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传统医学师承人员跟师学习须知 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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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传统医学师承人员跟师学习须知doc
长春市传统医学师承人员跟师学习须知
一、师承人员(学员)条件:
师承人员(学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二、指导老师资格:
(一)指导老师工作单位为长春地区;
(二)指导老师身体健康;
(三)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副主任医师以上,如副主任医师以下需提供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位(卫生局)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五)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六)遵纪守法。
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七)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八)跟师指导老师学习的继承人同一时间段不能超过2人。
三、师承人员(学员)与指导老师签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一式7份。
四、师承关系合同于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正之日起计算。
五、公证后师承人员(学员)填写《长春市传统医学师承人员登记备案表》一式6份。
六、到指导老师单位审核盖章。
七、到指导老师单位所在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审核盖章。
八、到市中医药管理局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师承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指导老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师承人员学历或学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一式6份;
(六)《长春市传统医学师承人员登记备案表》一式6份。
九、带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和《长春市传统医学师承人员登记备案表》分别到指导老师所在单位、县(市)区卫生局备案。
十、跟师学习
(一)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形式:
1.采取理论学习和跟师临床实践的形式。
以跟指导老师临床实践为主,辅以学习中医经典理论著作等。
坚持传授与自学、实践与理论、继承与整理相结合,发挥指导老师与师承人员两方面的积极性。
2.要求跟师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年不少于10个月。
3.师承人员跟师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中断学习。
对确有特殊原因中断跟师学习的,应补齐学习时间后再申请出师考核。
(二)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内容: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内容要求,在3年的跟师学习中应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和指导老师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技术专长等有关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要熟悉《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及温病学等中医经典,并学习与掌握1部与指导老师专业密切相关的经典著作。
(三)师承人员跟师学习期间完成的学习内容:
1.每个工作日1篇跟师学习笔记或自学笔记,每年不少于220篇,每篇不少于500字,要求为手写原始记录。
2.独立完成的、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并全面完整体现诊疗疾病全过程的典型临床医案每周1篇,每年不少于40篇;
3.每月1篇结合跟师临床学习经典和专著的心得体会,每年不少于10篇,每篇不少于1000字。
每篇均要求指导老师批阅,评语不少于200字。
(四)考核表:
1.每月1份平时考核表,由指导老师所在单位职能部门负责填写。
2.每年1份年度考核表,由县(市)区、开发区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填写。
十一、学习三年期满后,填写《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一式3份,参加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组织的出师考试,由市中医药管理局统一通知。
申请出师考核人员(学员)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一式3份;
(二)师承人员(学员)身份证明(原件);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四)师承人员(学员)学历或学力证明(原件);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六)跟师学习相关材料:
1.反映师承人员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及劳动纪律、师徒关系、跟师临床实践时间等表现的考核表。
(1)每月1份平时考核表,由指导老师所在单位职能部门负责填写。
(2)每年1份年度考核表,由县(市)区、开发区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填写。
2.独立完成的、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并全面完整体现诊疗疾病全过程的典型临床医案每周1篇,每年不少于40篇;
3.每月1篇结合跟师临床学习经典和专著的心得体会,每年不少于10篇,每篇不少于1000字。
每篇均要求指导老师批阅,评语不少于200字。
4.每个工作日1篇跟师笔记或自学笔记,每年不少于220篇,每篇不少于500字,要求为手写原始记录。
(七)申请出师考核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十二、取得省中医药管理局的《出师合格证书》后满一年可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十三、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后满五年可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考试。
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指导老师
师承人员
签订日期
公证日期
甲方(指导老师):
乙方(师承人员):
姓名:
姓名:
性别:
性别:
出生年月:
出生年月:
单位名称及地址:
单位名称及地址或家庭住址:
依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的有关规定,经指导老师与师承人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建立师承学习关系,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师承教学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总计不少于1500学时(需有教学记录)。
二、师承教学的地点(需为合法医疗机构):
三、师承教学的基本目标(包括职业道德及业务水平):
四、师承教学的主要内容:
1.中医(民族医)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2.中医(民族医)学术经验:
3.中医(民族医)技术专长:
五、师承教学的方式方法:
六、指导老师职责: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严谨的科学态度,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保证临床(实践)带教时间,精心组织教学,悉心传授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按照确定的师承教学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带教任务。
七、师承人员职责: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勤奋好学,尊师守纪,保证跟师学习时间。
虚心刻苦学习指导老师的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认真做好跟师笔记,及时归纳整理,并加以研究。
诚实地接受指导老师和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考核,完成教学计划确定的学习任务,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水平。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师承关系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另一份由公证机构留存备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
注:
1、签订本师承关系合同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
2、本师承关系合同书应经指导老师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
长春市传统医学师承人员登记备案表
登记编号:
(由长春市中医药管理局填写)
指导老师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编号
单位
职称
工作年限
医师资格
证书编号
医师执业
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师承人员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编号
学历
专业
毕业学校
参加工作
时间
现从事
主要职业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公证书号
师承教学
地点
师承教学
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公证时间为准)
指导老师执业地点单位意见
县(市)区、开发区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长春市中医药管理局审核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备注
1.此登记表一式6份,长春市中医药管理局存留2份,指导老师执业地所在单位、指导老师单位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指导老师、师承人员各1份。
2.登记备案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师承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指导老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师承人员学历或学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4)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5)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一式6份(师承人员、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所在单位、核准指导老师执业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各1份)。
3.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形式:
(1)采取理论学习和跟师临床实践的形式。
以跟指导老师临床实践为主,辅以学习中医经典理论著作等。
坚持传授与自学、实践与理论、继承与整理相结合,发挥指导老师与师承人员两方面的积极性。
(2)要求跟师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年不少于10个月。
(3)师承人员跟师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中断学习。
对确有特殊原因中断跟师学习的,应补齐学习时间后再申请出师考核。
4.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内容: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内容要求,在3年的跟师学习中应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和指导老师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技术专长等有关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要熟悉《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及温病学等中医经典,并学习与掌握1部与指导老师专业密切相关的经典著作。
5.师承人员跟师学习期间完成的学习内容:
(1)每个工作日1篇跟师笔记或自学笔记,每年不少于220篇,每篇不少于500字,要求为手写原始记录。
(2)独立完成的、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并全面完整体现诊疗疾病全过程的典型临床医案每周1篇,每年不少于40篇;(3)每月1篇结合跟师临床学习经典和专著的心得体会,每年不少于10篇,每篇不少于1000字。
每篇均要求指导老师批阅,评语不少于200字。
6.考核表:
(1)每月1份平时考核表,由指导老师所在单位职能部门负责填写。
(2)每年1份年度考核表,由县(市)区、开发区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填写。
师承人员跟师情况平时考核表
师承人员姓名: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得分
优
每项9—10分
良
每项8—8.9分
合格
每项6—7.9分
不合格
每项0—5.9分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高尚,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有突出事例
职业道德高尚,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职业道德较好,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职业道德一般,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
工作态度和劳动纪律
工作态度认真负责,模范遵守劳动纪律
工作态度认真负责,遵守劳动纪律
工作态度认真,基本遵守劳动纪律
工作态度一般,不遵守劳动纪律
师徒关系
很和谐
和谐
较和谐
不和谐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得分
优
20分
良
16—19分
合格
12—15分
不合格
0—11分
跟师临床实践时间
多于22个工作日
20-22个工作日
18-20个工作日
少于18个工作日
小计得分
说明:
1.平时考核表由指导老师所在单位负责填写。
2.通过查阅师承人员跟师笔记、原始考勤记录、听取指导老师及同行评议等,进行考评打分。
3.此考核表满分为50分,45分以上为合格。
考核时间:
年月日
考核人(签名)考核单位(盖章)
师承人员跟师情况()年度考核表
师承人员姓名: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得分
优
每项9—10分
良
每项8—8.9分
合格
每项6—7.9分
不合格
每项0—5.9分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高尚,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有突出事例
职业道德高尚,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职业道德较好,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职业道德一般,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
工作态度和劳动纪律
工作态度认真负责,模范遵守劳动纪律
工作态度认真负责,遵守劳动纪律
工作态度认真,基本遵守劳动纪律
工作态度一般,不遵守劳动纪律
师徒关系
很和谐
和谐
较和谐
不和谐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得分
优
20分
良
16—19分
合格
12—15分
不合格
0—11分
跟师临床
实践时间
多于220个工作日
200-220个工作日
180-200个工作日
少于180个工作日
小计得分
说明:
1.年度考核表由县(市)区、开发区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填写。
2.通过查阅师承人员跟师笔记、原始考勤记录、平时考核表、听取指导老师及同行评议等,进行考评打分。
3.此考核表满分为50分,45分以上为合格。
考核时间:
年月日
考核人(签名)考核单位(盖章)
附件: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籍贯
出生
地点
参加工作时间
现从事主要职业
学历
学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本人档案存放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
个人简历
起止年月
学习(工作)单位
肄
毕业
结
指导老师
姓名
指导老师
单位
指导老师
职称
指导老师
工作年限
指导老师
联系电话
指导老师
通讯地址
指导老师主要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学术专长
指导老师
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核准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印章
年月日
市(州)中医药管理局意见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印章
年月日
1.一律用蓝黑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2.表内的年月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3.相片一律用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4.个人简历应从小学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