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500字范文 推荐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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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500字范文推荐4篇

有关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500字范文(推荐4篇)

费孝通(1910-2022)在20世纪40年代写的《乡土中国》。

1946年,这是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教授“农村社会学”的讲义。

第二年出版。

起初,当总统介绍这本书时,他说这是一本“易懂的小册子”,“易懂”和“简短”是我喜欢读的两个特点。

然而,在后来的阅读过程中,我发现它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容易阅读。

用那些看似容易理解的话来说,有着深刻的社会学理论。

读了这本书后最大的感受是,通过费老的分析,他似乎找到了中国社会特征的根源,即文化、家庭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变迁和中国人的本性。

下面,我将从一些令人印象深刻的方面谈谈我对这本书的理解。

熟人社会

费劳一开始就指出,中国社会是地方性的。

农村社会的人们以农业为生,世代居住在农村。

人口的非流动性形成了熟人社会。

人们的交流依赖于熟悉和信任,而行为的基础也是从小学习的礼仪和习俗。

地方社会实际上是一个熟人社会和礼俗社会。

费劳还用“捆柴”和“水波”这两个特殊的形象隐喻分析了中西社会形态的差异,使人顿悟。

书的最后一章《血缘与地理》分析了在当地社会中,由于社会的稳定和家庭社区的生存模式,血缘与地理是融合在一起的。

随着人口的流动和商业的发展,社会性质逐渐从血液发展到地理。

但是,我认为,即使在今天,社会也不能完全抛弃血液的影响。

通过阅读这些,我更深刻地理解了为什么中国社会如此重视人际关系、友谊和人际关系。

道德观念

书中说中国人有“私”的问题。

事实上,在许多外国人眼中,我们中国人只有私德,没有公德。

然而,通过对费老文《差序格局》的分析,特别是他所说的“在差序格局中,公与私是相对的,站在任何一个圈子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这使我对中国人的“私”问题有了更客观的认识。

自古以来,我们就以传统和社会公认的习俗和观念为行为准则,强调孝、忠、仁的道德主张。

因此,在那个时代,它在中国社会创造了一种自然、人性、三项基本原则和五项基本原则比法律更有效的局面,这也成为民主和法治进步的一大障碍。

在《礼治秩序》和《无讼》两章中,费老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论述。

家族制度

费劳在书中提出,“家”的人类学概念是一个由父母和孩子组成的生殖社区。

中国家庭除了生育功能、政治、经济、宗教等之外,还混杂着太多的东西,导致了一些不利因素。

例如,正如文章所说:

夫妻关系不是家庭的主轴,导致了两性之间情感交流的疏远和冷漠。

虽然我没有经历过大家庭制度,但最近我碰巧读过当代作家林海音(1918-2001)的自传体小说《婚姻的故事》,这部小说描写了中国20世纪30年代新旧交替时期的各种婚姻故事。

通过这两本书的结合,我对旧社会的家庭和婚姻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如今,中国社会的大家庭制度正在逐渐瓦解,大家庭逐渐被小家庭所取代。

但是,我认为大家庭制度的影响仍然存在,小家庭会有新的问题。

我认为费老的观点在今天仍然非常新颖和实用。

例如,在一个家庭中,夫妻关系应该是第一位的,进行更多的情感交流,关注养育后代,而不是关注家庭之外的事情。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我进入大学后课余读的第一本书。

可能是由于第一次涉足人文社会科学,对这一大类学问很是陌生,书读得不是太顺利,加之日常学习和时间的安排上不合理,一个学期快结束了,我总共才读完了前3章。

对此,我感到十分羞愧,费孝通老先生的“差序格局”都还没有读到,真是惭愧万分。

可是,我还是会利用课余时间把全书看完。

然而,只有前三章让我受益匪浅。

通过阅读,我对中国的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了几代农村居民的一些性格和特点,这是我以前从未了解或思考过的。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没有资格评论大师的作品。

我只想谈谈我个人对《中国本土》第一章的感受和体会。

费孝通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

他于1947年根据所讲“乡村社会学”写成《乡土中国》。

本书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关于“本土中国”的概念,费先生在他的书中指出:

“本土中国不是一个特定中国社会的草图,而是一个包含在特定中国基层传统社会中的特殊体系,它主宰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换句话说,“本土中国”是中国的一种特殊制度。

它包含在特定的人们的生活中,人们按照它生活。

在第一章开篇,费先生开宗明义的提出:

“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这为“乡土中国”下了定论——中国社会的基层(基本)是土生土长的乡村人。

在这一章中,李先生重点介绍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即乡土社会的性质是什么。

我将其归纳为以下四点。

首先,在习俗上,乡村人和其居住的乡村有着很强的传统性,并且这种传统性很难被改变。

也就是说,在乡村居住的人都有一个“根”在身体里边。

这个“根”,这种传统性是源于人们世世代代和泥土打交道而构成的。

比如费先生讲他妈妈给他一包家里灶上的泥土,让他在想家的时候煮一点吃。

这种方式此刻看来很荒谬了,但对世代与土分不开的农村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心灵的寄托。

就像余光中先生在《乡愁四韵》中写的那样:

“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母亲一样的腊梅香。

母亲的芬芳,是乡土的芬芳,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

”漂泊在外,思念家乡,想到的一草一木都散发着乡土的芬芳,乡土跟母亲又紧紧联系在一齐,泥土是母亲,母亲就像泥土。

从中可见从农村走出去的中国人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对踩在脚下的泥土的强烈依靠和深厚感情。

我们常说“落叶归根”。

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人在旅途,哪怕海角,哪怕沧海桑田,心中日夜萦绕着的永远都是故乡,永远也放不下扎在心里的这个“根”。

这个情结能够说是所有传统中国人的一种特质。

像美国就不行,美国的居民是从世界各地移民过去的,才两百多年历史,没根!

所以说,“土”在我们的文化里占着最重要的地位。

这就是所说的传统性,很难改变的,它源自农民们(当然这

它是最初的源头和基层,然后扩展到对土壤的依赖(不仅仅是农民)。

这个传统性产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两点。

第一点,农民以种田为业,天天与泥土打交道,自然而然产生了感情。

第二点,农业是世世代代的工作,从上头不知多少代一向传下来,几千几万年,一向延续下来,不曾断过,是完完整整的一个整体,一个脉络。

满足这两点,传统性就逐渐产生。

这是个长久的过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可能构成。

中国农村的第二个特点,我概括为不动。

费先生在他的书中说:

“对于以农业为生的人来说,世代定居是正常的,而移民是不正常的。

”因为农民的土地不容易移动,你需要一年四季守护你的“三分之一亩”,还有很多农活要做。

随着时间的推移,它构成了人口不流动的特征。

如果一个家庭的人住在那里,他的后代通常会在这里定居。

一个简单明了的例子是农村姓氏。

虽然不断有移民,但这只占很小的比例,非常小。

因此,从家谱上看,自上而下,同一姓氏仍然占据主导地位。

如果一个家庭的任何一代突然改变了姓氏,人们会认为这一代已经破裂,无法继续。

目前农村仍然非常重视这一点。

因此,如果你不出去,其他人很少进来,这是不可移动的——反映在日常生活中的是“安定下来,重新安置”这个词。

这样也就自然而然引出了第三个特性——聚村而居。

聚村而居——村与村之间相互较为孤立、隔膜。

上头说的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上说的,这个是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上说的。

两者有必须关联,我认为是有点因果的关系。

因为村子里的人世代定居,不怎样流动,所以导致村与村的交流、联系变少了,村子就孤立存在了。

这有些像国与国的关系:

能够合作,但都自我独立。

费先生清楚地解释了一起住在村子里的原因,这也有道理:

“首先,每个家庭都有一小块耕地,这叫做小规模耕作,所以他们住在一起,他们的房子和农场不会太远。

第二,在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需要合作,住在一起更方便。

第三,为了安全,更多的人容易防守。

第四,在王子统治下在平等继承土地的基础上,兄弟俩各自继承祖先的遗产,使人们幸福的口碑代代相传,成为一个可观的村庄。

"

由于很多的聚村而居,因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即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每个地方有各自不一样的风俗。

即便在同一个省内,也会有所不一样。

我是山东人,山东省内一共有17个地级市,各市无论是语言、居民的性格、还是生活习惯、风俗风貌,都有很大不一样。

你要我讲一讲山东话,什么叫山东话?

这个问法本身就不对。

山东话多了,每个市的话都不一样,你叫我怎样讲?

要我讲,我只会讲莱芜话,还讲得不好(从小就说普通话,莱芜话一向没学好)。

莱芜市和泰安市,这两个城市是挨着的,口音上却有很大差异。

莱芜话音调较平,很少有儿化;泰安话音调起伏较大,儿化音更多一点。

济南和烟台,口音更是天壤之别。

这就是十分明显的地方性。

第四个特征,我称之为“熟悉度”和“规则”。

也就是说,按照惯例。

这更容易理解。

由于其固定性,农村地区人口的性质很少发生变化。

“每个孩子都是在别人的眼中长大的,他周围的人从小就习惯了。

”因此,许多习惯是逐渐形成和不言而喻的,这也被称为规则。

规则不是法律,而是礼仪和习俗“在当地社会,我们从熟悉中获得信任。

”有一次我回老家,看到一家人结婚后,村里大多数人都跑去赴宴;一家人死了,几乎整个村子都去哀悼。

这种自发的、未经深思熟虑的行为完全源于多年的熟悉,而不是规则的结果。

以上便是我对于费孝通先生所论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的一些理解和想法。

这四大特征,回答了什么是乡土的本色。

尽管本书我只看了很少一部分,但对乡土社会、乡土文化我已经有了很多想法,对不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分析,我觉得这是个好的开端,我会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乡土中国》一书的作者费孝通,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的“农村社会学”课程内容,收集了14篇在20世纪40年代末分期发表的文章,这应该是世纪之交的回顾,以调查中国农村社会的特征。

这本书是关于社会结构本身及其性质的分析,它偏向于一般性质,并以此作为中国社会学发展的方向。

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关键词“乡土”了,它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至少在那个年代。

乡下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产生乡土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一乡土性质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作者在这一部分运用的分析方法看来是较普遍的,即从现象看本质。

人们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体现在我们的差序格局:

中国与西方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融在集体中独立平等的个体。

还有秩序的差异,有礼治、法治、人治之分,就中国的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较明显,而西方则为法治秩序;另外在政治制度、权力结构等方面要上升一个层面再论,这也是我需要更进一步学习的内容。

在阅读《中国本土》之后,再看看农村和城市,中国和西方,这两对差异或矛盾似乎是合理的。

在这本书中可以找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社会和人的特点。

作为一本社会学入门型的书,《乡土中国》以典例论证解说,易于读者接受。

我读过之后的确感受颇深,相信大家读了也会有所体会。

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我意识到乡土社会与一般社会是一样的,社会与社会之间确实存在着相似的差异。

费先生的观点是,在农村生活中,土地是生命线,是一片广袤的土地养活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事实上,说实话,我个人认为城市人和农村人应该没有区别。

城市人的祖先也来自农村。

在当代社会,无论没有这两者中的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长久。

这应该是因为两者不可分割。

费先生认为: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

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

”。

所以,乡土社会里的人们彼此异常熟悉,大家彼此之间往往都能很好的打成一片。

可是,与由众多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相比,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解释的,因为大家在现代现代社会中生活久了总认为自我或许比乡土社会中的人们高一个档次。

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我们应当认识的“乡”了。

在“下乡写作”中,费先生认为:

“当地社会的文盲并不是由于“无知”“对农村人来说,但由于当地社会的本质,我想进一步说,仅仅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来批评一个社会中人们的理解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达感情的工具,而不是唯一的工具,而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感情和语言可以传递和到达的含义是有限的。

因此,那些提倡下乡写作的人必须首先学习写作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办几所农村学校,让农村人知道更多的单词,可能不会让农村人变得“聪明”我认为是这样。

文字确实是工具,因为人们增加感情或表达感情的方式并不完全依赖于文字,还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或语言来表达。

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不仅是通过语言实现的,在现代社会也是如此。

现代社会人与地方社会人之间的交往基本相同。

也可以说,现代社会的交往是从乡土社会继承而来的。

在文章中费先生打了个形象的比喻:

“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

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

”在这个格局里,费先生认为仅有“礼”才能够维系每个人的关系,并在文中很多地引用孔子的话语和例子。

费老先生先生认为:

“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总之,乡土社会就是这样一个稳定的格局,每个网格之间彼此存在着差异,同时也存在着交集。

在“男女之间的差异”中,费先生认为,“原则上,同性结合和家庭结合是交错的,因为以生育为功能的家庭始终是异性的结合,因此,“家庭”的统一“在中国本土社会,受这种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

因此家庭取代了家庭。

家庭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线组合。

在中国本土社会,以家庭为基本社区是同性原则的重要体现与“异性原则”和“地方社会”相比,地方社会是一个男女不同的社会,是一个稳定的社会。

“它深刻地反映了当地社会的性心理,但我认为现在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然而,男女之间更加平等,没有“差异”。

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是没有法治的,可是,这并不影响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

“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

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必须规则。

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

”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孔子两千多年来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这就让我明白了,乡土中国的乡土性质其实是受孔家思想影响的,并且影响深刻。

正因为习惯了礼治,所以当我们谈到当地社会的“当事人”时,我们会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

看到农村的不良行为是合法的,司法机关就成了在农村人眼中掩盖罪恶的组织。

现行司法制度在农村有着非常特殊的副作用。

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却不能有效地建立法治秩序。

因此,费先生主张:

“法治秩序的建立不仅取决于制定一些法律规定和建立一些法院,还取决于人民如何使用这些设备,而且必须在社会结构和观念上进行一些改革。

我看了之后觉得费先生思想很激进,看待现实中的一些缺陷的眼光很犀利,大胆地揭露社会上的弊端与各种缺点,飞老先生在最终一篇中说到:

“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

”,对于欲望的解释费老先生用孔子的一句话解释——食色性也,“那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

那里似乎有一种巧妙的安排,为了种族绵续,人会有两性之爱;为了营养,人会有五味之好。

”作者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欲望是人类生存的条件的,认为这是自觉的产生的,不需要计划,这就有别于现代社会了,现代社会往往是从某一目的出发的。

乡土汉语情结根植于每个中国人的心中,是一种民族心理。

虽然有些人从意识形态的角度反对这种情结,但应该认识到,这种情结是传统文化和共同意识传播的结果。

它不会因为某些人意识的缺失和抛弃而消失。

这只是为了传承民族文化遗产。

费孝通先生深深体会到了这种情结的力量,因此他从社会学的层面分析了访谈图表。

让我们真正了解什么是社会,什么是中国本土。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

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

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凯章首先驳斥了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壤”和“愚蠢”。

“土壤”不应是贬义词。

中国的基层是地方性的。

因为中国几千年来一直是一个农业大国。

农村人没有土壤就不能生存。

土地一代又一代地孕育着人们,是农村人民的生命线。

因此,不可避免地受到当地空气的污染。

“愚蠢”也是由不同的环境造成的。

乡下人一看到那辆车就惊慌失措,不知所措。

程力认为自己“愚蠢”。

城里人对农业知识了解不多,乡下人也会认为他“愚蠢”。

语言难以进入农村是环境造成的。

乡村圈很小,是熟人之间的交流。

一个动作、一个表情、一个句子都能清楚地表达出你想要表达的东西,而这些话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

然而,城市是一个由陌生人和陌生人组成的圈子,这是当地社会习俗无法处理的。

结果,“土”成了一个诅咒词,“乡”不再是回家的地方。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

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

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

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当时中国农村存在的许多问题,如男女差异、长老秩序、礼仪秩序等,我不一一重复。

如果你感兴趣,你可以自己理解。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小村庄。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

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

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

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

”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对我来说,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并不陌生——这本书的内容经常被引用在高中历史的主观问题中。

另外,我的家乡在农村。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可以从字里行间隐约看到苏北小村庄的影子。

可以说,乡土社会是传统社会。

传统源于经验的累积,累积的是一套留给下一代人的生活方式,一套经历了自然选择、淘汰了有悖于“丛林法则”条条框框的生活方式。

因此,上一代人累积起来的经验尽可能用来做新人的生活指南,愈是前代生活中证明为有效的,便愈值得保守。

于是在一定意义上,在每个人尚未出生之前,就已经有人替他们准备好方式方法以应付人道路上有可能发生的问题。

此外,当地社会的“人性”似乎与我们在新时代追求的法律社会的“冷血无情”相矛盾。

这种矛盾让我想起了代际矛盾:

老人怎么会认为我们不能走“正常”路线,却认为他们已经过时了,或者更激进,认为教育好老人是我们这一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但我们必须承认,无论这个时代如何发展,我们都无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完全摆脱当地社会的影响,中国人永远是当地人。

现在想想,若要了解人情世故,单单读懂心理学是远远不够的。

历史文化、社会结构等方方面面都应被纳入考虑的范畴,从这几个维度考量,《乡土中国》无疑是很好的选择。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

根据《新华字典》的说法,幸福的根本原因是你忘记了自己原来的处境,当你的处境好转后,你就能得到幸福。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

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贡献的结果。

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

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与城市人相比,农村人更重要。

最突出的表现是农村人民对土地的高度重视。

他们深深扎根于这片土地!

无论你走到哪里,你都不会忘记你的“三分之一亩”。

他们出生在斯里兰卡,在斯里兰卡长大,在斯里兰卡去世。

有几本书是不能移动的。

几百年来,这个村子一直有这样的姓氏。

村里的人口似乎依附于土地,不会世代相传。

因此,当地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

众所周知,自觉遵守传统规范并不需要法律的存在,也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

但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

答案是没有!

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

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就可以,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关于权力有两种社会观点:

一种关注社会冲突,另一种关注社会合作。

偏重社会冲突的一派认为权力是冲突的延续,只是武力阶段已过,被支配者认输了,但并没有心甘情愿的屈服,于此才有权力的产生,这种权力是压迫性质的,我们称之为“横暴权力”。

强调社会合作的人认为权力是一种共同的社会契约,社会分工对每个人都有利,但由于分工,每个人都不能独处,因为如果别人不尽自己的一份力,就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这就需要干涉别人,这是一种权利,他们也会受到他人的干涉,这是一种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需要受到共同的社会契约的约束,我们在这里称之为“同意权”。

在事实层面上,两种权力是同时存在的,只是侧重不同,社会即存在冲突也存在合作。

权力具有吸引力的主要原因是其经济利益。

如果没有经济利益,暴力权力的意义就会小得多,甚至难以发生。

在乡村,除了以上两种权力外,还有一种权力,既不是横暴性质,也不是同意性质,它发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中,是教化性的权力,我们称之为“教化权力”。

说孩子们必须穿鞋才能上街是不恰当的,因为订立合同首先要考虑他们的个人意愿。

合同的订立和遵守必须尊重个人的自由意志。

民主是个人意志和社会强制的综合。

然而,这种尊重自由意志的契约精神不会出现在教育权力中。

原因是受教育者没有任何选择。

他们只需要学习,社会不会在孩子的个性中添加“意志”,因为教育不需要他们的同意。

这种教化可以说是不民主的,但若说是横暴却又不然,横暴发生于社会冲突,但教化没有这种冲突。

教育权力最常出现在亲子关系中,但并不局限于亲子关系。

所有的文化,而不是政治胁迫,都包括这一权力。

文化对于社会的新成员来说是强制性和文明化的。

有一句话,“在最专制的君主手下做老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爱他的父母手下过日子艰难。

”就是最好的注解。

教育权力需要一个稳定的环境基础。

当地社会是一个相对静止的社会。

儒家思想体系就是这种环境的产物。

它反对暴力势力维护的秩序,热衷于教育权力。

“家长官”就是这种父权的体现。

细细读完了乡土中国,读完之后,愈加迷茫了,我本是活力万丈地开始读一本本书的,但读完之后,我不明白我将来该做什么,人活着又有什么意义,给我影响最深的无疑是最终一部分生育制度了。

我愈发地对自我存在的意义,将来的方向,人类存在的意义感到无意义了。

费孝通认为,人类养育下一代有两个原因。

一种是通过群体的延续来完善自己,因为个体不可能永远存在于时间之中;二是人类的生存依赖于群体,为了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人类必须有足够的孩子。

你也许会提到动物为什么会呢?

会抚育的动物是出于本能,他们无可避免生育,然而我们人类能够跳过生育,因为有避孕套等一系列避孕措施,然而我们还是没去避免这损人的一个环节,最重要的是有文化方面的作用,然而费老是从功能学派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的,那么就是说文化的存在是为了弥补本能的不足而利用社会的力量使人类延续,这便说明文化是有意义的,也就是之上所说的两个缘由。

我们出生在这个世界上,那时我们别无选择,然后我们在父母的养育下开始成长。

当我们思考自己存在的意义时,我默默地背负着许多责任和亲情,这迫使我活着。

我想为父母的养育服务,我想对爱我的人负责,等等。

“在讨论社会制度时,我常以为我们应当把人类的感情看成社会所培养出来的结果,不能看成社会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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