx

劳务派遣集体合同

编号:

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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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集体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篇一:

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1.定义:

是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的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

2.生效:

劳动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3.责任与争议:

工会作为维权主体,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二)劳务派遣一一用工的补充形式

1.含义:

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由被派遣劳动者

向用工单位给付劳务。

2.显著特征:

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

3.适用范围:

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4.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

(1)用人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在无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

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3个不得”:

①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②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③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5.用工单位: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6.劳动者权利:

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有权在劳务派遣单

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

篇二:

20XX初级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

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

20XX初级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

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中华会计校会计人的上家园

篇三:

劳务派遣合同书

4、实际用工单位未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实际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及

违反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被实际用工单位退

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实际用工单位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一条有关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按规定发放报酬,依法妥善安谿。

6、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八、其他约定条款:

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

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

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

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H^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参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

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曰年月曰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甲方(单位)全称南京鸿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单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桑宗同登记注册地南京市秦淮区邮编实际经营地南京市秦淮区邮编210000劳动保障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58944262-8联系部门人事部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性别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在本单位工作起始时间居民身份证号劳动保障卡号户籍所在地邮编实际居住地

邮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等级就业登记证号联系电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

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南京其他特种作业。

2、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

代性的要求,派遣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应当将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

容如实告知乙方,保证乙方的知情权。

4、乙方同意按照甲

方和实际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技能,依法和合同约定履行劳动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准工时工作制度为(常白班、班运转工作制),每天工作小时,每周休息日为天。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甲

方负责审核实际用工单位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

乙方具体休息休假时间由实际用工单位依法与乙方商定;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实际用人单位应当征得乙方同意,加班工资由实际用

工单位另外计发。

四、劳动报酬

1、乙方享有与实际用工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

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基本工资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3、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

(1)月薪制,每月为/元。

(2)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月;绩效奖金按乙方的业绩和实际用工单位的规定考核确定,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3)计件/工资制,定额单价为/元,实际用工单位确定、调整劳动定额的标准应当保证本单位与乙方同岗位

90如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

超过法定工

作时间及标准以外劳动定额,由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另外计发。

4、乙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夜班劳动、局温等作业的津贴、补贴,按国家和实际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或集体合同执行。

5、甲方和实际用工单位向乙方支付工资时,必须出具工资清单,包括乙方姓名、发放时间、应付工资、实发工资、代扣和扣减工资等项目内容,由乙方签字确认。

6、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敦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乙方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月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的缴费记录。

2、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谿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实际用工

单位同岗位工种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

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

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乙方必须严格遵

守安全操作规程。

2、乙方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此类原因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或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不视为乙方过失;由甲方和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承担连带责任;甲方负责依法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并与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在无工作期间,甲方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乙方按月支付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本合同存续期间、且原派遣任务完成后,甲方应当积极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单位工作,在新单位劳动报酬、劳

动条件不降低的条件下,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新派遣,并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篇四:

劳务派遣合同(企业间)

编号:

劳务派遣合同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

单位类型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劳动保障证号

联系部门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

单位类型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劳动保障证号

联系部门

(20XX版)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邮编邮编组织机

构代码证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邮编邮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

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曰止。

协议期满前30日内,双方应以书

面方式办理续延或终止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

人员数虽如下:

(1)岗位,人数,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派遣

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岗位,人数,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派遣

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岗位,人数,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派遣

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保证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

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

甲方承担对员

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连带责任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

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

定时)工时工作制。

其中,标准工时

工作制度为人,为(常白班、班运转工作制);实

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

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人,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

决定,并告知员工。

2、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带薪年休假

权利。

员工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乙

方规定商定。

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

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员工享有与乙方同岗位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

和福利待遇的权利。

甲方不得克扣乙

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

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

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

放。

(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

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

乙方确定、调整劳动

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

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

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

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4、员工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夜班劳动、高温等作业的津贴、补贴,按国

家和乙方有关规定或集体合同执行,并由乙方直接支付。

5、员工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员工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方式结

算:

(1)由甲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

方结算一次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

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员工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

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

健康。

员工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

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

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

甲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员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员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员工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员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员工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员工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

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

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3、甲乙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

2、费用结算标准和方式: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

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

篇五:

20XX年初级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基础》:

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20XX年初级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基础》:

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一)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的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

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可以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二)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由被派遣劳动者向用工单位给付劳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的解决

(一)劳动争议及解决方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二)劳动调解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

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三)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自当事人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

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中华会计校会计人的上家园

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

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

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当事人对上述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

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四)劳动诉讼

劳动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或者订立、履行、解除和终

止劳动合同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违反培训协议或者因劳动者过错导致劳动合爵无效时应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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