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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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
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为切实做好潼南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补助资金预算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15〕219号)文件精神,结合潼南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概况
潼南区位于重庆市西北部,东邻合川、南接大足、西连四川安岳、北靠四川遂宁。
成渝快速铁路、新成渝高速公路穿境而过,至重庆90公里,距成都190公里。
既是重庆“城市发展新区”,又是川渝合作示范区;
潼南区是一个重庆市的“西部绿色菜都”、柠檬最大生产基地、重庆市首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拥有100万亩的蔬菜基地、10万亩的柠檬生产基地,潼南的蔬菜、粮油、柠檬种植面积和产量全市第一,建有全市最大的蔬菜博览园、现代农业展览馆和玫瑰、桑葚等休闲观光基地,是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机械化生产示范园区。
2014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100万亩、产量40万吨,蔬菜复种面积100万亩、产量200万吨,油菜种植面积30万亩、产量4万吨,特色经果种植面积30万亩、产量40万吨,水产养殖面积20万亩、产量4万吨,生猪年出栏达到100万头,农业总产值64.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0387元。
潼南区属农业大区,地形地貌虽属丘陵,但拥有全市最好的地理条件,琼、涪两江和20几万亩的冲击坝,为规模农业机械化生产创造了较好作业环境。
全区农机化水平达52%,居重庆市前列。
全区机械化耕、种、收等社会化服务组织达15家,农机大户100余家,是全区现代农业生产中的中坚力量,随着国家高度重视农业发展,农业生产规模逐年增扩,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生产需求,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成为农业生产战线中必不可少的一支队伍,急需大力培育专业性较强的职业农民及规范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改善作业环境,政策引导,项目扶持,装备提升,技能培训来拓宽服务范围,提升其作业服务能力,增强农机装备来适应和推动现代规模农业发展。
农机社会化服务试点补助项目实施将从以下环节来鼓励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
二、项目实施原则
(一)突出重点。
根据全区现代农业发展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试点项目重点支持水稻、油菜、玉米、蔬菜、经果类全程或关键环节社会化服务。
(二)坚持自愿。
由村、组书面形式向当地镇街申请申报,镇街以书面形式向农委申请申报,自行确定项目实施区域、实施范围、实施面积和实施环节,充分尊重农户及专业大户、合作社、公司等服务对象自愿的原则,积极性高,当地党委政府重视的优先考虑,不搞强制性任务安排和指定(令)性行政推动。
(三)整体推进。
在规划实施区域内,集中连片、整体推进。
重点支持50亩以上的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服务主体。
散户在自愿的前提下,以村为单元集中申报,面积不低于500亩。
(四)公开竞争。
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通过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遴选能承担作业任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五)全程公开。
从服务组织、试点区域、补贴环节、补助标准、补助对象的确定到资金的落实等各环节,全程公开并接受监督。
(六)劳务共担。
在实施过程中,以社会化服务组织(简称“服务主体”,下同)提供农机社会化劳务服务为主,受服务种粮大户、专业户、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服务对象简称“合同农户”,下同)均自行承担零散杂工和日常田间管理等分散劳务为辅,共同完成生产全过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服务环节、规模及资金安排
(一)实施地点
潼南区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以梓潼、桂林、太安、崇龛、柏梓、群力、龙形、玉溪等镇街为重点,在全区范围内实施。
(二)服务环节
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产业为水稻、油菜、玉米、蔬菜、特色经果类等种植业的机耕机收。
水稻服务环节为机耕、机收环节;油菜服务环节为机耕、机播、机收环节;玉米为机耕、机播、机收环节;洋姜服务环节为机耕、机收;蔬菜为机耕环节;特色经果类服务环节为统防统治。
(三)规模
1、水稻、玉米、油菜以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为作业单元;
2、特色经果林种植面积必须达到50亩以上;
3、蔬菜种植面积必须达50亩以上;
4、全区实施总规模为:
(1)计划水稻3万亩、油菜1万亩、玉米0.5万亩、蔬菜2万亩、洋姜1万亩;
(2)特色经果类统防统治2.7425万亩;
A、柠檬:
1.7425万亩
B、玫瑰:
0.5万亩
C、油牡丹:
0.5万亩
(3)在总资金不超出的情况下,各环节以实际实施的面积为准,品种及环节可以调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资金未用完可用于融资担保金或蔬菜种植和价格保险。
(四)资金安排
采取财政奖补的方式,共安排中央市级财政资金1270万元,其中,现代特色效益农业“七大”百亿级产业链资金200万元,中央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资金273.2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为796.8万元。
四、项目实施内容及资金使用环节与补助标准
(一)水稻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环节及公允价格、补助标准:
1、机耕环节:
市场公允价格120元/亩(包含旋耕,耙田,人工、田边角整平等),财政补贴50%,即补贴60元/亩,服务对象自筹50%,即60元/亩。
2、机收环节:
市场公允价格120元/亩;财政资金补贴50%,即补贴60元/亩,服务对象自筹50%,即自筹60元/亩。
以上2个环节,每开展1亩“水稻生产机耕机收社会化服务”费用为240元/亩,财政补贴资金50%,即补贴120元/亩。
项目实施3万亩,总费用720万元,财政补贴360万元。
根据实施时的具体情况,服务对象可以申报某一个具体环节进行服务。
(二)油菜生产社会化服务环节及公允价格、补助标准:
1、机耕环节:
市场公允价格120元/亩;财政补贴资金50%,即补贴60元/亩;服务对象自筹50%,即自筹60元/亩。
2、机播环节:
市场公允价格120元/亩,财政补贴50%,即补贴60元/亩,服务对象自筹50%,即自筹60元/亩。
3、机收环节:
市场公允价格120元/亩;补贴资金50%,即补贴60元/亩;服务对象自筹50%,即自筹60元/亩。
以上3个环节,每开展1亩“油菜生产机耕机收社会化服务”费用为360元/亩,财政补贴资金50%,即补贴180元/亩。
项目实施1.0万亩,总费用360万元,财政补贴180万元。
根据实施时的具体情况,服务对象可以申报某一个具体环节进行服务。
(三)玉米生产社会化服务环节及公允价格、补助标准:
1、机耕环节:
市场公允价格120元/亩;财政补贴资金50%,即补贴60元/亩;服务对象自筹50%,即自筹60元/亩。
2、机播环节:
市场公允价格120元/亩,财政补贴50%,即补贴60元/亩,服务对象自筹50%,即自筹60元/亩。
3、机收环节:
市场公允价格120元/亩;补贴资金50%,即补贴60元/亩;服务对象自筹50%,即自筹60元/亩。
以上3个环节,每开展1亩“玉米生产社会化服务”费用为360元,财政补贴资金50%,即补贴180元/亩。
项目实施0.5万亩,总费用180万元,财政补贴90万元。
(四)蔬菜生产社会化服务环节及公允价格、补助标准:
机耕环节:
市场公允价格100元/亩;财政补贴资金50%,即补贴50元/亩;服务对象自筹50%,即自筹50元/亩。
项目实施2万亩,总费用200万元,财政补贴100万元。
(五)洋姜生产社会化服务环节及公允价格、补助标准:
1、机耕环节:
市场公允价格120元/亩;财政补贴资金50%,即补贴60元/亩;服务对象自筹50%,即自筹60元/亩。
2、机收环节:
市场公允价格120元/亩;补贴资金50%,即补贴60元/亩;服务对象自筹50%,即自筹60元/亩。
以上2个环节,每开展1亩“洋姜生产社会化服务”费用为240元,财政补贴资金50%,即补贴120元/亩。
项目实施1万亩,总费用240万元,财政补贴120万元。
根据实施时的具体情况,服务对象可以申报某一个具体环节进行服务。
(六)特色经果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环节及公允价格与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公允价格及标准
品种
规模
(亩)
公允价格(元/亩)
补助
比例
补助标准
(元/亩)
金额
(万元)
财政补贴
金额
(万元)
柠檬
17425
330
50%
165
575
287.5
玫瑰
5000
280
50%
140
140
70.0
牡丹
5000
250
50%
125
125
62.5
合计
27425
840
420
五、责任划分
(一)服务主体资质条件与承担责任
1、服务主体应具备的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
服务主体应具备或承诺达到“社会化服务组织招标文书”所列相应的农机装备条件和开展全程或单(专)项环节社会化劳务服务、管理与实施的能力,且须对服务主体从事机械操作等危险作业人员进行意外伤害保险。
2、服务主体赔偿与免责:
服务主体实施社会化劳务服务的作业质量应达到“潼南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作业标准(试行)”(见附件6),确保产量不低于实施区域“非社会化服务农户”的平均产量水平;否则,若因服务主体技术失误、机械失误或人为安排不合理等因素,给合同农户造成不可挽回重大损失的,参照“潼南区农业保险相关作物保险最高限额”赔偿,并不得再收取已执行劳务作业环节的服务费用。
若因低温阴雨冻害、干旱、大风雹灾、暴雨洪涝、泥石流、地质塌方毁损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服务主体不承担赔偿责任,改由“农业保险”赔偿。
(二)合同农户应承担劳务:
在服务作物的生产过程中,合同农户应负责下列农资购买、施用及零散劳务用工;否则,若因合同农户疏于管理与配合或蓄(恶)意造成减产的,服务主体概不承担产量赔偿责任;且合同农户必须支付已作业环节应承担的相关劳务服务费用。
①肥水管理。
负责在田(土)生产期所需农资购买与全部农资施用、抽提引水灌溉和日常田间灌排水管理与堵漏、田坎水面搭(整)理、洪水淹没及倒伏苗的扶苗洗苗;
②病虫草害处理与监测。
负责田壁背坎杂草铲除、机械化栽(种、播)后的缺窝补苗、田间杂草防(拔)除、各类病虫害的防治、长势看管与病虫发生危害情况监测;
③收获后搬运晾晒。
负责机收后田间收获物的搬运、转运及晾晒;
④毁损田土及道路修复加固。
负责实施区域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等大中型设备过路、翻越田坎土壁后对道路、耕地、田埂土壁毁损的修复和加固工作。
(三)镇村职责
召开宣传发动会,动员组织群众参与全程社会化服务建设,负责农户协议的签订、农户服务费的集中收取、各类矛盾纠纷调处,监督服务主体的服务质量,负责对本镇实施的项目进行验收,收集完善资料并整理归档工作。
(四)有关部门职责
潼南区农委统筹协调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推进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各方力量、合力推进项目实施,择优确定服务主体并全程实施监管,对服务主体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评估审定镇街申报的单个作业单元,组织中介对项目进行验收评估等;潼南区财政局负责项目监督管理和补贴资金兑付;潼南区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与灾害性天气测报预警,为项目实施过程避灾防灾提供参考信息。
六、项目资金兑付办法
劳务服务费收取与支付:
1、散户合同双方签订“社会化服务劳务合同”后,由村组按标准统一向合同农户预收取自筹部分的农机社会化服务劳务费用,并由村组交到镇街农服中心统一保管,项目完毕后,根据实施及验收情况,兑付给服务主体;
2、50亩以上的大户、合作社、企业的直接与服务主体签订合同,项目完毕后,根据实施及验收情况,将其自筹部分的社会化服务劳务费用兑付给服务主体。
3、特色经果由业主直接与服务主体签订合同,项目完毕后,根据实施及验收情况,将其自筹部分的社会化服务劳务费用兑付给服务主体。
4、在项目实施完毕后申报财政补助款时,提供拨款申请书、农户花名册和服务合同等资料,经项目实施单位、镇(街)村组或合同农户签审意见后报区农委审核,再送区财政局对资料审定后拨付财政应补助的劳务服务费。
七、主要措施
(一)科学编制试点方案
由区财政局、区农委负责对区域内农业社会化服务状况开展深入调研,摸清社会化服务组织现有数量、能提供的服务类别、服务能力等情况,掌握区域内社会化服务需求。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明确试点服务区域、服务产业、服务环节、财政补助标准、资金结算方式等内容。
(二)调动服务组织积极性
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和组织发动,充分尊重服务农户意愿,最大程度获得农户支持。
充分调动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其他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积极性,不搞强制性任务安排,不搞指定性行政推动,也不搞应付式临时“包装”。
(三)坚持市场化运作
本次试点支持的服务组织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具备服务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协会、公司、从事农机作业服务的家庭农场均可参与竞争。
通过公开遴选,择优确定购买服务承担主体。
在同一试点区域内,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组织承担同类服务工作,切实保障服务效果。
(四)强化监管指导
区财政局、区农委要强化对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服务组织的技术指导,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社会化服务,按规定和标准及时足额兑付补助资金,及时处理各类服务投诉和纠纷。
要加强社会化服务质量的跟踪问效和后续管理,将农户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标准,科学评价服务效果。
要在社会化服务组织选择、服务组织提供服务进行核实、资金兑付流程等方面把好关,切实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操作流程规范、资金支付凭据真实可靠。
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一经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建设进度
2016年1-2月:
组建机构,编制试点实施方案;
2016年3-11月:
组织实施;
2016年12月:
自查总结,形成专题报告,迎接验收。
九、组织保障措施
要把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建设作为推动全区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以赴,确保项目圆满完成。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潼南区2015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财政局、区农委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在区农委下设办公室。
有关镇(街道)应分别成立由党政一把手挂帅的领导机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抓,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保障与经费支撑,严格考核奖惩,将试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技术指导工作。
以市农委、市农科院技术专家为依托,区特经站、区农机推广站、区农技推广站、区植保站技术专家为支撑,农民合作社、协会、公司、家庭农场等服务组织的技术员为骨干,不定期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及技术专家现场指导,确保该项试点顺利实施。
附件:
1.潼南区2015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服务组织确定办法
2.潼南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责任书
3.潼南区(作物类别)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书
4.潼南区(作物类别)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
5.社会化服务公开承诺书
6.潼南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作业标准(试行)
附件1
潼南区2015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
试点项目服务组织确定办法
根据《重庆市2015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实施方案》和《潼南区2015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实施方案》,为了公平公开公正地遴选社会化服务组织,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对象和申报条件
补助对象为:
为水稻、油菜、玉米和柑桔类全程社会化服务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公司、合作社或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申报条件为:
1、除专业大户外,其他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在潼南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达到六有标准,即:
有组织机构代码、公章、牌子、规章制度、办公场所场地以及具备与服务能力相应的机具和药械。
2、注册登记时间在2016年以前,具有一定的农业生产作业服务经验。
3、拥有能够完成拟承担农业生产服务的各类专业人员。
4、服务组织信誉良好,有较为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开通银行账户,没有税收、银行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作业面积(量)承担原则
1、水稻、油菜、玉米全程社会化服务:
每个社会化服务以最低50亩为一个作业单元;
2、经果林社会化服务:
每个社会化服务组织以最低50亩为一个作业单元。
3、特色经果林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
每个社会化服务组织以最低50亩为一个作业单元。
每个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面积低于以上要求的,不纳入补助范围。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申请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需提供的材料有: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提供水稻、油菜、玉米全程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需提供现有的农机具情况统计表一份(附表4),属租赁的机械,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
5、专业大户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二)申报时间。
申报水稻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于2016年3月10日前向区农委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三)服务组织确定及公示。
区财政局、区农委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小组择优确定服务组织,确定的服务组织通过区农业农村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服务组织签订责任书。
公示无异议后,服务组织与区农委、镇街签订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责任书。
附表:
1.潼南区(作物类别)全程社会化服务申报表
2.潼南区(作物类别)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申报表
3.潼南区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现有机具情况表
4.潼南区(作物类别)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作业确认单
5.潼南区(作物类别)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作业完成情况统计表
6.潼南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报账申请表
附表1
潼南区(作物类别)全程社会化服务申报表
镇(街)村填报时间:
年月日
序号
作业地点
(社)
农户
(业主)
实施环节
实施面积
(亩)
身份证号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备注
合计
村负责人(签字):
农服中心负责人(签字):
镇街分管领导(签字):
注:
此表由镇(街)统一填写,一式二份,农委一份,镇(街)一份存档。
附表2
潼南区(作物类别)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申报表
镇(街)村填报时间:
年月日
序号
作业地点
(社)
农户
(业主)
实施环节
(品种)
实施面积
(亩)
身份证号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备注
合计
村负责人(签字):
农服中心负责人(签字):
镇街分管领导(签字):
注:
此表由镇(街)统一填写,一式二份,农委一份,镇(街)一份存档。
附表3
潼南区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现有机具情况表
社会化服务组织名称:
年月日
序号
机具类型
台套
计划服务面积
(亩)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备注
合计
注:
1、此表由社会化服务组织填报,作为公开竞争服务的参考条件。
2、此表由实施水稻、油菜、玉米的服务组织填写。
附表4
潼南区(作物类别)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作业确认单
镇(街)村填报时间:
年月日
序号
服务组织名单
作业地点
(社)
农户
(业主)
实施环节
实施面积
(亩)
栽植数量(株)
联系电话
农户(业主)
签字
合计
村负责人(签字):
农服中心负责人(签字):
镇街分管领导(签字):
注:
1、水稻、油菜、玉米(柑桔、油牡丹、玫瑰统防统治)不填栽植数量;
2、柑桔类集中育苗的要填写栽植数量。
附表5
潼南区(作物类别)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作业完成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村):
(盖章)镇(街):
(盖章)年月日
序号
作业地点
(社)
服务组织名单
实施环节
实施面积
(亩)
栽植数量(株)
补助标准
申请
补助金额
(元)
农户
姓名
合计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农服中心负责人(签字):
镇街分管领导(签字):
注:
1、水稻、油菜、玉米(柑桔、油牡丹、玫瑰统防统治)不填栽植数量;
2、柑桔类集中育苗的要填写栽植数量。
附表6
潼南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报账申请表
业主申请(公章):
实施地点:
项目名称:
开竣工时间:
项目计划文号:
财政资金文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
财政补助万元
财政补助累计已拨款:
万元本次申请拨款资金:
万元
预算科目:
类
款 项
开户行:
账号:
施工单位项目完成情况: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农服中心意见:
镇街分管领导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分管领导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农委业务站所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等项目实施情况的意见:
经办人:
站所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区农委分管领导审查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公章):
年月日
区财政局复核意见:
科长:
分管领导签字(公章):
年月日
附件2
潼南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责任书
甲方:
区农委
乙方: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丙方:
(简称“服务组织”)
为切实抓好潼南区2015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经甲、乙、丙三方方讨论协商,共同订立本责任书。
一、甲方职责权利
1、甲方积极指导协助乙、丙两方联合踏勘,经现场充分考察论证,科学规划选址,共同确定项目实施区域和规划落实实施面积;
2、甲方组织领导和监督协调乙、丙两方具体组织实施潼南区2015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
3、甲方负责组织协调社会化服务组织(简称“服务组织”,下同)为受服务农户(简称“合同农户”)提供相应社会化服务;
4、甲方全程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和咨询服务,督促乙、丙方严格按照《潼南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作业标准(试行)》等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协助指导和培训合同农户、服务组织开展科学生产;
5、甲方根据项目验收情况、镇(街)村社干部及合同农户满意度等情况、资料,协助项目财政补贴资金适时拨付给丙方;
6、甲方统揽协调,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凝聚各方合力推进项目实施;并联合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