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刑法》复习题集第15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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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刑法》复习题集第154篇
2019年国家法考《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二2题,单选)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
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
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
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
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
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
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
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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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3节>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中因果关系的认定。
A项,甲的伤害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之间介入了第三人乞丐的独立行为,这一介入行为并不是故意伤害行为通常会导致的行为,即介入因素很异常。
因此,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故A项错误
B项,若李某不跳江,结果是遭受砍杀,而跳江是避免遭受砍杀。
也就是说该行为是受害人在紧迫情形下不得不采取的行为,可以说是别无选择的。
因此,乙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故B项错误。
C项,丙停车这一介入因素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也起了一定作用,但是作用较小,不阻断因果关系。
2.1996年9月,陈某某因流氓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1997年《刑法》实施以后,陈某某以新的刑法里没有流氓罪罪名为由提起申诉。
关于如何处理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撤销原判,改判无罪
B、释放陈某某,对其进行国家赔偿
C、考虑到陈某某已经服刑有期徒刑一年,改判为两年有期徒刑
D、驳回申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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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3节>刑法的时间效力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对刑法溯及力的记忆和理解。
刑法的溯及力问题,是对刑法规定颁布前发生、刑法规定生效后法院判决还没有确定的刑事案件来说的。
对于刑法规定修改前已经按照当时生效的法律判决确定的刑事案件,仍应该执行当时的判决。
3.张某与婆婆王某素来不和,于是,意图毒死王某。
一日,张某听到一个偏方,将味精放入茶里,长期饮用,会导致人中毒,于是照着这样做,结果被人发现。
关于甲犯罪形态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属于不可罚的不能犯,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B、构成犯罪未遂
C、构成犯罪中止
D、构成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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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3节>犯罪未遂的类型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行为与非犯罪行为的界限问题。
将味精放入茶里长期饮用会导致人中毒,是没有科学依据的说法,张某的行为属于迷信犯,故不存在成立犯罪的问题。
4.关于事实认识错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卷二7题,单选)
A、甲本欲电话诈骗乙,但拨错了号码,对接听电话的丙实施了诈骗,骗取丙大量财物。
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成立诈骗既遂
B、甲本欲枪杀乙,但由于未能瞄准,将乙身旁的丙杀死。
无论根据什么学说,甲的行为都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事前的故意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应按犯罪既遂处理
D、甲将吴某的照片交给乙,让乙杀吴,但乙误将王某当成吴某予以杀害。
乙是对象错误,按照教唆犯从属于实行犯的原理,甲也是对象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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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2节>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事实认识错误。
一般认为,对象错误与打击错误的区分之处在于,对象错误属于主观认识错误;而打击错误属于客观结果错误,行为人对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不存在主观认识错误,错误的结果是由行为方法等客观因素造成的。
A项,甲本欲电话诈骗乙,但拨错了号码。
拨打电话的行为本身并不是犯罪行为,接通电话后的诈骗行为才是犯罪行为,在甲实施诈骗行为时,没有出现任何行为的误差,甲仅是主观出现了错误,以为在诈骗乙,实际上诈骗了丙,这属于对象错误,不是打击错误。
对于同一构成要件范围内的对象认识错误,无论按照法定符合说还是具体符
5.甲系乙雇佣的保姆。
某日,甲趁家内无人,盗窃乙家现金9万元及价值4327元的金首饰,后将钱物藏匿于其所睡的沙发床下,准备一有机会就带回家中。
关于甲的犯罪形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盗窃预备
B、盗窃既遂
C、盗窃未遂
D、盗窃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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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3节>犯罪未遂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
B
【解析】:
本案中,甲已经将他人财物转移占有,脱离了所有人的控制,已经构成盗窃罪既遂。
6.“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属于下列哪一罪名?
( )
A、单一罪名
B、选择罪名
C、类罪名
D、概括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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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4章>第2节>罪名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罪名的分类。
刑法分则的条文所包含的犯罪构成内容复杂,在一个条文中包含了不同的行为方式或者不同的犯罪对象,既可以按照行为方式的不同或者犯罪对象的不同分别确定罪名,也可以概括为一个罪名使用的罪名形式。
7.《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刑法》第12条关于时间效力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3年卷二4题,单选)
A、2011年4月30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2011年4月30日前拖欠劳动者报酬,2011年5月1日后以转移财产方式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C、2011年4月30日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D、2011年4月30日前扒窃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不得以盗窃罪论处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刑法的时间效力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的时间效力。
A项,对于“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1997年刑法规定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则是对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两次适用。
很显然此处“可以”重于“应当”,对行为人应该适用旧法(更有利)。
故A项正确。
B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为《刑法修正案(八)》新增设的罪名,此前同样的行为并没被规定为犯罪。
但B项不涉及“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因为此罪的犯罪行为是“拒不支付”,而不是“拖欠工资”,由于犯罪行为发生在《刑
8.“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
(1)禁止溯及既往(——的罪刑法定);
(2)排斥习惯法(——的罪刑法定);(3)禁止类推解释(——的罪刑法定);(4)刑罚法规的适当(——的罪刑法定)。
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
(2010年卷二1题,单选)
A、事前——成文——确定——严格
B、事前——确定——成文——严格
C、事前——严格——成文——确定
D、事前——成文——严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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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2节>罪刑法定原则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禁止刑法溯及既往,即犯罪和刑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对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成文法主义,即犯罪和刑罚必须由立法者通过特定程序以文字的形式记载下来,刑事司法应该以成文法为准,而不能适用习惯法。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解释。
类推解释实际上是对事先在法律上没有规定要处罚的行为进行处罚,属于司法恣意地对国民的行动自由进行压制,不符合保障人权的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这就是“严格”的罪刑法定,即对刑法的解释要严
9.关于罪数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二8题,单选)
A、甲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而盗窃国家机关证件,并持该证件招摇撞骗。
甲成立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
B、乙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20公里后,不慎撞死路人张某。
因已发生实害结果,乙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仅构成交通肇事罪
C、丙以欺诈手段骗取李某的名画。
李某发觉受骗,要求丙返还,丙施以暴力迫使李某放弃。
丙构成诈骗罪与抢劫罪,数罪并罚
D、已婚的丁明知杨某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仍然与之结婚。
丁构成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的想象竞合犯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4节>牵连犯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罪数的判断。
A项,成立牵连犯,按照现在主流观点,要求手段(原因)行为和目的(结果)行为之间存在着罪质上的常例关系,即通常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或者从经验法则上判断,具有牵连关系的两个行为具有极高的并发性(类型性的牵连关系)。
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去盗窃证件的,在经验中极为罕见,不具有惯常的特征,所以不成立牵连犯。
故A项正确。
B项,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实施危险驾驶罪的行为同时触犯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罪的,从一重处罚。
乙的行为成立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只是在处罚时依照重罪交通肇事罪
10.某电解铝厂为节省开支,经理和两名副经理集体研究决定,指派本厂电工在电表上做手脚,盗窃电力。
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该电解铝厂盗窃的电力已经价值65万元。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电解铝厂没有构成单位犯罪,应对电解铝厂的经理、两名副经理和电工按照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处罚
B、电解铝厂没有构成单位犯罪,应对电解铝厂的经理、两名副经理和电工分别按照个人单独犯罪处罚
C、电解铝厂构成了单位犯罪,应对电解铝厂判处罚金,对经理、两名副经理和电工按照单位盗窃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D、按照罪刑法定原则,电解铝厂不构成单位犯罪,电解铝厂的经理、两名副经理和电工也不构成个人犯罪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2节>单位犯罪的主体要件
【答案】:
A
【解析】:
在我国刑法对盗窃罪没有规定单位主体的情况下,本题考查如何处理为了单位利益、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盗窃行为问题。
我国对盗窃罪没有规定单位犯罪,所以,电解铝厂不可能构成单位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同时参照2013年4月2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单位组织、指示盗窃,符合刑法第264条和本解释有关规定的,以盗窃罪追究组织者、指示者、直接实施者的刑事责任”之规定,可以得出结论,虽然单位不能作为盗窃罪主体,但单位中的相关人员是犯罪主体,并且,
1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二1题,单选)
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
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
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3节>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认定。
A项,甲跳楼将自己的身子扔下去砸死他人,与甲将一张桌子从楼上扔下去砸死他人是一样的,都是被害人死亡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对被害人制造了法所不容许的风险,所以甲的行为是乙死亡的原因。
依据条件说,因果关系的有无与结果发生的概率大小没有关系。
况且本案中的事实并不是概率低到一般人或行为人无法预料的程度。
故A项错误。
B项,诈骗行为与被害人的贪利共同成就了集资诈骗罪的实现,依据条件说,诈骗就是资金被骗的必要条件,是原因。
依据客观归责理论,欺骗行为制造了不被法律所容许的风险,非法集
12.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
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
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二4题,单选)
A、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
B、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
C、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
D、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3节>紧急避险的构成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要求在客观上法益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避险人迫不得巴,采取给第三人造成最小损害的方式来避险,并且损害的利益应该小于受到保护的利益;主观上至少要求避险人认识到避险可能性的存在,即要有避险认识,但不需要有保护法益的动机,避险动机不是成立紧急避险的主观必备要素。
A项,甲知道需要避险的事实,具有避险认识,符合避险意图主观要素的要求,报复第三人的动机不影响紧急避险的成立。
故A项错误。
B项,工厂仓库着火,抽水救火是迫不得已的方法。
故B项正确。
C项,甲所保护的法益商品加仓库大于所
13.甲深夜盗窃5万元财物,在离现场1公里的偏僻路段遇到乙。
乙见甲形迹可疑,紧拽住甲,要甲给5000元才能走,否则就报警。
甲见无法脱身,顺手一拳打中乙左眼,致其眼部受到轻伤,甲乘机离去。
关于甲伤害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卷二8题,单选)
A、构成转化型抢劫罪
B、构成故意伤害罪
C、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D、系过失致人轻伤,不构成犯罪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正当防卫的构成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转化型抢劫罪、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故意伤害罪。
A项,《刑法》第269条规定: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据此可知,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条件是“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且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
本题中,甲在离开现场1公里以外的地方才实施暴力,不是当场实施暴力,不构成转化型抢劫罪。
故A项错误。
BCD项,甲虽然构成盗窃罪,但是刑法对于非法占有也予以有限保护。
在甲面临乙对赃物
14.甲在行走时突然听到有人惊呼“杀人了,快跑”,甲来不及细想,慌忙跑向路旁胡同,不料撞倒一个轮椅上的老人,造成老人腿部骨折。
后发现只是小孩子在恶作剧喊叫。
对甲的行为定性。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防卫过当
B、紧急避险
C、假想避险
D、避险过当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3节>紧急避险的构成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甲并未遭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行为人善意地误以为存在这种危险,因而实施了所谓紧急避险,属于假想避险。
15.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未遂?
(2015年卷二5题,单选)
A、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付款后尚未取得毒品即被查获
B、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支票后,未到银行提取现金即被查获
C、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但第二天被退回
D、发送诈骗短信,受骗人上当后汇出5万元,但因误操作汇到无关第三人的账户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3节>犯罪未遂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未遂的认定。
A项,贩卖毒品罪以出卖毒品行为作为着手,订购毒品的行为是出卖行为的预备,在尚未获得毒品的时候就失败的,因为没有出现贩卖毒品罪的着手,成立此罪预备,不成立未遂。
B项,受贿罪的既遂标准是控制说,即行为人收受了财物,包括收受了支票、信用卡等随时可以兑现的金融票证。
对财物的支配性是此罪既遂的根本性特征。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了现金支票,同时控制了支票的兑现,成立受贿罪既遂,至于事实上是否兑现不是此罪既遂的内容。
C项,行贿罪的既遂标准为将财物交付给国家工作人员,即使第二天又被退回,既遂
16.关于假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执行5年后假释,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甲在强奸罪判决宣告以前还有抢劫罪没有得到处理。
因此,应该撤销对甲的假释,依照数罪并罚原则进行处理
B、乙犯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减刑2年,如果乙实际服刑6年以上,可以假释
C、丙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4年内又犯聚众斗殴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在执行4年后,丙可以假释
D、丁犯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执行3年后假释,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丁在考验期内犯有盗窃罪,应当撤销丁的假释,根据先减后并原则数罪并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2章>第2节>假释考验期限与假释的撤销
【答案】:
A
【解析】:
关于A项。
判决宣告以前所犯的漏罪,只有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发现,才能撤销假释,按照《刑法》第70条先并后减原则实行数罪并罚。
换言之,判决宣告以前所犯的漏罪,如果在假释考验期满才被发现的,不得撤销假释,应按追诉时效的规定予以处理。
故A项错误,不当选。
关于B项。
根据《刑法》第81条第2款,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本案中的乙犯爆炸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得假释。
故B项错误,不当选。
关于
17.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1年卷二3题,单选)
A、甲将被害人衣服点燃,被害人跳河灭火而溺亡。
甲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B、乙在被害人住宅放火,被害人为救婴儿冲入宅内被烧死。
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C、丙在高速路将被害人推下车,被害人被后面车辆轧死。
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D、丁毁坏被害人面容,被害人感觉无法见人而自杀。
丁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3节>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存在介入因素时因果关系的判断。
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是:
行为产生的危险被现实化,行为就是结果的原因。
当行为和结果之间介入其他因素时,如果介入因素与最终结果之间的相关性程度高,则可以隔断前行为与最终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介入因素与最终结果之间的相关性程度低,则仍然是前行为引发了结果,介入因素不隔断因果关系。
在被害人的行为作为介入因素的情况下,如果犯罪人实施的行为导致被害人不得或者几乎必然实施介入行为的,或者被害人实施的介入行为具有通常性的,即使该介入行为具有高度危险,也不隔断犯罪人行为与结果之间的
18.关于被害人承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儿童赵某生活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的同意,将赵某卖至富贵人家。
甲的行为得到了赵某父母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故不构成拐卖儿童罪
B、在钱某家发生火灾之际,乙独自闯入钱某的住宅搬出贵重物品。
由于乙的行为事后并未得到钱某的认可,故应当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
C、孙某为戒掉网瘾,让其妻子丙将其反锁在没有电脑的房间一星期。
孙某对放弃自己人身自由的承诺是无效的,丙的行为依然成立非法拘禁罪
D、李某同意丁砍掉自己的一个小手指,而丁却砍掉了李某的大拇指。
丁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4节>被害人承诺
【答案】:
D
【解析】:
①拐卖儿童的情形,不仅儿童的承诺绝对无效,其父母也不能承诺,即任何人都没有承诺能力。
甲征得儿童赵某的父母“承诺”将其卖与他人,其中甲与赵某的父母成立拐卖儿童罪的共犯(出卖亲生子女的,当然成立拐卖儿童罪)。
A选项错误。
②乙为抢救钱某贵重财物而闯入钱某住宅之际,不存在钱某现实的承诺,但根据一般人在这种情形的合理意愿,会同意为了保护更大利益牺牲其较小利益,即推定承诺有效。
至于事后钱某对此不予认可原则上不影响推定承诺有效的判断,否则会导致事后被害人耍无赖的情形。
B选项错误。
③孙某能够理解放弃人身自由的意义
19.甲以杀人故意掐住妻子乙的脖子,在乙脸色青紫、小便失禁时,甲以为乙已经死亡,进而松手观望。
随后乙苏醒要水喝,甲便倒水喂给乙喝并放弃了杀乙的念头,乙最终并未死亡。
本案中,甲的行为成立哪一种?
A、故意杀人罪中止
B、故意杀人罪未遂
C、故意伤害罪中止
D、故意伤害罪未遂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犯罪中止的特征
【答案】:
A
【解析】:
甲成立故意杀人罪中止。
在因果关系发展的短暂进程中,行为人一度误以为或者估计已经既遂,但在能够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下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应认定为犯罪中止。
另外请注意:
掐脖子系故意杀人行为而非故意伤害行为。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20.张某在公交车上盗窃了王某的钱包,钱包中有现金600元和一张信用卡。
张某不知道到卡内是否有钱,遂到一商城用信用卡尝试刷卡购物,证实卡内有金额后便疯狂购物达8000余元。
对张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盗窃罪
B、信用卡诈骗罪
C、诈骗罪
D、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1节>区分罪数的标准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应认定为何罪的问题。
《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
21.根据我国刑法的实际规定,下列哪一种刑罚不能单独适用?
( )
A、剥夺政治权利
B、罚金
C、没收财产
D、驱逐出境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0章>第2节>没收财产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对附加刑的理解。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虽然既能附加使用,也能单独适用,但根据我国刑法分则的规定和我国的司法实践实际,对于没收财产这种附加刑,只对判处较重主刑的罪犯附加适用,没有单独适用的。
22.假如某罪的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关于量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如法官对构成该罪的被告人判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属于从重处罚;如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属于从轻处罚
B、法官对构成该罪的被告人判处3年有期徒刑时,属于从轻处罚与减轻处罚的竞合
C、由于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法官不得对构成该罪的被告人宣告缓刑
D、如犯该罪的被告人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法官就不能判处低于3年有期徒刑的刑罚;除非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1章>第2节>量刑情节的分类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对量刑情节的理解问题。
从轻处罚,不是指在法定刑的中间线以下判处刑罚,而是与不存在从轻处罚情况相比,判处较轻的刑罚,所以A选项错误。
减轻处罚,是低于法定最低刑处罚;按照法定刑的下线进行处罚,属于从轻处罚,不属于减轻处罚,所以B选项错误。
如果法官判处被告人3年有期徒刑或者对被告人减轻处罚时,都可能对被告人判处缓刑,所以C选项错误。
根据《刑法》第63条的规定,D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23.赵、钱、孙、李四人一起谋杀周某,其中两人使用木棍,第三人用拳头击打,第四人用铁管助威,周某死亡,经查周某死亡原因是头部出血。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8年仿真模拟题)
A、第三人用拳不可能造成该致命伤,所以不对死亡承担责任
B、第四人没有参与共同犯罪不承担责任
C、赵、钱、孙、李四人不构成共同犯罪
D、不管是哪一人的行为造