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问答题.docx
《商业银行问答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业银行问答题.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商业银行问答题
1.银行的服务是否该收费,该如何收费?
商业银行是企业,必须以效益为中心。
商业银行是服务行业,其服务是有成本的,如果银行对提供的服务实行少收费或不收费,从成本效益的角度分析,不是长久之计。
银行巨大的成本投入没有回报,不利于银行的健康发展。
服务收费,是银行理财服务理念以及服务方式的全新突破,与其说这些焦点问题属于金融法律范畴,不如说中国人习以为常的心理定式受到了强烈的冲击。
在金融服务日新月异的今天,“存款立行”的观念早已落伍,“利润第—”才是立行之本,银行的功能已不再是单纯的保存财产,而是转变到帮助客户使其资金投资生利发财。
外资银行至少在经营理念方面给中资银行这样的启示:
在商品经济环境中,银行首先是企业,不是福利机构、慈善机构,有权根据成本效益原则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按照国际惯例,银行业是服务行业,其服务是有成本的,因而也是有价格的。
在国外,商业银行会根据自己的市场定位制定自己的价格策略,因此人们大多认同银行服务收费。
其实,银行服务收费应更多集中在中间业务这一块。
中间业务又称中介业务、代理业务、居间业务。
它是指银行不运用或较少运用自己的资财,以中间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或其他委托事项,为客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它包括汇兑业务、结算业务、代理业务、信托业务、租赁业务、银行卡业务等。
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商业银行发挥更多的中介服务功能。
商业银行服务功能的最大转变,集中体现在中间业务的发展上。
各家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无一不把中间业务作为展示其鲜明个性的大舞台,致使中间业务不断创新,服务品种层出不穷,为裔业银行注入了活力。
2.不同业务经营模式的银行各有什么利弊?
(不确定)
P28有
1.分业经营的优点:
1)有利于培养不同种业务的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水平。
2)分业经营为不同种业务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而封闭的环境,避免了竞争摩擦和合业经营可能出现的综合性银行集团内的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问题。
3)分业经营有利于保证商业银行自身及客户的安全,阻止商业银行将过多的资金用在高风险的活动上。
4)分业经营有利于抑制金融危机的产生,为国家和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
5)由于各种业务由不同的经营机构经营,从而避免金融业的垄断。
6)由于业务分开经营,即使某一种业务发生问题,也不至于引起整个金融机构倒闭。
分业经营的缺点:
1)以法律形式所构造的不同种业务相分离的运行系统,使得不同类业务难以展开必要的业务竞争,具有明显的竞争抑制性。
2)分业经营使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缺乏优势互补,证券业难以利用,依托商业银行的资金优势和网络优势,商业银行也不能借助证券公司的业务来推动其本源业务的发展。
3)分业经营也不利于银行进行公平的国际竞争,尤其是面对规模宏大,业务齐全的欧洲大型全能银行,单一型商业银行很难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4)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实际需要;业务单一,不利于资产负债结构调制,使银行竞争能力相对降低
2.混业经营的优点:
1)增加了商业银行对金融市场的应变和适应能力。
2)由于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广。
因此有利于扩大其经营规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
3)分散风险,调整灵活。
从业务多样化角度看,由于混业经营金融机构从事不同领域的业务,其业务波动的周期与基础多有不同,因此,当其中一个部门或机构的业务因某种原因陷入低谷时,有其他部门或机构的收益冲抵,并可以随时进行内部调整,果断转入其他市场,而不至于对该金融机构本身产生重大乃至致命的影响。
4)金融服务多样化。
混业的金融机构既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低价位的金融服务,又有利于自身参与竞争,提高竞争能力特别是国际竞争力。
5)能够快速适应市场。
6)全能银行作为“金融百货市场”,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从而降低服务成本。
7)稳定优质的基本客户群是全能银行的法宝。
混业经营的缺点:
1)业务的综合大大提高了管理难度,从事的业务种类过多,面临的竞争更加激烈,为了设法巩固本机构在每一领域的地位,管理与风险控制将更加复杂,需要大量的资源,并且同一集团内从事各种业务有潜在的利益冲突
2)同时由于金融机构的业务交叉经营,一旦陷入风险过高的关联业务,容易引起风险在整个金融体系内的传播与扩散。
3)随着业务种类的增多和规模的扩大,容易导致金融业的垄断,对经济产生消极影响4.
4)容易导致金融业垄断和商业银行倒闭。
3.我国应选择哪种经营模式,为什么?
目前我国金融业选择分业经营模式具有积极的意义,是现实的需要。
第一,银行分业经营有利于我国在现阶段快速建立起完善的多元化金融市场体系。
第二,分业经营模式有利于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和投资银行的迅速成长。
第三,从目前来看,分业经营有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四,分业经营分散了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
第五,我国银行业的开放程度还不高,金融市场体系,法律体系还不健全,监管水平低,资本流动性差,许多条件还达不到金融混业经营的标准。
4..分析票据质押贷款和票据贴现贷款
(1)票据质押贷款p68
票据质押贷款,是票据融资作用的一种形式。
票据融资就是用票据调度资金。
票据持有人通过贴同未到期的票据,以取得资金。
票据的质押是一种债的担保方式,它有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其债务,保证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
如果票据债务人不能如期履行还贷义务,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就可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向付款人请求付款,并从所得票款中按贷款数额、利息、违约金等优先受偿。
因此,设定票据质押,对债务人来讲,就会促使其如期履行还贷义务;对债权人来讲,在收回贷款上要比一纸合同更有保障,在债务人不能如期还贷时,可以通过行使质权,以避免债权风险。
票据质押贷款是非单纯的融资手段,因为它尚未进行票据买卖。
(2)票据贴现贷款
所谓票据贴现贷款,指的是银行以持票人持有未到期票据为对象所发放的贷款。
所以,票据贴现贷款是一种交易行为,票据贴现对执票人来说,是出让票据,提前收回垫支于商业信用的资金;而对于银行来说,是买进票据所载权利,等票据到期,银行可以取得票据所载的金额。
(3)区别
一、从两者的实质区分:
1、票据质押的实质:
票据质押所确立的是设质背书的被背书人一种附条件行使票据权利的资格。
这种条件不是质权的成立条件,而是行使条件。
也就是说质权人只享有对票据权利行使的期待权。
2、票据贴现的实质:
指资金的需求者,将自己手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或短期债券向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变成现款,银行或贴现公司收进这些未到期的票据或短期债券,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付给现款,到票据到期时再向出票人收款。
二、从两者的申请规定区分:
1、票据质押的申请规定:
我国《担保法》对票据质押的设立没有单独明确的规定。
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的精神,设立票据质押,出质人应当与质权人经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并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交付票据。
质押合同自票据交付之日起生效。
任何票据行为都有某种合法的原因关系的存在,如商品交易关系、赠与。
或者其他各种各样的民事关系。
2、票据贴现的设立规定:
申请票据贴现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或实行独立核算、在银行开立有基本帐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单位。
贴现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具有到期还款能力,贴现申请人持有的票据必须真实,票式填写完整、盖印、压数无误,凭证在有效期内,背书连续完整。
三、从两者的性质区分:
1、票据质押的性质:
票据质押的意思一经背书记载,转移给被背书人占有,票据质押就具备了票据法上的效力,不论票据的原因关系即质押合同效力如何,更不论质押合同所约定的主债务是否有效,都不会对票据质押行为的有效性发生影响。
2、票据贴现的性质:
票据贴现在本质上体现的是一种特殊的票据转让关系。
贴现人将扣除利息和相关费用后的票据款项支付给贴现申请人,从而成为票据的持票人,相关票据权利便从贴现申请人转移至贴现人。
5.针对我国农商行的不良贷款率的变化情况和成因
农商行属于商业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金融性机构
变化:
近年来,农商行不良贷款率大幅上升(呈持续上升趋势)
原因:
(一)历史包袱沉重,存量风险暴露
我国的农商行均是从农信社改制而来,为了尽快实现改制达成各项监管指标,农信社通过增资扩股稀释不良率、加大非应计贷款短期压降力度、土地置换不良贷款等手段化解不良资产,但原有农信社的不良贷款并未得到妥善化解,随着时间的推移及经济形势变化,潜在的不良贷款因素爆发。
如部分农信社以土地、房产等置换盘活不良贷款,但实际上有些土地权属不清或属于公共用地,难以进行市场化处置,或随着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变化,有些土地价格虚高,实际价值较低,导致部分不良贷款悬空,依旧悬挂在农商行账上,并未有效处置。
以某农商行为例,其改制前有56笔、2293万元贷款因时间久远难以清收,另有32笔、13450万元受当地担保圈问题影响难以处置,最终导致1.57亿元贷款形成固定不良基数,占其不良贷款余额的56.3%。
(二)不良贷款认定标准趋严,“隐性”不良“显性化”
一是逾期90天以上贷款余额增长较快。
以某市为例,截至2018年6月末,该市法人银行发放贷款总额为1593.83亿元,其中逾期90天以上贷款余额为105.88亿元,约占贷款总额的6.64%;较上月增加15.87亿元,增幅为17.63%;较年初增加29亿元,增幅为37.71%,增长态势较快。
二是不良贷款认定标准趋严。
根据银保监会的规定,为了真实反映资产质量,在贷款“五级分类”统计中,银行需将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至少计入“次级”。
随着相关政策的逐步落实,农商行之前的隐性不良贷款明显暴露,这部分逾期贷款全部纳入不良后,不良贷款大幅增加。
如贵阳农商行,2016年关注类贷款和逾期贷款比例分别高达35.9%和34.0%,但不良率只有4.13%,根据监管部门政策要求,贵阳农商行将大部分逾期90天以上贷款纳入不良贷款计算,导致不良贷款激增。
(三)实体经济困难,贷款投向行业集中度高
一是实体经济困难。
2018年以来,投资、消费、出口需求全面放缓,如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9.4%,增速比一季度回落0.4个百分点,为2004年以来最低水平。
同时,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升温,美国主动挑起贸易战,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目前已对中国25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对我国实体经济的负面影响逐步显现。
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部分企业订单减少,利润下降,破产倒闭现象增多,部分地区担保链风险频发,据某市反映,今年随着融资环境收紧,该市部分涉担保圈企业代偿现象增多,一些优质企业受到牵连,部分农商行深陷其中,贷款逐渐演化为不良
二是贷款投向行业集中度高。
农商行经营区域性特征明显,贷款对象多是县域的中小微企业,基本集中在加工制造业、农林牧渔业。
以江阴农商行为例,截至2017年末,该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09亿元,占其全部贷款余额的55.3%。
由于上述行业企业规模较小,产品市场竞争力弱,抵御外部风险能力较差,极易受到经济波动和结构调整的影响,随着经济下行,小微和涉农成为不良贷款暴露的主要领域,农商行信贷质量明显受到波及。
(四)风险控制缺位,内部管理粗放
改制后,农商行相应建立了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业务逐渐多元化,但经营模式简单粗放,业务管理松懈,风险控制不严格,客户经理队伍整体业务素质偏低,部分信贷投放缺乏事前、事中、事后等全流程的跟踪监控,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此前被“隐藏”的风险逐步暴露。
一是公司治理不健全。
部分农商行仍然存在股权结构分散、股东管理不规范,“三会一层”缺乏相互制衡的有效机制,省联社过度干预和管理等一系列的公司治理问题,导致内部监督制衡机制形同虚设。
以某农商行为例,其高管人员分管营业部、公司业务一部、公司业务二部、资金运营部、资产管理部、置出资产管理中心和放款中心,存在既管业务部门,又管风险控制部门的情况。
二是内部管理松懈。
部分农商行在经营管理上沿袭了农信社的管理机制,存在经营管理松懈、信贷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经营粗放、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各种风险案件频发。
如根据银保监会近期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湖北蕲春农商行因违规发放借名贷款,违规隐匿不良资产、掩盖真实风险,内部审计检查失职被黄冈银监分局处以80万元罚款。
又如2018年,蛟河农商行有36亿元的应收款项类投资回收存在不确定性,并且相关投资未计提拨备,面临较大的风险敞口
6.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特点及原因)
特点:
在金融脱媒程度加深、资本约束增强等外部压力下,为增加盈利水平,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及其扩张机制均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低成本、低资本占用”的同业业务快速增长。
一个总体特征是,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越来越复杂,资产端追求更高收益资产的冲动比较明显(比如传统债券配置减少,高收益的同业资产配置增加等),负债端的成本中枢也在逐步提升(包括流动性负债占比提升、非稳定性负债占比提升等)无论是资产端还是负债端,存款、贷款、配置类债券投资等传统业务占比正在下降;同业资产、同业负债等创新业务占比正在上升。
原因:
利率市场化带来的银行负债成本上升以及外汇占款下降带来的资金减少,从而需要商业银行主动增加成本更高的同业负债,同时减少收益更低的债券投资,追逐收益更高的同业资产,最终导致资金利率和债券利率的中枢水平出现上行。
特别是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速,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变迁从深层次看是商业银行资源禀赋的变化。
利率市场化促使商业银行外部环境发生持续调整:
一方面,商业银行资金的供给方——储户持有银行储蓄存单不再是唯一选择,金融市场的发展赋予了公众金融资产选择的多样性,金融市场愈发达,随着人们收入水平上升,人们也就会具有愈加强烈的市场化资产选择愿望;另一方面,金融结构的调整也使得商业银行资金的需求方——企业不再仅仅依赖银行信贷融资,而是可以在银行信贷、债券和股票之间进行选择,寻求最佳的融资结构。
因此,利率市场化使得商业银行的客户群体拥有了多样化选择的权利,在市场竞争环境下,人们也逐步意识到金融不仅仅是存款和贷款,而是对金融风险的不同选择和配置,这也倒逼商业银行要为客户提供更完善的金融服务和更丰富的金融工具,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功能需求。
因此,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变迁实际上是我国银行功能演进的外在表现,是银行功能为满足新形势下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而作出的反应和理性选择。
7.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有哪些影响?
你认为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1、存款保险制度的积极影响
1)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稳定一国金融体系。
在经济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频频发生金融风波。
如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机,1995年的英国巴林银行倒闭事件,1996年的日本阪和银行倒闭事件,1997年席卷东南亚和日韩的亚洲金融风暴,以及最近日本保险公司的频频破产等等,不仅严重影响了本国经济的正常运转和社会安定,还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冲击。
这些国家为解决这些金融问题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我国目前虽然没有发生大规模系统性的金融风波,但随着金融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金融创新产品逐渐增多,中小型商业银行的纷纷成立,在商业银行内控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银行自身风险在逐渐增加。
要防范风险,稳定金融,只能“防患于未然”,国际经验表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不失为防范金融风险的可行选择之一。
2)有利于保护广大存户利益,总体上增强银行信用。
作为信用中介的银行,其基本特征是高风险性和不稳定性,即银行大部分资金是以负债的形式吸收的机构和个人存款,自有资金只占全部资本的小部分,在经营管理不善或其他因素作用下导致不能按时清偿债务时,就易引起银行信用危机。
我国金融业目前的现状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尚未完全转变,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风险抵御能力较差,在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金融监管手段和方法落伍的背景下,实行强制性存款保险实际上也是对银行业发展的一种强制性保护。
3)有利于革新传统观念,提高了公众风险意识。
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下,我国的银行储蓄存款不仅没有风险,而且收益可观,一直是人们投资的首选渠道。
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破产不仅在理论上已被公众接受,而且在实践中已实施,因此作为经营货币这一特殊商品的商业银行所潜在的风险也应为公众所接受。
4)有利于加强中央银行的监管力度,减轻中央银行的负担。
存款保险的目的,一方面是在心要的情况下,执行赔偿的职责,另一方面,更为主要的是为了保障整金融体系的稳定。
这就要求存款保险机构要对日常的银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而且要定期对银行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审查其上报的统计报表和账目。
当银行管理不善或经营非法、风险较大的业务时,存款保险机构可以提出警告,勒令整改,帮助银行渡过难关,或促成其它银行的并购,从而实现中央银行的监管意图。
2、存款保险制度的消极影响
1)存款保险制度其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它可能诱发道德风险。
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使得存款者风险意识下降,特别是在利率市场化实现以后,他们就可能不顾银行经营风险,将钱存到愿意支付最高存款利息的银行;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风险约束机制也会弱化,在经营活动中就可能为追求高额利润而过度投机。
此外,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还有特殊问题:
主要是四大国有银行有政府为其做后盾,无偿享受政府提供的保险,为了节省运行成本,显然不愿加入存款保险体系。
如果不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纳入这一体系,那么由于保险基金数额小、范围狭窄,就很难保证银行资金发生大量损失的时候对储户进行赔付。
2)鼓励银行铤而走险。
也就是说,存款保险制度刺激银行承受更多的风险,受更多的风险,鼓励银行的冒险行为。
因为银行知道,一旦遇到麻烦,存款保险机构会挽救它们。
特别是当一家银行出现危机而又没被关闭时,所有者便用存款保险机构的钱孤注一掷,因为这时全部的风险由承保人承担。
这样那些资金实力弱、风险程度高的金融机构会得到实际的好处,而经营稳健的银行会在竞争中受到损害,从而给整个金融体系注入了不稳定因素并增大了银行体系的经营风险。
这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本来目的是背道而驰的。
3.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
1、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提高社会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
如果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当实行该制度的银行资金周转不灵或破产倒闭而不能支付存款人的存款时,按照保险合同条款,投保银行可从存款保险机构那里获取赔偿或取得资金援助,或被接收,兼并,存款人的存款损失就会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有效保护了存款人的利益。
存款保险制度虽然是一种事后补救措施,但它的作用却在事前也有体现,当公众知道银行已实行了该制度,即使银行真的出现问题时,也会得到相应的赔偿,这从心理上给了他们以安全感,从而可有效降低那种极富传染性的恐慌感,进面减少了对银行体系的挤兑。
2、可有效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维持正常的金融秩序。
由于存款保险机构负有对有问题银行承担保证支付的责任,它必然会对投保银行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一定的监督,管理,从中发现隐患所在,及时提出建议和警告,以确保各银行都会稳健经营,这实际上增加了一道金融安全网。
同时由于这一制度对公众心理所产生的积极作用,也可有效防止银行挤兑风潮的发生和蔓延,从而促进了金融体系的稳定。
3、促进银行业适度竞争,为公众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
大银行由于其规模和实力往往在吸收存款方面处于优势,而中小银行则处于劣势地位,这就容易形成大银行垄断经营的局面。
而垄断是不利于消费者利益的,社会公众获得的利益就会小于完全竞争状态下的利益。
存款保险制度是保护中小银行,促进公平竞争的有效方法之一。
它可使存款者形成一种共识,将存款无论存入大银行还是小银行,该制度对其保护程度都是相同的,因此提供服务的优劣,将成为客户选择存款银行的主要因素。
4、存款保险机构可通过对有问题银行提供担保,补贴或融资支持等方式对其进行挽救,或促使其被实力较强的银行兼并,减少社会震荡,有助于社会的安定。
4、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银行商业化步伐已逐步加快。
为了保证我国存款人权益不受损害,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保护正常的国际交往,实行存款保险势在必行。
分析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我国现在的存款金融机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破产风险客观存在。
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各项存款,一般国有商业银行中各项存款在资金来源中占70%以上,而居民储蓄存款则要占到一半,银行的自有资金即资本金不足的情况普遍存在,资产负债流动性不对称,这就大大加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一旦管理有所松懈或出现大规模的经济不景气,就很可能出现支付危机。
此外,各种信用,流动,利率风险也加大了银行经营的难度。
其次,我国正在努力转换银行经营机制,建立我过金融组织体系,这样就有了要打破原有的"国家为银行保险"的旧体制,增强我国银行的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而少了国家的保护银行特别是一些以前国家特别照顾的大银行的风险就大大增大了,而存款保险制度正好能规避其中的风险奠定银行转轨的基础。
第三,我国现今居民投资渠道日益增多,而国家对国民储蓄率的稳定有一定的需要。
而保持较高的储蓄率无论对国家经济,企业还是银行本身都具有很大的积极作用。
存款保险制度的实行能减轻公众的担心,增强公众信心,从而提高和稳定国民储蓄率。
第四,我国已经加入WTO,而我国各类金融机构也正要走向世界,与此同时,外国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也将进入我国市场,这样一来我国金融业面临的风险无论从范围上讲,还是程度上看都将是空前的,国际上金融自由化已成为一股不可逆转的潮流,相继而来的是各类金融业务的交叉发展,这种日趋白热化的竞争将带来前所未有的威胁,因此为了维护金融体系安全与稳定,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必须实行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
第五,我国金融业虽正处于健康发展阶段,但因多种原因形成和积累的金融风险也逐步暴露。
央行虽然调整和充实了监管力度,改进了监管手段,对存在严重金融风险的机构分别采取财政注资,央行接管,银行收购,债权转股权和关闭等整改措施,但金融环境中仍潜伏着风险和隐患。
90年代中期,我国先后爆发了中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经营失败,海南34家城市信用社危机,以及海南发展银行关闭,广东信托投资公司破产等事件。
这表明,那些累积的金融风险已开始在个别地区和个别金融机构释放出来。
8.国外商业银行存款业务的创新对于中国的启示
存款业务(p98)
存款创新是指商业银行为达到规避管制、增加同业竞争能力和开辟新的资金来源的目的,不断推出新型存款类别的活动。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银行存款业务已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银行同业竞争也日趋激烈,这都促使商业银行不断创新存款产品种类。
另外,中央银行等政府管理部门过时的管理规定也束缚着商业银行存款创新的手脚,突破这些限制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
存款创新可大致分为三类:
1、增强流动性的存款业务创新,即增强存款方式的流动性、变现性和可转让性。
2、增加服务便利的存款业务创新,即增加各种附加服务,便于客户存取款。
3、增加客户安全性的存款业务创新,即采取措施保障客户存款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失。
存款业务创新不是针对某一种风险设立的,主要是从市场经济和合法竞争的角度来考虑的,目的是减少风险,稳定存款。
国外商业银行的存款创新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英语全称为negotiableorderofwithdrawalaccount,简称为NOW)
该账户名义上是储蓄账户,又具备支票账户的部分功能。
2、超级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英语全称为supernegotiableorderofwithdrawalaccount,简称为superNOW)
这种账户和可转账支付命令账户的区别在于没有转账次数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