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稽核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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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稽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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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稽核制度
篇一:
内部稽核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
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也是强化内部会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有效手段。
内部稽核不同于内部审计。
前者由会计人员实施,侧重于审核和复核;后者由内部审计人员实施,侧重于检查内部控制和其他管理制度的运行与遵循情况。
内部稽核包括事前审核和事后审核。
事前审核指记帐前对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核,着重对财务收支的控制。
事后控制指在记帐后对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核,着重对会计凭证和会计帐表的复核。
内部稽核主要是对会计事项的审核,包括原始凭证审核、记帐凭证审核、会计帐簿审核、会计报表审核。
一、原始凭证审核
会计人员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必须注意:
1.原始凭证的内容(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者名称、经办人及相关审
批人签章、凭证接受者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是否齐全;
2.
3.
4.
5.原始凭证是否涂改、伪造和变造;原始凭证记载的数量、金额是否有误;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是否有实物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是否附有收款单位或收款人的收据。
二、记帐凭证审核
会计人员在审核记帐凭证时,必须注意:
1.记帐凭证的内容(包括填制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事项摘要、会计
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人员、复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字或盖章)是否齐全;
2.
3.
4.记帐凭证是否连续编号;是否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除结帐和更改错误的记帐凭证外,其他记帐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
帐凭证金额与相关原始凭证所载金额是否相符;
5.会计科目(包括总帐科目和明细帐科目)的运用是否准确;借贷方向是
否正确;
6.记帐凭证记载的内容是否及时登录相关的会计帐簿。
三、会计帐簿审核
会计人员在审核会计帐簿时,必须注意:
1.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帐簿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
2.
3.
4.
5.各种帐簿的记录是否与相关记帐凭证相符;总帐、明细帐、日记帐之间是否保持正确的勾稽关系;各种明细帐是否按时登记,是否每月与控制帐户核对相符;账簿的登记、装订、保管、存放地点是否妥善。
四、会计报表审核
会计人员在审核会计报表时,必须注意:
1.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帐表设
置制度的要求;
2.会计报表是否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
编制,数字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完整;
3.
4.
5.会计报表项目之间、会计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会计报表附注及其他说明是否符合规定,与会计报表是否保持一致;对外送的会计报表是否经过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或盖章。
五、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二:
公司稽核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
目录
页次
23as-001适用范围及目的....................as-002内部稽核单位之工作职能................as-003as-004as-005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附表六
执行稽核工作应注意事项................内部稽核作业流程及工作范围..............工作底稿、作业法则与稽核报告.............稽核通知单......................稽核工作底稿.....................稽核报告.......................改善建议联络单....................改善事项追踪报告...................稽核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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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稽核人员执行稽核事宜,应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二、为加强财务管理及确保财产安全与提高经营绩效,本公司之稽核工作,由公司成
立之稽核室,定期或不定期于指定地点及项目会同相关受稽核事务经管人员为之。
三、本公司稽核人员办理稽核工作,分定期与不定期二类。
定期性稽核,由稽核人员
依计划执行;不定期稽核,依实际需要,按公司最高主管或其授权人员之指示办理。
四、内部稽核之目的在于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营运之效率,适时提
供改进建议,以合理确保该制度得以持续有效实施,并协助董事会及管理阶层确实履行其责任。
一、稽核人员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或母公司稽核人员直接指挥监督,从事本
公司内部稽核工作。
其所应办理之稽核事务包括:
1.调查、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管理制度之健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2.调查、评估企业中各单位执行公司各项计划或政策及其指定职能之效率。
二、稽核人员从事工作时,如发现员工有不当情事,除与其直属主管连系外,并应即
向公司最高主管报告,不得直接处理。
三、稽核人员对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
调阅其账册、报表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受查单位经办人员应尽力协助之。
四、稽核人员从事工作时,得调阅一切档案,被检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匿,其属机密
性之档案,应先报准后始得调阅。
五、稽核人员执行任务时应具超然独立性,以客观公正之立场执行其职务。
并应避免
干预行政工作,如发现有弊端及违法事件,应作成稽核报告呈转总经理或呈报监察人处理。
一、稽核人员于执行稽核工作过程中,应恪遵下列守则:
1.对于所审核之事项,应作成「工作底稿」(格式如附表二)及「稽核报告」(格
式如附表三)。
2.执行任务时,应依据各项有关规章办理,超然行使职权。
3.负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之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
位。
4.执行工作时,应将「稽核通知单」(格式如附表一)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
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并保持公正独立,求实求真之精神,切忌傲慢或偏私。
二、稽核人员进行稽核工作,应拟定稽查计划呈核后,持「稽核通知单」会同经管
单位稽查。
三、稽核程序应按检查计划进行,避免不必要之讨论与咨询,尽量减少影响被检查
单位经办人员本身之工作,遇有不明了之事项,应于适当时间提出询问,至彻底了解为止。
四、执行稽核工作过程中,勿与被检查单位人员争论制度上之不完备,发现错误事
项,不得当面批评,被检查单位人员如有申诉建议,应细心聆听,勿与辩论。
五、稽核人员除应充分了解有关现行法令,并熟谙公司内部控制各种制度、规章外,
尚应透彻了解被检查单位之单行办法及特殊情况。
六、稽核人员应事前熟知被检查单位历史、重要数据、及以往稽核报告内容。
稽核
人员对于查核结果,应予合理之判断,此项判断应有可靠之理论根据,获得足够而适切之证明。
七、稽核人员从事公务查核均为本公司第一手机密档案资料,应严格保密,更应提
高警觉,注意文件安全,以防失落。
一、本公司稽核人员于每次执行稽核工作前,应拟定稽核计划,其内容包括稽核目
的、稽核项目及稽核范围,以达成调查、评估公司各单位执行其指定职能之效率为目的。
二、稽核人员应将稽核计划、工作底稿及签呈先呈报内部稽核主管核示,母公司稽
核主管核示后。
经总经理签准后,定期性稽核由稽核人员依计划执行;临时性稽核依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之指示办理。
三、稽核人员应就稽核工作所发现异常事项加以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汇总为「稽
核报告」,于呈送内部稽核主管及总经理复核后,编制「改善建议联络单」(格式如附表四)交各相关单位参考改进。
四、稽核人员应追踪「改善建议联络单」所提之改进事项的执行进度及结果,并编
制「改善事项追踪报告」(格式如附表五)提报总经理。
五、为便于内部稽核工作的执行,以有效达成稽核目的,并配合本公司内部各项管
理规章的实施,本公司稽核人员应行实施查核事项为所有作业循环及相关管理作业之查核。
六、稽核人员执行稽核作业其属定期性之稽核应拟订「稽核工作计划表」(格式如附
表六),于报经总经理核准后,转交各受查核单位配合办理。
篇三:
9、内部稽核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会计监督工作,保证资金合法、合理、有效地使用,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发挥会计工作的积极作用,特设立稽核员岗位。
稽核员遵循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财会各项制度,实施稽核工作。
二、稽核员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查核实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是否齐全;会计审核,出纳人员审核和付款后是否加盖了有关印章,以便落实岗位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稽核人员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查复核记帐凭证是否具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即:
记帐凭证中摘要是否清晰,内容和数字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会计科目和编号是否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四、稽核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审查复核帐簿记录是否有凭有据,摘要是否清晰完整,余额和合计是否正确,记帐和结帐、更正错误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帐证之间、帐实之间、帐帐之间是否相符。
五、稽核人员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审查复核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帐表是否一致,各项指标填列是否完整,数字是否一致,报表报送是否及时,应盖印章是否齐全,编表说明是否准确、清楚。
六、稽核人员根据现金管理规定,建立不定期现金抽查制度。
检查时要有证明人地场,并有检查记录。
稽核人员、证明人、出纳员要在记录上签章。
抽查时主要核实帐实是否相符,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是否有白条顶库、已收未入帐、已付未入帐等现金。
现金日记帐中记载的内容和数字是否与会计凭证相符。
七、稽核人员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复核、审核银行调整未达帐中的每一笔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可靠,经手人是否逐笔核实,及时处理。
检查财务人员是否按规定手续签发银行支票,支票和印鉴是否分管,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八、稽核人员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复核、审核经管往来明细帐的人员,是否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是否有长年(什么是稽核制度)拖欠挂帐现象。
九、稽核人员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检查财务人员收支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根据不同资金来源和性质划清收支渠道,正确归属费用。
复核会计资料中是否有巧立名目,套购国家专控商品,逃避税收,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问题。
十、稽核人员在工作中要认真遵守各项财经制度,秉公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查明更正,并认真登记。
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有关领导解决。
经审核无误后,稽核人员要在有关凭证、帐簿、报表中签名盖章。
十一、全体财务人员必须服从稽核,主动提供各种会计资料,虚心接受稽核人员的指导,有不同意见可以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