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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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1.施工环境现状及环保和水保的主要特点
京沪高速铁路地处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综合经济实力最强、最具发展活力的东部地区,纵贯北京、天津、上海三大直辖市和河北、山东、安徽、江苏四省,直接联结16个超过100万人的大城市。
JHTJ-1标段主要穿行于华北平原区,地层主要为第四系冲积层、冲洪积层、海积层,一般以黏性土、粉土、砂类土为主。
箱梁预制场位于该标段DK129、DK145位置,该区域城镇人口较为集中,施工时有可能引起植被的破坏以及水源、噪音的污染,所以对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根据以上特点,施工中应高度重视保护当地水资源和现有植被,减少噪音的污染,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当地环境的破坏。
2.管理方针、目标及工作重点
方针: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
把环境保护的好坏作为工程是否创优的重要标准,严格贯彻执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环保原则。
目标:
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水保措施落实到位,工程绿化完善美观,努力建成一流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高速铁路。
坚持做到“少破坏、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使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控项目与监控结果达到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教育培训率100%,贯彻执行率和覆盖率达100%。
工作重点:
噪声与振动控制,节约用地及临时用地恢复,水土流失控制,风景名胜区保护,施工废弃物的管理等。
3.保证体系
贯彻执行《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针对工程及环境特点,从人、机、料、法、环、测六个方面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保证体系(详见图3-1),保证环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4.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4.1.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对环境的要求,梁场成立环保领导小组,设环保工程师3人。
(环保管理机构框图详见图4-1-1)。
4.2.工作流程
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图4-2-1工作流程进行。
4.3.主要职责
4.3.1.领导小组职责
⑴贯彻执行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工程监理环保规定中的强制性条款;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⑵健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制定环保目标和有关规章制度,对项目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⑶负责施工期间环保、水保措施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⑷讨论、研究和解决重要环保事宜。
4.3.2.工程管理部环保职责
⑴组织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指示并督促落实。
⑵保持与业主、环境监理及地方环保部门的联系,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
⑶负责环保体系标准和有关规章的贯彻落实,确保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⑷组织对下检查和指导工作,深入基层认真调查和收集环境保护好的做法,并在本项目推广应用。
4.3.3.组长职责
⑴对施工中的施工环保、生态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⑵制定和签发本施工项目环保及水土保持实施性计划。
⑶领导和带头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环保政策法规,保证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⑷分解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目标,并责任到人进行实施。
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⑸组织对下检查和指导工作,深入基层认真调查和收集环境保护好的做法,并在本项目推广应用。
4.3.4.小组成员和环保工程师职责
⑴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业主及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⑵遵照执行梁场下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和指令,同上级和相关业务部门保持联系,对下做好环保指导和服务工作。
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图3-1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框图
图 4-1-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机构框图
⑷负责环保管理体系在本职权范围内的有效运行。
4.3.5.各工段段长职责
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业主及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⑵遵照执行梁场下发的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和指令,同上级业务部门保持联系,加强施工环保管理,保证环保管理体系在本队有效运行。
⑶加强对本工段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环保意识,使人人知道保护环境就是珍爱生命。
⑷对本工段内的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全责。
4.3.6.专职环保员职责
⑴对本梁场场内的环保工作、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情况负业务责任。
⑵做好对本梁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贯彻和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业主的环保规定,以及上级单位的要求。
⑶协助场长做好环保工作的实施、检查、验收和奖惩的工作。
5.宣传教育培训
⑴对梁场周边进行调查和收集资料,充分了解当地环境、生态和植被保护的法律和法规。
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将环保工作纳入各单位的创优达标综合考核项目中,使环保工作深入人心。
⑶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环保宣传栏和标志牌,从日常生活做起,使所有参建员工把环境保护变为一种自觉行为。
⑷印发环保教育手册,做到施工人员人手一册,增强全体员工“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意识和历史责任感。
⑸组织环保专职人员的岗前培训,聘请有关环保专家对施工人员进行讲课。
6.检查制度
⑴执行环保“三检制”:
作业队兼职环保员先进行自检,合格后报梁场专职环保员进行检查,最后报工区专职环保工程师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⑵检查落实制度:
根据环保目标,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任务,确定检查方法,落实检查责任制。
梁场每季度组织一次环保大检查,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及时整改。
⑶评比奖罚制度:
梁场设立环保奖励基金,根据梁场每次环保检查情况,进行工段间的综合评比,对环保好的工段通报表扬,并实行奖励;对环保差的单位,一方面督促其停工整顿,另一方面在全梁场通报批评和对责任人进行罚款。
7.施工环境保护内容及措施
7.1.施工环境保护内容
环境保护是按照法律法规、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要求,保护和改善作业现场的环境,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对保证人们身体健康和社会文明;消除外部干扰,保证施工顺利进行;节约能源,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保证社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北京至沧州段地层主要为第四系冲积层、冲洪积层、海积层,一般以黏性土、粉土、砂类土为主,仅北京附近分布有厚层卵石土和圆砾土,城区、村庄及局部坑塘分布有厚度不等的填土。
施工时有可能引起植被的破坏以及水源、噪音的污染,我方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即: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不留尾巴、不留后患,确保环保目标圆满实现。
7.2.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7.2.1.水污染的防治
施工现场废水和固体废物随水流流入水体部分,包括泥浆、水泥、油漆、各种油类、混凝土外加剂、重金属、酸碱盐、非金属无机毒物等,是造成水污染的主要来源。
混凝土的生产、运输、浇筑产生的污染,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污染,劳动力高度集中产生的污染,以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产生的污染将对水源产生较大影响。
在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源及所处水系不受污染。
⑴施工现场搅拌站废水,我们将充分利用沉淀水用于工地洒水降尘。
⑵施工现场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设置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
⑶工地临时厕所的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并尽可能利用既有建筑物内的水冲式厕所,同时做好防蝇、灭蛆工作。
⑷化学用品、外加剂等应库内存放,妥善保管,防止污染环境。
⑸禁止将有毒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⑹加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的监测,配合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搞好舆论宣传和监督工作,加强对沿线施工废水的控制,发现新的污染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防止水质恶化。
7.2.2.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建筑碴土、生活垃圾、废弃的散装建筑材料、废弃的包装材料、粪便等。
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侵占土地、污染土壤、污染水源、污染大气、影响环境卫生,因此在施工中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7.2.2.1.回收利用
对建筑碴土可视其情况加以利用;废钢可按需要用作金属原材料;对废电池等应分散回收,集中处理。
7.2.2.2.减量化处理
对固体废物进行分选、破碎、压实浓缩、脱水后减少其最终处置量,减低处理成本,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在减量化处理过程中,也可采用焚烧、热解、堆肥等技术措施。
7.2.2.3.焚烧处理
对于不适合再利用且不宜直接予以填埋处理的废物,尤其是对受到病菌、病毒污染的物品,采用焚烧进行无害化处理。
焚烧处理应使用符合环境要求的处理装置,注意避免对大气的二次污染。
7.2.2.4.稳定和固化处理
利用水泥、沥青等胶接材料,将松散的废物包裹起来,减少废物的毒性和可迁移性,减少污染。
7.2.2.5.填埋
经过无害化、减量化或焚烧处理的废物残碴集中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填埋处理。
填埋场应利用天然或人工屏障,尽量使需处置的废物与周边的生态环境隔离,并注意废物的稳定性和长期安全性。
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应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堆放。
7.2.3.噪音的防治
梁场依线路而建,线路在靠近村庄、城镇、市区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施工噪音、振动达到环境标准。
⑴在设备选型时,对制梁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详细的建筑声响评估,选择低污染或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音、隔音、护板等措施降低噪音。
⑵在靠近居民区施工时,机械设备和工艺操作所产生的噪音不得超过有关标准,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规定,否则应采取消声措施,降低噪音。
⑶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音作业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10点到次日早6点之间停止强噪音作业,但因工艺要求或其它特殊情况不得不进行施工时,应公告附近居民并采取消音措施。
⑷机械车辆途经居民区地应减速慢行,不鸣喇叭。
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间屏障,减少噪音传播。
⑸在施工期间,适当控制机械布置密度,条件允许时拉开一定距离,避免机械过于集中形成噪音叠加。
⑹对钢筋加工、混凝土拌合场地选择时,尽量远离居民区。
安排施工人员在高噪音区间作业时,配备劳保用品。
7.2.4.大气污染的防治
制梁场施工任务大,上场机械设备数量较大,且集中施工;结构物大多采用水泥、粉煤灰等易飞扬物且施工机械多以重型机械为主,现场施工将会产生大量的气体状态污染物和粒子状态污染物,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施工现场的空气污染进行防治。
⑴选择低污染的机械设备,并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
⑵在运输、储存水泥、粉煤灰等易飞扬物时,采取覆盖、密封、洒水,防止和减少扬尘等措施。
⑶车辆进出工地不得超限、超速运输,防止沿途撒漏及产生较大的粉尘。
⑷在混凝土拌和站、水泥库等对环境有重要影响的设施布置时,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的季节风向,采取远离居民区并在搅拌站进料仓上安装除尘装置,控制粉尘污染。
⑸严禁在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及有毒废料(废机油、废塑料等)。
生活营地使用清洁能源,保证炉灶烟尘符合标准;对施工机械车辆加强维护,以减少废气排量;对汽油等易挥发物品要密闭存放,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⑹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清扫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⑺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采取洒水措施,控制扬尘现象,并将现场垃圾及时清理出现场。
7.2.5.运输环境的保护措施
为保证施工期间各道路的畅通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施工,应采取如下措施:
在交道口施工时,设立警示牌、车辆限高标志牌,以正确引导人流、车流的行驶方向,并派专人指挥道口交通。
施工期间,施工车辆较多,进出场频繁,造成一些交通压力,为安全起见,梁场派出公安干警协助交警疏解交通人流和车流,尽量减少施工对城市交通的干扰。
运输大宗工程材料时,预先与交通管理部门协商,确定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超长超限构件和大型设备的运输要安排在夜间进行,以减轻对城市交通造成的压力。
施工便道与地方道路交叉处设置交通疏解员,以确保施工车辆及设备的畅通无阻,杜绝堵车等现象发生。
8.水土保持措施
⑴努力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实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水土保持的教育。
严格遵守有关水土保持的法规、条例。
⑵制定详细的水土保持施工措施,实行水土保持责任制。
⑶施工便道原则上少挖多填,避免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及地下层上水的出露,减少对环境的扰动。
⑷取土场选择应尽量避开植被覆盖区和耕地,当必须占用植被覆盖区或耕地时,应采取措施予以保护。
植被可选择合适地点进行移植,防止破坏;耕地取土场内应先把表层耕植土推出,放置一边,待取土完成后,将耕植土予以回填,继续耕作,不减少当地耕地面积。
⑸施工完毕后,对取土后的取土场进行平整,必要时需覆盖,防止荒漠化或水土流失。
9.临时工程的使用及恢复
9.1.大临工程
大临便道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或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便道少占地,便道修筑时尽量避开植被覆盖区,严禁在便道两侧取土。
路面采用级配砂砾石路面。
根据地形设置挡水埝防排水,尽量避免设置排水沟,在必须设排水沟时要求,对排水沟做好防护处理,指定专人负责维修、养护。
箱梁预制场按规划设置,控制规模,完工后对箱梁预制场进行清理,清理表面硬化层,凿除桩头,恢复土原有功能,按照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复耕或绿化,同时修建好排水系统,防止水土流失
9.2.其他临时工程
严格按照甲方及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以减少破坏植被,少占耕地为原则,合理布置临时工程及施工营地,不侵占规划以外场地。
生产、生活房屋均采用对环境影响小的拼装活动房屋,且房屋周围设通畅的排水系统,并对空地进行绿化,同时对施工场地硬化,减少水土流失和污染。
临时工程的修建避免切割、阻挡地表径流的排泄,防止在临时工程附近形成新的积水洼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