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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建筑业行业

大连建筑业行业

 

行业

 

管理在线21大连建筑业:

调结构促转变迫在眉睫

 

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大连市建筑业有了长足发展,近10年来,建筑业总产值平均每年以12%左右的速度增长,2009年实现了960.8亿元,在东北地区各城市中列首位。

建筑业增加值在全市GDP中已连续7年超过5%。

2009年,建筑业从业人员达到56万人。

随着建筑业的发展,也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转变迟缓,企业内生动力不强,主要依靠投资拉动。

为此,大连市建筑行业协会对全市建筑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问题进行了调研。

我们深切感到:

加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经济领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促进国内经济继续企稳向上的重要保证;是保证建筑业又好又快,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是确保建筑业重要地位的战略性选择。

一、大连市建筑行业产业结构的基本情况

产业结构亦称国民经济的部门结构,是指国民经济产业部门之间及各产业部门内部的构成。

从产业内部构成来看,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内容,即产业所有制结构、产业组织结构、产业经营结构。

(一)改制工作已基本结束,形成了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产业产权结构。

截止到2009年年末,大连市建筑企业共有1768家,涵盖72个专业。

其中等级内的房建企业475家,占26.8%。

在房建企业中,特级企业5家,占辽宁省特级企业总数71%。

一级房建企业30家,二级企业128家,三级企业312家,劳务企业221家。

目前,全市国有建筑企业改制工作已基本结束,原来的12家国有大集体企业,已有10家改为股份制企业,占总数83%。

剩下2家企业为国有独资企业。

在资质等级内的475家房建企业中,国有独资企业1家,占总数0.2%,集体所有制企业4家,占总数0.8%,股份制企业187家,占总数39%,民营独资企业283家,占总数60%。

(二)初步形成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的组织结构。

一级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占了建筑企业总数4.4%;二、三级总承包企业占了建筑企业总数83%。

劳务企业占了建筑企业总数12.6%。

(三)在产业经营结构上,大连市建筑企业在坚持以房建为主的同时,还将产业链向监理、招投标代理、工程咨询、钢结构等领域延伸。

有的企业还将经营范围扩展到地产开发、新农村建设、餐饮、旅游、养殖、海岛开发、承包山林等。

还出现了一批有特色的中小型建筑企业。

如墙体纠偏、体育场馆地板专业铺装、置业担保等等。

二、产业结构中存在的问题

(一)所有制结构存在不完善之处。

在部分股份制企业中,股权设置,特别是高管层与普通员工持股比例不尽合理,领导层偏重。

在民营独资企业中,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没有真正形成,受家族式管理模式阻碍较重。

到目前为止,建筑企业中无上市公司。

(二)产业组织结构不合理。

从全市建筑企业的专业分布来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所占的比重分别为30%、53%、18%,形成了两头小,中间大的梭子型,与国际上通行的“塔式”组织结构体系大相径庭。

在专业分布方面,我市建筑企业资质主要集中在房建、安装、装饰装修等与房地产开发紧密的相关专业,这三个专业的企业总数达到承包企业总量的58%。

而其余的69个专业企业总量仅占42%。

(三)产业经营结构明显不完善。

大连市建筑企业主要以房建为主,地方建筑企业均无铁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资质。

据我们对35家一级以上房建企业的了解,企业增项大多是土石方、钢构、装饰装修、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等,地铁、港口、机场、铁路等资质均为空白。

有一家特级企业增项了铁路施工,但资质仅为三级,无法参与投标。

我市2008年投资的7325亿元建设的城际交通等6大领域重点工程,我市建筑企业由于资质所限,产业经营结构不完善,无力参与投标。

有的企业反映,现行的资质标准规定,投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必须要有专业业绩。

可是不干哪来的业绩。

要增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必须要投入资金购置设备,花大价钱买来的设备,干一两工程标段就完事,岂不造成浪费。

(四)企业规模小,竞争力弱,外向度发展不高。

目前,大连市建筑企业年建筑产值10亿元以上的有6家,20亿元的有3家,50亿元左右的有1家,与江浙一带建筑企业相比,差距很大。

由于建筑企业规模小,竞争力弱,也影响了企业外向度的提高。

2009年,大连市建筑企业完成外埠产值80.2亿元,占当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8.3%。

而全国建筑企业走出去的产值平均比例是26%。

境外产值只占总产值2.8%,且工程小、分包多,总承包、大体量的项目少,市场占有率低,与一些建筑业强市相比,有很大差距。

(五)资金短缺严重,科技创新力量薄弱。

现在建筑市场是“卖方市场”,这种局面短时期内难以得到改变。

垫资、压价、拖欠、不及时决算、偏离工程造价规律的最低价中标,已使许多建筑企业利润空间狭小,全市建筑企业平均利润率不到3%。

另一方面建筑企业由于无物可押,很难从银行得到贷款。

资金短缺问题已成为全市建筑业发展最大的制约因素。

由于企业资金不足,企业对科技研发的投入不够,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缺乏专有技术和技术专利,对国家级、省级工法研究乏力,更缺少企业标准。

造成了一些企业重外延扩张和产值规模,轻科技创新和科学管理,内在发展动力不足。

(六)建筑专业技术人才紧缺。

由于我市许多建筑企业人才培养、使用机制不完善,外地人才流入少,使人才问题成为制约我市建筑业发展的瓶颈。

据我们对20家骨干企业统计,只有4家企业有公路、桥梁、水利、水电专业人才,占被统计企业总数20%。

而这方面人才共14人,少得极为可怜。

20家企业均没有港口、机场、铁路、地铁等基础建设方面的人才。

整个行业懂项目、会管理、会外语,了解国际工程项目的人才更是“凤毛麟角”。

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制定的企业资质标准,大连市等级内的房建企业共需要5890名建造师。

目前尚缺2635名,其中,一级建造师缺1120人,二级建造师缺1515人。

全市建筑业有技工证书的约2.4万人,其中,高级技工300人,占总数1.25%。

中级技工2000人,占总数8.33%。

高、中级技工人才的缺乏,已影响到企业发展。

目前,全行业建筑专业人才占职工总数7.2%,比北京、上海和江、浙等省市均低50%以上。

三、关于调结构促转变的对策

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紧迫性之所以更加凸显出来,不仅是国际国内经济、科技发展大势的要求,也是提升大连市建筑业发展水平和质量,确保实现市政府提出的到2014年底,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到3000亿元,实现增加值750亿元,年产值百亿元企业达到2家,50亿元企业达到4家的发展目标的要求。

(一)继续深化所有制改革,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建议市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建筑企业以产权为纽带,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进行收购、联合、重组、兼并等,完善所有制改革,通过资源整合的方式,培育一批资产规模大、融资能力好、市场竞争力强、资质等级高的“龙头企业”和大型建筑企业。

对这些企业要在上市融资、立项审批、安排土地、参与招标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要鼓励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十六字”方针,构建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职业经理人机制,逐步改变家族式管理模式。

(二)积极调整产业组织结构,逐步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与专业型企业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建议市有关部门依据省、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快培育一批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利用增项的机会,组建专业分公司,增强专业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总体实力。

鼓励企业发展总部经济、区域经济,走EPC、POT的路子。

要支持二级企业创造条件晋升一级企业。

对三级企业鼓励走与特级、一级企业资产联合、优势互补的路子,增强市场竞争力。

对有特色的三级企业,鼓励其走专业化的道路。

对一般的三级企业,鼓励其整体转为劳务分包企业。

今后,应当多审批一些有特色的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小巨人”企业。

(三)鼓励、支持建筑企业调整经营结构,转轨变型。

要利用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特级企业资质就位标准为契机,加快企业由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转变。

大、中、小企业分层次竞争,通过调整企业经营结构,逐步改变各资质级别的企业利用相似的经营管理模式、相似的经营业务,进行残酷的恶性竞争,提高建筑企业的利润空间,减少挂靠、转包等现象,提升产业集中度。

(四)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步伐。

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最重要的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和科技创新体制。

在调研中我们看到,近几年来大连市建筑企业在这些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但是从整个行业的总体水平来看,人才,特别是高素质人才非常缺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科技投入力量不大。

建议市主管部门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委托有关部门对建筑企业的人才结构状况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制定建筑业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全面推进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应允许合理流动。

凡是本市的建筑企业,单独中标或与专业队伍联手从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以集中全市这方面人才投入建设项目,这样,既有利于本市建筑业发展,又极大地发挥了专业人才资源的作用。

二是采取各种形式,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对各类人员,进行素质教育、继续教育、操作技能教育,确定目标,加强考核,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每三年对建筑企业的高管人员全面轮训一次,每年普遍对一线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多样化的培训。

要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评价人才。

三是利用国家在大连设立的高级管理学院的有利条件,对中青年企业家进行全面培训,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

四是鼓励和支持建筑企业加快自主创新步伐,建立企业科技创新体系,在建立企业标准、工法和推行各项新技术方面取得更大的成效。

明确规定,今后凡是创市以上优质工程必须要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内容。

建议市税务部门对建筑企业的科技创新给予税费优惠支持,企业在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阶段,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费用按税前50%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100%摊销。

(五)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影响建筑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对成长型、有市场、有效益、讲信用的企业可与银行沟通,适当提高利率优惠;可以工程合同、应收帐款、建筑材料、工程设备等动产和股权、专利权质押等形式解决企业资金需求问题;可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解决资金压力;有条件的建筑企业可利用发行股票、中小企业集合债、短期融资券等多元化融资工具进行融资。

四、有关政策建议

(一)建议省、市有关部门积极与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沟通,提高特级、一级企业增项的资质标准,如特级企业增项可直接增到一级资质。

一级企业可直接增到二级资质。

(二)建议国家出台政策,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房建企业,从以房建经营为主转向以重大基础设施施工为主;从以土建施工为主转向提供全方位的建筑服务为主;从传统的施工向绿色、节能建筑为主。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通过立法的形式如《建筑法》《招投标法》等,明确中小建筑企业经营的上限,参与市场竞争的范围,如25层以下、高度100米以下、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的构筑物或建筑物等。

大企业不得参与竞争。

业主要依法招标,不得将中小建筑企业经营的范围改为大企业来做。

违者要依法处罚,并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三)改革完善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打破以部门利益保护为目的资质管理模式。

现行的企业资质标准,与其说是企业实力的象征,不如说是市场“准入券”。

在目前的体制下,资质也是一种市场稀缺资源。

但目前的企业资质标准,是以保证部门利益为目的,没有做到统一、简结、管理便捷。

比如现行的35种资质类别,有23种是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业务管理内容划分的,占65.7%。

因此,企业要调整经营结构,转型增项,不仅需要政府主管部门,还需要其它相关部门审批。

建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借鉴外国建筑业管理的先进经验,对企业资质管理标准实行统一、简化、便捷的管理,使资质标准成为服务企业的工具。

(四)切实把省、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加快发展建筑业的意见落到实处。

2009年,辽宁省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

这两个文件对建筑企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两个文件的作用,我们建议省、市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制定贯彻落实这两个文件的实施细则,把各项规定和措施落到实处,使建筑企业感到这两个文件不是一纸空文。

二是省、市文件中都提到对企业“走出去”要给予适当补助和扶持,但是缺乏具体规定。

建议市有关部门制定出《鼓励和支持大连市建筑企业走出去的若干意见》,对补助和扶持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并定期分析建筑企业走出去的形势,帮助企业解决在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如资金、人员、当地备案及管理方式等等,做好协调、沟通、排难等方面的工作。

三是加强对年产值达50亿元以上企业的扶持力度,从信贷、融资、移标、担保等方面给予倾斜,特别是在市内、省内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高附加值项目和其它重点项目招标时,对这些企业给予必要的照顾。

仅靠房建施工是难以完成年产值50~100亿元的。

四是建议省有关部门与国家劳动人事部门沟通,放宽二级建造师报名对象,凡是从事建筑施工与管理的专业人员均可报考二级建造师,并由省主管部门出题、考试,以此扩大二级建造师队伍,增加项目经理后备人员的厚度。

五是建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培训与考核等形式,直接认可原辽乡企技术资格,作为三升二新办企业和企业增项时的工程技术人员条件,不必转来转去。

待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的企业资质标准颁布后,执行新的标准。

六是建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按照两个文件的要求,制定出减轻建筑企业负担的具体规定,可将各种保证金改为按企业上年总产值的5%的收取综合保证金;在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招标时,推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用信用报告代替资信证明;对省级信用企业在招标时加3分,市级信用企业加2分。

建议将国家和省强制要求的质量安全措施费、税费和职工培训费、社会保险费等列入不可竞争费用,不得随意取消,切实保障国家、企业和员工的利益。

建议市税务部门积极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降低建筑企业税收弹性比例。

经济学家认为,税收弹性一般在0.8—1.2区间较为适宜。

但建筑企业近10年来始终处于1.2以上,企业负担较重。

综合税率负担也过重。

在综合税率大于0.6的产业中,除建筑业之外,其他产业都有一定的垄断性,利润空间较大。

唯独建筑业是纯市场经济,综合税率为0.61,企业难以承受。

现行的税务规定一直把建筑施工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率定位在同一坐标上,实际上是冰火两重天。

总的来说,大连市建筑行业同全国一样,正处在发展的重要转折时期。

只有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深刻认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提到议事日程上,加快步伐,精心实施,大连市建筑业就一定能跨上新的台阶,取得新的成效,从而实现建筑业强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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